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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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质量管理条例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铝业)有限公司

车间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1.目的

为了对产品质量,产量,漏检率,全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

2.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与质量成品率相关的一切工作。

3.职责

3.1.质检部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部长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生产负责人。生产副总是公司质量制度贯彻,执行,监督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是质量管理直接责任人。

3.2.公司实行全员抓质量,全过程抓质量,为公司创名牌。

3.3.质量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重在提高质量素质,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3.4.实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度。

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1.对投诉质量问题做到四不放过: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落实责任不放过,不处理责任不放过,不做纠正预防不放过。

4.2.退货处理:所有退货须在退货月份扣除最终入库部门的考核产量。退货原因属尺寸原因的全部属质检责任;退货原因属表面质量原因由责任车间与质检共同承担责任。

5.生产现场品质管理通用规则

5.1.为确保型材表面质量,保证产品性能,型材在生产,流转,库存销售,装车全部过程中,必须轻抬轻放,严禁磕,碰,踩,踏,不开包装抽拉等野蛮操作行为,发现以上不良行为并对产品造成质量事故对责任人扣罚30元。

5.2.成品和半成品严禁和腐蚀物质直接接触。库存型材原则上不得和地面直接接触,以防包装物受潮给型材质量造成影响。生产车间和仓库不包装型材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违反者对相关责任人20元/次。

5.3.由于人为野蛮操作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型材报废每支扣款责任人每支2元。5.4.质检员有监督工艺执行与操作的义务。不按工艺规章和技术操作者,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由于未严格执行工艺造成批量报废,返修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罚。

5.5.吊装与运转必须防止碰划伤型材表面,由于吊装及转运过程造成报废的处理:在移交时同时对整框型材的外露面的碰划伤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都应当场作报废标志,质检确认后报废,双方有异议时由质检仲裁,移交签字后外露面的表面碰划伤缺陷上工序不再负责。

5.6.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订单要求包装,每种包装必须是同品种,同倍尺,根数按规定。每捆应摆放整齐,装饰面避免磨伤,端头齐整,要包装均匀,不允许松散。违者扣罚责任人5元/包罚款。

5.7.合格证与包装内的型材必须相符,出现合格证上数量与实际型材不符时扣罚车间责任人10元/包,质检员5元/包,当合格证数量与型材实际数量不相符时扣罚车间责任人10元/包,质检员2元/包。

6.挤压品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6.1.挤压加棒人员同时负责检查铝棒表面质量,铝棒表面不得有尘土,沙石,铁屑,铝屑等不洁物。由于未检查出铝棒表面质量问题而造成模具拉伤者,每次扣其班组50元。

6.2.开机前检验监督三温一风(即:棒温,盛锭简温度,模具温度,冷却风)及加热时间,挤压记录。严禁“三温”不到开机,除车间主任领导以上的签名允许否则挤压时必须开冷却风,违者扣罚责任班组20元。

6.3.首根型材必须严格按图纸检验(包括换模具),合格后方可允许生产,否则立即通知挤压工卸模具。如果检验不及时或误检造成批量废品,扣罚质检员每根5元(3-5根为限)。如果操作者不及时卸模造成批量废品,扣罚其操作者每根10元。质检要求卸模判断失误20元/套。

6.4.锯切时,型材定尺应按要求公差生产,如出现型材定尺长度不一致或未按要求尺寸锯切,下工序每检验出一支,扣罚锯切人元5元/支,质检员1元/支。6.5.锯切时,操作人员应与质检员配合及时将带有气泡,划伤,擦花,碰伤,弯曲,扭拧的不合格型材挑出,否则流入下工序发现时,扣罚锯切人员2元/支。6.6.型材时效温度和时间必须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时效出炉后必须检测硬度合格后才可流入下道工序,凡硬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生产一个品种的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则扣罚时效,每批次扣罚50元,如有未时效而转入下道工序的,扣罚每框100元/次。

6.7.整形型材流入下道工序必须确保100%合格,每发现一支扣罚当班整形员工1元,扣罚责任质检员元。

7.氧化品质问题的处理

7.1.车间应根据工艺规程及时调整槽液浓度达到工艺规定范围内,化验发现槽液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车间停止生产,由于槽液不合格造成质量问题的,扣罚责任人每支元。

7.2.上架前应对于变形,弯曲,扭拧,腐蚀,划伤,透孔,挤裂等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型材挑出,单独放好后由质检部最终处理。凡不挑出,造成终端产品报废者,扣罚有关责任人元/支。

7.3.由于色差原因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每槽料(即两排)对有关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7.4.严禁带水包装,型材外表面必须干透,管状型材允许内表面不干,但不允许有水滴出,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发现一个批次扣罚包装当班班长,操作工和质检员各20元。

7.5.由于固化炉不干净等原因,造成型材表面颗粒较多而报废者,对责任人处于50元/次的罚款,造成退货的,加倍处罚。

7.6.氧化,着色,电泳膜外观应基本均匀一致,色调基本纯正。不允许有过多腐蚀,斑点,条纹,电灼伤,黑斑,浮灰,脱膜,彩虹,灰暗,未洗净盐迹,针孔,流痕,绉纹,夹杂物质,出现以上原因报废扣罚责任人1元/支。

8.喷涂品质问题处罚细则

8.1.前处理应按工艺规定配制好槽液,要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操作,由前处理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每次扣罚前处理班长1元/支,严重质量问题加倍处罚。

8.2.喷涂膜厚及硬度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生产,违者,视其情况,处以20-200元。

8.3.喷涂型材的型材装饰面不允许有漏底,涂层脱落,发粘,较重枯皮(皱纹涂层除外),皱纹(皱纹涂层除外),夹杂,表面附着点颗粒等缺陷,出现报废,扣罚责任人1元/支。

8.4.由于粗心大意,导致的喷粉颜色和生产计划不一致,处罚责任单位每批次500元以上罚款。

9.成品库品质问题处罚细则

9.1.成品库主管应对库存型材的贮存质量负全责。由于贮存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对成品库处以每批次100元以上罚款。

9.2.凡入库型材必须按订单要求包装完好,标识齐全,否则可以拒绝入库,成品库发现标识与内容不符后应及时通知质检部,经核实后每包次奖励成品库10元,如发货后客户发现每包次扣罚成品库10元。

9.3.严禁不开包装拉型材,严禁踩踏,碰磕,摔伤等野蛮操作,型材上磅,装车必须轻抬轻放,违者每次扣罚有关责任人20元,如果造成报废扣罚责任人10元/支以上。

9.4.成品库负责监督出厂运输车辆防护工作,对因防护不当造成产品不良,每次扣罚成品库100-500元,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销管部按损失金额扣除运输单位。

9.5.发货错误造成退货每次扣罚责任部门300元以上。

10.包装品质问题处罚细则

10.1.各车间必须严格按订单要求包装,每种包装必须是同品种,同倍尺,根数按规定。每捆应摆放整齐,装饰面避免磨伤,端头齐整,要包装均匀,不允许松散,造成客户投诉扣罚责任人5元/包罚款。

10.2.包装错误根据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给予包装班组20-100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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