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金收益支付及差额补足协议(对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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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收益支付及差额补足协议
编号:
甲方: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xxxx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法定代表人:x
地址:x
邮政编码:x
联系电话:x
乙方:xx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住所:xxx
邮政编码:x
电话:x
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鉴于:
甲方作为“xxxx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xx号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丙方作为资管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乙方作为资管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持有人差额义务补足人,承诺在资管计划存续期间以及终止时丙方未足额获得本金和预期收益或该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费用未足额支付时向甲方差额补足。
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定义
1、资产管理人/甲方: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管理合同:即甲方作为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和资产委托人签订的《xxxx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3、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即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设立的“xxxx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的词语应当具有资产管理合同所赋予的含义:
二、差额付款承诺
(一)承诺范围
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如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和/或终止且全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完成清算时(包括提前终止)获取的财产及收益的现金部分不足以覆盖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本金、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预期基准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及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具体补足差额部分以下述计算方法的约定为准。
本计划存续期间,乙方须每年度补足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本计划终止时,乙方须补足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费用+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本金 + 甲方按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预期基准年化收益率:前三年6%/年、如资管计划延期1年则第四年按7%计算的收益-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优先级份额持有人已实际获取的本金及收益-资产已计提并支付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率详见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乙方作为差额付款人,其所承担的差额付款义务至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完毕且甲方获得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本金及约定预期基准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和全部费用为止。
(二)承诺责任的履行
甲方有权根据资产管理计划实际情况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称为“付款通知”),要求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乙方应当在收到付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知所指定的方式和金额做出付款。
乙方接收付款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部列明的地址。
上述乙方差额补足义务的实际履行与追索付款与甲方无关,由丙方自行向乙方主张,如丙方在追索中需要甲方提供支持与配合,甲方应予以协助和配合。甲方签署本协议,并不意味着甲方承诺或保证资产管理合同终止时丙方的本金与预期收益,即如乙方不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时,丙方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三)提前支付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在资管计划到期日前要求乙方提前履行本协议项下差额补足义务:
(1)xx号资管计划余额不足以定期支付丙方年化预期收益的、不足以支付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费用的、不足以支付资产管理计划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