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与管理》第五章 广告法基本原则
广告法解析
广告法解析一、定义与概述广告法是调整广告活动和广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广告活动和广告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核心内容1.广告活动的基本原则: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2.广告内容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广告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4.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重要条款解析1.禁止虚假广告:本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他们因为虚假广告而受到损失。
同时,这也要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
2.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新《广告法》增加了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他们受到误导和不实宣传的影响。
3.强化公众参与:新《广告法》增加了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广告法规与管理》第三章《广告法》概述
第三章 《广告法》概述
第一节 《广告法》的立法总旨
《广告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广告活动, 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一,规范广告活动 二,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发挥广告积极作用
[案例练习]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 某证券经营商自行设计印制并向股民发放了介绍股市分 析服务项目的股评资料卡 [问题]此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案例练习]新闻媒体发布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商业广告。 某新闻媒体在市场版面转载刊登了公布证券交易情况 “股市行情”, [问题]此“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案例练习]保险公司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是否属于商业广 告。 某保险公司通过学校向学生发送介绍其开办学生保险业 务内容的“致家长的一封信”。 [问题]此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第二节 广告法的概念和结构及主要内容
广告法规是一个法律体系,是以《广告法》为 核心,以《广告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补充,专门调整广告活动法律关系的法律、法 规、规章组成的法律体系。 一、《广告法》的概念
《广告法》是指调整商业广告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告发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发布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广告发布,是指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发布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广告业健康发展,加强广告行业自律,提高广告发布质量。
第五条广告发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广告发布活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广告发布活动进行举报。
第二章广告内容第八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九条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不得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赌博、丑恶等不良信息。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违反社会公德或者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四)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五)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外国国旗、国徽、国歌;(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外国国家机关、外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联合国旗帜、联合国徽章、联合国会徽;(八)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其他组织、组织的标志、组织的名称或者简称;(九)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他人姓名、肖像、名誉、声誉;(十)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十三条广告内容涉及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价格、产地、用途、效果、成分、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整理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广告管理法规文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材料的验证管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告审查员证》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营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广告法》培训课件
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
涉及敏感话题
虚假宣传
广告内容不得涉及政治、宗教、种族等敏 感话题。
广告内容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
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低俗、淫秽内容
不得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广告内容不得含有低俗、淫秽等不良信息 。
特殊领域的广告要求
01
02
03
医疗保健品
医疗保健品广告应当依法 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 布。
02
广告内容规范与要求
广告内容的一般规范
合法性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 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健康性
广告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公德和道德标准,不 得含有不良或有害信息。
真实性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或 误导消费者。
公正性
广告内容应当公平竞争,不得诋毁竞争对手 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 别性,显著标明“广告”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电视、广播广告
电视、广播广告应当符合 广播电视管理的相关规定 。
03
广告发布与传播规范
广告发布的一般要求
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公正,不作 虚假宣传。
广告发布者应当审查广告内容,确保广 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社会责任原则
广告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传递 积极的社会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发 展。
广告法规的适用范围
广告主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个体工商户等从事广告活
动的主体。
广告媒介
包括各种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 、电视、广播等)和新媒体(如互 联网、移动端、社交媒体等)。
广告受众
(法律法规课件)广告法规笔记
(法律法规课件)广告法规笔记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法律、法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如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各种规则、章程、制度的总称。
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1992年6月1日联合制定的《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广告法的核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Advertising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于同日签了第三十四号主席令,并予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广告法》。
其字数只有5250多(5254)个字。
法律条文具体分为6章49条。
广告法第一章为《总则》,分为6条(第1-6条)。
主要制定了广告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广告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活动原则和管理机关。
第二章《广告准则》,共13条(第7-19条)。
主要规定了:广告发布的准则,具体包括广告内容的一般要求,被禁止的广告行为,广告与未成年人,与其他生产经营者,广告的文字、标记、专利等规定,特别明确了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农药广告、烟草广告、食品化妆品广告的广告准则。
第三章《广告活动》,共14条(第20-33条)。
主要规定了:从广告合同、广告设计、广告经营、广告收费、广告发布和广告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禁止行为。
第四章《广告的审查》,共3条(第34-36条)。
主要明确了广告审查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12条(第37-48条)。
主要内容是:当广告活动违法时,国家如何对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违法广告的行为主体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只有1条(第49条),主要是明确了该法律条文的生效日期,即从1995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始生效,而之前制定的其他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如果其内容与本广告法不符的,就以本法为准。
27416 广告法律法规
27416 广告法律法规南京大学编高纲0851第一部分课程目标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告学专业课程之一,也是该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广告活动调整规范的广告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市场调控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应考者的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这些未来的广告从业人员在以后广告实务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该课程的基本任务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合理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对调整我国广告业的法律法规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和掌握。
具体说,本课程的目标:第一,使应考者了解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掌握广告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了解中国的广告立法和广告执法的现状。
第二,使应考者清楚中国现行广告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广告准则、广告审查制度、虚假广告监管制度、广告法律责任制度等。
第三,培养和提高应考者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利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第二部分课程特点和学习要求本课程具有三个方面特点:第一,本课程具有很强的交叉性。
一方面是法学课程,研究广告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制度构建;另一方面又是广告学科的组成部分,脱离广告活动就无法存在。
第二,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广告作为市场经济的活跃因子和推动力量,如何进行有效监管和调控,必须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框架体系中去,实现公平和效率,自由和秩序的有机平衡。
第三,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务性,从课程内容看,有很大比重是关于广告审查、广告发布标准等操作性很强问题的阐述,帮助学生掌握广告从业的基本法律规范要求。
本课程是一门研究以广告活动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课程,具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能够了解广告法律法规有关概念、名词、知识的涵义,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广告法全文
广告法全文广告法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
该法规于1994年10月27日制定,1995年2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
2014年8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都应严格遵守广告法。
目录1.广告法的基本原则2.《广告法》中关于广告表现形式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3.广告法全文1.广告法的基本原则1.年通过的《国际广告行为准则》第1 条明确规定:“任何广告不得有违反通行的公平标准的声明或陈述。
”这一规定基本上可以作为“公平原则”的国际法依据。
广告法全文公平原则也是我国《广告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
(注:参见我国《广告法》第3条。
)根据我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原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从商品购买者和服务接受者的角度看,广告对其有直接的或者潜移默化的影响。
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以下将他们统称为“广告行为主体”)利用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欺骗或者误导广告受众或者消费者,诱导广告受众或者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或者接受其服务,该广告行为主体的行为就是违反公平原则的行为。
广告受众或者消费者之所以易于被误导或诱导,其主要原因在于广告受众或者消费者与广告行为主体在市场信息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而且前者的市场信息资源主要来自后者。
(2 )凡参与广告市场竞争的广告行为主体,都应当依照同一规则从事广告活动,严禁广告行为主体利用其优势,采用任何非正当的或者不道德的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
广告法全文诸如利用回扣、贿赂等手段承揽广告业务;或者利用自身优势垄断广告市场,阻碍他人参与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等。
(3)在广告活动中,广告行为主体应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广告行为主体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允许某些广告行为主体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交易对方放弃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告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广告法律法规》第一章广告法的概述【第一节:广告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广告法的概念:狭义上的广告法,即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它是国家为了规范广告活动的,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时常中的积极作用而制定的,有关调整广告管理、广告审查、广告经营发布活动处理广告纠纷的法律规范的总合。
广义上的广告法则是指以《广告法》为基本法,相关广告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补充的法律体系。
★广告法的特征:(1)兼有私法属性的公法。
现代法学通常认为,涉及公共权益、公共关系的法为公法。
而属于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为私法。
(2)兼有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实体法是指以规定、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
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属于典型的实体法。
程序法是指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3)发展性和变动性。
★广告法的调整对象所谓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某部法律所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或所规范法律行为。
第一,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各种广告活动中发生的广告监督管理关系。
第二,广告审查机关在依法审查各种商业广告中发生的广告审查关系第三,广告活动主体之间的广告经营法律关系。
第四,广告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与法律救济。
在广告活动中,行政之间和市场主体之间因行政监督和法律救济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同样需要广告法来调整。
★广告法的作用(1)有利于广泛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2)有利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催化剂(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文明建设★广告法的效力范围(1)广告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指广告法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广告活动主体;二是行政执法主题;三是其他相关主体,如在广告中推荐产品的单位、社会团体、产品认证机构等。
《广告法规与管理》第三章《广告法》概述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 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品 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 质量作虚假宣传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给予处罚。因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也属于广告法的 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 担 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 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 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 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广告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还包括广告活动中其他人。
思考与练习
1、简述《广告法》的立法总旨 2、简述广告法规概念 3、简述《广告法》调整对象(是商业广告还是所有 广告), 4、简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活 动中其他人的概念
[案例练习]抵用50元现金的餐券是否商业广告 某饭店自行设计印制并向消费者发放了含有介绍其提供 特色饮食服务内容抵用50元现金的餐券 [问题]此餐券是否商业广告?为什么? [案例练习]包装物宣传产品的是否属于商业广告 某公司在产品的包装物上除有产品名称、型号、商标、 使用方法、地址等外,还印有产品优质、畅销海内外等宣传 内容。 [问题]此包装物上产品宣传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 么?
[案例练习]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 某证券经营商自行设计印制并向股民发放了介绍股市分 析服务项目的股评资料卡 [问题]此股评资料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案例练习]新闻媒体发布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商业广告。 某新闻媒体在市场版面转载刊登了公布证券交易情况 “股市行情”, [问题]此“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案例练习]保险公司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是否属于商业广 告。 某保险公司通过学校向学生发送介绍其开办学生保险业 务内容的“致家长的一封信”。 [问题]此信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为什么?
广告法的范畴、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广告法的范畴、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第二章广告法律规范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广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
要使广告活动的社会关系正常、有序,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就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一、广告管理法规沿革中国最早的与广告相关的法规可以追溯到宋代。
宋代广告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和广告发展的一个高峰,但就是在商品经济和广告健康发展的同时,虚假广告也出现在商业运作中。
鉴于在当时已经引起了老百姓极大不满的虚假广告,宋代统治者曾下令各地严查从商者用不实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
到了清朝,清朝政府曾专门出台了一个法规《圆明园内拟定铺面房装修拍子以及招幌子则例》,这是我国古代社会较早的一个与广告相关的法规。
报纸作为广告媒体在我国是近代的事。
这个时期,清朝政府并没有专门的广告管理法规,但我们可以从《大清报律》中可以看到一些与广告相关的规定,例如:报纸不得登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受人贿赂,颠倒是非”,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挟嫌诬陷,损人名誉”。
“五四”运动以后,我国广告公司及报纸广告量迅速增加,也出现了广播广告的新形式。
国家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对广告活动进行管理。
20世纪20年代制定的《民律法案》中对广告的效果、解释、撤销、悬赏等作了16条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2015年4月24日下午,广告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表决稿新增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广告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违者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等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广告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真实性原则------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客观介绍商品和服务2、合法性原则------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引导健康消费,弘扬民主文化和各民族团结。
3、行为规范原则-------守法、公平、诚实信用。
二、广告法的主体有哪些?广告主: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经营者: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发布者: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简述广告法的调整对象(调整对象----社会关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之间的关系。
三、简述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内容的禁止性规定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简述中国广告法制史宋朝----中国古代社会广告发展的高峰。
如毛笔的广告“笔若衣缝丝”清朝-----《则例》圆明园内拟定店铺面房装修牌子以及招牌幌子民国-----1937年4月12日《民营广播电台违背‘指导节目办法’之处分简则》《播音节目内容审查标准》《修正取缔树立广告的办法》1936《户外广告物张贴法》1942年行业自律规范《劝告禁载有恶影响与社会之广告案》新中国---1956 地方性广告法1956—1978 基本处于停滞阶段1982 我国第一个关于广告的行政法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同年六月《工商管理局发布《广告暂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7《广告管理条例》1994广告行业准则《中国广告协会自律规则》五简述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1、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2、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3、不得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4、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户外广告;5、不再在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条款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条款解析《广告法》是中国政府关于广告行业规范的基础性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范广告活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以下是一份对《广告法》进行解析的文章。
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规定了广告所涉及的定义、范围、目的、原则和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最核心的当属“真实、合法、诚信”的广告宣传原则,即广告应当严格遵守事实,不得发布虚假宣传或诱导诈骗性质的信息,并且应当尊重人民群众的民族感情、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
此外,还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对违反《广告法》的企业采取的处罚措施及其依据。
第二章:广告主体本章立意明确,主要针对的是广告活动中涉及到的各类主体,包括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广告客体等方面。
无论是广告推广方还是广告创作方,都有着严格细致的经营资质、职责义务和管理制度等限制。
第三章:广告内容本章着重规定了广告宣传所涉及的主体、信息、方式、语言,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在此基础上,在广告创作、发布流程中必须遵守各类确切严谨的要求和标准,确保广告信息得到层层审查和把控,不会侵害消费者权益或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
第四章:广告发布本章主要关注广告的实现与后处理程序。
其中包括广告的发布媒介选择、广告法律责任风险预警、广告评估,还有广告违规处理、消费者维权、广告行政管理等方面内容。
总之,《广告法》是中国广告行业发展史上较为完备和基础性的法律文件之一,对于全面推动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加强文化和道德建设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指示和引导意义。
因此,各企业组织在开展广告宣传工作时需要深入理解和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透明、严格自律,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平衡。
广告法规
名词解释:广告准则又叫广告标准、广告发布标准,是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和形式的限制和禁止,包括对广告内容的基本要求、广告内容的禁止性规定和特殊商品广告的特殊要求等。
要约的概念与构成条件A、要约是特定的人进行的意思表示B、一般情况下,要约也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C、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D、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应当包括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或主要条件E、要约应当表明要约人在受要约人承诺时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广告代理制是企业委托广告公司实施广告活动计划,并通过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媒体接洽广告发布业务。
广告公司在广告经营中处于主体和核心地位,为广告主全面代理广告业务,向广告主提供以市场调查为基础、广告策划为主导、创意为中心、媒体发布为手段、同时辅以其它促销手段的全面性服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
解答题:广告法的基本原则一、真实合法原则(一)广告应当符合真实性的要求1、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夸,不得伪造。
2、广告必须客观地介绍商品和服务。
(二)广告应当符合合法性的要求1、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要合法2、广告的内容要合法3、广告的表现形式要合法(三)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原则三、广告主体守法、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一)广告主体守法原则(二)遵循公平原则(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广告法的渊源一、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
二、行政法规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法制定、修改的,是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地位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三、行政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广告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广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内容管理第五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六条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四)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迷信、邪教等内容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广告中涉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功能、效果、用途、价格、产地、生产者、有效期等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八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第九条广告中涉及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标识。
第十条广告中涉及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应当标明权利人名称。
第十一条广告中涉及获奖情况的,应当标明获奖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奖项等。
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该他人同意。
第三章广告形式管理第十三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二)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三)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四)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第十四条下列广告形式不得使用:(一)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的;(二)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三)使用民族标志、宗教标志、历史名人等的;(四)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符号的。
第十五条广告应当清晰、醒目,便于消费者理解和识别。
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
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2009-09—22 10:15:20 【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促进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下简称“播出机构")的广告播出活动,以及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广告包括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含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
第四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和播出,对成绩显著的组织、个人予以表彰.第二章广告内容第七条广播电视广告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正确导向,树立良好文化品位,与广播电视节目相和谐。
第八条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下列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四)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五)宣扬邪教、淫秽、赌博、暴力、迷信,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六)侮辱、歧视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七)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不良价值观,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八)使用绝对化语言,欺骗、误导公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者篡改成语的;(九)商业广告中使用、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使用、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领袖人物的名义、形象、声音、名言、字体或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的;(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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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练习]广告公司抄袭、模仿他人广告作品
马克· 布雷克展览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广告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不正当 竞争纠纷一案,于1998年12月2日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诉称,原告系依据瑞典法律成立的专营展示器材的瑞典公司,制作的展 示器材畅销世界各地。产品进入上海市场,享有良好声誉。原告公司名称在广告 中翻译为马克· 贝克公司或马克· 布里克展览公司。被告从原告设立在经销商购得 原告制造的产品,并由此获取原告制作的广告。之后,被告大量抄袭、模仿原告 制作的广告,包括广告摄影作品、广告彩色图片、广告语等。除了部分文字说明 和公司名称之外,被告广告的版面设计以及所使用的照片、图片、图案及其排列 组合,与原告广告几乎完全相同。被告还在其广告中使用与原告“展灵”注册商 标 相近似的“展佳”商标。被告抄袭、模仿原告广告的行为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并造成原告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包括因被告侵权致使原告产品销 量减少而造成的利润损失人民币73万余元、 [问题]被告的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第五章 广告法基本原则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了广告法基本原则: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 建设的要求。”
第一节 真实性原则
一、广告的真实性原则
广告的真实性原则也称客观性原则,是指广告内容必须 真实地传播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客观情况,而不能作虚假、 夸大的宣传。 广告的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是广告法基本原则中 最 根本原则。
[案例练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广告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称原本是被收录在中国建筑 文化中心编撰出版的《中国知名房地产企业的楼盘》大型文 卷之中的,可是该企业在对外进行广告宣传时,却虚构被国 家建设部评为“中国知名楼盘”,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价”。 [问题]该房地产公司的广告是否虚假?为什么? [案例练习]招生广告 上海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一则题为“上海 2010世博紧缺人才订单招生“的广告,并宣称”上海机场集 团、 东方航空“等企业为”定向就业单位“,实际上该公司并未 获得 2010上海世博会组织机构的授权,广告中的"定向就业单位 “ 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虚假广告的主要类型及表现
(一)虚假广告的主要类型分为欺诈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 假广告两大类 一类是欺诈性虚假广告通常称为欺骗性虚假广告,这类 广告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编造事实等手段进行宣 传,主观上故意制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具体表现为虚 构、说谎、伪造、空许诺等, 另一类是误导性虚假广告亦称不实广告,误导性虚假广 告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本身可能是真实的,产品的性能质量 也无问题,但是,广告中利用公众对特定对象产生的错误理 解,使公众对产品或服务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故意玩弄所 谓的文字游戏,通过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的语言误导消费 者,这种误导超出了作为一般消费者应有的判断识别能力, 致使消费者可能产生误认、误购;其手法往往是夸大歪曲事 实,刻意取巧,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言、文字、图 像,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二)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有实质虚假、夸大失实、 歧义误导等
1、实质虚假的广告 广告所宣传的产品本身是不客观、不真实,即广告宣传 的产品不存在,与实际产品不相同,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 务根本不存在。广告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是虚假的,欺骗、 误导消费者。 2、夸大失实的广告 3、语言文字歧义,令人误解的广告 [实例]是正常促销还是虚假宣传?[实例]收藏品广告
一、虚假广告概念
所谓虚假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体或形式,以欺骗和误 导的方式进行不真实、不客观、不准确的广告宣传。 虚假广告一般从两个方面认定: 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是否客观、真实; 二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的主 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标准、 效用、注册商标、专利种类、获奖 情况以及产品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 等)是否真实。凡利用广告捏造事 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 欺诈宣传,或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 服务的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三、虚假与艺术夸张(创意)的区别
[实例]夸张的科幻广告不是虚假广告
[案例练习]虚假广告主要侵犯了消费者哪些合法 权益?
某消费者协会在商品广告的调查中发现,许多的生产企 业或商家喜欢用名人、明星做广告,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在 这些做广告的明星中,许多人并没有亲身体验过所宣传的产 品,在广告中却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甚至有些广 告背后设有陷阱,坑害消费者,而许多电视台在播放广告 时,只注重经济效应,并没有对播放的广告严把质量关。 [问题] 1. 虚假广告主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违背了市 场交易的什么原则? 2.商家、明星、电视台在经济生活中各自扮演着什么角色? 请任选其中的一位谈谈如何扮演好这一角色? 3.许多消费受虚假广告蒙骗而遭受损失,但一些消费者选择 忍气吞声,认为花钱买个教训,对此,你如何看待?
第四节 禁止虚假广告原则
假 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
蓝韵牌甘舒产品广告 甘舒代言人卢奇,八一电影制片厂著名演员,邓小平的扮演者:蓝 韵牌甘舒产品,我服用了快两年,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应酬多、喝酒 多。当然自己也比较明白喝酒伤肝的道 理。 服用甘舒胶囊后,我最大的感觉是 第二天不头疼、不头晕,像没喝酒一样。 长期坚持服用,全身觉得轻松, 没有高血脂、脂肪肝。我是坚持每 天都吃,喝酒前后加服三粒。作为 中药保健品,有这样的功效,确实值 得大家去尝试。 蓝韵牌甘舒胶囊,只是保健食品,本产品不能 代替药物。但卢奇却故意将其说成是中药保健品, 并以自身疗效,大做违法广告。
违法广告任仲传风痛康膜
第五节 行为规范原则
《广告法》第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 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守法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实例] 广告公司虚报广告费 被判返还580万
[案例练习]夹带广告
美籍华人周某向齐力村的农民租赁土地,签有《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是从2009年6 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2009年6月1日起土地由周振中实 际使用。周某拟在135亩土地上开发一个休闲农业项目,构 思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名称“上海崇明岛齐力村福尔摩 莎 观光休闲农业园区”。为推广该项目,周某在美国印刷了 5000 份印刷品广告并携带至上海,找到上海某文化配送有限公司 的一个《青年报》配送点,与现场分发报纸的工作人员直接 联系,支付了1000元人民币,让他们在《青年报》中夹带该 广告。 [问题]周某的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 定?
[实例]广告公司侵权 [实例]广告语著作权 [案例练习]使用比稿广告创意策划方案是否构成侵犯著作 权
二、主体资格合法 三、广告所介绍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合法 四、广告的内容及表现形式合法 五、广告经营行为合法、发布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就是指广 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的要 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 文化建设两个方面。
思考与练习
1、简述如何处理广告真实性与艺术性的关系 2、简述虚假广告概念、主要类型及表现 3、简述精神文明原则 4、广告行为规范原则涉及那些法律法规,至少列举10部法 律法规
二、真实性原则具体要求
(一)产品或服务的客观性 (二)文字及图形艺术表现真实性
[实例] 房产虚假广告
第二节 合法性原则
广告的合法性,是指广告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 法性是广告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它与真实性原则在广告行为 与广告内容两个方面起到准则作用。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在 以下五个方面:
一、遵守广告相关法律
一、思想道德建设 [实例]堕胎医疗广告 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案例练习] 楼盘雷人广告
买房送老婆
佛山某楼盘为了追求一下广告效应,是找一个噱头,打 出广告“买房送老婆”。 玩了一把字眼,一语双关,一种 意思 是说买个房子送给老婆,另一种意思是说买个房子开房商送 老婆。(见下图) [问题]运用广告法有关规定,指出该出位广告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