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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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制订《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的重点内容
1.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
2.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措施、进程及主要成果;
3.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在各项教育工作中形成的特色经验,以及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有积极意义的新举措;
4.群众关心的有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5.敏感时期及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后师生的思想动态;
6.国内外重要媒体涉及浙江教育的正反面报道;
7.值得我省借鉴的外省(市、区)教育工作新举措、新经验、新问题;
8.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成果;
9.其他有助于领导决定、需要领导知晓的重要信息。
二、信息报送原则
信息报送必须遵循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到一事一报,重大事项不漏报、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切实做到内外有别,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报送时限要求
1.紧急信息即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委厅办公室,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原因和结果。
2.敏感时期,重大事件发生、重要决策部署出台、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发布后,应在第一时间、多层次、多侧面收集师生反映,及时、真实报送有关信息。
3.对时效性强的重大信息、约稿信息,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值班信息报送
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在法定节假日、晚间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委厅值班室,由值班室统一负责信息处理或上报。
五、教育信息载体
省教育厅信息载体为《信息专报》、《今日择报》、《教育参阅》、《值班信息快报》、《教育工作简报》。《信息专报》、《值班信息快报》主要为上级服务,不定期,有事即报。《今日择报》主要为本级服务,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一期。《教育工作简报》主要为系统服务,原则上每半月一期。《教育参阅》视内容确定服务范围,不定期刊发。
除以上信息刊物外,设置有网络信息载体:
1.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登载全省各地的教育信息。
2.内部办公系统,交流委厅机关各处室的工作信息。
3.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教育信息。
六、教育信息考核
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工作考核制度。省教育厅重点考核市教育局、高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信息工作。县(市、区)教育局和信息直报点的信息报送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为主考核。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
进行表彰。
对发生重大信息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度评选信息工作先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