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撤面机电设备管理规定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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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撤面期间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1 绞车安装要求
1.1 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操作方便。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绞车滚筒最大容绳量,应距滚筒外沿
2.5倍钢丝绳直径以上。
1.2 绞车发放审批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机电科、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等科室专业人员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
1.3 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根据现场情况确保钢丝绳不锈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范围内并吊挂在巷道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对于倒拉或对拉绞车的钢丝绳也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吊挂应整齐有序。
1.4 对拉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1.5 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使用时间三个月内及25Kw以下的绞车,可使用四压两戗固定。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时,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其牢固强度必须经过验算。
1.5.1 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Ф20mm;长度为1800mm;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
1.5.2 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戗柱角为65~75°,支柱必须生根牢固可靠。
1.5.3 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2 稳车安装要求
2.1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稳车的安全管理,规范稳车安装与验收管理,强化事故防范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矿在用的稳车按照牵引力分类目前主要有5T、8T、14T、20T和28T 五种规格。
第三条稳车在我矿主要有以下用途:
1、采煤工作面的回柱放顶;
2、采掘工作面的设备搬迁挪移;
3、皮带机涨紧、机尾牵引、挪移;
4、耙装机等设备拉移;
5、设备安装、回撤时的辅助起吊;
6、大型机电设备及重型物料的斜巷轨道运输。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运河煤矿对稳车的设备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凡在本矿区内使用稳车,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
2.2 稳车管理职责
第六条机电技术部负责对稳车的设备调研、选型、安装、质量验收、设备修理及改造等技术管理工作,并指导使用单位正确、安全使用稳车。稳车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负责对稳车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负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人员(司机)岗位职责;
2、稳车安全操作规程;
3、稳车完好标准;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设备的安全检查与检修制度;
第八条稳车用作轨道运输时,稳车的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劳动人事教育负责对操作人员(司机)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物资采购科、物资管理科负责对稳车的设备采购、生产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由机电技术部协助。
第十条稳车生产厂家应提供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应有产品概述、技术参数、产品结构示意图、安装、使用与维护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用于矿井井下的稳车,生产厂家应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许可证,销售的稳车应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证照不全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产品入矿。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科负责稳车的安全使用、规范操作等监督与管理工作。
2.3 稳车的安装与验收
第十三条稳车的安装按其不同用途应分别有严格的安装技术标准。用于轨道提升运输的稳车,其验收标准与一般矿用调度绞车相同。
第十四条稳车安装后由安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进行安全质量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严禁投入运行。
第十五条安装后的稳车分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
1、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用稳车安装后由机电技术部组织生产四部室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取得“运行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稳车安装标准见附件1,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
2.4 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稳车前应对稳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状态良好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稳车在使用中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1、制动闸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2、信号系统、控制系统失灵;
3、设备发生裂痕、变形,连接件脱扣、脱销;
4、紧固件损坏、断裂危及安全;
5、设备严重磨损、过热、冒烟起火;
6、设备运行声音异常;
7、发生其它事故而直接威胁到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使用中的稳车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明确对稳车的日常巡查内容,确保稳车安全可靠运行。
附件1:稳车安装标准
附件2:稳车安装验收标准
附件1 稳车安装标准
附件2 稳车安装验收标准
3 信号装置安装要求
3.1 信号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布置整齐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吊挂要整齐。
3.2 声光语音报警装置于斜巷上、下车场入口处,多水平提升时,各水平车场入口都要安设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其中部应设置红灯信号,信号距离以巷道中任何位置都能看到红灯为准。
3.3 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多甩道提升时,各车场信号应有区别。
3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要求
4.1 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4.1.1 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规定(一个捻距内不超10%)的现象。
4.1.2 绞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拐绳。
4.1.3 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
4.1.4 对使用中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每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4.2 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钢丝绳钩头必须有绳皮并且进行插接,插接长度不少于20倍的绳径,钩头、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