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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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完成2017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的岗位激励办法

(适用于公司中高层经营者)

司属各经营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完成今年的公司经营目标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全年的利润指标,充分调动各经营单位实现2017年经营目标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提出相关配套激励措施如下:

一、实施月度考核、季度测评、半年调整、年度大考

1、按月对各经营单位完成产值、利润月度指标情况(详见上赛发2017第三号文附件:月度指标分解表),及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安全作业、异常赔付等列入KPI考核;

2、每季度对各经营单位完成单季度的产值、利润指标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3、对于上半年度未完成利润指标任务(月度指标分解表内1—6月份的合计数)的或者发生重大管理问题的经营单位,公司将对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其个人薪资待遇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4、凡经营单位完成年度利润指标任务的,且按要求完成应收账款回笼工作的,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给公司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公司将依据完成利润的数值按比例进行奖励。对于超额完成利润指标任务的,公司将给予重奖。

5、成都、重庆二分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与短驳车队利润合并计算考核。

二、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利润指标任务的奖励方法

1、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的(月度分解表全年合计数),按实际利润数值的5%给予奖励;

2、对于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的,其超额部分按如下比例实施重奖:

(1)、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50%(含50%)以内的,其超额部分按10%比例进行奖励;

(2)、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100%(含100%)以内的,其超额部分按12%比例进行奖励;

(3)、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200%(含200%)以内的,其超额部分按15%比例进行奖励;

(4)、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任务200%以上的,其超额部分按20%比例进行奖励;

3、所有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奖励必须在相关应收账款到位后15个工作日给予领取.

三、长途车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运价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如依据客观的市场行情下调运价,总经办将按上赛发2017第三号文给予相应冲帐处理。

上海、成都、重庆三个短驳车队在进行内部货物分流、中转运作时,其单程运价必须以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的九折进行核算,如是顺路带回的提货运费应是打七折以下。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必将严究。

四、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利润指标的奖金分配

各区域经营单位如能完成年度指标或超额完成年度指标的,第一责任人享受各档奖励的50%;第二责任人享受各档奖励的25%;第三责任人享受各档奖励的15%;其余人员(主要以月薪为主,稍作奖励)共同享受各档奖励的10%。

五、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属公司总经办

--------------(上海)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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