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术规范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 生申请学位发表资格论文的规定
贵大法学院学位〔2015〕01号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资格论文的规定
为提高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暂行条例)》(贵大学位[2015]8号)的授权,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对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论文规定如下:
一、论文篇数与署名单位
论文数量不低于1篇,署名单位应为贵州大学法学院。
二、期刊要求
SCD数据库收录期刊,高校学报、党校学报、省市级社科院和省级法学会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省级以上报纸的理论版,各大学法学院以及法学类研究会公开出版的法律专业集刊和论文集。
前述学术期刊原则上不包含半月刊、旬刊和增刊。
三、字数要求
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应在4000字以上,报纸理论版上的论文不少2000字。
四、主题与学术规范
论文主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论文,并且不存在学术不端以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
五、解释权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文件享有解释权。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15级学生适用。
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抄送:贵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贵州大学学位办
主题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发表资格论文规定贵州大学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11份。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7页
“天坛杯”论文大赛参赛论文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一、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不仅是加强学术规范、学术伦理与学风建设的核心环节,而且是推进学术交流、学术评价与学术创新的重要手段,还是切实保障学术刊物编纂质量的基本要素。
凡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天坛杯”论文大赛之征文稿,均请严格遵守本《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二、学术征引是指学术写作中为加强论证而对于他人论著或档案文献中的资料、数据、观点等必要的引用。
引用须尊重作者知识产权、尽量可能保持原貌、伴以明显标识,不可断章取义、过度引用。
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均须以注释形式标注真实出处,并提供与之相关的作者、版本等准确信息。
若系直接引用,引文需使用双引号。
若直接引文超过一定数量,应改用仿宋体、单起一段、后退一格的方式标识。
倘系间接引用,应在正文或注释中向读者明示。
引用观点时,应尽可能追溯到相关论说的原创者。
若引用多人观点,应明确区分不同作者的异同。
对已有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实事求是。
学术引用时的作伪,如将转引标注为直引、将引自译著引文标注为原著,均系伪注。
三、学术规范是学术自由、学术创新的保障,为此须尊重前人或已有学术研究成果,以裨益于学术交流、学术积累,推动学术进步。
凡参加大赛的原创性专题研究论文,均应以正文或注释的形式,就其主要研究内容概要说明该课题已有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或学术史脉络。
完全无此内容者,评委会一般不予受理。
四、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凡转引者,应如实标示。
抄袭剽窃,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倘征文有不端行为者,概不受理。
若一旦获奖的作品事后被证实系抄袭剽窃之作,评奖委员会除书面声明、公开撤销奖项外,还将采取其他相应的必要举措。
五、本刊注释规范如下:(一)采用页末注(随页注)注释序号,按自然顺序,连续排列。
内文及文末注之注码符号,均以六角型括号标明。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学术论文写作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遵循学术规范不仅可以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还可以维护学术界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术交流和学术成果的传播。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术诚信。
学术诚信是学术规范的核心。
学术研究者应当恪守诚实、正直的学术品格,不得捏造数据、篡改研究结果、抄袭他人成果等行为。
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应当注明引用来源,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二、学术研究方法。
学术研究方法是学术研究的基础。
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当选择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同时,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研究对象,不得为了符合自己的观点而歪曲事实。
三、学术论文写作。
学术论文是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写作学术论文时,应当遵循学术规范,确保论文的内容真实可靠,结构合理,语言通顺。
同时,应当注重论文的学术性和创新性,不得滥用他人成果,不得出现抄袭、剽窃等行为。
四、学术成果的评价和认可。
学术成果的评价和认可是学术规范的重要内容。
学术研究者应当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因个人恩怨、利益关系等原因对他人的成果进行恶意攻击。
同时,应当尊重学术界的多样性,不得以权势压制他人的学术观点。
五、学术交流和合作。
学术交流和合作是推动学术研究发展的重要方式。
在学术交流和合作中,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观点,积极倾听他人的意见,不得以个人身份、学术地位等因素对他人进行歧视和排斥。
同时,应当遵守学术交流的基本规则,不得泄露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利用他人的成果谋取个人利益。
六、学术道德。
学术道德是学术规范的基本准则。
学术研究者应当具备高尚的学术道德,不得利用学术地位和学术资源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诽谤。
同时,应当尊重学术界的公序良俗,不得从事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总之,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基本准则,它的遵循对于维护学术界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论文大赛评审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论文大赛评审规则为了保证学术论文大赛能够以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依据《“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论文大赛章程》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评审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各教研室相关教师组成;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各部门法评委若干名;3.评审委员会在向主办方提交终审结果后解散。
二、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1、参赛作品按第一作者学历水平,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2个组,分别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当考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理论性、规范性、原创性、先进性、实践性等方面因素。
3、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评委不得参与其本人指导的学生作品的评审工作。
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应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4、评审实行匿名审稿制,主办方将会为评审委员会隐去作者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
5、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按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1、主办方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论文大赛章程》对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
不合格的作品将被退回,在5日之内修改,使之符合大赛规定,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评委可以对所评审的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
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经组委会按程序评定其参赛资格。
3、以匿名评审方式进行,所有论文依文章内容标明的专业进行归类,共分为十大专业类别。
他们分别是宪法行政法类(含行政诉讼法、人权法、军事法等专业);法理学法制史学类;民商法学类;经济法学类;环境法学类;刑法学类(含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类(含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民事诉讼法学类;国际法学类(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其他专业类(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经济学、新闻学、政治学管理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其他专业)。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第一条为倡导学术正气,规范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习风气,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我院注册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本准则所称学术行为是指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撰写、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发表学术论文、报告、设计等活动,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设计和指导研究生等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三) 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的论文、报告、设计等应是本人理论探索、实验研究及社会调查等活动的真实反映和系统总结,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观点、论据、调查资料、统计数据、方案和构架等时,无论是何种(纸质或电子)载体,是否己经发表,均应注明出处。
转引文献资料,摘译外文书刊的部分段落、标题时,应如实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 合作研究的成果应依据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大小来分享,合作者在其共同完成作品中应按贡献大小顺序署名,但另有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作品的所有署名者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五) 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素质教育 - 首页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王卫国:学术规范的重要性,我想我不用在这里来阐述了,特别不用做理论性的阐述。
我只需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在中国政法大学,特别是在我们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规范就是我们学术的生命线;同时,学术规范也是你们诸位学术生涯的生命线。
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在座各位马上就要参加本年度的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我们已经出了“安民告示”:今年,我们要在加强学术规范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学术打假”;对于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出,取消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
有些同学听了可能不高兴。
实际上,我们在座的大多数是非常诚实的,我们应该相信大家。
但是,我要告诉大家,历年在我们的研究生中都有个别人作假。
而且最令人气愤的是,有的作假的人在通过论文答辩以后,居然在外面宣扬,说我就花几天时间攒出一篇文章,不是也通过了吗?言下之意:①你们这些学者不就是那么好懵吗?②政法大学的文凭不就是那么好混吗?③那些辛辛苦苦、勤勤恳恳的、老老实实做学问的人不是很傻吗———你们花两年时间搞出来的论文与我花几天时间搞出来的论文有什么区别?真是大言不惭!所以,我们有一个忧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文凭会不会贬值?我们这些诚实的学术劳动者们的成果会不会贬值?还有,我们这个学术品牌会不会贬值?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已经和即将毕业的同学,而且还关系到我们将来毕业的同学。
如果说今天我们的学术品牌贬值了,那么明天我们一年级、二年级的同学,以及更后来的同学,在毕业以后,社会上对他的学术水平就会打折扣。
这不是很不公平吗?想要毁掉一个东西是很容易的,而想要把它的市场信誉再建立起来又是非常困难的。
这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勤勤恳恳的努力。
所以我们一切的一切,首先要从学术规范做起,从整顿学风做起。
我们的学术首先是规范的学术,在规范的基础上才可能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才可能有高品位、高质量、受到社会信赖的学术新人。
所以我们要对社会保持诚信。
我们的诚信要从我们的自我约束开始。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范
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引证注释规则(2006年1月5日)一、引证规则(一)尊重原意,不可断章取义。
(二)引用时尽可能的追到原作者。
(三)引用应当便于核查。
(四)引用应当保持所引内容的原貌。
(五)引用应以必要为限。
(六)有修订版的著作应以修订版为准,学术史的研究除外。
(七)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当征得原作者同意,例如书信,毕业论文(未出版的)等等。
(八)引用须给出明确的标识。
(九)引用应当注明真实出处,引证不可作假。
二、注释规则(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
注码统一按1、2、3、4、5……进行,勿需用圆括号或方括号;脚注符号后空半个汉字字符,如: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3版。
(二)注释例1.著作类(1)经典著作如: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专著类如:5 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3)合著类如:8 袁曙宏、宋功德:《WTO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也可以用“等”省略第一作者以后的作者。
如:8 袁曙宏等:《WTO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4)主编著作如:6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5页。
2.论文类如:11 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网上文献所注明的网址必须达到点击该网址就能阅读该文献,并注明最后访问日期。
如:22沈文敏等:《治污刻不容缓长三角珠三角亮出“区域环保牌”》,载/news/gdnews/gdtodayimportant/200410080081.htm。
最后访问日期:2006年1月7日。
4.文集类如:17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6页。
5.译作类如:19 [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学术规范的名词解释
学术规范的名词解释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学术发表中,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原则。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学术界的诚信、公正和可靠性,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和学术成果的传播。
本文将对学术规范中的几个关键名词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学术界的这一重要领域。
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学术规范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要求学者在进行研究、撰写论文和发表成果时,遵循正当的研究方法,不夸大或歪曲结果,不编造数据或操纵实验。
学者应该坦诚、正直地对待自己的研究,以及对待他人的研究。
学术诚信还包括对他人贡献的充分承认,不得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
学术道德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密切相关,但更强调研究者在学术活动中的道德责任。
它强调学者应当尊重他人的学术观点,不进行恶意攻击或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学者还应当尊重学术界的传统和规范,遵循学术研究的伦理准则,并遵守论文发表的规定和程序。
此外,学者还应当与他人进行公正和平等的学术合作,不将学术活动用于个人私利。
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是学术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者之间、学者与学生之间以及学者与社会之间传递知识和观点的方式。
在学术交流中,学者应当注重沟通和合作,以建立良好的学术关系和学术合作关系。
他们应当遵循基本的礼貌和尊重,包括在学术会议上遵循发言顺序、合理分配时间和机会,以及在学术论坛上尊重他人的观点并进行有意义的讨论。
学术发表学术发表是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方式之一。
在学术发表中,学者应当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
他们应当选择合适的期刊或会议进行投稿,并遵循该期刊或会议的发表要求。
学者还应当遵循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包括清晰的论点、充分的论据、准确的引用和参考文献,以及合理和透明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过程。
同时,学者还应当坚持回应同行评审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论文的质量和学术价值。
学术评价学术评价是对学者学术成就的评估和认可过程。
在学术评价中,应当尊重学术规范和学者的学术自由。
评价机构和评审人员应当基于学术质量和学术影响力来评价学者的研究成果,而不是仅仅依赖数量或排名。
法学院学术规范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技术规范(2005年10月修订)为了规范本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书写技术,按照《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特详作如下规定:一、论文格式(一)开本论文的打印和印刷纸张的规格标准为A4。
(二)框架学位论文按序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1)封面;(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4)中文摘要(后接“关键词”);(5)英文摘要(后接“关键词”);(6)缩略语表和案例表;(7)目录;(8)正文:前言(引言、导言等)、主文、结论(尾论、余论等);(9要法条”内容等);(10)参考文献;(11)后记(确有必要者);(12)封底。
(三)封面1、颜色:浅色(白、浅黄、浅绿、浅蓝);2、封面的字体、字号和排版要求(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一);3、封面的论文题目需要中、英文,英文题目在中文题目之下;4、论文书脊的要求(如右图)(1)在论文的书脊以紧排依序打印中文: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厦门大学(博士必须打印,硕士建议有条件的打印)(2)字号字体:小五号宋体。
(四)原创性声明和著作权使用声明1、《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二);2、《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三)。
(五)内容摘要1、文字:中文和英文各一份(“内容摘要”统一英译为ABSTRACT);中、英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分别各置一页内;字号小四宋体;2、字数:中文600 字左右;英文3500字符左右;3、内容:重点概述本文研究的问题、意义、创新之处和主要观点、结论等。
(六)关键词1、关键词数量:不超过3个,能体现论文的主要内容,词组符合学术规范;2、每个关键词字数:不超过5个字;3、字号字体:小四号宋体;4、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5、格式例示:——关键词:资产重组;市场反应;实证研究——Key Words: Capital Reorganization; Market Reaction; Empirical Study.(七)缩略语表和案例表“缩略语表”统一译为Abbreviations;“案例表”统一译为Table of Cases。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2015年4月1、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2、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程序及规范3、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答辩流程4、在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开题程序及规范5、在职法律硕士申请学位工作日程安排表6、关于法学类研究生(含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撰写的几点说明7、江西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范本8、硕士论文写作中的常见问题9、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10、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1、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流程基本程序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资格与办法下载表格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下载表格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相(11月左右)毕业生根据研究生部学位办的通知,核对个人信息。
拍照当天应按要求着装,并且缴纳一定费用《毕业生个人信息统计表》学位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照相,并向省主管部门报毕业生名单及数据《毕业生信息汇总表》提交学位论文定稿(3月底)1.向指导教师提交学位论文定稿。
论文应体现足够的工作量2.严格按照《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和格式排版,抽查不合格的不予以送审,取消答辩资格《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指导老师、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指导教师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意见。
2.研究生办公室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1.《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目录》清单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学位论文文字重复比电子检测(3月底、4月初)指导老师和研究生按照国家教委学位办有关学位论文的规定认真撰写和修改学位论文定稿,提供研究生院学位科学位论文电子稿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15%以内)。
通过检测者论文进行送审。
学位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导老师和学生认真检查,如重复率超过15%视为不合格,15%-50%以内可以修改再检测一次(费用自理)。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是指在学术研究与学术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
学术规范是学术界对于学术行为规范的一种自律体系。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学术研究的公正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学术研究及其成果的信任度与价值。
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首先,学术道德要求学者保持诚实正直的研究态度。
在学术研究中,学者应当遵循事实真相,批判地审视自己的研究结果,不搞捏造数据、篡改研究结论等行为。
只有保持研究的真实性,才能确保学术界对于研究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其次,学术道德要求学者遵守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
学术界是一个提倡知识分享和交流的领域,但也需要保护研究者的知识产权。
研究成果的公开发表需要获得授权,学者之间应当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并且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应当标注出处,以避免抄袭和剽窃行为的发生。
再次,学术道德要求学者保持独立公正的评价和评论。
学者在评价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应当客观公正,不受私利影响。
学者之间的争议和分歧应当通过学术讨论来解决,而非采取恶意攻击或诋毁他人的方式。
同时,学术界应当鼓励学者积极参与学术评审和审稿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最后,学术规范是为了保证学术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比如学术会议和期刊都有一系列的投稿和发表规范,以保证研究论文的质量和学术界对于论文的认可度。
同时,学术界也有一系列的伦理委员会和学术机构的设立来监督学术研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总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学术界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对于学术研究和学术成果的可靠性和公信力具有重要影响。
各个学术从业者应当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秉持真实正直的研究态度,尊重知识产权,保持独立公正的评价和评论,积极遵守学术规范,共同维护学术界的健康发展。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遵循学术规范可以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可信度,促进学术成果的交流和传播。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学术诚信。
学术诚信是学术规范的核心。
学术研究应当坚持诚实、正直、公正、负责的原则,不得有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的行为。
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捏造数据、篡改实验结果,不得故意歪曲事实。
同时,学术研究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二、学术研究。
在学术研究中,应当严格遵循科学方法,确保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研究者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对象,搜集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提出明确的研究问题,合理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科学的实验和观察,得出客观、准确的结论。
同时,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恶意扭曲他人观点,不得无端贬低他人成果。
三、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和写作规范。
学术论文应当具有明确的题目、清晰的结构、严密的逻辑、准确的数据和引用、规范的参考文献等特点。
在撰写学术论文时,研究者应当注重文献综述,客观陈述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准确呈现研究结果,合理解释结论。
同时,研究者应当遵守学术期刊的投稿规定,不得一稿多投,不得在多个期刊同时投稿,不得向期刊编辑和审稿人泄露投稿信息。
四、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是学术研究的重要环节,应当遵循一定的礼仪和规范。
在学术交流中,研究者应当尊重他人的观点,不得妄加批评,不得以讹传讹,不得进行无端攻击。
同时,研究者应当注重学术合作,不断拓展学术交流的渠道和方式,促进学术成果的传播和应用。
总之,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其核心是学术诚信。
遵循学术规范可以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和可信度,促进学术成果的交流和传播。
希望广大研究者能够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共同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学术规范_精品文档
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学术出版以及学术交流过程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定。
学术规范的确立旨在保证学术界的诚信、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和进步。
遵守学术规范不仅是对个人学术声誉的维护,也是对学术社区的贡献,对整个学术领域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学术规范覆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研究过程、数据采集与处理、学术论文撰写、出版道德、学术引用等。
在这些方面,学者需要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是相当严格和详细的。
首先,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学者应当遵循科学的方法和原则,确保研究结果的可信性和科学性。
学者应当确保样本选择的代表性和适用性,采用合理的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方法。
此外,学者还应当遵守伦理规范,保护参与研究的个体的权益和隐私。
其次,在数据采集与处理过程中,学者应当遵循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
学者应当提供详尽的研究方法和过程描述,确保其他人能够重复和验证研究结果。
学者还应当妥善保管和管理原始数据,并在研究完成后一定期限内保存数据,以便其他人检查和复制研究结果。
对于学术论文的撰写,学者应当遵循准确性、清晰性和逻辑性的原则。
学者应当确保论文中所包含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对论文的方法、数据和结论给出全面而明确的描述和阐述。
此外,学术论文必须正确引用他人的成果和观点,对其作出适当的致谢。
出版道德也是学术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者应当遵守出版道德的规定,如不违反作者权益、不进行不当竞争、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等。
学者应当选择合适的期刊和出版机构,确保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传播。
学术引用是学术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者在自己的研究中必须引用他人的成果和观点,遵循学术诚信和学术尊重的原则。
学术引用的目的是为了展示自己的研究基础、对相关研究的了解以及对其他学者的尊重。
因此,学者应当正确引用他人的成果,并在引用时注明出处。
遵守学术规范对学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学术研究和交流的基石。
只有遵守学术规范,学术界才能发展健康、有序,学者才能够获得应有的学术声誉和成就。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学术规范是指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学术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遵循学术规范,不仅有利于保障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有利于提高学术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
学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学术规范要求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这意味着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推理,不得夸大事实,不得捏造数据,不得歪曲研究结果,不得篡改引用文献,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同时,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客观公正,不受个人情感和主观偏见的影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进行恶意诋毁,不得歧视他人。
其次,学术规范要求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
这意味着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独立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不得搬运他人观点,不得剽窃他人文字,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同时,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创新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不得重复发表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得滥用他人研究成果。
再次,学术规范要求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严谨性和可靠性。
这意味着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符合学术标准和学术规范,不得使用不当的研究方法,不得使用不当的统计手段,不得使用不当的论证逻辑,不得使用不当的实验数据。
同时,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可靠的数据来源和研究依据,不得使用虚假数据,不得使用无根据的假设,不得使用不实的结论。
最后,学术规范要求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具有规范的文献引用和学术交流。
这意味着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准确引用他人研究成果,不得歪曲他人观点,不得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不得剽窃他人文字。
同时,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应当遵循学术交流的规范,不得进行不当的学术争论,不得进行不当的学术攻击,不得进行不当的学术竞争。
总之,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包括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创性和创新性、严谨性和可靠性、规范的文献引用和学术交流等内容。
学术规范管理制度
学术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弘扬敬业、诚信、笃学、创新的精神,强化学术诚信和学术自律意识,规范学术行为,促进学术繁荣,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司2012年10号)、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的要求以及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职工以及以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教学科研人员”)第二章基本学术规范第三条教学科研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术道德以及下述基本学术规范:(一)学术活动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和出版界关于引证的公认准则。
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原始出处;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二)合作作品应按照当事人对科学研究成果所作贡献大小依次署名,或由作者共同约定署名。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须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所有署名人均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第一作者承担主要责任。
(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或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论证、定、答辫和评笑等活动中,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重大科研成果必须经过学术界科学论证或权威部们鉴定后,方可向新闻媒体公布。
(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或学院有关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抄袭、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研究,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八)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九)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十)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规范的内容
学术规范的内容学术规范是指一种公认的学术伦理,是保证学术研究的正当性、公正性和可信性的基本要求。
在学术研究中,遵守学术规范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基本职业素养。
学术规范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论学术规范的内容。
科研诚信科研诚信是一项重要的学术规范。
科研工作者要保持诚实、不造假、不抄袭、不篡改数据,保证研究过程的公正性和研究结果的真实性。
此外,科研人员还应该坚守研究伦理,不得侵害实验对象的权益,不得进行无伦理的实验和研究。
对于违反科研诚信准则的行为,应该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科研诚信是维护学术正义、促进学术发展的基本保障。
学术论文规范学术论文是学者交流制度化知识的重要手段。
因此,必须保证学术论文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学术论文应该遵循的规范包括文体、格式、文献引用、研究方法、数据分析等方面。
学术论文的格式和布局应按照标准规范执行,避免出现排版错误。
此外,学术论文应该注重文献引用和参考文献的规范,尽可能使用最新的、权威的文献,避免出现抄袭现象。
论文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也应该符合学术标准,避免因方法和数据造假而导致的误导。
学术交流规范学术交流是学者之间交流知识、观点和见解的重要形式。
学者应该建立一个和谐的、尊重知识的交流平台。
学术交流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遵守学术语言规范,尽可能精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其次,要避免出现过度自我宣扬或贬低他人的言论;再次,要尊重他人的知识和观点,避免粗鲁、不尊重的言谈举止;最后,要建立和维护学术交流的良好风气,并积极传播学术的价值观和精神。
学术行为规范学术行为规范涉及到学者在学术研究中的言行举止。
学者应该保持谦虚、严谨、尊重知识的态度。
在发表学术成果时,应该注重学术道德的约束,避免过分强调自己的贡献,在与他人合作时保持相互尊重,并按公正的标准分配成果。
此外,学者还应该坚守学术诚信,避免在谋求学术荣誉时使用不正当手段。
结语学术规范是学术研究的基础和核心,是保障学术研究的正当性和可信性的关键。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
法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规范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表明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承担专门法律实践工作或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学位论文的形式、内容与篇幅(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是研究论文;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案例研究或调研报告。
(二)论文的写作一般应完成以下各方面的工作:1.对论文主题有完整、充分的掌握,问题意识明确,基本概念界定清晰。
2.综合运用理论、专业知识、技术手段和文献资料对论题予以扩展性研究,有逻辑地展示思考、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3.合理利用已有的观点或见解,提出独立的认识和观点。
4.案例研究应提炼出专业上的问题,结合学理和实践的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结论有助于解决该案例本身并对解决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帮助。
5.调研报告以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问题为重点,调研方向设计合理可行,数据资料充分可靠,综合运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清晰,有明确的调研结论。
研究文档齐全。
6.硕士论文结构一般以3-5个层次为宜,各部分之间应当保持紧密的逻辑关系和合理的篇幅比例。
(三)论文写作应有较充分的时间保证,硕士论文连续投入写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
(四)学术型硕士论文的正文篇幅不少于3万字,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正文篇幅不少于2万字。
三、具体格式规范硕士学位论文模版从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与学校模版规定不一致,按本规范执行。
(一)封面学术型硕士论文封面栏中,一级学科为法学,二级学科名称填各具体专业(如: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
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封面栏中,专业学位领域填法律硕士(非法学或法学)。
(二)摘要中文摘要:为论文主要学术观点的摘编和系统化阐述。
主要观点之间用具有逻辑性的语言连接,避免写成写作思路或篇章结构概述。
语言力求精炼、准确,突出论文的创新观点。
学生学术规范培养
学生学术规范培养学术规范是学术界的基本准则,它要求学者和学生遵守一定的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保证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学术规范的培养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培养学生的学术规范。
一、了解学术规范的内容和意义学术规范包括学术诚信、学术道德、学术独立等方面。
在学生开始学术研究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必要的教育,让他们了解学术规范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通过讲解相关案例,激发学生对学术规范的重视和尊重,为后续的培养奠定基础。
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术习惯良好的学术习惯是培养学术规范的基石。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培养学生的自觉性,比如定期安排研究时间,合理安排任务和休息时间。
同时,鼓励学生多进行学术交流,与他人讨论、批评和辩论,以提高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
三、强调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学术诚信是学术规范的核心内容之一。
我们需要向学生强调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并明确不诚信行为的严重后果。
在学生的研究过程中,要严格要求他们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并提醒他们遵守学术论文的撰写规范和引用规则,对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正确的引用和批评。
四、培养学术批判能力学术规范要求学生在研究中具有批判精神和辨别能力。
为了培养学生的学术批判能力,我们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或辩论赛,让学生有机会对不同观点进行讨论和辩论。
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锻炼自己的思辨和分析能力。
五、注重学术原创性学术规范追求学术原创性,要求学生在研究中做出独立的贡献。
我们可以通过鼓励学生进行创新研究,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
同时,引导学生学习如何查阅和整理文献资料,避免盲目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
六、教授学术规范的实践方法培养学生的学术规范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需要在实践中进行落实。
我们可以通过实验室实训、学术写作等方式教授学术规范的实践方法。
通过实际操作,让学生亲身体验到学术规范的要求和实际操作上的难点,加深他们的理解和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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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技术规范(2005年10月修订)为了规范本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书写技术,按照《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特详作如下规定:一、论文格式(一)开本论文的打印和印刷纸张的规格标准为A4。
(二)框架学位论文按序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1)封面;(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3)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4)中文摘要(后接“关键词”);(5)英文摘要(后接“关键词”);(6)缩略语表和案例表;(7)目录;(8)正文:前言(引言、导言等)、主文、结论(尾论、余论等);(9件(加列“重要法条”内容等);(10)参考文献;(11)后记(确有必要者);(12)封底。
(三)封面1、颜色:浅色(白、浅黄、浅绿、浅蓝);2、封面的字体、字号和排版要求(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一);3、封面的论文题目需要中、英文,英文题目在中文题目之下;4、论文书脊的要求(如右图)(1)在论文的书脊以紧排依序打印中文: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厦门大学(博士必须打印,硕士建议有条件的打印)(2)字号字体:小五号宋体。
(四)原创性声明和著作权使用声明1、《厦门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二);2、《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见本技术规范附件三)。
(五)内容摘要1、文字:中文和英文各一份(“内容摘要”统一英译为ABSTRACT);中、英文摘要及其关键词分别各置一页内;字号小四宋体;2、字数:中文600 字左右;英文3500字符左右;3、内容:重点概述本文研究的问题、意义、创新之处和主要观点、结论等。
(六)关键词1、关键词数量:不超过3个,能体现论文的主要内容,词组符合学术规范;2、每个关键词字数:不超过5个字;3、字号字体:小四号宋体;4、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5、格式例示:——关键词:资产重组;市场反应;实证研究——Key Words: Capital Reorganization; Market Reaction; Empirical Study.(七)缩略语表和案例表“缩略语表”统一译为Abbreviations;“案例表”统一译为Table of Cases。
(八)目录1、中英文各一份(“目录”统一英译为CONTENTS);2、至少要示明“章、节、目”(分别统一英译为Chapter 1, Subchapter 2, Section 3)的标题、“前言等”、“结论等”、“参考文献”(统一英译为Bibliography)等及其页码;3、章的标题的字号:四号黑体加重;4、节的标题的字号:小四黑体加重;5、目的标题的字号:小四宋体。
(九)前言前言(引言、导言等)不列为“章”,不加序号。
(十)主文1、排版(1)字体字号:小四号、宋体;(2)行距:1 1.5;(3)每行字数:32-33字;(4)每页须加“页眉”和“页码”。
2、标题格式(1)章的标题:小三号加重黑体;(2)节的标题:四号加重黑体;(3)目及子目以下编号按“一、(一)、1、(1)、①、A、a”顺序递进;(4)目及子目以下的标题:小四号加重黑体;(5)标题一般要简明扼要,体现阐述内容的重点,无标点符号。
3、表格(1)表格要有:编号、表名(小四号宋体加重)、单位;表号和表名要居中,单位在表右上方;(2)表格中要注明“项目”(例如,数据的名称、时间);(3)资料来源要标明“作者、资料来源名称、时间”用小五宋体,置表格左下方;(4)表与上下正文之间各空一行。
表1:1995—2000年工商银行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亿元时间1995199619971998总资产净资产总负债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5月。
4、制图(1)图要有:编号、图名(小四号宋体加重)、单位;图号和图名要居图上方或下方的正中;(2)图形要标明计量单位;(3)图的资料来源要示明“作者、来源名称、时间”,用小五宋体,置图左下方;(4)图与上下正文之间各空一行。
1995 1996 1997 1998 时间图1:厦门地区1995—2000年GNP增长状况(十一)结论1、结论不列为“章”,不加序号;2、“鸣谢”之类的非学术性内容只能在“后记”中体现,不得加入“结论”部分。
(十二)参考文献1、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以小三号加重黑体标出;2、主要参考文献按著作、论文、辞书、资料(法规、案例等)汇编等分类排序。
每类文献中先列中文文献,再列译文文献,最后列外文文献;以四号加重黑体标出;3、各文献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4、英文文献按作者(或第一作者)“姓”而非“名”的第一个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同一作者有两篇以上文献的,按出版或发表时间“由新到旧”排列;5、中文文献按作者(或第一作者)姓氏的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同一作者有两篇以上文献的,按出版或发表时间“由新到旧”排列;6、各参考文献的格式同正文中的引文,但无需加引文的页码;7、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十三)其他1、除有特殊需要外,论文中的英文概用Time New Roman字体打印;2、除有特殊需要外,论文中的阿拉伯数字概用Time New Roman字体打印。
二、注解规则(一)总则1、格式(1)注解一律采用在当页加脚注,并用横线与正文隔开;序号左顶格,以注码①、②、……标示,换新页仍从①开始;(2)注码应置于句后的标点之后,而不是标点之前。
例如,×××××,①或“×××××。
”②(3)注解用小五宋体。
2、多次引用(1)同一中文文献同页前后连续引者,用“同上,第×××页。
”;如引文页码也相同,用“同上。
”即可;(2)同一英文文献同页前后连续引者,用“Id., p.8.”或“Id., pp.3-8.”;如引文页码也相同,用“Id.”即可;(3)同一中文文献或英文文献不同页者,重新采用完整注释;同页非连续引者,用“同本页注①/②/③……。
”(页码相同者);或“同本页注①/②/③……,第×××页。
”(页码不同者)。
3、参考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标准;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辞典、法规汇编、案例汇编等),采用单字母“Z”标识。
4、英文文献格式(1)英文文献作者的姓名,概用大写,先姓后名,姓名之间用逗号隔开。
例如:WOOD,PHILIP R.或DOLZER, RUDOLF(2)英文注解中的英文单词,实词开头字母均需大写;虚词整个单词均小写。
5、解释本技术规范对“注解”规定有不明或不尽之处,应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
(二)注释1、专著、编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标准以及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1)规则[外文译著原作者前应加列其国籍]作者. 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2)专著中文专著:罗昌发.国际贸易法(上册)[M].台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6.48-49.作者题名文献类别(专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英文专著:)[M]. Hagu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95.43-57.卷次或版次等中文译著:[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8-49.(3)编著中文编著: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专论(上篇)[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48-49.英文遍著:SCOLES, EUGENE F. & HAY, PETER, ed. Conflict of Laws (2) [M]. St. Paul,MN: West Publishing Co., 1992.46-58.(4)论文集中文:论文作者孙南申,陈立虎,万国华.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1998.[英文:KAYEYAMA, M. Incompatible displacement methods[A]. SPRIET J A. Numericaland Computational Methods in Structural Mechanics[C]. New York: Academic Press,1973.43.(5)学位论文例如:陶建人.动接触减振法及其应用(博士学位论文)[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1988.40-46.(6)研究报告例如:徐崇利,赵德铭.关于我国参加《华盛顿公约》若干问题的意见[R].厦门: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1995.(7)标准例如:GB 50023-9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S].(8)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例如:陈安.台湾法律大全[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234-237.2、期刊文章(1)规则作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2)例子):18.作者题名文献类别(期刊论文)刊名出版年份期起止页码英文论文:FENTIMA, RICHARDN G. Jurisdiction,Discretion and the Brussels Convention[J].Cornell(中文译文:[日]樱井雅夫.欧美关于“国际经济法”概念的学说[J].蔡美珍译,外国法学译丛,1987,(3):13-20.3、报纸文章(1)规则作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2)例示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4、电子文献(1)规则作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电子文献的出版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二者任选其一或同时选择)(2)例示章仁颂,王明亮,陈明.20世纪90年代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新进展[EB/OL]./pub/wml.txt/980810-2.html, 1998-08-16/1998-10-04.三、其它注解规则(一)法律文件和判例1、特指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法律文件,均需用书名号标示;并至少在正文中第一次使用时,标明该法律文件的颁布、生效或修改年份。
例如:中国1986年《外资企业法》;2、法律规定排列顺序为“条、款、项、目”。
例如:《×××法》第12条第1款第2项第6目;3、判例至少要标明国别和作出判决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