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制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进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进展、转正情况;4、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判、处分或者处理情况;5、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一致情况,使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通常很多于一周,公示时间通常很多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者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与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与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判与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第二篇: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务政务政务公领导小组,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公开方案,建立制度、积极制造条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方案的要求,具体抓好学政务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内容的确定及报批,按时公开、信息收集反馈、资料整理归档等12个关键环节、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与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4篇)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学校对于其行政事务、教学研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制度。
通过政务公开,学校可以增加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学校的公信力和公众的满意度。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1. 行政信息公开: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机构设置、行政职责、人员编制、工作规程等行政管理及学校管理相关信息。
2. 财务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其财务管理相关信息,包括预算、财务报表、资产管理情况等。
3. 教学研究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教学计划、教学评估、教学成果等教学研究相关信息。
4. 招生录取公开:学校应当公开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招生名额等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信息。
5. 学校规章制度公开:学校应当公开学校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纪校规、办学章程等。
6. 监督投诉渠道公开:学校应当公开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投诉,并及时回应。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公告栏、学校网站、媒体公开等手段进行。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和处理公众的监督投诉。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2)是指学校建立一套公开信息的制度,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行政管理、财务状况、办学成果、发展计划等相关信息。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学校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与合作。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行政管理、财务收支、招生录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如学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和报告等。
这些信息应以适当的形式发布,如网站公告、学校刊物等。
2.决策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应当及时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公开,让相关人员了解决策的依据、过程和结果。
这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等。
3.投诉与监督公开:学校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并及时公开相关投诉的处理结果。
同时,学校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公开学校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教育系统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全面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把群众最关注、社会最敏感、矛盾最突出、最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具体公开的内容包括:
(四)严肃公开纪律。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保证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教师满意的公开监督制约机制。发现推行公开制度的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教师反映的意见答复不及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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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为根本宗旨,以“规范、公开、便民、廉政”为基本要求。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力,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教育系统自身民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实施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密切干群、师生、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公开程序。有规定程序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此外,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公开事项的预先审核,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2)实施公布。将拟公开的内容向全体教师公布,公布后,应通过意见箱、接待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要积极采
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三)其他形式。设立党务政务校务投诉箱、校长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
五、公开程序
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到位。各单位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由校委会提出意见,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定。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要注’重真实性,公开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公开工作必须坚持长期性,做到常年公开与临时公开相结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
4、财务及后勤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财经纪律、财务审批权限的程序;
5、单位内部经费预决算情况,专项经费的来源和拨付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特别各种政策性收费情况,办公费、交通费、差旅、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等各项开支清况;
6、学校教师出外培训,学习情况;
7、单位大件商品实行政府采购情况,基建工程招投标、预决算情况,大型维修添置情况,机关其他重要事项;
篇二:学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老庙乡二中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是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校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为了进一步搞好这项工作,根据教体局关于党务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篇三: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就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范本(二篇)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和责任制度,推动学校事务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和公正执法,提高学校的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以学校行政部门为主要责任主体,各二级单位为实施主体,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第三条学校政务公开的原则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学校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内设机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决策意见;学校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人事管理和人员考核;教学科研成果和学校评优评奖结果;招生录取及学生管理;学校风采和宣传报道等。
第五条学校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学校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校公务员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学校政务公开工作,不得干预和限制学校政务公开。
第七条学校政务公开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政务公开的深度融合,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便民程度。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的公开第八条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布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学校组织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和学院的职责,规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学校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职责,指导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相关规定,建立学校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党建工作公开制度,公开党建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和工作成效。
第三章工作计划和报告的公开第十二条学校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依法公开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本单位的工作报告和决策意见报告,公开制定工作报告和决策意见的程序和结果。
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学校校务政务公开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全面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涵盖学校管理、教学、科研、财务、人事、基建等各个方面。
3. 依法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 及时原则:校务政务公开应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2. 设立校务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校务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学院(系)成立校务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学院的校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内容和形式1. 学校重大决策: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项目建设等。
2. 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教等。
3. 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结题、经费使用等。
4. 财务管理:学校财务预决算、经费收支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5. 人力资源管理: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福利等。
6. 基建管理:校园建设、维修改造、招标采购等。
7. 学生工作:学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学生社团活动等。
公开形式:1. 网络公开: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2. 媒体公开:通过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公开信息。
3. 公示栏公开:在学校公示栏、教学楼、宿舍楼等场所设置公示栏,公布公开信息。
4. 专项会议公开:召开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和事项。
五、公开程序1. 事先审查:公开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先行审查,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制定方案:校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务政务公开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责任人。
中学党务公开制度
XXXX中学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坚持依规依法原则。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在校师生公开。
二、固定公开内容
1.党支部结构设置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党内学习教育、加强思政工作、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帮扶等情况;
4.党员照片、党员服务承诺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三、定期公开内容
1.党支部开展的有关服务性、群众性等需要公开的活动情况;
2.党费年度核算、收缴情况;
3.新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
4.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四、即时公开内容
1.支部换届选举情况,保障党员权利情况、阶段性重点。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学校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参与度,特制定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学校各项事务的透明性和公开性,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
二、政务公开1. 学校机构设置: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
学校将机构设置情况公示于学校网站。
2. 学校领导班子组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以及职责分工公示于学校网站,并向全校师生做通报。
3.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内容: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应当明确,需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公示于学校网站。
4.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报告:行政管理部门每学期应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报告公示于学校网站,并可邀请师生代表参与报告会。
5. 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使用情况: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公开本部门的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包括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差旅费使用情况等,公示于学校网站。
6. 学校重要决策:学校领导班子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时,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和解释。
7. 学校财务情况:学校每学年应对学校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资金收支情况、资产状况、投资收益情况等,公示于学校网站。
三、校务公开1. 教职员工名单及资质认定:学校应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本校教职员工名单及其资质认定情况,包括教学资格证书、职称等。
2. 教学计划: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以便学生和家长了解课程设置和学习进度。
3. 学生考试成绩:学校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学业发展情况,公示方式可包括学校网站、成绩单邮寄等。
4. 学生评优评先: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评优评先,评选标准和结果应当公示于学校网站及学校内部公告栏。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5篇)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一、学校设置政务、校务公开栏,民主监督校务工作。
二、每周将学校办公会决定的内容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重大校务、政务决策,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将决议及时通报全体教职工。
三、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____,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有哪些建议。
每次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
四、每学期定时召开社会各界与家长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情况的意见。
五、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一年工作,提出新的一年工作打算,公布学校一年来的财物工作,并由校长答复教职工的提议案。
六、学校实行校务督办制,及时解决学校一些热点、难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公开(如增新、孝核、评先、选优等)。
七、每月由学校报账员把每月开支项目总额数向教师公布。
八、学校建立家长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____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2)是指学校向师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发布有关学校政务和校务的信息,以增强透明度、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学校政务公开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等。
2. 行政决策和管理:涉及学校行政决策、管理措施、人事安排等。
3. 财务公开:公布学校的收入、支出、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制度。
4. 人事管理:公开招聘、选拔、培养机制,人事任免等信息。
5. 教学质量:公开教学计划、课程要求、考试制度、教学成果等。
6. 学术研究:公开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等。
7. 学生权益保护:公开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和相关信息。
校务公开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校管理工作报告:公开学校管理工作的年度、季度等报告,汇报学校发展情况和取得成绩。
2. 学校事务决策:公开学校领导的重大决策和学校发展规划。
3. 校园建设和设施维护:公开校园建设项目、设施更新计划,维护和保养情况。
4. 师资队伍建设:公开教师队伍的构成、培养和发展计划。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党务、政务公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促进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我校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审制度1、为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校各处室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公开内容目录,报校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3、需公开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处室、分管领导、校长负责制。
公开并在预审流程中,收集、审核、审批每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负责。
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错漏现象。
4、校各处室按照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开内容目录,结合保密规定,对涉及本处室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性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公开。
5、校处室难以作出决定或者属于重大事项、或认为不宜公开的,报校办公室,由校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
6、校处室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决定公开的内容,可直接更新或发布的,由处室明确的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员及时更新或发布;需经信息中心接收和上传的,将信息打印文本,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
各处室和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员每个工作日要上网查看本处室相关栏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信息动态管理。
7、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处室在草拟时应主动就该文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认为不应公开的,要注明原因;办公室按公文程序对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时,要对文件的公开性复核,同意处室的,签署同意,有异议的应提出明确意见;校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对文件的可公开性做最终决定。
8、属于校制作、产生的,如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部署等,从党务、政务信息正式生成到公开不得超过15日;不属于校制作、产生的,如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级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在做出予以公开决定后10日内公开。
学校_政务公开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1.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学校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应当主动、及时、全面公开。
2. 全面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
学校政务公开应全面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同时突出重点,重点公开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3. 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
学校政务信息应主动公开,对师生员工提出的申请,应及时、准确地提供。
4. 实事求是、规范有序。
学校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便于师生员工查阅。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1.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概况、办学宗旨、发展规划、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校园环境等。
2. 学校决策信息: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
3. 学校财务信息:学校年度预算、决算、资金使用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4. 教师招聘、职称评定、考核评优等事项。
5. 学生招生、学籍管理、奖助学金、毕业生就业等事项。
6. 学校资产管理、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等事项。
7. 学校安全、卫生、后勤保障等事项。
8. 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9. 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1. 校内公开: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
2. 校外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
3. 依申请公开:对师生员工提出的申请,学校应及时、准确地提供。
五、政务公开的管理1. 学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公开。
3. 学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主动公开学校的政务和校务信息,推进学校政务的公开透明化,加强学校对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制度,经学校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和社会公众。
第三条学校政务公开,是指学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各类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校务公开,是指学校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本身的有效信息。
第二章政务公开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公开以下政务信息:(一)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的任免情况、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二)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文件;(三)学校的预算、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财务统计情况;(四)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任免情况;(五)学校的教学科研成果、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六)学校的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七)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录取结果;(八)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情况;(九)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和学生活动情况;(十)学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国际合作办学情况。
第六条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校报纸、公告栏、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主动发布政务信息。
第七条学校应当确保政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在信息公开前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信息公开的咨询、投诉和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并及时做出回应。
第三章校务公开第九条学校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以下校务信息:(一)学校的大事记、学校概况和学校荣誉称号;(二)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三)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和人员编制情况;(四)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五)学校的学校活动、学生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六)学校的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情况;(七)学校的资产管理情况、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八)学校的财务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九)学校的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十)学校的学生评价结果、教师评价结果和学术评价结果。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民主决策能力,有效保障党员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根据机关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事项
1、学校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较大数额资金收支情况;
2、校内重大基建、建设项目意向、方案、计划;
3、科室负责人任免、人员调整意向、决定;
4、先进、优秀名额分配及评选情况;
5、经校委会研究,需向职工公开的其它事项;
6、支部重大活动安排;
7、纳新党员及党员转正有关情况;
8、优秀党员等评选及党费收缴情况;
9、经支委会研究,需向党员和群众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时限
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特殊事项随时公开。
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重大事项可延长至一个月。
三、诉求渠道
凡本校党员干部职工和与党校工作有关的单位、个人,均有权对公开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属政务公开内容
可向校委会成员反映,也可直接向校长反映;属党务公开内容可向校支部成员反映,也可直接向书记反映。
可口头反映,也可书面反映,严禁越级反映问题。
四、意见处理
凡对公开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无论向谁反映情况,都要认真听取、认真记录、认真解释,并妥善处臵。
个人解释、处臵不了的,提请校委会、党支部集体复议决定。
解释、处臵要以校委会、党支部集体议决意见为准,严禁向不知情人透露集体讨论细节,制造混乱,保持集体决策的一致性。
对公开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经校委会、党支部复议仍无法解决的,可暂缓实施,或提请上级裁定。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制度
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其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
一、领导机构:
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副校长、工会主席、政教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为政教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政教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严格监督效能原则。
三、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公开。
2.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
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
3.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
4.学校招生计划、升学情况、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的公开。
5.教职工进修、政培训、科研情况的公开。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的公开。
7.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
8.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形式:在校务公开栏、媒体、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麻巴民族中学党支部
2012年3月。
学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学校行政透明度,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三、基本原则1. 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全面真实原则:公开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3. 及时便民原则:公开内容应及时更新,便于教职工查阅。
4. 严格监督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及时。
四、政务公开内容1. 学校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 学校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
3.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
4.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等重大事项。
5. 教职工招聘、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事项。
6. 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事项。
7. 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助学金等收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8. 学生违纪处分、毕业证书发放等学生管理事项。
9. 涉及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
五、政务公开形式1. 信息公开栏:在学校显眼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2. 学校网站:建立学校网站,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3. 校报、校刊:通过校报、校刊等校内媒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4. 会议公开: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会议,公开学校重大事项。
5. 其他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六、政务公开工作要求1.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2. 各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
3. 学校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的,及时予以纠正。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5、单位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7、学校基建管理情况;8、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困难学生减免、招生结果等内容;9、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10、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11、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2、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1、会议型:党员大会、党组织成员会;教代会、董事会、校务会、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社会新闻媒体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1、学校应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
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须接受上级党政组织的检查和指导。
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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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中心希望小学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
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
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确定考核标准和等次,明确考核方法和程序以及考核奖惩办法,以此促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学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离退休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学校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支部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按规定时间进行。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全支部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二)未按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
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执行。
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党总支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
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便于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听、评、看、议等方法,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学校党总支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党务预公开制度
党务预公开工作有学校党总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一条预公开范围。
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单位内部预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二条预公开内容。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三条预公开方式。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预。
第四条预公开时限。
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时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五条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
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大连市第十二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
其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支部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部门领导或支部书记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和初审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支部负责。
第四条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五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容。
第二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