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
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促进柜员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制是指营业机构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业务范围内的任一柜台业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根据柜员业务范围,柜员制分为两种模式即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模式下,营业机构根据一个或多个柜台业务组合指定柜员业务范围,分设业务柜台,分别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范围内的柜台业务;综合柜员制模式下,营业机构不分业务种类,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本机构法定范围内的全部柜台业务(个别特色业务除外,下同)。
第四条辖内营业机构柜员制模式由分行自行负责审批确定。
单一营业机构可以实行分柜制或综合柜员制,也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营业机构可以单独设立开放式低柜,由单个低柜柜员为个人客户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
第五条低柜是指在营业大堂另行设立的开放式零售业务柜台,为个人客户提供转账、卡内销售理财产品、挂失、信用卡、查询等非现金零售金融服务。
符合条件的营业机构,低柜可增加个人客户开销户、凭证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分柜制下的柜员称为专柜柜员,其业务范围由营业机构与其分行共同确定,其中低柜柜员业务范围由总行统一设定。
综合柜员制下的柜员称为综合柜员,其业务范围为营业机构全部法定柜台业务。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柜员除特别指明以外,是指营业机构所有营业柜员,包括业务主管和对私业务主管、临柜柜员、后台柜员、低柜柜员和其它专柜柜员。
本办法所称主管柜员是指分行派驻营业机构的营业部经理和履行营业部经理职责期间的业务主管。
主管柜员还应执行《xx银行营业部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八条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严密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二)营业室内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按规定保管录像资料;(三)现金业务柜台安全标准达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四)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和总行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具有办理相关业务的岗位资格;监管机构对岗位资格有规定的,柜员还应取得规定的岗位资格。
柜员管理制度范文
柜员管理制度范文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柜员管理行为,提高柜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护柜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柜员,包括雇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柜员应该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遵守相关条例,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柜员应该遵守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工作,并统一戴上工作证。
第五条柜员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包括午休1小时。
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加班费。
第六条公司将为柜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提高柜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柜员将依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解雇的权利。
第二章柜员的权限和职责第八条柜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以下权限:(一)提供理财服务;(二)向客户提供贷款和贷款咨询服务;(三)执行公司和客户之间的资金交接工作;(四)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五)为客户提供基金销售和基金咨询服务;(六)为客户提供外汇兑换服务;(七)执行其他与柜员岗位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柜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理财业务,并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二)负责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并向客户提供相关贷款咨询;(三)确保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现金交接无误,并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四)负责支付结算业务的处理,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五)根据客户的需求,销售和推广公司的基金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六)提供外汇兑换服务,确保外汇兑换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七)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柜员应该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情况,严禁利用客户的信息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公司将对柜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柜员的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否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
柜员管理制度规范
柜员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柜员工作行为,提高柜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行所有柜员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柜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规定,确保工作的高效、安全、规范。
第二章柜员基本要求第四条柜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五条柜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耐心、细致地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第六条柜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协助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柜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银行业务系统和相关办公软件。
第八条柜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高效、准确地处理各种业务操作。
第九条柜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容仪表,维护银行形象,增强客户信任感。
第十条柜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应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压力和挑战。
第三章柜员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入岗前,柜员应进行规范的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熟悉工作业务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柜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佩戴工作证件,做好岗位交接和工作准备。
第十三条柜员应按时到岗,准时开始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柜员应做好客户接待工作,耐心倾听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咨询。
第十五条柜员应认真核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和证件,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规定和审批流程。
第十六条柜员应坚守岗位,细心对待每一笔业务,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柜员应做好业务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保持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八条柜员应严格遵守银行的保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业务的隐私。
第十九条柜员应按规定做好日常结账、清点现金、预防盗窃等工作。
第四章柜员工作态度第二十条柜员应以客户为中心,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地为客户解决问题。
第二十一条柜员应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
第二十二条柜员应保持一颗敬业的心,勤勉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xxx银行柜员管理制度
xxx银行柜员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xxx银行柜员的管理制度,确保柜员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xxx银行的柜员,包括全职和兼职柜员。
2. 工作要求2.1 柜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保持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2 柜员应遵守xxx银行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严守保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和业务安全。
2.3 柜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助客户完成各类银行业务。
2.4 柜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研究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岗位职责3.1 柜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接待和引导客户,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 办理各类存取款、转账、结汇等业务,确保业务准确和高效。
- 进行账户查询和余额核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 协助办理各类信用卡、贷款和理财产品业务。
- 处理客户投诉和疑问,及时解答和解决。
3.2 柜员的业绩考核主要包括:- 业务量和办理效率。
- 客户满意度。
- 错误率和纠错处理。
4. 培训与培养4.1 新入职的柜员应接受一定的岗前培训,了解银行业务和操作流程,熟悉系统操作。
4.2 柜员应定期参加内部培训课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
4.3 柜员发展计划可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和公司需要进行定制,提供晋升和培养机会。
5. 奖惩措施5.1 柜员工作表现优秀者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5.2 柜员工作中如存在严重违规和失误,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等。
6. 其他6.1 本制度内容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监管要求,不得与其相抵触。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x银行所有,如有调整或变更将在合理范围内通知相关柜员。
以上为xxx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柜员应认真遵守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商业银行柜员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柜员工作行为,保障客户利益,确保银行业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业银行的柜员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银行形象,严守职业操守,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银行规章制度。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培训体系,确保柜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客户负责,对银行负责。
第六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按照银行规定,准确、高效的完成各项业务办理。
第七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按照银行规定和客户指令,正确、规范的办理业务第八条商业银行柜员不得擅自变更或篡改业务资料,不得擅自操作客户账户。
第九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保守客户资料和业务秘密,不得违规外泄。
第十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终端设备,严禁越权操作。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积极宣传银行产品和优惠政策,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销售违规产品。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柜员应当关注客户需求,认真了解客户意见和反馈,及时向上级反馈客户问题。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柜员在工作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柜员在工作中不得与客户发生不当的言语、行为冲突。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柜员工作表现评价制度。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柜员工作表现,落实激励机制。
对表现突出,成功办理大额业务或客户满意度高的柜员予以相应奖励。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柜员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对违规违法的柜员予以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奖金、记过甚至辞退等。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对柜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对于培训成绩突出的柜员予以相应奖励,并在晋升时优先考虑。
银行柜员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柜员队伍建设,提高柜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银行运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柜员员工。
第三条柜员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及本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柜员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选拔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人才。
第五条新入职柜员应参加银行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服务礼仪、风险防控等。
第六条柜员培训结束后,应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三章业务操作与服务第七条柜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八条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主动向客户介绍业务流程、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第九条柜员应注重服务态度,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柜员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确保现金收付安全。
第十一条柜员应关注客户需求,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范。
第四章风险防控第十二条柜员应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防范操作风险。
第十三条柜员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十四条柜员应积极配合审计、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柜员,银行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柜员,银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十七条柜员在试用期内违反本制度规定,银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内容说明】一、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柜员员工的行为,提高柜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银行运营安全。
二、柜员招聘、培训、业务操作、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旨在提高柜员综合素质。
三、对柜员奖励与惩罚的规定,旨在激发柜员工作积极性,维护银行利益。
银行柜员管理制度
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员管理行为,维护银行安全稳健经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柜员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各营业网点的柜员。
第三条银行柜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忠实执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银行柜员管理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柜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银行柜员管理应强调团队合作、职业培训和持续改进。
第七条本制度由银行总行制定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总行的统一规定落实并按时更新。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八条银行柜员应当认真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窗口业务办理、资金清分、客户服务等工作。
第九条银行柜员应当诚实守信,维护客户资金安全,严格遵守业务操作规程,不得有意违规操作,不得参与非法交易。
第十条银行柜员应当关注市场动向,提醒客户注意投资风险,不得向客户隐瞒信息,不得误导客户。
第十一条银行柜员应当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不得擅自回避,不得对客户进行不实承诺。
第十二条银行柜员应当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银行柜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借故擅自休息或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银行柜员应当对工作中产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第十五条银行柜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银行业务信息或内部管理信息。
第三章职业培训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定期对柜员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最新的银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柜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擅自退出培训。
第十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对柜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记录,作为晋升、调岗、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银行应当对新入职柜员进行带教和培训,提高新员工的工作适应能力。
柜员管理制度规范内容
柜员管理制度规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柜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柜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银行、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的柜员管理。
第三条柜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本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柜员应当恪尽职守,尊重客户,服务热情周到,严格保守银行秘密。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银行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定柜员招聘标准,确保招聘的柜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
第六条招聘的柜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银行应当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柜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风险防范等培训,提高柜员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八条柜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岗。
第九条柜员应当保持岗位清洁整洁,工作环境整齐有序,及时消毒和清洁操作台、设备等工作区域。
第十条柜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放客户信息、篡改交易记录、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柜员应当保护客户隐私,严格保守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出售、泄露客户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二条柜员应当热情接待客户,礼貌用语、优质服务,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柜员应当及时解答客户疑问,耐心倾听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第十四条柜员应当遵守业务规范,准确操作各项业务,确保交易流程无误,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五条柜员应当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推荐银行产品和服务,提高销售能力,促进业务发展。
第五章风险防范第十六条柜员应当认真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凭有效证件办理业务,有效防范身份冒用等风险。
第十七条柜员应当严格遵守业务流程,确保操作规范,防止违规行为和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发生。
第十八条柜员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防范风险意识,及时更新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柜员应当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积极配合银行风险防范工作。
银行业柜员岗位管理制度
银行业柜员岗位管理制度1. 绪论银行业柜员岗位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银行柜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银行柜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进行。
2. 岗位职责2.1 欢迎客户银行柜员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重要桥梁,应以亲切的态度欢迎客户,主动引导他们办理业务,并及时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2 办理业务银行柜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客户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项业务得到正确、快速地处理,同时拥有良好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
2.3 遵守法规银行柜员须积极学习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从事违规操作,确保操作行为的合规性。
2.4 保护客户信息银行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接触到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滥用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的同时确保信息的安全。
3. 工作要求3.1 仪容仪表银行柜员是银行的形象代表,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注重形象的文明与礼貌。
3.2 业务熟练银行柜员需熟悉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精通基本银行业务,能够熟练并正确地办理各种业务,保证客户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3.3 团队合作银行柜员工作需要与其他柜员、部门及相关岗位密切协作,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融入团队,并愿意与他人共同解决问题和完成工作。
3.4 服务态度银行柜员应以客户满意度为目标,能够主动关心客户需求,热情细致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4. 考核与奖惩4.1 考核内容银行柜员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客户满意度、业务处理能力、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4.2 奖惩措施银行柜员的工作表现优异者将给予适当奖励,如表彰、奖金等;而对于工作不达标者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减奖金、调整岗位等。
5. 安全与风险防范银行柜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确保柜面环境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运行。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一、概述银行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最集中、最具规模和最受信任的金融机构,在其业务活动中,柜员是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柜员作为银行对外服务的窗口和链接,直接关系到银行客户的利益和银行形象的塑造,因此,柜员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对于银行的有效运营和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二、柜员制管理制度的意义1.明确柜员职责柜员制管理制度能明确柜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柜员对客户的服务项目,为柜员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方便了柜员的工作任务和顺畅地完成银行业务。
2.强化柜员管理柜员制管理制度通过规定柜员的考核标准和评价机制,可以对柜员进行管理和考核,使银行局部岗位管理更加便捷有效和严谨。
3.提高柜员素质柜员制管理制度制定了培训体系和措施,为柜员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效能和发展空间提供有力支持。
4.规范柜员业务行为柜员制管理制度规定了柜员在业务操作和服务中的行为规范,有效防止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问题的发生,及时纠正和处理,保证柜员服务的公正性和客户利益。
三、柜员责任1.服务客户柜员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银行产品、服务的使用方式和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得到客户的赞赏和认可。
2.维护银行形象柜员是银行形象和信誉的重要代表,柜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维护好银行形象和信誉。
3.保护客户利益柜员需要认真细致地了解客户需求和利益,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拒绝和纠正不当操作,维护客户的权益。
四、柜员操作管理1.柜员服务日银行前台柜员按照银行规定时间来到柜面,启动柜员设备,按照要求进行考勤并与柜面机器的日终账务核对。
2.加钞作业柜员要按照银行安排好的加钞时间进行加钞,并严格按照银行钞票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银行钞票真实可靠。
3、柜员机器设备维护柜员要切实维护好柜员设备的安全运行,按照银行要求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存在异常处理或必须停机时,及时上报。
五、柜员培训管理1.招聘和培训银行招聘柜员时必须保证柜员具备有关常识和入职培训。
银行柜台员工管理制度
银行柜台员工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银行柜台员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实现银行服务的高效运作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通过对柜台员工的规范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银行柜台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质量。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柜台工作的员工,包括柜员、客户经理、业务主管等。
三、管理原则1.合规经营: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操作合规、安全。
2.服务至上:员工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己任,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3.团队协作:员工要积极与同事沟通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银行目标。
4.诚信守约:员工要言行一致,保持诚信,绝不得采取欺诈、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5.持续学习:员工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态度。
四、管理职责1.分工协作:柜台员工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2.培训管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帮助有待提升的员工改进。
4.纪律管理:对违反员工规章制度的行为,要依法纪律处理,严格执行。
五、工作内容1.业务咨询:接受客户咨询、协助办理各类银行业务。
2.账户管理:协助客户开户、销户、更改账户信息等操作。
3.现金业务:接受客户存取款、兑换外汇等操作。
4.办卡服务:协助客户办理银行卡、信用卡业务。
5.投资理财:向客户介绍银行理财产品,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6.其他业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各类银行服务。
六、员工素养1.仪容仪表:员工须保持整洁、着装得体,树立良好的仪容仪表。
2.语言表达:员工要用简洁清楚、礼貌得体的语言与客户沟通。
3.服务态度:员工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客户。
4.冷静应对:员工要保持冷静、应对客户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
5.自律自省:员工要自律、自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银行柜员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柜员管理规章制度银行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一环,他们直接面对客户,负责处理各种业务。
为了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银行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柜员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银行柜员的工作能够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遵守行业规范和客户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一、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银行柜员的工作时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保证银行在营业时间内能够正常开展业务。
柜员必须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在工作期间不能私自离开岗位。
柜员休假需要提前申请,经银行批准后方可休假。
柜员应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以确保银行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有足够的柜员来处理客户业务。
二、着装规定银行柜员作为银行的形象代表,必须保持整洁、规范的着装。
柜员在上班期间要穿着银行统一规定的工作服,并注重个人仪表和仪容仪表。
柜员的服饰、发型、化妆等都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给客户带来不良影响。
三、业务培训和考核银行柜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熟悉各项银行业务。
银行应定期组织培训,加强柜员对新产品、政策的了解。
同时,银行还应定期对柜员进行业务考核,以评估柜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考核结果,银行可以给予奖励或者进行相应的培训。
四、客户服务规范银行柜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柜员需要准确、细致地处理客户的各种业务需求,并及时向客户解答疑问。
银行应建立客户服务标准,明确柜员需要遵守的服务流程和规范。
柜员需要耐心、友好地对待客户,避免出现冷淡、敷衍的态度。
五、保密义务银行柜员涉及到客户的财务信息,所以他们有着严格的保密义务。
柜员必须严守客户隐私,禁止将客户信息泄露给外人。
柜员在处理客户业务时要注意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擅自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
柜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严重的处罚,甚至会对银行声誉造成损害。
六、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银行对柜员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至关重要。
银行管理层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银行应加强对柜员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模版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柜员的招聘、培训、管理等制度,提高银行柜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加强内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银行柜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接待客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各项业务,处理客户咨询及投诉;(二)确保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三)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银行业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保守客户机密和行业秘密。
银行柜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接受银行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
第三章招聘与授权银行柜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招聘政策和银行招聘规定进行选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够适应夜间工作和轮班制度。
银行柜员需要取得授权方能上岗。
银行应当对每一名柜员进行授权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授权。
银行柜员授权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应在授权周期结束时进行回顾检查,对授权进行审查和再次授权。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银行柜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
银行应制定详细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银行柜员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考试合格方能晋升或转岗。
银行柜员应在岗位上积累经验,逐渐提高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进行岗位培训和挂职锻炼,建立健全职业发展规划。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薪酬福利银行柜员应根据银行设立的营业时间和轮班制度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银行柜员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国家和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以资质和工作经验为主要考核指标,同时考虑客户评价、绩效考核等其他因素,确保合理、公平、透明。
银行柜员应当享受合法的休假、调休、带薪假期、福利等福利待遇,确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
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柜台业务操作风险,促进柜员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制是指营业机构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业务范围内的任一柜台业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根据柜员业务范围,柜员制分为两种模式即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模式下,营业机构根据一个或多个柜台业务组合指定柜员业务范围,分设业务柜台,分别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指定范围内的柜台业务;综合柜员制模式下,营业机构不分业务种类,由单个柜员独立为客户全程办理本机构法定范围内的全部柜台业务(个别特色业务除外,下同)。
第四条辖内营业机构柜员制模式由分行自行负责审批确定。
单一营业机构可以实行分柜制或综合柜员制,也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营业机构可以单独设立开放式低柜,由单个低柜柜员为个人客户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
第五条低柜是指在营业大堂另行设立的开放式零售业务柜台,为个人客户提供转账、卡内销售理财产品、挂失、信用卡、查询等非现金零售金融服务。
符合条件的营业机构,低柜可增加个人客户开销户、凭证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分柜制下的柜员称为专柜柜员,其业务范围由营业机构与其分行共同确定,其中低柜柜员业务范围由总行统一设定。
综合柜员制下的柜员称为综合柜员,其业务范围为营业机构全部法定柜台业务。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柜员除特别指明以外,是指营业机构所有营业柜员,包括业务主管和对私业务主管、临柜柜员、后台柜员、低柜柜员和其它专柜柜员。
本办法所称主管柜员是指分行派驻营业机构的营业部经理和履行营业部经理职责期间的业务主管。
主管柜员还应执行《xx银行营业部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八条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严密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二)营业室内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按规定保管录像资料;(三)现金业务柜台安全标准达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四)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和总行统一组织的上岗考试,具有办理相关业务的岗位资格;监管机构对岗位资格有规定的,柜员还应取得规定的岗位资格。
银行柜员岗管理制度
银行柜员岗管理制度一、总则在银行柜员工作中,为了更好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岗位职责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客户业务,提供优质服务。
2、保障银行资产安全,防范风险。
3、维护银行形象,提升服务品质。
4、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1、打卡制度:每天上班前需打卡,下班时打卡离岗。
2、岗前培训制度: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服务规范制度:工作中需遵守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耐心回答客户问题。
4、业务操作制度:银行柜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客户业务,不得私自操作。
5、资产管理制度:银行柜员需妥善保管银行资产,不得私占或挪用。
6、信息保密制度:银行柜员需严格保守客户信息和业务秘密,不得泄露。
7、应急处置制度:遇到突发情况需及时报告领导,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8、巡检制度:每天上岗前需对柜台设备和工具进行巡检,确保正常使用。
9、考核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奖惩,提高工作积极性。
10、请假制度:请假需提前报备,事假需提供证明,病假需提供病假条。
四、安全管理1、违规操作:发现员工违规操作,将按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受到处分。
2、资产遗失:银行柜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银行资产,如有遗失需及时报备。
3、突发事件:遇到突发事件需保持冷静,按照处理程序积极处理,保障客户和自己的安全。
4、暴力威胁:遇到暴力威胁需及时报警,离开现场,不可冒险抵抗。
五、奖惩制度1、奖励: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包括表扬信、奖金等。
2、处罚: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3、严重违规:严重违规将被辞退,不得再在银行从事工作。
六、账户处理1、客户账户:银行柜员需及时处理客户账户变更、挂失、销户等业务。
2、资金调拨:银行柜员需按规定操作进行银行间资金调拨,确保准确无误。
3、存取款业务:银行柜员需核对客户资料,确保存取款业务准确无误。
柜员管理制度
柜员管理制度一、引言柜员作为银行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日常业务办理和客户服务的重要责任。
为了规范柜员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银行应建立健全柜员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柜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柜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柜员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柜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柜员工作的监督和约束,提高柜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通过建立和执行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柜员工作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转。
三、柜员基本要求1. 岗位素质:柜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 保密意识:柜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客户服务意识:柜员应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解答客户疑问,耐心处理客户问题。
4. 团队合作意识:柜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和同事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共同维护银行的整体利益。
5. 学习能力:柜员应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银行政策法规,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四、柜员权限管理1. 柜员权限的设置:根据柜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能力,设置不同权限等级。
权限等级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对柜员的操作权限进行限制。
2. 柜员权限的变更:柜员在工作过程中,根据业务发展和个人表现,权限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
变更由上级主管酌情决定,并进行书面通知。
五、柜员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柜员应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参加工作,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工作服装:柜员应按照银行规定的着装要求穿戴工作服装,保持整洁、得体。
3. 工作态度:柜员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客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4. 工作纪律:柜员应遵守银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私用银行设备和物品,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5. 公司机密:柜员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将任何公司资料、文件、电子信息泄露给非授权人员。
六、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1. 绩效考核:按照银行绩效考核制度,对柜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包括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银行营业机构柜员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银行营业机构柜员帐务处理和工作行为而制定的,适用于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柜员管理。
二、基本规定(一)银行营业机构应当按照本行级别、业务类型、客户群及流量管理等因素,以及市场营销策略,科学配置柜员人员,并设立柜台、窗口等工作区域,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银行营业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柜员操作规程,并不断进行更新和推广,保证柜员熟练掌握行内各项业务以及基本职业技能,如礼仪、语言、文化课、外语等,做到语言规范、流畅,服务态度诚恳,反应迅速,举止合适。
(三)银行营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柜员考核制度,评选出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并组织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各项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
(四)银行营业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并对违纪违规柜员进行处理,严肃查处违规发生的问题,保护自身形象和客户利益。
三、柜员业务管理(一)银行应当要求柜员在业务办理中,严格遵守银行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对客户的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并在处理客户业务时,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有业务环节,不漏办、不错办。
(二)银行应当注重柜员的现场管理,规范柜台和窗口的服务流程和办理顺序,确保客户业务的有效处理,杜绝造成服务质量问题或客户匆忙离开等情况的发生。
(三)银行营业机构应当建立资金清点制度,规定柜员对资金进行清点和集中交付处理的具体办法,确保柜台资金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以及规范交易流程和管理规则。
(四)银行应当确保柜员绝不向客户提供虚假、夸大、误导性的业务介绍,同时要求柜员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的投资建议和风险提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银行信用形象。
四、职业素养管理(一)银行应当以合理的待遇和良好的发展机会,激发柜员服务客户的热情,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银行营业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纠错机制,及时跟进柜员个人业务操作中的问题和缺陷,以便及时整改和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
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柜员业务操作风险、保证我行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柜员制是指单个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独立完成对公结算、对私结算、出纳等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柜员制的基本模式:分为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是指营业部根据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分设对公、对私、出纳等业务柜台,由单个柜台人员分别受理相关业务的劳动组织方式;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部根据本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由单个柜台人员综合办理对私、出纳业务,或综合办理对私、对公、出纳等业务,并按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劳动组织方式。
营业部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三)营业厅内应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
涉及现金柜台的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四)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台应按照要求建立全封闭办公区;(五)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工作;(六)为柜员配备了合格的出纳机具、现金和凭证尾箱,以及其他必备的办公用具等。
第五条实行综合柜员制除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综合柜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公能掌握现行所有柜台业务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熟悉业务系统的操作,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根据)等业务技能;(二)明确规定综合柜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范围,且必须符合相应的岗位制约原则。
第六条设立对私低柜,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可使用图形前端系统和用于操作客户管理系统(OCRM系统)的电脑;(二)配备能够覆盖低柜营业区的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于配有凭证尾箱的低柜柜台,应对每个工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个月。
健全银行柜员管理制度
健全银行柜员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柜员作为银行重要的服务人员,其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银行柜员管理制度是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银行柜员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招聘与培训:银行柜员是银行的窗口服务人员,其招聘标准要求高,应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银行应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严格的招聘标准,并经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其服务水平和职业技能。
2.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银行柜员主要负责柜面业务的办理和管理,应根据银行的业务特点和柜面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划分工作内容,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 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度:银行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银行柜员的工作有序和有效。
4. 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银行柜员作为银行的形象代表,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银行相关规定,维护银行形象,保护客户利益,增强客户信任。
5. 安全防范和风险管理:银行柜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工作安全和稳定。
6. 奖惩制度和激励机制: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和激励机制,对优秀的银行柜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保持银行柜员的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7. 信息管理和数据保护:银行柜员处理大量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资料,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数据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防止泄露和窃取。
8. 培训与考核:银行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升银行柜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9. 处理投诉和纠纷:银行柜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投诉和纠纷,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10. 监督和评估:银行应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对银行柜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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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营业部柜员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防范柜员业务操作风险、保证我行资金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柜员制是指单个柜员在其业务范围和操作权限内,独立完成对公结算、对私结算、出纳等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柜员制的基本模式:分为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分柜制是指营业部根据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分设对公、对私、出纳等业务柜台,由单个柜台人员分别受理相关业务的劳动组织方式;综合柜员制是指营业部根据本部门内人员及业务情况,由单个柜台人员综合办理对私、出纳业务,或综合办理对私、对公、出纳等业务,并按相应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的劳动组织方式。
营业部可以根据劳动组合的具体需要,同时实行分柜制和综合柜员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一)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密的岗位责任制和公平、有效的柜员考核机制;(三)营业厅内应按规定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
涉及现金柜台的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其他录像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四)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台应按照要求建立全封闭办公区;(五)柜员必须经过相应岗位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具备办理相关业务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工作;(六)为柜员配备了合格的出纳机具、现金和凭证尾箱,以及其他必备的办公用具等。
第五条实行综合柜员制除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综合柜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不公能掌握现行所有柜台业务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熟悉业务系统的操作,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根据)等业务技能;(二)明确规定综合柜员的岗位职责和业务范围,且必须符合相应的岗位制约原则。
第六条设立对私低柜,在满足柜员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配备可使用图形前端系统和用于操作客户管理系统(OCRM系统)的电脑;(二)配备能够覆盖低柜营业区的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专人保存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一个月;对于配有凭证尾箱的低柜柜台,应对每个工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业务操作的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两个月。
第七条柜员制模式的确定原则营业部应按照安全、高效、科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营业部的业务种类、日均业务量、人员素质、经营管理需要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在严格区分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的基础上,确定柜员制模式。
第八条营业部柜台人员的用工形式应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在营业时间内,营业部应至少两名柜员在岗,严禁单人上岗或空岗现象。
法宝节假日营业时间,不得由两名相同的柜员连续临柜两个工作日(不含)以上。
第三章柜员管理第十条柜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熟练掌握各类业务的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正确的使用业务系统办理日常业务;(三)涉及现金业务的柜员应具备点钞、现金整点、识别假钞等基本技能,收缴假币柜员还应符合中央银行相关规定;涉及对公结算业务的柜员,应具有票据防伪鉴别能力;(四)综合柜员应对相关业务有六个月以上的操作经验;全面掌握我行所有临柜业务(包括对公、对私、出纳)的规章制度;熟透我行各类业务系统的操作流程;具备点钞、识别假钞(假票据、假证照)等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五)对私低柜柜员应具有服务意识、服务技巧和团队协作意识,具备较强的流通和表达能力;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银行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能够全面掌握我行对私产品和柜面各项业务,能独立处理特殊疑难业务;具备较强的业务辅导能力、较强的协调与分析能力。
第十一条柜员的岗位职责(一)严格按照我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二)审核客户提供的单据,受理开户、销户、存款、取款等各项业务,并保证有受理业务真实、准确、及时;(三)对本人保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证券、业务印章及机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负责,并按规定手续办理交接;(四)按规定对发生的差错如实上报,及时处理;(五)按日做好柜员轧账;(六)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根据营业部的业务量、营业窗口数量、延时服务等情况,配备合理的柜台人员数量,但必须保证至少配备六名柜员(含柜台经理和对私低柜柜员),以满足岗位制约和风险控制的最低标准。
柜台人员的数量应随着业务量、营业窗口和服务时间的增加而增加。
第十三条应合理调配营业柜台人员新人的占比,营业部柜员中,具有一年以上柜台从业资历的人员不得低于40%,每年的柜员流出比率不得超过30%,第十四条营业部要保证柜员的相对稳定,柜员如需调动,应征求柜台主管的意见,且必须经营业部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柜员原则上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两年,并取得营业部经理同意后,才能调整到其他业务条线。
第十六条柜员休假、请假或调离营业部,必须经营业部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对私低柜柜员属于零售业务条线人员,零售业务部对其操作合规性负责。
低柜柜台的业务操作规程由营业部制定,营业部负责对对私低柜柜员业务培训和考试,并参加与对私低柜柜员的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对私低柜柜员的管理按照相关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九条新入行的柜员必须经过营业部的上岗培训,并通过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
运营条线岗位资格考试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这主。
两方面在考试成绩中各占50%,两部分的综合得分为资格考试的最终成绩。
第二十条新入行的柜员应有一个月以上的柜台业务实习期,实习期结束后,由柜台主管和营业部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评定,评定通过后方可独立上岗。
营业部可根据柜员的培训情况,自行确定实习期限和评定标准。
第二十一条未经培训人员、实习生,经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单人上岗。
第二十二条营业部和柜台方管对在岗柜员定期进行日常业务培训与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能力评价。
对于能力达不到上岗要求的,不允许单人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营业部每年举行四次常规的柜员上岗达标考核,每季一次;新员工在经过柜台实务培训及集中理论培训后,可另行安排进行操作柜台人员上岗达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柜员上岗达标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及操作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等。
第二十五条对私低柜柜员应纳入柜员上岗达标考核。
第五章柜员号管理第二十六条柜员对本人的各业务系统柜员号负责,不得混用、借用柜员号。
柜员应妥善保管各业务系统柜员密码,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定期更换,防止泄漏,图形前系统强制30天更换一次密码。
第二十七条图形前端系统柜员号由人力资源系统生成并传输到核心系统,营业部负责在图形前端系统中对本部柜员号的启用与封存、柜员角色和交易限额的设置等进行日常维护。
柜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五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应及时封存柜员号。
第二十八条柜员在图形前端系统中角色、交易限额等项目的设置,应符合人员安排和业务的需要,其设置应遵循有关的规定。
第六章尾箱管理第二十九条柜员领用现金与凭证(含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下同)尾箱后方可从事现金、凭证相关业务。
第三十条柜员对与其柜员号相关联的尾箱中的现金与凭证负责,不得共用尾箱,不得挪用尾箱中的现金与凭证,严禁白条抵库、严禁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域。
第三十一条柜员办理现金及凭证的有关业务,应遵守有关出纳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规定。
第三十二条柜员对超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上缴;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应按规定根据柜员的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量及库存情况及时办理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手续。
第三十三条柜员尾箱如需交接,应在柜台主管的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当面核点尾箱实物,与尾箱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后在图形前端系统中办理尾箱交接,同时将实物放入本人保管的保险箱中。
交接双方应在打印出的尾箱明细单上签字确认,粘贴在交接登记薄上留存备查。
柜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五个工作日(不含)以上的,应将尾箱清零后上缴。
第三十四条营业中,尾箱应放在营业室内的监控摄录范围内,柜员如需临时离开到监控摄录和视线不能覆盖的区域,必须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锁入尾箱,将印章和柜员卡等入箱(柜)加锁保存,对系统做锁屏或签退处理。
柜员离岗时锁箱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营业结束,柜员应盘点尾箱中现金与凭证是否账实相符,无误后方可进行平账处理。
第三十六条营业部采取“超限上缴”现金尾箱碰库模式。
(一)碰库模式“超限上缴”是指持有尾箱的柜员在日终平账尾箱碰库时,需要录入柜员下一当班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非节假日,系统不允许做碰库,需要将尾箱现金上缴至低于设定限额后,才能碰库成功;如果超过设定上限,同时当前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为节假日,需要主管柜员授权或碰库;碰库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尾箱上缴。
(二)“超限上缴”不轮换尾箱,但对尾箱余额进行控制。
(三)超限上缴模式下,柜员尾箱各币种合计限额不得高于5万元等值南苏丹镑。
(四)日终复点及封箱规定1、在超限上缴模式下,如果当日尾箱超限,且当前日期或下一当班日期为节假日的,应由另一当班柜员复点后双人封箱,按照远程授权的相关规定由营业部远程授权;如果尾箱超限,柜员可以自行碰库,无需再换人复点。
2、在“超限上缴”模式下,出纳柜员的尾箱日终应换人复点并双人同时封箱。
第三十七条营业终了,柜员现金尾箱应封箱寄库或存入业务库中;柜员重要空白凭证尾箱应换人复点并在“银行柜员尾箱余额核对单”签字确认,双人封箱后寄库或入业务库(保险柜)。
尾箱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七章印章管理第三十八条营业部应按照《印章制发、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的统一规范刻制、领用、使用、保管、作废业务印章,建立业务印章保管登记簿,严格印章领用、使用、交接、停用、上缴、作废等手续,明确印章保管责任。
第三十九条柜员保管和使用各类业务印章时,应遵循章、证分管的原则。
第四十条营业部应为柜员配备带锁的印章箱(盒)。
营业期间,柜员临时离柜时,应将使用的所有印章放入印章箱(盒)妥善保管。
营业终了,柜员应将印章放入带锁的印章箱(盒),再放入监控摄录范围内的封闭场所的保险柜(箱)保管,或将其与尾箱一并寄库处理。
严禁直接将柜员保管的业务印章放入抽屉或公用的保险柜中存放。
临时派出柜台的柜员日终应将业务印章带回营业柜台保管。
柜台的个人名章,也要比照其他业务印章,做到离柜锁章,妥善保管。
第四十一条柜员应严格按其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印章,严禁未经审批在对外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加盖印章,严禁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章证或纸上预先加盖业务印章备用;严禁在未办理的业务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制造虚假回单。
第四十二条带日期的业务印章要每天更换日期,保证印章日期与业务发生日期一致。
第八章柜员卡管理第四十三条柜员卡是指柜员在图形前端系统中签到或授权时,用于确认柜员身份的一种磁条卡。
第四十四条柜员操作图形前端系统时,除按规定使用密码处,原则上还应使用柜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