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说明

1.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不同阶段工作内容和成果,将普查工作分为8类评价目标,分别为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普查档案。通过计算每项评价目标的最终得分,对相应地名普查机构完成目标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2.采取三级权重加权计算方式,每一类和总评分均为100分。

3.采取扣分方式。每类评价项目的基本分值为5分,扣至0分为止。

4.评分项目基本得分乘所属权重百分比,计算出评分项目得分。如“组织管理”类中,“普查人员”评分项目,在没有任何扣分的情况下其基本得分为5分,该评价项目最终得分为10%×30%×5×20=3分,所有评价项目得分相加即为该类评价目标最终得分。根据每类评价目标的得分与所属权重,计算出整个普查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的总得分。

5.对检查正确率的项目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率不少于25%。

6.“范围”项中的“各级”,是指该项目需对省、市、县三级地名普查工作都进行评价。

7.在地名普查过程中发生严重失密及泄密事故的,或“数据库建设”、“成果表”评价目标得分不合格的,则普查工作质量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最终评价。

目录

1.组织管理(12%) (1)

2.地名调查(16%) (6)

3.地名标准化(8%) (10)

4.地名标志(5%) (14)

5.数据库建设(18%) (17)

6.成果表(18%) (21)

7.检查验收(13%) (25)

8.普查档案(10%) (27)

1.组织管理(12%)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2.地名调查(16%)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3.地名标准化(8%)

评价方式A(适用于包含少数民族语地名标准化工作的地区)

28 /28

28 /28

评价方式B(适用于不含少数民族语地名标准化工作的地区)

28 /28

28 /28

4.地名标志(5%)

28 /28

28 /28

28 /28

5.数据库建设(1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6.成果表(18%)

28 /28

28 /28

28 /28

28 /28

7.检查验收(13%)

28 /28

28 /28

8.普查档案(10%)

28 /28

28 /2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