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依法定密工作,促进定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定密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XX市保密局关于做好定密事项报备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定密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定密工作组织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各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认真落实定密工作责任制1、定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领导本机关的定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组织协调等职责,协调处理定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明确定密审核人,负责办理领导批准前的定密审核工作。
3、文件、资料等的拟稿,采集承办人应依据《卫生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所承办的工作内容进行定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定密具体形式提出。
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就注明“非密”,属于工作秘密的应注明“内部”,认为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人员的范围,注明以定密级依据,并按保密相关规定呈报审定;认为属于“不明事项”或“有争议事项”的应写明情况报请定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三、严格遵循定密工作程序1、领导交办工作事项时,应事先提出保密和定密的要求。
2、承办人在公文送审签发单或定密审核单上提出定密具体意见。
3、定密审核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具体意见进行审核,对“密”或“非密”及“密级”“保密期限”等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4、主管领导或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批准。
5、拟文科室按签发单的内容要求作最后处理,印发行文。
四、规范公文送审签发单使用符合定密规定要求的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公文送审签发单和定密审批单格式内应有“拟定密级”“保管期限”“拟定密级依据”和“定密审核意见”栏,以确保定密工作的真正落实。
五、加强对定密工作的检查监督把定密工作纳入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定期对本机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定密工作经常有序开展。
对承办人、定密审核人、最终审批的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违反或者不适当履行定密工作职责,致使发生违法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定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定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定密工作制度。
一、定密工作原则1、法定原则定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2、精准原则确保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准确无误,做到既不遗漏应当定密的事项,也不随意扩大定密范围。
3、最小化原则在确定国家秘密时,应当遵循最小化原则,即只将与国家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确需严格保护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使国家秘密的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
4、动态管理原则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二、定密工作责任1、定密责任人明确指定具备定密资格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定密责任人应当接受定密培训,熟悉定密业务。
2、单位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三、定密依据1、保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依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中央有关机关制定的各类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确定密级。
3、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定密规定遵循上级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定密规定和要求。
四、定密程序1、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承办人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依据定密依据,初步提出定密意见,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定密责任人审核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提出的定密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
3、单位领导审批经定密责任人审核后的定密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确定。
4、书面记录定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书面记录,包括定密的依据、定密责任人的审核意见、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等,并存档备查。
五、国家秘密的变更和解除1、变更条件当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
2、解除条件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及时解除。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等级确定阶段
确定保密等级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相应的保密等级。
制定保密措施
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 措施,包括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保密应急
处置等。
定密程序终止阶段
要点一
终止定密程序
在涉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或者涉密事项已经公开的 情况下,应当及时终止定密程序。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2023-11-09
contents
目录
• 定密工作总则 • 定密制度体系 • 定密工作程序 • 定密技术保障 • 定密工作管理 • 定密工作实践案例
CHAPTER 01
定密工作总则
定密定义与原则
定密定义
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对特定事项或信息进行标记、识别和管理 ,以控制和管理国家秘密的一种措施。
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保密技术培训与演练
1 2 3
培训计划
制定详细的保密技术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 时间、目标等,确保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保密意 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
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保密技能等方面 的培训,提高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
演练活动
定期组织保密技术演练活动,模拟真实场景,检 验涉密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保密技术的实际应 用效果。
制定定密方案
定密工作责任人根据涉密事项的具体情况, 制定详细的定密方案,包括定密范围、保密 措施、保密期限等。
定密责任人确定阶段
确定定密责任人
根据涉密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定密 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利。
建立定密档案
为每个涉密事项建立相应的定密档案,记录 涉密事项的详细信息,包括涉密事项的性质 、内容、保密措施等。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所有有关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科研技术机密、工作秘密、企业经营、经济秘密及其他一切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件;
2.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运作规程、业务流程、技术结构及设备、经营
目标、工作计划、经济收入等信息;
3.因工作相关之间的探讨、讨论、往来和交流;
4.各类文件、资料、记录、图纸等资料;
5.计算机等科学技术设备及系统的使用方法、硬件及软件的安装、配
置及使用;
二、保密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要求,自觉承担保密责任,做到知其所需而保其不泄;
2.对保密信息实行“需要知晓者知晓、需具备者具备”的原则,只允
许触及保密信息的必要人员知悉,不得无故越级报送;
3.严格控制保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必要时应采取技术措施和
物理限制,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保密信息安全;
4.严禁在职谈、写信、发电子邮件等场合,泄露任何有关国家机密、
军事机密、科研成果、企业经营情况、新产品开发等的机密信息;
5.对因工作需要取得、掌握的保密信息负有永久保密责任,不准违规传递。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
定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规范定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密依据、定密程序、定密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定密应当遵循"谁定谁责"的原则,定密人员应当对其定密行为负责。
第四条定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密需要和便民利民的统一,合理确定定密等级,提高国家秘密利用效率。
第五条各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定密工作制度,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等级第六条国家秘密的定密范围包括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七条国家秘密等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第八条绝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最高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九条机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十条秘密级国家秘密为对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国防事业等具有一般性影响的情报、资料、文件等。
第三章定密依据和程序第十一条定密依据应当明确,确保定密依据合法、规范。
第十二条定密程序应当规范,依法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三条定密工作的程序包括定密前的审查、定密中的操作、定密后的保护等环节。
第十四条定密工作的程序还包括相关人员的定密申请、定密审核、定密备案等环节。
第四章定密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定密责任应当落实到每个相关人员,确保定密工作的依法、准确进行。
第十六条定密责任主体包括定密机关、定密人员等。
第十七条定密机关应当制定定密责任清单,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定密责任。
第十八条定密人员应当加强自律,树立正确的保密意识,确保定密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九条定密工作的监督主体应当建立定密工作的监督制度,确保定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应当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准确确定国家秘密,切实防范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保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重要任务,必须依法进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三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严格执行《保密法》,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准确划定密级。
第四条保密工作定密工作应当坚持定密与管理相结合,凡列为国家秘密的事项,严格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定密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拟定各类文电、资料时要依法定密。
具体承办科室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六条工作中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事项,属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绝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特别严重后果的事项;机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项;秘密级事项是指泄露可能导致一般后果的事项。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八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文电、资料,应依据有关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第九条定密工作应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专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定密工作应当进行记录,并保存有关资料,以便查阅和监督。
第四章定密责任第十一条定密工作应当明确定密责任人,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等。
第十三条定密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定密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定期对定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引言定密工作是保障国家机密信息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和强化定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定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二、定密范围和级别划分1. 定密范围定密工作制度首先明确了定密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军事秘密、政治秘密、经济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定密。
2. 定密级别划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制度规定了不同的定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都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和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程度。
三、定密责任和权限分工1. 定密责任定密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工作人员的定密责任,包括定密负责人、定密审核人和定密人员等。
每个人员在定密工作中必须遵守保密法规,严格执行定密程序,确保定密工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2. 定密权限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制度规定了各个级别人员的定密权限。
不同级别的人员只能处理相应级别以下的定密事宜,以确保信息的控制和管理。
四、定密流程和程序1. 定密流程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定密的具体流程,包括定密申请、定密审查、定密决定、定密实施和定密监督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以保证定密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 定密程序制度明确了定密的具体程序,包括定密的申请要求、审核要点、决定依据和实施要求等。
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文件和表格来记录和管理,以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定密保密措施为了保证定密信息的安全性,定密工作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
1. 人员保密制度要求定密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
定密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将定密信息外泄,确保信息的安全。
2. 物理保密制度规定了对定密场所和设备的保密要求,包括门禁制度、视频监控、保密设施等。
通过物理手段来保护定密信息的安全。
3. 技术保密制度明确了对定密信息的技术保护要求,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网络隔离等。
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定密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工作规范)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为加强我校保密工作,现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有关保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
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8、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1、成立定密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国家秘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审核。
2、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文稿、报表及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像)带等磁介质载体,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范围规定》,及时确定、调整密级和保密期限。
3、确定、调整国家秘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由承办该事项工作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确定、调整的初步意见,报定密工作指导小组和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4、单位自行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若发现不符合保密范围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泄漏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或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及时调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定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定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定密工作,包括定密原则、定密权限、定密程序和定密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国家秘密保密制度,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自觉执行。
第五条对于泄露国家秘密、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定密原则第六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保密需要与知情范围相适应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秘密级别,确定不同的知情范围,确保秘密信息的合理控制。
第七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最小知情原则,对于不需要知晓秘密信息的人员,不得进行泄露。
第八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谁定谁保的原则,定密工作由管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第九条定密工作必须坚持平衡安全与便利的原则,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定密权限第十条定密权限是指事业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享有的定密管理权利。
第十一条定密权限分为一般定密权限和特殊定密权限两种,具体权限范围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一般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定密、解密、复制、传输等操作。
第十三条特殊定密权限包括对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等高级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安全培训等操作。
第十四条定密权限的行使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第四章定密程序第十五条定密程序是指事业单位在进行定密工作时,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定进行操作的程序。
第十六条定密程序包括文件起草、审核、定密、分发、利用和销毁等环节,具体步骤由事业单位定密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定密程序应当根据保密等级的不同进行区分,对于不同级别的涉密文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八条定密程序应当由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对于违反程序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
保密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我国保密工作,规范保密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密原则(一)根据事项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危害程度,准确确定国家秘密;(二)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开展;(三)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依法定密;(四)定密与管理相结合,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条定密范围(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可能损害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科技、外交等领域安全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技术、产品等;(三)其他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
第四条定密主体(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二)公民个人。
第五条定密程序(一)拟定保密事项时,应当对涉及的国家秘密进行识别和判断;(二)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如需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级;(三)确定保密期限,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四)在保密文件、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五)对确定为非密的事项,可适当标注,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定密责任(一)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二)具体承办人负责对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进行识别、定级和标注;(三)定密审核人对定密工作进行审核,确保定密准确、合法;(四)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七条定密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二)加强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储存、传输、处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培训与宣传(一)定期开展定密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保密意识;(三)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保密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第九条监督与检查(一)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二)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三)机关、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定密工作,提高定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定密工作的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市、区保密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股、室、所、队定密工作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定密工作”是指:本局各股、室、所、队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符合国家秘密条件的重要事项或信息,履行法定程序,及时准确地确定为国家秘密,并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并授权定密责任(审核)人负责本局定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本局定密责任(审核)人在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保密局的指导和监督。
定密责任(审核)人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定密范围《蕉城区市场监视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隐秘事项一览表》;(二)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单位国家秘密的定密和解密工作;(三)负责审核、确定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四)负责变更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国家隐秘文件资料的等级、失密期限、知悉范围,并负责解密工作;(五)参与泄密事件的密级鉴定和对信息公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定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隐秘事项的密级、失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1.确定隐秘等级。
各部门对照《国家失密法》、《蕉城区市场监视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隐秘事项一览表》以及有关部门的《国家隐秘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本部门定密的具体事项,拟定本部门国家隐秘事项的密级。
2.确定失密期限。
失密期限有两种办法确定:(1)对能够预见具体时间的国家隐秘,可根据国家隐秘产生时间至解密时间的是非确定失密期限或根据某事件发生、截止时间确定失密期限;(2)对无法预见具体解密时间的国家隐秘,可以按照“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隐秘”级事项不超过10年的规定确定失密期限。
定密工作各项制度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目录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2)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5)三、定密工作制度 (9)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1)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5)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16)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19)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1)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2)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3)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4)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25)十三、保密承诺书 (27)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
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公司保密工作规范
公司保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提高公司保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制定保密工作规范如下:一、职责明确,加强保密工作管理(一)建立健全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确定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定密责任人、保密管理负责人以及涉密岗位人员。
(二)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保密工作情况,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
(三)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要组织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泄密案件查处和考核表彰等工作。
(四)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要部署分管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为保密部门或者保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完善制度,强化涉密人员管理(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失密制度:涉密职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失密要害部门部位、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涉外活动管理等。
失密制度应具有可操作、可执行性、明确具体,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
(二)涉密人员需进行岗前保密培训和岗前审查,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持证上岗。
保密部门每年要组织参加保密工作知识更新培训。
(三)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涉密人员离岗或退休需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其清退涉密载体及办理交接手续,严格落实脱密期管理并签订离岗人员的保密承诺书。
(四)对涉密职员出国(境)团时需要进行失密审查审批,进行行前失密教育,落实各项失密措施。
三、规范定密工作(一)定密责任人需熟悉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定密事项,掌握定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工作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定密工作。
积极参加定密责任人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二)结合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实际,制定各部门及下属经营单位保密事项范围一览表并及时更新。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定密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
它的实施对于国家机密的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定密工作制度的背景、重要性、实施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定密工作制度的背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国家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防范外部势力对国家的威胁和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建立一套完善的定密工作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遏制国家机密泄露的倾向,保障国家安全的稳定。
二、定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对于国家安全的维护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定密工作制度,可以对国家机密进行科学管理,避免泄露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的顺利进行。
2. 保护国家利益:国家机密不仅仅是指国家安全,还包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的保护。
定密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确保国家的长远发展。
3. 维护社会稳定:定密工作制度的实施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敏感信息的泄露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甚至引发国家安全事故。
通过建立定密工作制度,可以有效降低泄露风险,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定密工作制度的实施1. 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定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国家机密工作。
这些机构应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和机密保密意识,能够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
2. 制定制度与流程: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规范定密工作的各个环节。
3. 开展培训和宣传:定密工作需要全员参与,故应进行系统的培训与宣传。
通过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有效防范泄露风险。
四、定密工作制度的影响1. 提高国家安全水平:定密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国家机密的泄露,提高国家安全水平,从而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社会稳定。
2. 保障信息安全:定密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国家核心信息的安全,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确保国家的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3. 促进创新发展:通过定密工作制度的落实,可以保护国家科技创新的核心技术,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推动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定密工作制度
定密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定密是一种保护国家机密的工作措施,对于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我单位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定密工作制度,以规范和保障定密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 保护国家机密,防止机密信息泄露;- 加强对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 提高工作人员对定密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2. 意义:-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防止敌对势力获取关键信息;- 保证机密信息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规;- 严守国家关于守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2. 主体责任:-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 各工作人员有义务保护机密信息。
3. 保密责任:- 保密工作是工作人员的“第一职责”;- 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机密信息。
四、定密管理1. 定密标志:- 聘请专人负责制作定密标志;- 定密标志严禁私自制作或变造。
2. 定密事项:- 对确定的信息进行分级定密;- 根据信息机密程度分别标记为绝密、机密、秘密。
3. 定密期限:- 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变动情况确定定密期限;- 定密期限到期后,必须重新进行定密,否则自动解密。
五、定密人员1. 定密权限:- 根据职务和工作需要,确定定密权限范围;- 严禁超越权限进行定密。
2. 定密程序:- 定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定密;- 定密过程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和授权。
六、定密储存和传输1. 定密载体:- 机密信息必须存储在规定的载体上,如加密U盘、保密服务器等;- 严禁将机密信息存储在非规定载体或个人设备上。
2. 定密传输:- 机密信息传输必须采用加密通信方式;- 接收方必须经过身份确认和许可才能接收机密信息。
七、定密违规处理1. 违规责任:- 对故意泄露机密信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管理不力或泄露机密信息的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2. 法律保护:- 对因职责需要接触机密信息的人员,法律保护其不构成泄密行为;- 法律对于不恶意的泄密行为有一定的宽容度。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一、制度目的定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三、密级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涉及的范围,将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划分为不同的密级,包括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
四、定密责任1. 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定密工作,并明确责任人。
2. 负责定密工作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3. 定密责任人应保证定密工作的高度保密性,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或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五、定密标志1. 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在文件、资料、设备等上标注相应的密级标志,以便辨别和管理。
2. 密级标志应采用统一的标识和颜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注。
六、定密依据定密工作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并参照国家定密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
七、定密流程1. 单位领导确定定密事项,并委任负责人进行具体操作。
2. 负责人根据定密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和标注。
3. 定密责任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定密申请,申请流程应包括申请、审批和归档等环节。
4. 有关部门根据定密申请,进行相应的评定和审核,并给予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5. 已批准的定密信息应进行备案和登记,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八、定密管理1. 单位应建立定密档案和登记册,记录所有的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2. 对于善后工作,包括废止、解密或销毁等,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3. 定密责任人应负责保管好定密信息,严防泄密和盗窃行为的发生。
九、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定密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
结语定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保护意识,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
定密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 定密工作范围: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国家机要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在相关载体上做出标志四项内容。
2. 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包括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和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定密责任人的人员,即机关、单位负责人。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是由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指定、具体承担定密职责的人员。
3. 定密程序:一般来说,定密工作包括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做出标志,以及审核批准等环节。
4. 定密监督:主要是指对定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定密工作的检查、审计、考核等。
5. 定密培训:主要是指对从事定密工作的人员进行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定密责任追究:指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定密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定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 定密工作档案:是指对定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以备查验。
以上就是定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或单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定密管理工作制度
定密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规范定密管理工作,提高国家机密保密工作的效率和保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定密管理职责的机关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等。
三、定密管理职责1、机关和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定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机密不被外泄,并对定密机构负责。
2、定密机构负责制定定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国家机密的管理负责。
3、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密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持续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4、全员要维护国家机密,做到知悉且知行合一四、定密原则1、需要定密的信息应当具备国家秘密标识,明确其保密等级。
2、定密应当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积极防范泄密风险。
3、定密应当本着保密与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公民和法人依法取得合法权益。
五、定密体系1、设立定密机构,负责定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
2、建立定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定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国家秘密的存储、利用、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4、建立定密培训制度,不定期组织定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5、建立定密审批制度,确保定密决策科学、合理,并留下相应的凭证和记录。
六、定密流程1、定密申请:定密文件或信息的提请者向定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审查评估:定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对涉密信息进行评估。
3、定密决策:定密机构根据审查评估结果,确定定密等级,并进行相应的决策。
5、传递控制:定密机构对定密文件或信息进行传递和控制,并确保只有获得相应许可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这些信息。
6、定密存储:定密机构应当设立严格的定密档案管理制度,对定密文件或信息进行安全存储,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
7、定密销毁:定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对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或信息进行销毁,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七、保密措施1、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库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保护措施。
定密工作制度范本
定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我国的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定密工作制度。
第二条定密原则(一)依法定密原则:定密工作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
(二)必要性原则:只有当事项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能确定为国家秘密。
(三)科学管理原则:定密工作应当科学、规范、准确、及时地进行,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三条定密范围定密工作适用于我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公务活动、科研、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国家秘密。
第四条定密职责(一)定密责任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明确定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定密工作。
(二)定密审核人: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设立定密审核人,负责对定密工作的审核和监督。
第五条定密程序(一)识别国家秘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开展活动中,应当识别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二)定密审核:定密责任人应当将识别出的国家秘密事项提交给定密审核人进行审核。
(三)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定密审核人根据国家秘密的性质和泄露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四)标识国家秘密:对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当在其载体上明显标识出密级和保密期限。
(五)管理国家秘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对国家秘密进行管理。
第六条定密解密(一)解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密:1. 该事项不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2. 该事项已经公开;3. 该事项泄露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4. 其他依法可以解密的情形。
(二)解密程序:解密工作由定密责任人或者定密审核人提出,报请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后进行。
第七条定密工作培训和考核(一)定密工作培训: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定密工作培训,提高定密工作水平。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并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本章将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一条: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本制度中的涉密人员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科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2.从事涉密工作的专家、学者、顾问、咨询人员等;3.其他需要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涉密人员根据其所掌握的国家秘密等级划分为特级、秘密、机密和绝密四个等级。
涉密人员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其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条:涉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涉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将国家秘密告知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将国家秘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传递、复制、转移或者以其他方式泄露。
涉密人员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和能力,提高保密工作水平。
第三条:涉密人员的管理涉密人员的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责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涉密人员应当按照其涉密等级分别进行管理,对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对于保密工作不力或泄密的涉密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涉密人员的保密审查单位应当对拟录用、晋升或调整涉密人员的情况进行保密审查,对未经保密审查的人员不得接触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保密审查。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能力。
保密教育应当包括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保密技术和保密工作实践等方面的内容。
涉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规定了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根据涉密岗位和任务的不同,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2)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6)三、定密工作制度 (10)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2)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7)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19)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2)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4)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5)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7)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8)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0)十三、保密承诺书 (33)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
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
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
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
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
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七)对涉密人员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八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相关秘密的,单位将进行查处,并根据有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涉密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条定义1.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体,包括密件和密品两类。
2.密件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物件,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物件,如:文件、资料、磁盘、磁带、光盘、录像带等。
3.密品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者产品。
这种设备或者产品通过观察或者测试、分析手段能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条密件的制作及标定1.制定密件必须依照单位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件内容一经审核批准,密件内容原稿就不应再做文字和数据的修改补充,如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2.密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多留、私留。
3.密件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材料和中间材料,包括草稿、废稿、讨论稿和审议稿等应当由承办人负责,存放在专用文件柜中保管。
不需保存的应及时销毁,不能随意丢失或泄密。
4. 密件制作完成后,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机密级、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承办人员对密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如配备密码文件柜等。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等保密措施。
6.需外部制作的密件应当在区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第三条密件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密件,承办人必须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清退等手续。
2.传递密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机要途径(机要通讯、机要交通)传递或者派专人传送,派专人传送时应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 传递密件应当包装密封,其包装信封或者袋子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4.采用现代通讯(密码传真机等)传递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加密传输,并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非保密通讯设备中传递。
5.承办部门收发、传递密件要做到安全、准确、及时。
第四条密件的使用1.单位涉密人员借(调)阅本部门形成的密件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并填写登记表。
2.单位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调)阅非本部门和本人形成的秘密级(含机密级以上)密件,须征得本部门领导、密件产生部门和保密领导小组批准并填写登记表。
3.借(调)阅密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密件动向。
4.阅读和使用密件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密件的,必须填写登记表,履行审批手续。
5.密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做好存放和知悉范围的保密工作。
6.因工作需要对外单位提供和传递密件,由承办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登记表。
第五条密件的复制、汇编及摘录1.因工作需要复制密件,秘密级密件必须征得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批;机密级密件经保密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复制∕打印。
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
2.复制密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密件必须严格保密管理,不准多印、多留。
4.复制密件过程中出现印有字迹的废页要按密件要求及时销毁。
5.复制密件必须及时履行登记、编号、签字手续,并等同原件管理。
6.汇编密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
7.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式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第六条密件的保存1.密件在指定场所和部位保存,需由保存人员在涉密文件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登记,并使用必要的保密措施、设备。
2.密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存密件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3.涉密人员、密件管理人员在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密件全部核对和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密件的销毁1.销毁密件,应经单位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并履行清点、登记、签字手续。
2.纸介质密件,应当采用焚毁、化浆等办法送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工厂销毁,并应有两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严禁各部门和个人将密件作为废品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本章节的密件管理仅适用于纸介质密件管理,磁介质、光介质等密件的保密管理按照有关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中有关条款执行。
定密工作制度第一条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
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
第二条拟稿人必须在文稿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本局定密后需报区保密局审批);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
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公文,应依据有关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
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 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 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如“秘密★5年”)。
第四条审核文稿内容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要审查所定密级是否准确。
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把关。
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第五条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
第六条对已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因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因为工作需要,原来接触范围需要作很大调整的;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变更或解密。
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交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报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
第七条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以后,应当在原密级标志旁边标明,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八条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必须统一编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磁盘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降密、解密和销毁等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的保密管理规定办理。
第九条单位实行定密工作责任制。
谁发文,谁定密。
定密必须及时、准确,发现错定、漏定、滞后订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