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调解实务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以下是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分享。
一、积极主动争取调解机会作为人民调解员,要主动参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工作。
可以通过定期走访、宣传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并信任人民调解工作。
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调解机会。
二、注重沟通与倾听在进行人民调解工作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倾听是非常重要的。
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分析问题的根源,找出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客观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
三、灵活运用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
首先,要善于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树立调解的目标意识。
其次,要善于运用开放性问题和倾听技巧,引导双方进行自我表达和相互理解。
最后,要善于运用权威性和说服力,使当事人接受和执行调解结果。
四、维护调解结果的可行性人民调解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在达成协议后,要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要加强对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调解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调解理论。
同时,要与其他调解员进行交流和分享经验,借鉴他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
六、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热情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需要调解员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耐心。
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
只有保持热情和坚持不懈,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民调解工作。
七、注重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调解员要积极参与宣传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可调解的作用和价值。
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发展
论人民调解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其灵活性和效率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
这种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在不断深入和完善中,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首先,人民调解的理论分为两部分:首先是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平等、自愿、保密、文明等。
其次是调解的基本方式,将争议双方聚集在一起进行互动,并从彼此的立场出发,寻找联通的点,达成共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在实践方面,多种案例都表明:人民调解能够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特别是一些小的纠纷。
首先是农村地区的人民调解,由于农村社会联系密集,限制和专业的法律支持不足,在许多情况下,对于诸如纠纷等小事情,常常采用人民调解。
通过简便、便利的方式,往往可以达到满意的结果,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其次,像宠物领养纠纷等社区纠纷,是通过发起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解决的。
由于该纠纷在大法律软件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从人类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出发,通过人民的调解方式进行解决。
再次,人民调解还可以用于诸如公司内部劳工纠纷等商业事务。
虽然商业纠纷可能涉及巨额资产,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调解仍然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综上所述,理论的不断深入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及应用使得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越来越重要和受欢迎。
它有助于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为各种纠纷提供了更多选择,并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除此之外,人民调解还可以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的压力。
在一些简单、小规模的纠纷中,由于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限制,法院难以承担所有的案件,而人民调解可以有效地缓解这种压力并为修改不必要的官司提供帮助。
另外,人民调解照顾到双方当事人的所有需要,并且加强了他们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人民调解的过程包括对双方立场、需求和作出的决定进行仔细的考虑,以此来促进合作和共识的形成,这是法庭审判不具备的。
然而,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潜在障碍包括某些人对调解结果的不满或对不公正的结局的申诉。
由于人民调解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保障,因此可能会遇到一些质量问题和潜在风险。
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务
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务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
当前影响社会的因素很多,概括地看,不外刑事治安案件和社会矛盾纠纷两个大类。
我们知道,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是人,要维护社会稳定,要以人为本。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是分阶层的,一定的人都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比较复杂,但最根本的还是物质标准。
不同阶层有不同的物质利益,这里就有冲突的问题。
既便是同一社会阶层的人,也不可避免存在利益上的矛盾。
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从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起。
因此,我们说,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维护稳定的题中之义。
一、什么是人民调解含义: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调和矛盾,化解纠纷。
起灭火器的作用,做消防队的工作。
关于人民调解定义,长期存在几种不同的认识。
主要流派:1、群众自治说。
认为人民调解只是在村居调委会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消除当事人纠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2、部门职能说。
认为人民调解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化解管辖范围内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手段,是部门行使职权的辅助工具。
3、专群结合说。
认为:人民调解是党委政府领导的、司法行政指导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群结合,部门配合,根据自愿合法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弄清事实,评明是非曲直,调和矛盾化解纠纷的活动过程及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的总称。
4、“专群结合说“的依据(1)四个多样化:市场主体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劳动就业多样化、分配形式多样化。
(2)现阶段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变化环境变化、主体变化、客体变化、手段变化。
(3)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与时俱进精神以及有关转变作风、倡导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指示。
特征:1、合法性。
调解工作虽然没有从整体上立法,但从宪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工会法及消费者保护法、土地法等行政法找到依据。
调解工作务实
人民调解与调解工作实务一、关于人民调解的一些基本知识(一)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它可以有效地增进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人民调解的性质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群众性。
人民调解员经人民群众选举,由群众信得过的、热心为群众服务、有政策法律知识的人担任;调解的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的依据是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调解的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调解的目的是平息人民群众之间的纷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自治性。
人民调解通过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化解自己内部的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由本辖区或单位的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他们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有权撤换他们认为不称职的调解人员。
人民调解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强行调解,不干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也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人民调解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民主讨论、协商的方法,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人民调解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一样,是我国民事程序法律制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宪法》等1 0多部法律法规对人民调解均有明确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这就从宪法上确立了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
浅谈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
浅谈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引言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浅谈,探讨其认识。
1. 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背景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1 农村社会矛盾的突出性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不断拉大,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对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2 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人民调解工作被纳入法律范畴,并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支持。
法律的完善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1.3 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在新时期,我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支持。
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 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2.1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和调解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
农村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2.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只有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农村经济才能发展,农民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2.3 促进公正和正义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协调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公正和正义。
这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程度。
3. 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挑战与问题新时期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3.1 调解力量的不足农村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大量的调解力量,但是由于人力资源的有限和专业调解人员的不足,导致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3.2 调解机构的建设不平衡农村人民调解机构的建设在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衡现象。
人民调解实践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培养具备人民调解能力的人才,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文将探讨人民调解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实践方法以及实践效果。
二、人民调解实践教学的重要性1. 增强学生理论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理论素养,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人民调解实践教学通过模拟真实案例,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锻炼沟通、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培养敬业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人民调解实践教学,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矛盾,学会运用人民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的矛盾焦点、调解方法、调解结果等,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模拟调解法模拟真实的人民调解场景,让学生扮演调解员、当事人等角色,进行实际操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专家讲座法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法官等专家进行讲座,为学生传授人民调解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 社会实践法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到基层调解组织实习、参与社区调解工作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成长。
四、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效果1. 提高学生理论素养通过人民调解实践教学,学生能够系统地学习人民调解的理论知识,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学生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沟通、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 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人民调解实践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培养敬业精神,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调解实务心得
调解实务心得调解实务心得篇1在调解实务中的心得体会在调解实务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调解的艺术和科学性。
调解不仅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更是一种解决冲突的智慧。
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调解实务中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调解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
在调解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倾听和表达。
我学会了去理解争议各方的观点和需求,同时也学会了以一种有效的方式传达我对他们的理解。
这种理解使我能够更好地引导争议各方的讨论,以找到一个公正和公平的解决方案。
其次,调解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在调解过程中,我不仅需要运用我所学习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
这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调解实务中的重要性。
最后,调解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在调解过程中,我时常会遇到情绪激动或言辞激烈的当事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学会了如何保持冷静和客观,以一种平和和尊重的方式处理这种情况。
总的来说,调解实务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不仅收获了宝贵的经验,还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调解的艺术和科学性。
我相信,这些经验将对我未来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调解实务心得篇2调解实务心得:深入理解调解的艺术和价值在调解实务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调解的艺术性和挑战性。
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它结合了法律和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以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下面是我对调解实务的心得体会。
1.调解的艺术性:倾听与共情调解的过程,不仅是解决法律争议的过程,更是解决人心纷争的过程。
理解并尊重当事人的立场,通过倾听和表达共情,能有效地推动调解进程。
在我看来,良好的倾听技巧是调解成功的关键。
在调解过程中,我尽力去理解当事人的观点、情感和需求,以便更好地引导调解进程。
2.调解的挑战性:心理与情绪的影响调解过程中,情绪和心理状态对调解结果产生深远影响。
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
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调解实务心得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调解实务心得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调解实务心得(精品5篇)】相关方法经验,供你参考借鉴。
调解实务心得篇1在我们的生活中,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作为一名从事调解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我深感调解实务的重要性,并在此分享我的一些心得。
首先,调解是一种艺术,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策略。
在调解过程中,我常常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以适应不同的情境和参与者。
例如,当面对情绪激动的参与者时,我会采取冷静、理智的态度,以平息他们的情绪。
而在面对双方分歧较大,且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时,我会采取逐步引导、逐步推进的方法,帮助他们逐步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其次,调解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
调解过程中,我必须充分理解各方的需求和利益,才能有效地引导他们找到共同点,并达成协议。
因此,良好的沟通技巧是必不可少的。
再次,调解需要耐心和毅力。
在调解过程中,参与者可能会提出各种问题和要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解决。
因此,耐心和毅力是我在调解过程中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
最后,调解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调解过程中,我必须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才能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我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调解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
总之,调解实务需要具备多种技能和素质。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学习,我逐渐掌握了这些技能和素质,并成功地解决了许多纠纷。
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调解实务将会变得越来越成熟。
调解实务心得篇2标题:调解实务心得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一直参与并热爱上了调解工作。
通过这份工作,我深深体验到了调解实务的魅力和挑战。
以下是我对调解实务的一些心得和感悟。
第一,调解是一种艺术,而最重要的是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期望。
我们必须耐心倾听,真正理解他们的困扰,才能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这需要我们调解员有深厚的沟通技巧和同情心。
第二,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双方共同的目标,以及如何将双方的不同利益协调一致。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作为一项普遍的法律服务形式,人民调解为当今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公正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调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调解争议、缓解矛盾的一种经济、简便的解决纠纷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一些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一、高效率当前,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各种纠纷日益凸显,例如民间借贷、小区物业服务、邻里纠纷等等。
人民调解机构需要遵循“积极调解、快速化解”的原则,主动与当事人联系,及时进行调解,切实把握解决问题的时间窗口。
对于早期介入的纠纷,可以尽量减少成本和转化为其他形式的纠纷(如口头道歉)。
“动口不如动手”,并且早借早还、早调解早解决,化解债务纠纷是典型如此。
抓住每个时间点,快速化解纠纷,是实现长效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个性化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灵活性和廉价性的法律服务。
从已调地区情况看,本地区多向调解结构介绍新人员,调解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按法律规定处理外,更加注重方案灵活性和个性化。
调解员在座谈过程中秉承公正、中立、专业的原则,充分了解纠纷背景和纠纷双方心理,把握双方利益,以情合理广泛听取当事人意见,形成全过程参与的感觉,培养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缩短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之间的时间差,从而达到目标。
三、宣传人民调解作为民事争议的一种重要解决方式,基本涵盖了所有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召开分享会、签名、留言、寄去调解书等,积极宣传与和谐的内在联系,是调解工作的必要部分。
人民调解工作应该把方案分为分级授权,采取“超市式”服务,并将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经验、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调解规定等进行系统化,每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邀请调解立法者、专家、律师、媒体代表等参与座谈,为公众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四、正义性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特点,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大调解架构下对人民调解实务的几点设想
大调解架构下对人民调解实务的几点设想大调解架构下对人民调解实务的几点设想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勾画了一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蓝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要先行。
司法部近日制发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是司法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采取的重大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
人民调解是维稳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因此我们的人民调解工作,深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大调解架构因势而生,旨在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民事诉讼的衔接和协调,这是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调解积极作用的具体体现。
新农村建设需要我们积极探索纠纷调处的新方法、新技能,更需要我们对传统的调解观点进行大胆创新,在实践中磨出新招数、新方式。
一、对人民调解的重视应着力在解决人民调解的“先天性的贫血”问题。
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
事实上,这种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有的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根本没有钱来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更不要指望下面的村委会来落实人民调解的工作经费和补贴了。
司法行政部门在经费上是政法部门的“弱势群体”,没有政策上的特殊倾斜,(政府财政单独预算、列支),就不能从制度上得到保证。
没有经费保障的规范化本身就不规范。
空谈要求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协调求得“施舍”是权宜之计,要从财务制度上着力,才是根治贫血的正方。
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着解决、过滤大量民间纠纷的繁重任务,是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由于经费不到位,已经影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如不采取一定措施,可能会导致这一工作的萎缩。
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要确保人民调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调解经费应该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应拨出专项资金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民调解经验及体会心得
人民调解经验及体会心得人民调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调解手段,它能够有效地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对人民调解的经验和体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今天想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认为人民调解的成功关键在于公正。
调解员必须完全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如果调解员有偏袒一方的倾向,那么调解就会失败,反而会让矛盾更加激烈。
因此,调解员必须有强烈的公正意识,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此外,调解员必须了解法律,仔细对待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做到公正调解。
另外,我认为人民调解需要一定的技巧和经验。
首先,调解员需要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调解员要耐心倾听其诉求,理解其情感,设身处地地考虑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外,调解员还要善于分析矛盾和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以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应对策略。
对那些心理比较敏感的当事人和矛盾比较复杂的案件,调解员需要尽量温和、细心,并且采用灵活的调解方式。
对那些主张过于强烈、咄咄逼人的当事人,调解员需要果断、坚定地维护公正,并敦促其尽快妥善解决问题。
在处理矛盾过程中,调解员还需要注意对当事人的保密问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调解信息。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人民调解对调解员的品德要求非常高。
调解员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准,能够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为个人或其他利益干扰调解工作。
调解员还应该把职业精神、人道主义精神、公益意识贯穿到调解工作中。
总之,人民调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调解工作。
作为调解员,我们需要始终遵守公正、灵活、技巧、经验等各种要求,为化解矛盾纠纷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信只要大家用心调解,能够实现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愿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浅谈人民调解方法与技巧
浅谈人民调解方法与技巧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的形象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到底怎样才能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呢?本人粗浅地归纳了一下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不同情况下,不同种类的民间纠纷的调解过程,而就其中自身的感受进行了一下梳理,浅谈个人的调解方法与技巧。
一、人民调解方法新时期的民间纠纷非常复杂,千头万绪,我们广大的人民调解员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总结,完善方法和技巧,总结出比较实用的方法。
我们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几种调解方法,从而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促使调解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一)另辟蹊径,迂回包抄矛盾发生时,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时,如果调解员简单的说教,老话重提,可能会引发当事人的厌烦和抵触情绪。
此时,避开矛盾焦点,顾左右而言他,寻找突破点,引起当事人的兴趣,然后再巧妙引导当事人主动回到主题,往往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二)以案说法,触类旁通纠纷当事人往往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尽可能解释自己所犯的错误。
有比较才有鉴别,此时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示范作用,让当事人有所参考,举一反三,联系自身,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纠纷也能迎刃而解了。
(三)趁热打铁,求同存异对于一般类似赔偿的纠纷,纠纷清洁较为简单,双方在权利义务的归宿上无大分歧,主要在细节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调解这类纠纷要就事论事,了解双方在主要事项上是否有接近的可能,趁热打铁,往双方都有可能接受的方向上撮合。
民间纠纷类型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类型的纠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类的纠纷又有不同的情况。
做好调解工作,首先要讲究调解语言的技巧。
例如: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要离婚,理由是婆媳不和,丈夫无法消除纷争,为讨个清净,同意离婚,当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并不是已经死亡的婚姻家庭纠纷时,调解语言技巧尤其至关重要。
调解实务心得
调解实务心得调解实务心得篇1调解实务心得:深入实践与理论探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调解已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调解实务,即调解实践,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更需要扎实的理论支撑和深入的实践探索。
*将通过分析调解实务中的具体案例,探讨调解实务中的技巧和方法,并反思调解实务中的挑战和问题。
在调解实务中,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可以通过观察和倾听,准确地把握当事人的情绪和需求,为当事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还能够运用各种技巧,如心理疏导、利益平衡等,以化解矛盾,实现和谐。
然而,仅仅依靠经验是不够的,理论知识的储备同样重要。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运用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可以大大提高调解效率。
例如,在处理家庭纠纷时,调解员可以运用家庭治疗理论,帮助家庭成员理解彼此的需求,以达成共识;在处理劳动纠纷时,调解员可以运用劳动法相关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解决方案。
然而,调解实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有些当事人对调解持怀疑态度,认为调解结果不够公正。
这就需要调解员在实践中,积极宣传调解的优势,并确保程序的公正性。
其次,有些调解员过于依赖自己的经验,忽视了理论知识的更新和提升,导致在处理新类型纠纷时,无法及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因此,调解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总的来说,调解实务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更需要扎实的理论支撑和深入的实践探索。
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我们可以发现,调解员在实践中,应充分运用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以提升调解效率。
同时,调解员也需要不断学习和反思,以应对新类型纠纷的挑战。
调解实务心得篇2在我们的社会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作为一位调解实务工作者,我经历了许多案例,从中获得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体会。
首先,调解不仅仅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科学。
在调解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对当事人的了解和心理分析是至关重要的。
每名当事人都有其独特的个性和情绪反应方式,因此,我们需要运用心理学和沟通学的知识,去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利益。
人民调解实务平等原则的真实案例
人民调解实务平等原则的真实案例案例一:邻里纠纷的平等调解在市小区,张先生和李先生是邻居,原本是和睦相处的关系,但因为小区停车位有限,经常发生争夺停车位的情况。
一天,张先生发现李先生的车辆停在他的指定停车位上,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两人互相指责对方占用了自己的停车位,并威胁要将此事上报物业。
随后,社区的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立即安排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
调解员第一次与张先生和李先生进行个别会谈时发现,两人都坚持自己是受害者,致使争执不断升级。
为了公正客观地了解事实真相,调解员坚持平等的原则,在第二次调解中,邀请了邻居们作为见证人,了解他们对两人争执的外界观察和认识。
通过倾听邻居们的陈述,调解员初步明确了问题的起因和双方的责任。
在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让双方表达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诉求。
张先生表示,他购买房产时签订合同中明确了停车位的归属,李先生无权使用。
而李先生则表示,他临时有事,只是临时借用了一下,并表示自己深表歉意。
在平等的原则下,调解员聆听了双方的解释,并了解到两人之间长期以来的矛盾积累。
在第四次调解中,调解员向双方提出了建议。
首先,调解员建议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加大对停车位使用的监督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其次,调解员向双方提议,李先生可以向张先生道个歉,并承诺今后不再占用他的停车位,而张先生也可以理解李先生的临时困难,给予宽容和谅解。
在第五次调解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李先生向张先生表示歉意,并承诺今后不再侵占他的停车位,同时双方也约定今后有需求时相互帮助,加强邻里和睦关系。
这场调解成功地解决了邻里纠纷,恢复了小区的和谐氛围。
案例二:劳资纠纷的平等调解公司的员工小张因为连续加班、工作压力大,身体出现了一系列健康问题,医生诊断他需要适当休息和调整身体。
于是小张向公司提出了调整工作时间和降低工作强度的要求。
然而,公司对此表示拒绝,并认为小张的健康问题与工作无关。
小张对此感到不满,并选择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谈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
谈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人民调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工作,它承载着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是维护公平正义、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人民调解是一种尊重当事人意愿、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选择,又要遵循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调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人民调解是一种积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方式。
在现代社会,矛盾与纠纷不可避免,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化解,就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人民调解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增进相互理解,维护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是一种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的方式。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不仅要积极解决矛盾纠纷,还要向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避免再次发生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法治进程。
第二篇示例:人民调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调解工作,它是指通过调解员的协调和引导,解决纠纷、争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人民调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社会效率,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人民调解是一项能够提高司法效率的工作。
传统的司法手段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而人民调解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可以更快更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提高司法效率。
通过人民调解可以缓解司法压力,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人民调解是一项有益于个人身心健康的工作。
矛盾和纠纷往往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困扰和负担,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而人民调解通过协商和调解,可以让当事人在和谐的氛围中解决问题,减轻压力,保护个人权益,维护个人尊严。
人民调解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通过人民调解,可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会继续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调解实务心得
调解实务心得调解实务心得篇1调解实务心得:用心倾听,以情动人自从我加入调解工作以来,经历了无数个调解过程。
每个案件都独特而复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寻找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使双方都能接受。
这篇*是我在调解工作中获得的一些重要心得。
首先,调解工作的核心是倾听。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挑战和问题,而理解当事人的立场和需求是关键。
只有当我们真正倾听他们,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才能有效地推动调解进程。
这需要我们以开放的心态去接纳和理解每一个人的观点,而不是急于做出判断或给出建议。
其次,以情动人。
调解不仅仅是解决法律问题,更是解决情感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运用自己的情感,去感受和理解当事人的痛苦和需求。
只有当我们真正投入情感,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调解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和平等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需要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尊严,让他们知道他们的故事被认真听取和理解。
有时候,一个简单的微笑,或者一句关心的话,就能让当事人感到被尊重和理解。
最后,调解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
调解员需要具备各种法律知识和经验,以便在复杂的案件中提供有效的指导。
此外,调解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便有效地引导调解进程。
总的来说,调解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工作。
通过用心倾听,以情动人,调解员可以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缓解情感压力,并帮助当事人找到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
我相信,只要我们以诚心和专业去对待每一个案件,我们就能在调解工作中做出贡献,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我们的作用。
调解实务心得篇2在现实生活中,调解是一种非常普遍且实用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将探讨我参与调解的经验,以及从中获得的心得体会。
我曾作为一名调解员参与了一场涉及房屋租赁的纠纷。
原告是一家小型企业,被告是一位租户,双方因租金调整和空间使用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
在调解过程中,我首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进行了详细记录。
我尽可能地理解双方的观点,同时也尝试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浅谈人民调解工作
浅谈人民调解工作浅谈人民调解双石司法所刘智伟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已被我国宪法和其它基本法律所确认。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主和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在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主要特点我们作为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刻地体会到了人民调解制度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这是因为,人民调解与诉讼相比,有三大优越性:一是人民解调能够及时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恶化,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民间纠纷虽多因小事引起,但又有着易激性的特点,如果不及时控制解决,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二是人民调解基于自愿原则,当事人在心理上易于接受,并有利于调解协议的履行。
调解员大多与纠纷当事人本乡本土,平时就相互熟悉、了解,在处理纠纷时当事人容易沟通和接受,觉得“心里有底”,在调解员主持下基于双方自愿而签订的协议,在履行时也比较自觉。
人民调解工作这一极佳的效果,恰恰与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是人民调解可以极大地节约社会成本,同时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
如果农民群众因为一些不大的纠纷而诉讼,所需要的费用加起来,往往会超过所期望得到的经济利益,况且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民间纠纷如果都涌到法院打官司的话,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势必会造成法院工作压力过大的后果。
而人民调解制度恰恰相反,调解组织近在身边,调解形式不拘一格,田边地角都可以成为解决纠纷的场所,另外调解不收费,对当事人来讲,几乎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对社会来说,资源得到充分高效的利用,能够有效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实务论坛心得报告
调解实务论坛心得报告一、引言调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手段,可以有效解决各类争端和纠纷。
为了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调解实务,我参加了某调解实务论坛,并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与经验。
本文将对此论坛进行回顾,并总结自己的收获和思考。
二、论坛内容本次调解实务论坛历时一天,分为多个环节,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案例分享和研讨会等。
论坛邀请了众多调解专家和学者作为嘉宾,分享他们在调解实务方面的经验和观点。
同时,论坛还设置了团队演练和角色扮演环节,让参与者亲身体验调解过程。
三、心得体会1. 感受到调解的力量通过案例分享和角色扮演环节,我深刻感受到调解的独特魅力和力量。
在一个案例中,原本对立的双方当事人,在专业调解员的引导下,通过对话和沟通,逐渐找到共同点,最终达成了和解。
这种和解不仅满足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降低纠纷的社会成本,增强社会和谐。
这让我对调解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 了解到调解的特点在论坛中,专家们强调了调解的特点,即快速、灵活和私密。
调解相比于诉讼程序,更加高效迅速,可以及时解决争端。
同时,调解过程中强调双方当事人的自主和平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过论坛的学习,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调解这一法律手段的独特之处。
3. 汲取到有效的调解技巧在研讨会环节中,嘉宾们分享了各自在调解实务中的经验和技巧。
其中,关于倾听和引导的技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不偏不倚地解决纠纷。
同时,调解员还需要善于引导,通过合理的提问和讨论,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这些技巧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大有裨益。
四、思考与展望通过本次调解实务论坛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调解在解决社会争端中的重要作用。
调解作为一种法律手段,可以更加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降低社会成本,满足当事人的利益。
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掌握更多的调解技巧和实践经验。
未来,我希望能够将所学所得运用到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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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优势与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人民调解概述民间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古老方法,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我国现行的人民调解制度,正是在古代民间调解活动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来的。
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创建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19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就规定了地方政府具有调解的职能;1942 年《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和1943年《陕甘宁边区民刑事案件调解条例》等更是将人民调解制度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建国后,人民调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制度在新中国首次确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优良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享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的美誉。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先后出台多项规定,对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造,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这有效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人民调解的概念(一)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序良俗为依据,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双方互谅互让,在平淡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调解具有3个方面的特征:(1)由第三方主持协商,不同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调解的过程,就是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利益协调和心理平衡的过程;第三方主持人在调解中的作用仅限于斡旋、协调,而不能对双方做出强制性的决定和裁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协议的履行有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一方当事人在签收后如果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对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民间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和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它是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所针对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三)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区别1.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司法调解,也叫法院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通过平淡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联系: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纷争的重要方式。
采用的方法都是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纷争。
适用的原则基本上都是“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但这两种调解制度之间也存在诸多的不同。
区别:(1)调解主持机构不同。
前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组织;后者的主持机构是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审判机关。
(2)调解的性质不同。
人民调解是不具有诉讼性质的诉讼外纷争解决机制,是民间调解的特殊形式,同时也是一种群众性自治行为;司法调解则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方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诉讼活动,它是在诉讼内进行的,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
(3)调解权的来源和性质不同。
在人民调解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工作是基层人民群众直接授予的民主自治权利,人民调解工作人员与被调解对象之间是民主平等的关系。
而司法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审判人员是代表国家,依法与被调解对象发生诉讼法律关系。
(4)调解的范围不同。
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主要是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以及其他日常生活纠纷。
司法调解的范围则是所有符合法院受案条件的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行政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等。
(5)调解适用的程序不同。
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调解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权对纠纷做出处理经决定,也不能移送人民法院审理。
司法调解则是属于诉讼内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做出裁判。
(6)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其实质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而司法调解达成的协议和制作的协调解书,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文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就立即生效,并与法院制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2.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区别行政调解是在国家机关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其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
两者都是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而且都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但是二者仍然有着明显的区别。
调解主持机关不一样。
调解的性质不同调解对象的范围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人民调解的特征人民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法,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作为一种民间活动,具有以下3个特征:人民性自治性准司法性人民调解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调解的任务主要有3项。
通过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升级;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人民调解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地位:人民调解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作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政府减负分压的“减压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政府的重要沟通渠道。
几种常见纠纷的条件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员最主要功能是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
一起纠纷的调解成功与否,与调解员的方法和技巧有着重要的关联性。
调解方法的选择,要考虑到纠纷的当事人、时间、地点等因素,更要考虑到本身的类型。
群体性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激技巧群体性纠纷的概念与特点是指某一事件或某个具体的利益冲突而引发的,参与人员多,涉及范围广、时候影响比较大的纠纷。
特点:涉案人数多、规模大、影响大;纠纷原因多样化;调处的压力大、难度大纠纷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容易发生转化对抗性强、矛盾激烈,容易激化预防和调处群体性纠纷的方法和技巧1在思想上要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立足预防、重在化解,防微杜渐,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3广泛借力,动员各方力量,多管齐下;4迅速、及时作出反应;5抓重点抓关键找准突破口6积极疏导、冷静处事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土地承包纠纷的概念与类型土地承包纠纷实质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或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所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从成因上分析,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主要表现为发包人自毁合约,将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发包人单方提高承包金;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将土地交付承包人使用、不能保证承包人安全使用土地等。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主要是不按时缴纳土地承包金;2第三方对土地承包合同不服,而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重新进行土地承包。
3土地承包人对第三方,主要是当地村民,提起停止侵权的诉讼,要求保护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外嫁女未争得土地承包权与村集体组织发生纠纷;5先弃后取,引发纠纷。
一下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没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荒芜,其他人趁机使用,进行种植。
而承包人以土地经营权是自己所有为由,要取回土地及其上的农作物,与种植人发生纠纷;6土地承包人前手与后手之间因土地投入问题产生矛盾,出现纠纷。
原承包人因对土地投入的成本(如基建项目投资),在成本期间没有耗完,而要求新承包人关于补偿,新承包人不能接受二引发纠纷。
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1做好法制宣传,加大普法力度;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离婚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纠纷是指夫妻之间因离婚问题而产生纠纷。
主要是因夫妻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所产生的纠纷,或由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监护权的归属等相关问题所产生的纠纷。
离婚纠纷的主要特点是:1原因的多样性,复杂性。
2内容的多样性,复杂性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离婚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1.更新观念,该“调离”则“调离”;该“调合”则“调合”;2.以诚待人,赢得信任;3.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利用冷处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