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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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空间环境农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申请指南
农业部
二OO八年四月
前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实现农作物空间环境诱变关键技术的新突破,创造有重大应用前景的主要农作物新材料,选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进一步推动我国空间环境农作物诱变新品种产业化发展。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空间环境农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国空间环境资源的农业应用,构筑我国空间环境诱变作物育种创新体系,提升我国农作物育种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课题申请指南》。
第一部分申请须知
一、项目总体目标
本项目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增收等重大需求,针对我国空间环境农业应用需要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选择“实践八号”育种卫星等空间搭载的主要农作物材料为研究对象,重点开展空间环境诱变技术、地面模拟空间环境诱变技术、突变体定向筛选与特性鉴定技术研究,并与杂优利用、细胞工程、常规育种等方法组装集成,实现农作物空间环境诱变关键技术的新突破,创造有重大应用前景的主要农作物新材料,选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通过新品种示范应用,进一步推动我国空间环境农作物诱变新品种产业化发展。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国空间环境资源的农业应用,构筑我国空间环境诱变作物育种创新体系,提升我国农作物育种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请内容
以“实践八号”育种卫星等空间搭载的农作物种子材料为基础,重点选择小麦、水稻、玉米、棉麻、油料、蔬菜等主要农作物,兼顾具有良好市场应用潜力的重要小宗作物,分作物设置7个课题。
课题1、小麦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2、水稻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3、玉米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4、油料作物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5、棉花和亚麻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6、茄果类蔬菜作物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7、小宗作物空间环境诱变育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三、实施年限
实施年限为3年(2008年1月-2010年12月)。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经费400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000万元,单位匹配1000万元。
五、申请管理
1、由农业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承担单位。
3、申请内容应在指南所设课题范围之内,并以课题为单位申请,未在本指南列出的内容不予受理。
六、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
2、具有长期从事作物空间环境诱变育种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技术优势,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优先支持利用空间环境诱变育成过作物
新品种并通过审定的课题申请单位。
3、拥有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具有开展此项工作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4、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5、以课题为单元进行申报。每份申报书要包含所申报课题的全部研究内容,并完成其所有技术经济指标。鼓励跨部门、跨单位、多学科联合申请,联合申报单位总数不得超过6个。
6、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到2008年4月5日),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人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七、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3)课题申报书
(4)课题预算书
(5)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申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配套经费承诺函、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3、按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的要求,填写课题预算申报书,同时实行网上申报,各有关单位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的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相关内容的申报,网址:书面报送的材料应当由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课题不予受理。课题预算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