建筑起重设备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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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及安拆作业人员配备标准(2021年参考新格式)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及安拆作业人员配备标准(2021年参考新格式)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及安拆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2021年参考新格式)
一、使用年限
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额定起重力矩630kN·m(不含630kN·m)以下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司机室必须配备冷暖空调,并固定牢固。

630KN·m-1250KN·m(不含1250KN·m),自出厂年限不超过13年(不含13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自出厂年限不超过18年(不含18年)。

施工升降机:2022年1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严禁使用SS型施工升降。

SC型施工升降机自出厂年限不超过8年(不含8年)。

二、安拆人员
塔式起重机:安拆作业必须配备操作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4人(含电工1人)、塔式起重机司机1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施工升降机:安拆作业必须配备操作人员不少于5人,具体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2人(含电工1人)、施工升降机司机1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高空作业吊篮:安拆作业必须配备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具体为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工2人(含电工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安全事故发生,充分提高现有设备合理使用效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及集团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本管理细则适用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所辖区域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管理的项目。

本细则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3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需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有条件的经营部也应当配备机械设备专职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需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设备购置与租赁1、?大型机械设备的选购:大型机械设备的选购应选择质量牢靠、信誉良好、服务到位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厂家。

2、?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3、?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选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4、?严禁使用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含QTZ80)以下塔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QTZ125(含QTZ125)以上的塔吊,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施工升降机;3)高度超过60m的建筑,严禁使用QTZ40(含QTZ40)以下塔吊;4)、高度超过30m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5)、严禁购买天轮对重式施工升降机。

严禁租赁南海聚龙、南海业豪、南海高达品牌的塔吊。

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年限

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年限

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年限建筑施工塔吊是在建筑工地上广泛使用的一种起重设备,它能够高效地进行建筑物的吊装、运输和安装工作。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塔吊的结构和功能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塔吊的使用年限需要进行一定的评估和控制。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年限及其相关问题。

一、使用年限的定义及影响因素使用年限是指建筑施工塔吊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够维持其安全可靠性和性能有效性的时间期限。

塔吊的使用年限主要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 设备原始质量:塔吊的使用年限与其质量密切相关。

高质量的塔吊通常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能够承担更大的负荷和更复杂的工作任务。

2. 设备制造工艺:合理的制造工艺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能够确保塔吊的零部件均匀受力,降低塔吊的老化速度,延长其使用年限。

3. 维护和保养: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塔吊安全可靠性和延长使用年限的关键。

缺乏维护和保养可能导致塔吊的部件磨损、腐蚀和失效。

4. 工作环境:塔吊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使用,如高温、低温、潮湿、腐蚀性环境等。

这些环境将对塔吊的使用年限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塔吊的使用年限评估方法评估塔吊的使用年限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参数评估:对塔吊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估,如最大起重量、最大起升高度等。

如果这些参数已经超过了设计要求,说明塔吊的使用年限已经接近或已经到期。

2. 结构安全评估:对塔吊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包括主杆、臂杆、支腿、起吊机构等部分的疲劳、腐蚀、变形等情况。

如果发现严重的结构问题,说明塔吊的使用年限已经到期。

3. 维护和保养记录评估:通过查看塔吊的维护和保养记录,了解维护情况以及曾进行的维修和更换部件的情况。

如果发现维护和保养不力的情况,说明塔吊的使用年限可能已接近。

三、塔吊使用年限的控制和延长方法为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塔吊使用年限的控制和延长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1. 定期检查和维护:塔吊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问题,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行。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

施工升降机和塔机的报废标准建设部在2007年6月14日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59号公告,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报废标准如下一、以下几种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1、上世纪70-80年代生产的QT60/80型塔机动臂式塔机,因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性能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2、QTG20、QTG25、QTG30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自行安装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由于无顶升套架及机构,无高处安装作业平台,安装拆卸工况差,安全无保证,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3、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制动装置由手工控制,无法进行上、下限位和速度的自动控制。

无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效、安全隐患大、技术落后、不符合现行的标准要求,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4、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塔身结构由杆件用螺栓连接,受力不明确,非标准节形式,起重臂无风标效应。

安全性能差,安全装置不齐全,稳定性差,禁止用于建筑施工现场;二、以下几种限制使用: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

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

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2、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制订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本制度所称大型机械设备,是指建筑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及物料提升机。

三、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对其所属设备进行专业管理,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必须持有有效设备管理员证。

四、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应选择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大型生产家。

五、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设备较新,符合公司要求的租赁公司。

六、公司每年将对设备的采购、租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对产品质量不稳定、服务水平低等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合作单位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禁止合作。

七、严禁租赁或使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1.租赁设备: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施工电梯,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塔吊。

2.自有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QTZ80以下塔吊,其中QTZ125以上(含QTZ125)15年,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施工升降机。

3.高度超过60m的建筑,严禁使用QTZ40(含QTZ40)以下塔吊。

4.高度超过30m的建筑,严禁使用龙门架式物料提升机。

5.严禁租赁使用拉入黑名单租赁公司。

6.塔吊选型宜优先选用中联、其次川建品牌的设备,施工电梯宜优先选用特威、其次逸安品牌的设备。

八、公司安全部管理职责:1.检查督促项目专职设备管理员配置情况。

2.组织或参与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

3.协助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策划选型、布置以及设备租赁方的选择。

4.审核项目大型设备资料,用印审批,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设备以及空白合同、空白资料禁止办理盖章手续。

5.严格运行落实大型设备管理流程,运用《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风险警示管理规定》,定期对项目评比进行警示。

6.对项目大型设备管理动作运行以及设备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项目整改落实。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 号、《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十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XXX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等。

集团内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维修保养等适用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严禁购置、租赁、租借和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1)QT60/80 塔机(70 及80 年代生产产品);(2)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3)QTG20、QTG25、QTG30 等型号的塔式起重机;(4)自制简易的或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物料提升机;(5)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3)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2、下列起重机械设备限制使用:(1)630kN.m 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 年(不含10 年)的塔式起重机;(2)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 年(不含15 年)的塔式起重机;(3)1250kN.m 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 年(不含20 年)的塔式起重机;(4)出厂年限超过8 年(不含8 年)的SC 型施工升降机;(5)出厂年限超过5 年(不含5 年)的SS 型施工升降机;(6)国家规定限制使用的其他起重机械。

关于塔吊使用年限

关于塔吊使用年限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全评估及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及标准一、关于塔机的安全技术性能评估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⒈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⒉ 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⒊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检测机构应按照JGJT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进行评估。

二、关于塔机的使用年限及报废1.塔机的使用年限在设计时按照国家标准GB/T13752-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4.1.1.1条规定:“塔式起重机设计寿命应根据其用途、技术、经济及淘汰更新等因素而定,一般可按15-30年计算。

3.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4.7 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4.7.1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

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4.7.2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报废。

如局部有损坏并可修复的,则修复后不应低于原结构的承载能力。

4.7.3塔机的结构件及焊缝出现裂纹时,应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

对无法消除裂纹影响的应予以报废。

4.7.4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结构工作级别、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应力状态计算。

若使用说明书未对正常工作年限、结构工作级别等作出规定,且不能得到塔机制造商确定的,则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使用不应超过1.25×105次工作循环。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年限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第659号),对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TOWER CRANE)使用年限作如下规定:(一)下列三类塔机,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1. 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2. 630〜1250kN.m (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3. 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二)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小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

(三)除整机外,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报废规定,应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第4.7条:“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的规定执行。

1. 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 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80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 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

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1.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他杂物相摩擦。

2. 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起重机的安全工作寿命年限

起重机的安全工作寿命年限

起重机的安全工作寿命年限任何一台起重机在它的整个使用期中虽然要经过多次大修,每次大修期间都会更换一些易损件,如钢丝绳、滚动轴承、开式齿轮、车轮、制动器摩擦片、制动轮及电气设备等,而这些局部零部件的更换并不表示整台起重机工作寿命的终结;但是在一台起重机使用多年后,一旦其结构不断地出现严重的疲劳裂纹,达到使起重机或小车不能正常工作时,则认为整个起重机不能再安全地工作。

因此,起重机的安全工作寿命年限主要地取决于其金属结构不产生疲劳裂纹的工作年限(我国起重机结构的寿命划定在15年到50年之间,一般为30年)。

因此起重机工作级别的划分目前是以金属结构的疲劳设计理论为依据。

目前疲劳设计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无限寿命设计要求结构在无限长的使用期间不发生疲劳破坏,结构应力要小于疲劳极限。

起重机结构受载是变化的,这时材料的疲劳抗力一般用交变应力与破坏循环次数N的关系曲线(即S-N曲线)来衡量。

对钢铁材料的S-N曲线有一条水平渐近线,转变点大致在106-107,通常认为,只要经过107次循环不破坏,它就可承受无限多次循环。

钢铁材料腐蚀介质中S-N曲线没有水平渐近线,但也有一个逐渐平坦段,仍可以107循环时作为失效应力,这时称为条件疲劳极限。

(2)有限寿命设计起重机工作级别分级的理论基础是有限寿命设计的概念一一线性累积损伤理论。

起重机疲劳寿命的估算原理是认为疲劳损伤的形成是材料在交变载荷作用下先发生局部滑移和屈服,随后出现裂纹并逐渐扩展,最终导致疲劳破坏。

(3)损伤容限设计损伤容限设计是根据断裂力学的原理来推断机械零件或结构件中出现了裂缝将会怎样扩展,以预测在多少时间内是否还能保证起重机安全使用的设计方法。

即允许机械零件或结构件出现一定程度的裂缝,并且保证在下次检查前能安全使用。

此方法对起重机结构设计尚在研究中。

起重机械报废相关规定1报废基本条件与处理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权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起重机械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DBJT 13-8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DBJT 13-8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13-89-20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1065-201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Tower Craneand Builder’s Hoist to be Scrapped(征求意见稿)2017-01-00 发布2017-1-00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Tower Craneand Builder’s Hoist to be Scrapped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13-89-20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1065-2017主编单位: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01月00日前言本规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办科[2017]1号文要求,2007年由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本次规程修订编制由建筑机械分会负责。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对全省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状况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单位,国内起重机械制造厂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意见,对条款文字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这两个术语,以便对后面3.1.2增加的条款更好理解。

原来划分使用年限以最大起重量来划分,比较混乱,同时采用公称起重力矩和最大起重量划分使用年限更加清晰明了。

另大吨位塔机使用寿命偏于保守,一刀切,不能引导企业采用大塔及新技术,影响今后市场向装配化发展,因此3.1.2第2条细化6t~8t(不含8t),8t~10t(含10t)两个档次;原3.1.2第3条细化增加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三个档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18〕3号),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及使用过程有序、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二、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根据JGN/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规定,建筑机械设备超过以下出厂年限的禁止使用。

①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

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②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限速器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③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所使用机械设备应不超出该机械设备的出厂禁止使用年限,超过出厂禁止使用年限的,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所使用机械在整个施工使用时间内应未达到该机械的使用年限.三、设备的产权备案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必须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证》,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四、设备的租赁、装拆、维护保养合同的管理1、施工项目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租赁合同、安装与拆卸合同、维护保养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等。

2、与公司签订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法人资格。

租赁、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合同必须有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在合同(或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各自职责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省外单位应办理进粤备案证明,并根据各地要求办理相关备案许可。

机械设备使用年限参数

机械设备使用年限参数
2、医药合成设备8-10
3、西药制剂设备12-14
4、西药制片设备12-14
5、中成药专用设备10-12
6、生产医疗器械专用设备12-14
7、医药工业其它专用设备18-20
六、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1、半导体器件加工专用设备8-10
2、电真空器件加工专用设备10-12
3、电子器件水汽净化设备10-12
13、内衣设备15-17
14、线带设备15-17
15、人造纤维设备10-12
16、合成纤维设备12-14
其中:湿法纺设备10-12
17、缫丝设备12-14
九、轻工业专用设备
1、造纸
备料设备16-18
蒸煮设备16-18
漂白、浆设备14-16
造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16-18
切割、复卷、完成设备14-16
碱回收装置14-16
3、输送机械9-11
三、常见车辆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一机动车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车辆类型
经济寿命年
货车
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载货汽车
10年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小型货车
8年
客车
9座含9座以下非客运载客汽车
15年
9座以上非客运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
10年
营运载客汽车
10年
出租汽车
8年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海、湖盐专用设备9-11
21、胶木制品专用设备12-14
22、制糖
压榨机18-20
连续浸出器13-15
蒸发罐、煮糖罐铜或不锈钢管18-20
蒸发罐、煮糖罐钢管8-10
真空吸滤机18-20
废丝干燥设备18-20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的发展也日益迅猛。

建筑起重机械作为建筑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使用年限管理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一套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势在必行。

一、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建筑起重机械的选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机械的性能、品质、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应优先选用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的建筑起重机械,同时要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对于已经使用过的建筑起重机械,应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建立建筑起重机械档案对于每一台建筑起重机械,应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机械的型号、品牌、出厂日期、购置日期、使用年限、检修记录、维护记录等内容。

并在机械上设置醒目的标识,注明机械的使用年限和检修日期,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 对于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到期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机械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4.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认其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如不能继续使用,应及时予以淘汰和报废。

5. 建筑起重机械的检修记录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6.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管理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各项安全装置和保护设备完好有效。

2.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重,保持机械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3. 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和安全隐患,确保机械的安全运行。

公称起重力矩630kn.m使用年限

公称起重力矩630kn.m使用年限

公称起重力矩630kn.m使用年限一、概述在工程建设和生产制造中,起重机械作为一种重要的设备,承担着货物起卸和搬运的重要任务。

而起重力矩是起重机械的核心参数之一,是衡量起重机械性能和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文将着重探讨公称起重力矩为630kn.m的起重机械在实际使用中的年限。

二、公称起重力矩630kn.m的起重机械1.定义:公称起重力矩是指起重机械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按规定的标准工况,能稳定起起重物的力矩值。

630kn.m的公称起重力矩意味着起重机械能够在特定条件下稳定起重630kN的物体。

2.特点:630kn.m的起重机械通常用于中型货物起卸和搬运,适用于一般建筑和制造行业的使用需求。

3.适用范围:630kn.m的起重机械适用于工地、港口、码头等场所的货物搬运作业。

4.常见型号:在市场上常见的630kn.m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车载起重机等。

三、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1.定义: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是指起重机械在规定的条件下,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的时间期限。

2.影响因素: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结构、材料质量、工作环境、维护保养等。

3.国家标准:我国《起重机械设计规范》GB 3811-2008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的起重机械类型和工作条件,规定了相应的使用年限。

四、公称起重力矩630kn.m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探讨1.设计寿命:根据国家标准,630kn.m的起重机械设计寿命一般为20年。

2.使用年限:实际使用中,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强度、环境条件、维护保养等。

630kn.m的起重机械的使用年限可能会有所缩短或延长。

3.维护保养: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对于延长使用年限至关重要。

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能够有效地延长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

五、结论1.公称起重力矩为630kn.m的起重机械在设计寿命内一般为20年。

2.实际使用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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