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
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
1. 实验室概况,介绍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室的定位、
研究方向、实验室的技术设备和研究团队等。
2. 课题研究方向,说明实验室当前关注的研究领域和重点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的生产与转化、
生物质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等。
3. 开放课题范围,明确实验室面向哪些研究领域和课题组开放,例如生物质化学、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等,同时可能会列举具
体的课题方向或者研究重点。
4. 申请条件和流程,阐述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可能
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科研成果等,以及申请流程、材料准备
和提交方式等细节。
5. 课题评审标准,说明课题评审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可能包括
学术水平、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估要点。
6. 资助和支持,介绍实验室提供的资金支持、科研设施、技术
指导等支持措施,以及申请人在实验室开展研究时可以获得的其他资源和帮助。
总的来说,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旨在向广大科研人员和研究团队提供明确的申请指南,帮助他们了解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开放课题的范围,同时为申请人提供申请流程和评审标准,以及可能获得的支持和资助信息。
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教学改革不断深入的需要,为了促进教学、科研及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科技活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有效利用科研平台的资源,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实行对外开放制度。
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保障开放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开放对象1.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凡是进行学习和研究,包括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必修环节和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创新活动、学生创业活动等均可申请使用实验室。
2.全校教师凡是本实验室可进行的实验,均提供开课条件。
从事科研的教师,均可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
3.其他社会科研人员利用实验室为企、事业单位进行分析、研究和培养等服务。
二、开放实验室申请办法1.申请办法凡需进入开放实验室科研、学习的人员,应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时间,向实验室递交《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2.批准程序本实验室收到申请后,一周内给予答复。
三、开放时间实验室开放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科研活动相冲突的时间。
开放时间为8:30~21:00,既可以在工作日也可以在节假日(法定假日除外)。
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所以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早申请预约。
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急需的实验,具体时间由实验室根据实验要求和情况决定。
四、开放管理1.进入实验室科研、学习的人员要严格登记《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2.进入开放实验室后,申请者应遵守实验室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3.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爱护、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完好,并及时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本》。
不准擅自移动、拆卸和改装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如出现设备故障,必须报告给管理人员,记录故障现象,保护故障现场,经专家鉴定后再作结论。
仪器设备因责任事故发生损坏或丢失,在分清责任,批评教育的前提下,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低值易耗品)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赔偿。
3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助范围申请课题应该符合公司开放课题研究指南。
申请课题应该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实验室优先资助技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可在近期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三、审批程序实验室对受理的每项申请安排二位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对初审通过的课题申请提交技术委员会。
实验室每年召开一次技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开放课题及资助金额。
实验室对批准的开放课题发出正式通知和开放课题客座证书。
四、课题管理每项开放课题必须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合作者,室务会指定专人负责开放课题的实施管理。
开放课题起至时间一般为3年,对一些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适当放宽期限。
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至万元,经费二次下拨。
开放课题每年年底应按要求向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进度报告》,结题时应按要求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公司和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有,并按实际情况确定主次。
受开放课题支持获得或产生的数据图表资料、计算机程序、模式、文章和技术报告等须同结题报告一起提交公司。
五、论文署名及奖励办法六、附则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度开始执行。
参照实验室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规定:一. 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经费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31日前应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内容包括: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成果书面材料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研究工作总结。
二. 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研究工作报告和论文。
论文答辩和成果鉴定由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研究论文如在刊物上发表,在技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须注有本公司名称字样。
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我校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逐步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际,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的原则1.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
2.将实验室开放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相结合。
3.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实验室才能对学生开放。
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实验室应积极对外开放。
4.在实验室开放的过程中,师生必须服从实验室的安排,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形式与内容第四条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实验技能加强型、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以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实验技能加强型开放实验:培养方案内的实验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实验技能训练等原因,需要在开放时间进行。
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发研究课题,吸收部份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到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
4.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实验室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
如进行微格教学、标本制作、课件制作等实践技能训练。
第五条实验室开放的内容1.开放实验教学。
向校内学生开放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本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或是对教学计划内实验的加强和提高,包括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和课外科技(研)活动等。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一、本室开放项目周期一般为1~2年。
对于时间为两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递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
内容包括:a. 年度进展情况;b. 成果和论著的书面材料;c. 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研究计划。
学委会将根据课题的年度进展和成果情况,确定第二年度的资助强度。
二、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结题报告。
内容包括:a. 研究工作总结和经费决算;b. 附寄全部论文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c. 对课题发展的设想,年度报告或结题报告。
如果需要召开会议讨论,则会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
结题报告须经我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再申请新课题,对于完成情况良好者,优先资助。
三、获资助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
研究论文如在国内外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在作者单位栏除本单位外还必须写上“广州市氢能与绿色催化市重点实验室”字样。
否则,不能作为本开放课题的成果。
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产生的专利,其专利权归申请人原单位所有,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
四、开放基金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主要为使用本室仪器设备的测试费及在本室加工样品的材料费和加工费(不低于资助金额的60%);对于使用本室以外的仪器费用,本课题资金原则上不予支付。
2)学术活动费(指与开放课题直接有关的论文出版费和以本实验室名义出席的国内国外会议的会务费用,其中出席会议提交的论文,应说明由“广州市氢能与绿色催化市重点实验室”资金资助,或“The Guangzhou Key Laboratory of Hydrogen Energy and Green Catalyst,Guangzhou University”。
3)外地客座人员在本室工作期间的往来旅差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以不超过资助总额的20%为限)。
实验室管理制度中学生物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doc1
实验室的管理制度【中学生物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doc1】中学生物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生物实验室是授课、科研的场所。
为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开放式实验授课、参加科学研究和自选实验课题的研究等,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授课改革,提高实验授课水平,渐渐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新体系,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各实验室员负责相关学科实验室的开下班作,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项目审查、学生的管理、开放实验室的管理。
2.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依照不同样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着力培养学生科学思想能力、综合实验能力和科学创新能力。
3.实验室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
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场所、指导教师等向学生宣告,所有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都必定预约。
4 .开放实验室应依照预约参加实验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设备、资料等实验准备工作,保证明验条件。
5.学生必定经过看书或查找认真预习实验 , 并写出预习报告 , 依照预约到实验室做实验 , 并接受实验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检验 .6.学生进入实验室,必定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等书面资料。
7.学生走开后 , 值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清整好实验室 , 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中学生物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为能更多地培养出拥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我们必定打破以课堂为中心的封闭的、单一的授课方式。
为能更好地配合学校授课改革的推行,提高授课质量,我们物理学实验室面向和全体学生睁开第二课堂活动。
第二课堂活动可以激发学生对这一学科的兴趣,增强学生的着手、动脑能力,培养学生的思想、想象能力和创立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活动时间安排以下:每个月第二周星期三、下午课外活动,初一每个月第二周星期三、下午课外活动,初二每个月第三周星期四、下午课外活动,高一每个月第四周星期四、下午课外活动,高二内容仅供参照。
开放管理办法
物理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是进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实验及研究能力的重要场所,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室内要保持肃静、整洁,不准吸烟、不准高声谈笑和乱丢纸屑杂物,严禁在实验桌、橱、墙壁上涂写刻画。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准备充分,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自行设计的实验项目必须先提出申请,经指定教师对其可行性论证后方可进行。
四、进入开放实验的实验项目必须有较完整的实验方案,每个实验项目都必须有记载,并留下相应的实验方案、制作和测试资料。
五、在实验室内不得随意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不得随意做规定以外的其他实验。
六、自觉爱护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设施、不准乱拿乱用、乱拆、乱装。
损坏任何设施,均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七、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实验完毕后,及时断电、关水、并将仪器设备等物品整理复原,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
八、加强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严防发生损坏仪器设备及发生失火、爆炸等事故,如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并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
九、凡指导实验的教师在实验完毕后应填写有关记录。
物理实验室。
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
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一、生物质重点实验室的背景与定位生物质重点实验室是指致力于生物质研究与开发的研究机构或实验室。
其定位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生产与转化、生物质废弃物利用等方面。
在日益增长的生物质能源市场中,生物质重点实验室的地位至关重要,其研究成果不仅可以推动生物质能源的发展,还可以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开放课题的申请条件与流程1. 申请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研究经验,具备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2)熟悉生物质资源及其利用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3)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的经验者优先。
2. 申请流程(1)查阅生物质重点实验室的官方网站,了解开放课题的研究方向和要求;(2)选择符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兴趣的课题,与课题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取得联系,明确开题时间和申请材料;(3)编写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上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等材料,提交至实验室指定邮箱或办公室。
三、开放课题的选择与撰写1. 选择课题在选择开放课题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与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热点和前沿,以及实验室的研究重点;(2)自身的研究兴趣和优势,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课题研究;(3)与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商讨,充分了解课题的难度和研究方向。
(1)简明扼要地介绍课题的背景与意义,阐明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步骤,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3)突出自身的研究亮点和创新性,说明申请该课题的动机和信心。
开放课题的申请通常由实验室领导或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课题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
在评审过程中,学术委员会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研究背景、科研实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结语生物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旨在推动生物质能源研究与开发,促进生物质资源的利用与循环利用。
物理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管理方案
物理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管理方案高等学校实验室是"知识创新的源头,人才培养的基地"。
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条件,开发学生智能,培养与提高学生科学实验能力和素养,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打破以往由教师指定实验内容“一刀切”的教条作法,提高学生实验学习的积极性,数理系物理实验室对基础物理实验教学进行改革,实行实验室开放化的管理,并特此制定开放实验室管理方案。
基本任务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建立具有明确目的、并与理论教学体系改革协调一致的实验教学体系。
要按照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编排实验项目,改革实验内容,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实验室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开放条件,为学生进行自主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提供方便。
开放时间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具体安排如下:周一~周四:1~12节周五:1~8节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一、实验工作人员采取值班制。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三、实验室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建设、发展和管理,优化实验室管理体制,为实验教学创造 良好的条件,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领导组织实验室的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做好实验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安排实验教学工作,督促、检查实验课教师上好实验课,组织教学法活动。
4、制定实验工作人员值班表,组织教师轮流到实验室工作,并形成制度,力求有一部分实验教师相对稳定。
5、确定实验课主讲教师。
四、实验教师职责1、实验课教师应认真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并预做实验,充分了解和掌握仪器调试的技术状况,预计实验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写好实验教学教案。
2、实验课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回答;对于未达到要求的同学不允许参加实验。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本实验室以当前计算机科学和软件工程领域提出的可信计算和安全软件的基本问题为背景,面向国家发展软件产业的战略需求和上海市地方经济的重点需求,确立了高可信计算理论、可信软件构造平台和可信计算应用等为主攻方向,进行可信计算理论与软件开发技术的基础研究。
为促进学术和人员的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以支持国内外同行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实验室每年提出开放课题指南,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国内外从事可信计算理论与软件开发技术基础研究的同行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
2.申请人须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以后,于规定时间内寄回本实验室。
3.实验室可根据课题申请的情况,请两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4.实验室在每年第四季度将通过预审的申请材料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资助优先排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的项目,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5.项目申请获准后,由项目承担者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研究方案、工作进度、来实验室工作的时间,并签署《开放课题合作协议书》(附件2)(一式两份),在实验室立项开题。
6.课题经费只供围绕课题研究展开之用,与课题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经多次规劝仍违反规定者,实验室有权中断经费拨款,直至终止课题,停止对课题的资助,追回不按规定报销的费用,并收回所剩经费,且将课题被终止者记录备案。
7.在实验室开放基金支持下完成的论文、系统用户指南等,应首先作为实验室技术报告印发,然后投交刊物、会议公开发表。
8.客座人员在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支持下完成的科研成果,由本实验室与其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申请鉴定、成果报奖时均应并列著名。
每个课题至少有一篇论文第一位标署本实验室全名。
论文署名格式如下:作者姓名(本实验室全名)(作者本单位名称)或(作者本单位名称)(本实验室全名)9.实验室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对于开放课题的获奖成果和发表的论文,按级别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08年1月)一、重点实验室简介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筹)是山东省教育厅于2006年12月批准筹建的省级重点验室,实验室设在德州学院。
有一支主要由年青教授、博士与研究人员组成的高水平学术队伍,在生物物理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
该实验室为适应二十一世纪多学科交叉并向生命科学主战场进行战略性转移的发展趋势,以物理学与生物学的交叉为特征,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
以物理学和生物学方法为主要研究手段,涉及到微尺度领域生命科学现象的多个方面,探索与生命现象相关的物理规律和新技术,挖掘新生物学知识,具有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特点。
目前实验室已形成4个较成熟的科研方向:1.计算生物学2.光生物物理3.系统生物学4.生物物理技术二、开放课题项目资助原则与范围1.贯彻择优支持的原则,根据项目基金总额及实验室具体情况,对申请的开放课题进行选择性资助。
2.必须符合实验室总体研究方向,确属学科前沿领域,对实验室、山东省乃至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鼓励本研究领域和相关学科领域的省级、国家重点实验室间的合作研究,以便发挥重点实验室的各自优势。
4.实验室主要资助生物物理领域的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以及应用技术的研究,鼓励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创造性和重大应用前景的课题。
5.生产单位可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提出相应课题。
6.实验室鼓励和支持从事生物物理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博士后和博士生及海外留学人员到本实验室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
欢迎自带课题和研究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科研人员及短期访问学者。
7.优先资助国家(省、部、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高科技项目、国家(省、部、委)科技攻关项目等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本实验室将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并优先考虑给予资助。
三、开放研究课题的申请办法1.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凡研究方向、内容符合本研究基金指南的均可提出申请。
国重实验室开放课题 规章制度
国重实验室开放课题规章制度国重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的和宗旨:国重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为此,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发展。
2. 申请条件和基本要求:凡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开放课题。
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信誉,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科研经验和能力。
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交详细的课题申请书,包括研究内容、方法、技术路线、预期目标及研究经费预算等。
3. 评审和资助: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开放课题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资助额度根据课题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而定,资助期限一般为2-3年。
实验室对获得资助的课题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课题的顺利进行和预期成果的取得。
4. 经费管理和使用:开放课题经费由实验室专项经费支持,经费使用需按照实验室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课题负责人需根据课题进度和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并接受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
5. 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共同所有。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实验室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研究成果,并积极配合实验室对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规定执行。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开放课题规章制度的行为,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资助、追回已拨经费、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等。
以上是国重实验室开放课题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实验室而异,申请人需仔细阅读相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一)坚持“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原则。
各实验室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二)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
各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各实验室开放应在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和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
鼓励一、二年级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基本实践能力训练、设计制作的活动;鼓励三、四年级学生自选课题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实验等。
开放实验的内容应注意综合性、设计性和针对性,应加强学科知识点的交叉融合,强化基础,拓展知识覆盖面,应加强学生探索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一)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由实验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实验中心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主任直接负责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充分利用仪器设备及实验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二)实验室应根据下学期实验课表的安排,在高质量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实验室空闲时间面向学生开放,在每学期结束前,向实验中心上报下学期计划向学生开放的实验项目、开放形式、开放时间等信息,实验中心及时向相关专业学生公布,并进行预约登记。
物理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关于开放物理实验室的建议及实施方案一、开放实验室的现实背景(1)考纲要求高考考试大纲明确指出考查实验能力。
在新课标理综卷中,实验题是必考内容。
高考理综实验题占总分的约15%,还不包括以实验为基础的选择题。
这足以证明实验在理化生学科中是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平时的实验教学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要想将实验教学搞好,脱离实践那是纸上谈兵,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让学生动起手来,让学生去亲身体验,让学生用自己的五官去感觉才能有深刻的记忆,才能让学生主动去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对实验题的一种分析能力,解题能力。
(2)学校理科实验教学现状,导致人数最多的理科优等生在全市人数少,并且不突出教师在教学中通常用“说实验、讲实验、画实验”等来替代亲自动手的“做实验”,学生也只能变做实验为听实验,有的教师不能从巧教、趣讲上下功夫,也导致思想上认同讲实验。
高一学生原本在初中时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到高中后随着课程难度增加,知识抽象化,又不能进行实验,原来的兴趣逐渐消失,导致很多学生觉得理科难学,学不会,慢慢开始厌学。
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已严重影响到理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高中逐年扩招,使高中教育的规模扩大过快,平行班大班额,多达40多个,学校无力迅速改善实验教学的办学条件。
学生实验无法在实验室做,当做演示实验去做,效果差。
由于新课程改革对实验要求的变化及学校对实验室建设投入不足等原因,实验仪器过旧不能正常使用、仪器数量不够等情况,新教材中新增的仪器多年没有配备,使实验教学不能正常开展。
实验教学管理员待遇远低于任课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任课教师对实验室的有哪些仪器、设备、模型等课程资源不了解,导致但相当多的实验仪器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和有效开发,长期处于空闲状态。
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为了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发挥实验室资源效益,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探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利用实验室开展验证性、探索性实验。
开放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开放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开放物理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促进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维护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好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一)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的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的管理维护,组织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是实验室的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技术支持等工作。
(四)实验室用户实验室用户包括实验室教师和学生,实验室用户有权利使用实验室设备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应当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使用规定(一)实验室用户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应提前向实验室主任或管理员进行申请,并填写《实验室设备使用申请表》。
(二)实验室用户在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当服从实验室主任或管理员的指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保护设备。
(三)实验室用户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后,应当将设备清洁干净、归位整齐,并及时填写《实验室设备使用记录表》。
(四)实验室用户在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当合理使用设备,避免造成设备的损坏。
(五)实验室用户在实验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或管理员,配合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四、管理规定(一)实验室设备的购置、维修、更新等事宜由实验室主任和管理员共同负责,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
(二)实验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设备,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实验室主任和管理员应当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对于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实验室主任和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警告、停止使用实验室设备等。
五、安全规定(一)实验室用户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保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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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2007年5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实验设施和科研条件,同时提升实验室学术水平,使实验室成为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地,为山东省生物物理领域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
本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欢迎国内外从事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提出课题申请,实验室将根据有关条件择优予以资助。
第二条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实验室网站予以公布,申请者根据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指定的范围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第三条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经费管理由重点实验室负责。
第四条开放基金从重点实验室运行费预算中支出,用于资助开放课题研究,专款专用。
第二章项目申请与审批
第五条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其他人员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书)。
在职博士研究生也可作为申请者,但须征得导师的书面同意(须签署意见,认同开放基金的管理方法)。
第六条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第七条申请者须按申请书的各项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签署意见。
第八条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自由申请,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允许连续申请。
获准资助的人员在未完成项目任务时不得申请新的开放基金项目。
第九条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资助额度为普通课题1~3万元,重点课题5~10万元。
第十条开放基金常年接受资助项目申请。
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者根据本重点实验室申请指南的要求,填写《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用电子邮件寄至本室(Email: mysky2005@),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研究人员信息表,以便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对受理的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者提交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基金申请书不予报送学术委员会。
第十二条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进行基金项目的评审(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基金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重点实验室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批准资助的项目和资助金额。
第十三条申请项目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正式通知申请人,并接受申请者为本实验室流动研究人员。
第十四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批准和立项工作。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十五条开放基金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于一个月内与重点实验室签订承担项目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六条课题经批准后,课题申请人即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遵守“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项目申请者必须在工作开始前按照申请书所提计划,制定详细计划(包括阶段计划、工作进程、预期阶段成果等)。
第十八条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等的改变、以及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主任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基金项目的实施,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底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填写下年度研究计划表。
第二十条开放基金项目的实施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主任可随时检查开放基金项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二十二条在研的开发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直至撤消立项,追缴已拨经费: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未按预定计划进行研究,或研究水平明显低于预期要求,或无能力继续完成任务;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实验室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或其他违反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开放基金经费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开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与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考察调研费;(3)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
(4)使用重点实验室内部的公共设施和大型设备应交纳的维护运行费、折旧费;
(5)客座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本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应尽可能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因工作需要且本实验室确实无力解决的少量特殊小型设备、原材料和测试项目,经本室批准后方可外购、外测,并凭发票在本项目经费中支出。
所购的设备所有权为本室,相关测试资料本室存档。
第二十五条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
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及备案。
第四章项目结项和成果管理
第二十六条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由实验室、研究者所在单位及其它资助单位共享。
成果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相应论文或各种技术文件应署名“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德州学院),德州,山东,253023”(英文“Key Lab of Biophysics in Universities of Shandong (Dezhou U niversity), Dezhou Shandong 253023”)。
第二十七条对于自带资金者,申报成果或发表论文也应注明在实验室完成。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基金项目的承担者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后,应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申请。
学术委员会将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议或组织鉴定。
第二十九条研究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技术档案资料:
(1) 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报告和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 有开放基金标注的学术论文或成果,进行开发的项目还应提交样品或样机等。
(3) 在本实验室实验、观测的全部原始数据资料(如实验记录本等);
(4) 项目鉴定及评审意见、项目获奖证书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
(5)经费使用情况报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山东省高校生物物理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