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研究设计院股份制改造方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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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股份制改造方案( 汇报第二稿)一.前言

1999年按照国办发(1999)197号文件,在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由事业单位顺利转制为科技型企业。作为科技型企业,如何改革过去四十年来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第一生产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我院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为我院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科技部于今年5月份专门召开了“改制院所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研讨会”,天津市政府召开了3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座谈会”。在这些会上,明确提出我院应进一步加强在催化剂及载体、无机精细化工、工业水处理及环保等领域的领先优势,可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化的科研、生产及管理运行机制,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加快产业化步伐,全面上水平,以推动我国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因此,对我院进行股份制改造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首先,通过股份制改造设立股份公司,进而成为上市公司,将我院的高科技项目送进资本市场,有助于解决我院资金短缺的问题,可加快新项目及新产业建设开发步伐。不仅有利于新增

资产的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存量资产的流动,促进我院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取得最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次,有利于我院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引进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规范我院的经营运作,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再次,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剥离不良资产,使优良资产充分发挥效能,优化我院的组织结构,改善我院的发展机制,提高我院的整合能力,使我院走上持续发展的快车道。最后,我院作为总公司第一个股份制改造单位,可为总公司今后的改革积累经验,起到示范化作用。股份公司上市后,可扩大总公司的知名度,对总公司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概况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前身化学工业部天津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药剂及应用技术、无机盐、催化剂及载体三大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设计的科技型企业。

我院现有职工约700人,各类专业科技人员400多人,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拥有价值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267台件,藏书中外文图书期刊6万余册。下设物化分析、防爆检测、标准化、质量检测4个研究室,催化剂及载体、精细化工、新材料、工业水处理环保、油田化学品、保鲜剂等7个研究所,3个实验厂,2个联营化工厂及12个各种类型的科工贸一体化公司。国家工业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业水处理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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