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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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XX检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由于我院未对《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进行系统性学习,未把握该《草案》深刻内涵,故还未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
一、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及向上呈报由办公室负责,由于办公室人员少,行政事务工作繁多等原因,目前尚未组建专门机构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只是指定了一名干部专职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一名院领导分管。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院目前还未就该项工作制定相关制度。
(三)能力建设情况。
在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我院主动向公安、法院等兄弟单位取经,也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先后2次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草案)》,为我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未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我院仍然存在对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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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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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总结《××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一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要求和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把该项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积极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探索实践,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正在有计划、按步骤的向前推进。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一)深入学习宣传,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省人大《规定》出台后,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在人大机关内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制定出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年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议程。
与此同时,积极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
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为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制定出台了×市备案审查《办法》。
20××年3月,省人大备案审查《规定》发布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为及时贯彻实施这个《规定》,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决定结合实际,在年内制定出台市备案审查《办法》。
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明确了原则,提出了要求,并将起草《办法(草案)》的具体任务指定给内司委。
在起草过程中,内司委认真学习了《监督法》和省人大《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外出考察学习,广泛吸收了省内外市州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稿后,印发给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等70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主动听取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
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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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7篇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120xx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凡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保证了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注重从源头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从制度上确保这项工作切实按照省的要求进行,我市的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继去年市政府、牟平区政府等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之后,今年又有栖霞市、海阳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芝罘区、福山区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从而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一项制度予以抓好落实,从源头上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与《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相比,我市的市县级政府制定出台的规定有三大亮点:一是规定了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提供法律政策依据。
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对照相关的法律依据,保证文件的合法性。
同时也为做好工作提供了方便。
二是规定了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提供电子文本。
按照省备案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对此我们认为现在的条件已经具备,所以明确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时,必须报送电子文本。
通过报送电子文本,为文件查找使用和汇编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是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和起草说明的格式。
从而对全市工作予以规范,保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今年5月13日至16日,我市在长岛县的砣矶岛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会议,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作为其中一个主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省法制办副主任周建青同志在全省会议的讲话材料,并对照我市的工作查找了差距,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任务和要求。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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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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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城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情况汇报2018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相关规定对全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北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签、公布、备案审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制度,规范备案审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西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区政府出台了《城北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报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流程、方法和步骤。
2017年,共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2018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事前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坚持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集体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要求乡镇、区政府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需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区政府审定前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层级网络,通过多次把关保障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三)公开信息,增强规范性文件生命力。
按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规范性文件,同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公报查询处,供公众查阅,并接受公众监督。
(四)注重清理,提高规范性文件时效性。
区政府每年坚持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
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第99号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次前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城北法〔2018〕2号)等文件精神。
城北区政府按照要求,对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区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清理工作,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确认有效、保留了7件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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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8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9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乡(镇)或者××局(办、委)××××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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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019-09-19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是规范⾏政⾏为的重要监督⼿段,是推进依法⾏政进程的重要保障。
做好规范性⽂件审查备案⼯作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全⾯推进依法⾏政,建⽴法治政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在合肥、郑州和南昌三次专门召开了规范性⽂件备案⼯作座谈会,着⼒推进这项⼯作。
相对其他县(市)级政府,我市规范性⽂件备案⼯作起步较早,2003年即建⽴了规范性⽂件备案制度。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来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件备案审查⼒量⽐较强我市历来重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早在2003年之前就确定由市政府法制办为规范性⽂件专门备案审查机构,并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于2003年制定《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南政办发[2003]61号),正式确⽴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
2005年,为进⼀步加⼤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度,市政府⼜重新制定了《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管理办法》,把部门规范性⽂件从事后备案变为事前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
在建⽴和完善管理办法的同时,市政府注重加强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在全市成⽴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确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规范性⽂件管理⼯作;市政府每年为法制办核拨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专项经费,保障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顺利开展。
(⼆)规范性⽂件管理的⼯作制度⽐较完善⼀是制定了规范性⽂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前我市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规范性⽂件公开⼯作,⽅便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做到规范性⽂件均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
⼴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不断扩⼤规范性⽂件审查的公众参与度,提⾼了规范性⽂件审查的⽔平。
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汇报(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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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汇报(共5篇)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汇报(共5篇)第1篇: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于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保障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原则(一)有件必备。
凡属于报送备案范围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市委报送备案,杜绝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的现象。
(二)有备必审。
对于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有错必纠。
备案机关在备案审查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备工作(一)报送备案范围1.需要报备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是指市纪委、市委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工)委,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文件,包括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主要有三个本质特征: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三是反复适用性。
2.不需要报送市委备案的文件。
(1)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表彰决定方面的文件;(2)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3)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4)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二)报送备案期限。
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市委备案。
(三)报送备案材料及格式。
1.报送备案材料:(1)备案报告。
抬关写"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落款署制定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
(2)正式文本。
含发布通知,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当一致。
(3)制定说明。
是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所作的解释,主要包括制定意图、主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审议签发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备案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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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会议安排,现将XX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XX年是备案审查制度取得新发展的关键一年。
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职权中增加“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并将其作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与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紧密配合,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基本情况(一)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和省人大备案审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在多次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对《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修改。
办法结合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对上位法有关规定予以细化,界定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完善备案审查职责分工,将市监察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报备范围,从制度层面实现了备案审查全覆盖。
办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二)备案工作情况1 .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
XX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纸质两种方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规范性文件共6件,没有收到修改意见,均予以备案。
2 .规范性文件接收备案情况。
XX年,市人大常委会收到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92件,其中地方政府规章1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67件。
经审查,除个别文件存在文字表述不当外,未发现有不合法的情形,全部进行接收登记。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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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8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9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乡(镇)或者××局(办、委)××××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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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在中国政府的管理中,规范性文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工具。
这种文件通常由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制定,以达成一定的目的,如规范某种行业、管理某种资源等等。
然而,这些规范性文件需要经过备案方可生效,备案的程序与流程非常的细致和繁琐。
本文将就规范性文件备案过程进行说明。
一、备案的意义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符合某种政策、法律、法规的细则、规则或者规范性文件。
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所以政府采用备案的方式确认其合法性。
备案的主要意义在于:1、保障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和合法性不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法得到合法认可。
如果确有用处,也无法发挥其实际作用。
规范性文件经过备案,才具有有效性,能够被人们所遵守和执行。
2、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经过备案和审核,政府可就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质量提出建议和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者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审慎权衡。
这就能够促进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成熟度提高,有效地降低规范性文件的风险。
二、备案的流程1、工作依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是文化部的规定和要求,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操作。
2、报送材料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形成,需要履行备案手续。
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规范性文件正本及翻译;(2)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文件及往来函件;(3)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起草人、制定单位及公开方式等有关情况的说明资料。
3、备案审查备案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程序,主要包括两个部分:材料审核和成文检查。
(1)材料审核需要仔细审核材料,判断其是否符合规定。
(2)成文检查需要仔细核查文件内容,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4、备案结果如果经过审核和检查的规范性文件符合规定,备案机关会向制定单位发放备案凭证,并将其上报相应的机构和部门。
反之,备案机关会告知制定单位其不予备案的原因,并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三、备案的注意事项1、备案性质不同,备案手续也有所不同不同的规范性文件采取不同的备案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备案审查,无论是逐级审批,还是单一审批,都不要轻易忽略。
XX市关于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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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法律依据(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宪法性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着力点。
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20XX年XX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XX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20XX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20XX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20XX年中央办公厅出台工作指导性文件提出,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和军队系统之间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出部署,就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就备案审查作出重要阐述,明确指出备案审查制度具有两重基本功能:一是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二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同时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也具有积极作用;明确指出备案审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从立法工作看,它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工作的延伸;从监督工作看,它是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抓手,是监督制度的重要方面。
(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依据。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在内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https://img.taocdn.com/s3/m/c12eecd2ba0d4a7302763ae3.png)
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建章(20XX年7月29日)同志们: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回顾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下阶段的工作,既相互交流经验,又继续加压鼓劲,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认真贯彻《监督法》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及《衡阳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促进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20XX年3月1日,条例正式开始实施。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闻风而动,特别是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召开后,两级人大加快工作步伐,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促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渐步入了正轨。
具体来说,前段时间的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领导比较重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权。
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于年初选举产生后,便立即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第1次、第2次主任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汇报,明确由内司委负责这项工作,并申请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市编办于3月24日批复同意。
4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传达和贯彻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安排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解生要求结合衡阳实际,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即抓“三定”,打好基础;抓报备率,规范操作;抓适度宣传,形成氛围;抓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最大的工作支持。
除祁东县、珠晖区、南岳区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外,其余均明确由内司工委负责这项工作。
同时,衡东县、常宁市已报请设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也准备报请设立工作机构。
衡阳县、衡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蒸湘区还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量。
报送备案工作总结
![报送备案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33575b19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37.png)
报送备案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单位在报送备案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
力下,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效率,确保了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我将对我单位的备案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能够更好地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首先,我们在备案工作中注重规范操作。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备
案工作,确保每一份备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们加强了备案材料的审核工作,避免了因为疏漏而导致的不必要麻烦。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备案材料的归档管理,确保备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其次,我们在备案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
备案工作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作,
我们建立了跨部门的备案工作小组,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我们制定了备案工作的时间表和计划,明确了每个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了备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再次,我们在备案工作中注重不断学习和提高。
我们定期组织备案工作的培训
和交流会议,及时了解备案工作的最新政策和规定,提高了备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我们也积极借鉴其他单位的备案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备案工作流程。
最后,我们在备案工作中注重服务意识。
我们始终把用户需求放在首位,积极
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备案服务。
我们建立了用户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备案服务质量。
总的来说,我单位在备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将继续加强备案工作的规范操作、团队合作、学习提高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调研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4238da0d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ab.png)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调研报告规范性文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规范性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快X X X法治政府建设,4月100日至16日,XX政府法制制办对各县(市)政府规范性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了全全面调研。
调研情况如下:一、调研的基本情况此次次调研,是对四中全会提出的的“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备案审查范围”的一次督促检检查,也是对基层备审人员的的一次综合培训。
调研过程中中,我们采取了县(市)自查查、座谈交流、专题辅导三种种方式进行,对各县(市)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机构建建设、制度建设、报备情况等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工作中存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了了相互交流,对规范性文件备备案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行了全面辅导,进一步增强了了各县(市)备审人员自觉接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明确了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操作规规程和注意事项,为进一步做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奠定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备备审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况目前,各县(市)政府法法制机构建设整体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为股级,隶属于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工作由由政府办负责实施,主任由一一名政府办副主任兼任,个别别县(市)另设一名法制办副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人员配配备多为2-3人,个别县((市)只有一名工作人员。
因因此,各县(市)没有能力成成立单独的备审机构,人员多多的通常都是指定一人负责,,人员少的只能共同办理。
(二)制度建设情况在多年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各县(市)均比较重视制度度建设。
在去年的调查统计中中,各县(市)已建立规范性性文件制定或备案相关制度115件,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障。
但由于人员调整较为频繁繁,且制定时间已比较长久,,部分制度需要重新修订,加加之人员配备不足,所以导致致各项制度无法全面贯彻落实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二、备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及原因剖析通过我办登记的的2012年-2014年各各县(市)报备规范性文件情情况看,目前我州在规范性文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许多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备审工作作开展在各县(市)开展很不不平衡。
20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095a764bdd88d0d232d46a95.png)
20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20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20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我委认真贯彻《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要做法和成效是:一是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年初我委专门把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了本年度学习计划,定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需要把握的几个环节、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系统辅导,使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和要求。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在备案审查过程中,我委积极督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的报送时间、报送范围和报送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工委报送规范性文件。
内司法工委按规定程序审查登记后,交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20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常委会分管领导对进一步做好报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向参会人员通报了201*年以来,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促进作用。
三是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一年来,严格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督促市政府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在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具体审查工作中,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把关,要求制定机关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及时将备案报告、公布该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或者政府令以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起草说明、相关上位法律规定等一式五份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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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
(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
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会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供文件起草单位和领导参阅,绝大部分意见均会得到采纳。
为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年初,县法制办专门派员参加了由省法制办组织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并到省内有关兄弟县市法制机构进行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规范性文件出台以后,随着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原本合
法的会变得不合法。
或者虽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县政府都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中“市县政府和部门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理。
现正开展对2007年9月1日以来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加强联系,依法及时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
去年9月县政府明确由法制办具体承担报备工作任务后,法制办便着手与县人大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联系,就报备材料、报备时间、报备方式等进行具体商定,统一了报备文书格式和表格样式,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
在以后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法制办与法工委之间加强了联系沟通,确保了报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去年9月《意见》出台至今,县政府已累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37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件,城镇建设管理方面的件,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件,其他方面的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
整个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基本走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去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但由于规范性文件涉及面较广,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认识未完全统一。
从理论上讲,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文件是否属规范性文件的界限模糊,提交备案审查的范围难以准确把握,有时本着宁可多备,不可少备的想法,将一些难以把握的文件也进行报备,致使报备件数偏多,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负担。
二是个别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现在内容上有的虽无明显的违法之处,但可能有违立法精神;有的在实体规定上没有问题,但在程序规定上却有所忽略。
三是整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尚待完善。
虽然《意见》中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县法制办与人大法工委之间就某些工作细节方面也有所商定。
但总的来说,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县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实施一年多来,之所以进展较为顺利,成效较为明显,这离不开政府内部,特别是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法工委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将备案审查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规范,以此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