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药师岗位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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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药师岗位管理职责
1.目的:为规范驻店药师的工作,保证药品管理和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正确指导顾客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师。
4.责任:药师负责。
5.工作内容:
5.1 药房形象管理:
5.1.1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驻店药师资格证书、服务公约牌悬挂在店内明显的地方。
5.1.2 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GSP要求分区分类陈列。
5.1.3 类别标示牌用语准确、字迹清晰、数量足够、悬挂规范;合法进行药品宣传。
5.1.4 保持门店整洁。
5.2 药品管理:
5.2.1 负责药品上架前的质量检查,质量合格方可上架销售。
5.2.2 负责药品在店的质量管理,效期药品的跟踪管理。
5.3 健康咨询与用药指导:
5.3.1 了解顾客需求,获得顾客健康信息(病情、既往
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顾客提供健康及药品咨询。
5.3.2 指导顾客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品(OTC),进行自我药疗。
5.4 处方的判断与调剂:
5.4.1 判读、审核顾客拿来的医师处方。
5.4.2 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复核,留存处方或进行处方药销售记录。
5.4.3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5.4.4 确认顾客知道如何服药。
5.5 顾客投诉或疑议的受理与汇报。
5.6 门店员工培训:
5.6.1 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5.6.2 公司制度、门店管理要求与操作。
5.7 资料、文档、设施设备的管理。
6、岗位职责:
6.1 本店的驻店药师是处方审核员。
6.2 药师必须对顾客的健康负责,其错误将严重影响顾客的健康,其处方审核权的职责不能指派他人。
6.3 驻店药师需为自已的行为负法律上的和专业上的负责。
7、主要考核指标:
7.1 门店质量管理水平(质量问题检查及处理效果、效期药品的预警及处理、文档规范水平)。
7.2 顾客处方审核的正确率。
8、任职资格:
8.1 取得驻店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职称,通过公司的上
岗考核。 8.2驻店药师职业道德。
8.3 具备足够的医药知识,能满足药房管理和顾客进行处方调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