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换届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会议文件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方案

(审议稿)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现已届满。在总结以往协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协会实际,并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后,现提出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方案。

一、理事、常务理事推荐条件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第八届理事会产生的理事,必须是本协会的会员,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参与或支持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积极从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在标准制定、学术研究、咨询服务及工程管理和生产实践中,有较突出成绩;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或技术水平;

4、热心支持或参与协会工作,积极履行会员应尽义务,能按时出席协会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以及协会组织的其他

相关活动。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6、没有法律法规等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二、理事、常务理事的推荐原则及具体要求

1、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原则

(1)强调专业化,重视年轻化;(2)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并重;(3)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的企业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2、理事推荐要求

(1)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推荐的理事,应是主管标准化工作的负责同志。

(2)除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会长或秘书长外,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理事,应至少有1名来自生产企业,各分会推荐的理事,应至少有2名来自生产企业。

(3)企事业单位推荐的理事,应是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或从事标准化管理及科研工作的专家。

(4)理事推荐人选,优先从工程建设标准化年度人物及低碳环保推广标杆企业中产生。

(5)理事所在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缴纳会费。

3、常务理事推荐要求

(1)常务理事从理事中推选产生。

(2)常务理事的推荐,主要考虑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关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的负责人,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或从事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3)常务理事所在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缴纳会费。

4、其他要求

各有关机构或单位在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具体人选时,在充分考虑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可参照现任优先原则,协会第七届理事、常务理事优先留任。

三、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名额分配

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推荐名额350人左右,常务理事130人左右,具体分配名额方案附后。

方案中提出的理事总名额为380名,主是是因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推荐工作,基于自主自愿原则,必须充分考虑被推荐单位的意愿,因此,实际的推荐名额与方案名额将会有一定差距。为保证理事会的运作效率,本着精干务实的原则,最终的理事名额力求控制在350人以内,常务理事130人以内。

四、几点说明

1、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工作方案及名额分配,参照了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推荐工作方案,并考虑到第七届理事会以来协会组织机构及会员发展情况及今后协会发展需求。

2、本着现任优先及自愿原则,第七届理事、常务理事及副理事长单位及人选原则上继续保留或予以优先推荐。

3、会费标准。根据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会费拟按以下

标准缴纳:

(1)企事业单位

理事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0000元/年。

(2)行业协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含标准定额站、标办、标准化协会)

理事单位:25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15000元/年。

(3)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部门,免缴会费。

4、缴纳方式。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单位每届任期为4年,其会费收缴采取一次性缴纳4年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1)企事业单位

理事单位:2万元,常务理事单位:4万元,副理事长单位:8万元。

(2)行业协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含标准定额站、标办、标准化协会)

理事单位:1万元,常务理事单位:2万元,副理事长单位:6万元。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第八届理事会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一、国务院有关部委及行业标准化主管机构

理事30名,每个机构推荐1名,其中常务理事10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理事30名,每省(市)推荐1名,其中常务理事10名。

四、地方标准定额站、标办、标准化协会

理事20名,每个机构推荐一名,其中常务理事7名;

五、协会分支机构

理事200名,常务理事65名。

每个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3名,其中常务理事1名。每个分会推荐理事4名,其中常务理事1名。每个工作委员会推荐理事5名,其中常务理事2名。

近2年来(2014、2015年度)获得过协会优秀分支机构的专业委员会、分会,经本机构申请,可适当增加其理事、常务理事推荐名额。

分支机构推荐的理事,应至少有2名来自依托单位以外的

单位。

六、有关单位

1、分支机构依托单位

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的依托单位,各推荐1名常务理事,合计50名。

2、其他有关单位

理事40名,其中常务理事10名。

七、协会秘书处及特邀人员

理事10名,其中常务理事5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