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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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区别与联系

学生:罗芬芬学号;201221801001

一、“人”与“民”的概念及两者的比较

“人”在字典里的含义很广,最基本的就是指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同时,“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指人因为种种需求仍然保持着许许多多的一般动物的行为。而社会属性主要指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是现实的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具有各种社会关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创造着社会历史的主体。在文化人类史上,“人”被定义为能够使用语言、具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尤其是能够建立团体与机构来达到相互支持与协助的目的。没有人的社会是不存在的,社会也因人的存在而更加的精彩。

在奴隶时代,奴隶主将驯服的战俘刺瞎左眼并强迫其劳动使之成为奴隶,这种瞎了左眼的奴隶便称为“民”。古代“民”指有别于君主、群臣百官和士大夫以上各阶层的庶民(多与“君”、“臣”“人”相对)。现在,“民”一般意义上被定义为区别于军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人民群众,相对于“人”来说,是一个较狭隘的概念。

通过上面对“人”和“民”两个基本概念的比较,笔者认为,“人”可以理解为一个群体,由一个个独立、平等、自由的个体按一定方式结合而成的,具有复杂结构的社会有机系统,是个人、群体和类的有机统一。相对于“民”来说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所有的“民”都可以称之为“人”,但并不是所有的“民”都可以被定义为“人”。“民”是一个有着等级的概念的字,它与“君”、“臣”、“人”相对,并没有包括了所有的“人”。而今的社会,从一个大的方面讲,均是由独立、自由的“人”构成的。“民”并不能构成一个社会的全部。

二、“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概念

“以人为本”指以全体人的利益为根本,即要考虑到每一个个体的利益,每一个个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等级差别。“以民为本”是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因为“民”是相对于统治者而言的群体,所以并不能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而且,更需要关注的是,即使“民”的数量占了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也不能保证统治者就会完全的保护“民”的利益,因为两者本身就是一对对立的概念。

“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两者看似一样,其实有着本质的区别。“以人为本”体现的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思想的体现。古希腊普罗泰戈拉提出“认识事物的尺度”,将人们研究的核心问题由大自然转向了人类。西欧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提出了“人本”思想,此后,随着欧洲大革命、欧洲经济的发展,“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和社会发展观便逐渐产生了,一直到现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仍然占据最为重要的地位。

在中国,最早出现“民本”思想是在《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中,其中写道,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维邦本,本固邦宁。”这是中国史书最早记载民(老百姓)是立国之本的思想。之后,儒、法、道、墨诸子百家都遵循这一思想,对我国的文化、政治有着深刻的影响。不容忽视的是,“以民为本”的理念与我国几千年“君臣”的政治理念是一致的。

三、“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的联系与区别

我国现在科学发展观中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这与古代的“以民为本”在文化上有历史性的联系,在关于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尊重人的价值,关心和保障人的权益等方面,有一定的同一性,两者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两者更多的体现在它们的区别上。从本质上讲,“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属于不同的思想体系,在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以及实现思想的道路和方法,即立论的基本前提

和重大原则上有本质的不同。

纵观历史,历代的“以民为本”的思想,都是以肯定和维护封建社会制度为前提的,目的是巩固皇权统治。而“以人为本”是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角度讨论的,注重的是个人的发展,通过个人的发展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两者的根本出发点就不同。

以上的区别是很多学者及绝大多数人的观点,笔者也是赞同的。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以民为本”追求的是最基础的物质上的满足,首先要解决的生存问题,对于精神层面的追求几乎是没有的,即使是有精神追求,那也是极少数的“君”、“臣”等统治者的群体所享有的特权,而不是广大的“人民”群体,“人民”群众忙于生计,哪有闲情来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以人为本”则不同,“以人为本”不仅仅要不断满足和丰富每一个人的物质生活,更加关注每个人在教育、文化、艺术等精神层面的追求,即不单单像“以民为本”那样只追求物质层面,上层建筑的一些东西是“以人为本”更为在意的。

“以民为本”中的民基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意识,他们的意识是由统治者的意志主宰的,很少有自由主体意志的发挥,而且一般情况下受到一些道德的约束比较多。“以人为本”中的人主体意识强,可以自由地发挥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一般受到法律规则约束。

四、“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我国的体现

在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也简单的提及到,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下,“以民为本”的理念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与我国封建等级中“君”、“臣”和“民”的对立关系是相对应的。“以民为本”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面对被统治者所说的,是把人分为两类人群,“以民为本”是在表述“官”和“民”的关系,“民”和“官”当然存在不平等的现象。“以人为本”是表述人与人平等的关系。深入研究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的“民本”思想,我们就不难发现,以民为本实际上是对统治阶级说的。

近几年来,我国在科学发展观中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要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有他的合理之处。

我国目前整体的经济水平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在大部分地区在人民最基本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不仅如此,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人民物质生活满足之后,更多的追求就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接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相应的,随着人民各方面知识的提高,人民的主体意识潜意识的也在增长,主体能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人为本”可以说在我国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国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有一些地方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而且,我国深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注定了在解放“人”的思想这一层面要走更为艰难的一条路。这也就容易导致一些具体的措施看起来是“以人为本”,其本质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以民为本”。我国既然已经大胆得提出来“以人为本”,就说明我国正在朝着这方面努力发展,我们要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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