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软件开发知识产权
软件开发知识产权软件开发是信息技术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许多知识产权问题。
本文将介绍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等方面。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领域中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之一。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软件符合一定的创作标准,开发者就拥有了对软件的著作权。
著作权赋予开发者复制、分发和展示软件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对其进行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和保护相对简单,开发者只需要通过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软件源代码即可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70年。
除了软件著作权外,软件开发领域还存在着软件相关的专利。
软件专利主要保护的是软件的技术方案或算法,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其软件创新。
不过,软件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相对复杂,由于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软件专利的审查标准较为严格,因此需要开发者进行充分的技术描述和证明,以确保专利的申请成功和有效保护。
此外,商标也是软件开发领域中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之一。
软件开发公司通常会注册自己公司的商标,用于标识其在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
商标的作用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在软件开发中保护商标是非常重要的。
开发者可以通过在软件产品中使用商标,以及将商标注册,来提高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并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开发者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权、专利或商标权。
在使用开源软件或第三方代码时,应该遵守相关的开源协议,并遵循协议规定的要求。
此外,开发者还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纠纷和争议。
总之,软件开发知识产权是软件开发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开发者需要了解软件著作权、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形式,并在开发过程中妥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只有通过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软件开发领域才能保持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健康发展态势。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分析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优缺点分析一、引言人类社会已经踏入了21世纪。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计算机网络的进步与发展将人类社会推进了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并创造了一个超时空的网络空间,其中,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并迅速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冲击力。
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
自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开始,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几乎在同一时期,德国学者首先提出了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
至此,关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修。
目前,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其纳入版权法,有些国家除版权法外,还兼采用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对其进行综合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
在理论上,还有学者认为应单独采用专利法进行保护。
本文试从法律、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并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进一步分析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
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
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而且,计算机软件与知识产权的五个基本属性完全相符。
但是,计算机软件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一套软件的研发需要一些专业人员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进行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经过结构设计、编写、不断的修改调试,最终达到用户需要的某种功能,实现它的社会价值。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专利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了解了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定义之后,那么,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有什么区别?下面来看看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1)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软件的专利保护依据《专利法》,具体审查标准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干问题”。
2.申请方式不同(1)软件版权代码写完就自然受到保护,不需要经过审核,提交材料符合规范就可以获得;(2)软件专利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际审查,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诸多要求,才能够受到保护。
3.简易程度不同(1)软件著作权获权简单,维权简单,保护力度弱,产生的效益通常是收取授权费用;(2)软件专利获权困难,维权复杂,保护力度强,产生的效益不仅可以打击竞争对手,还隐性地促进企业内技术的研发。
著作权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专利制度的宗旨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
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
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即版权)、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等在内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即,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
知识产权与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二、知识产权的作用(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三、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1)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软件著作权专利类证书
软件著作权专利类证书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定义和区别
2.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申请流程
3.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保护期限
4.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作用和意义
5.我国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发展现状
正文
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证书,它们在定义、申请流程、保护期限以及作用和意义上都有所区别。
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是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软件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较为简单,只需在国家版权局进行著作权登记即可。
其保护期限为 50 年,自软件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
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作用主要在于保护软件开发者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抄袭、盗用其软件作品。
而软件专利证书则是指计算机软件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或算法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证书。
软件专利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和批准。
其保护期限为 2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软件专利证书的作用主要在于保护软件的技术创新,鼓励软件开发者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的发展现状良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软件著作权和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总的来说,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都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重
要手段。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考试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答案见尾页)一、选择题1. 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什么?A. 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利益B. 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C. 限制竞争对手的活动D. 保护消费者权益2. 以下哪个选项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对象?A. 源代码B. 目标代码C. 数据结构D. 计算机程序3. 在中国,软件著作权自何时起产生?A. 作品创作完成时B. 提交专利申请时C. 登记注册时D. 公开展示时4. 关于软件著作权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B.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软件可以无限期地存在C. 软件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无需登记或其他手续D. 软件著作权只能保护国内开发的作品5. 软件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包括哪些?A. 停止侵权B. 消除影响C. 赔礼道歉D. 赔偿损失6. 在哪种情况下,软件可以被授予著作权保护?A. 仅仅是为了个人使用B. 为了商业目的C. 为了教育目的D. 为了公共利益7. 软件著作权登记对权利人有哪些好处?A. 提高软件的知名度B. 作为权利证明C. 便于维权D. 可以避免侵权8. 以下哪个因素可能影响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A. 作品的独创性B. 作品的技术复杂度C. 作品的使用方式D. 作品的法律状态9. 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A. 许可范围B. 许可期限C. 许可费用D. 保密条款10. 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可能会采用哪些法律原则来判定责任?A. 保护原则B. 合理使用原则C. 创新原则D. 成本效益原则11. 以下哪个因素通常不影响软件的版权保护?A. 作品的创作时间B. 作者的姓名标注C. 作品的使用范围D. 是否已经注册版权12. 在哪种情况下,软件可以不受版权保护?A. 公开演讲中使用了软件片段B. 在线论坛上分享的免费软件源代码C. 教育机构使用的商业软件D. 为了研究和学习目的使用软件13. 软件著作权自何时起产生?A. 开发完成时B. 登记注册时C. 作品创作完成时D. 提交到版权局时14. 下列哪项不是软件著作权中的权利?A. 发行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复制权15. 软件侵权的民事责任形式通常包括哪些?A. 停止侵权B. 消除影响C. 赔礼道歉D. 赔偿损失16. 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主要区别是什么?A. 保护对象不同B. 保护期限不同C. 保护范围不同17.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软件著作权的范畴?A. 源代码B. 目标代码C. 计算机程序的接口D. 与软件相关的文档18. 软件开发者在使用他人的软件时,应遵守哪些原则?A. 不得非法复制和分发B. 遵守许可协议中的条款C. 维护软件的完整性D. 提供适当的信用信息19. 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是()。
软件著作专利查询
软件著作专利查询一、引言在软件开发和创新领域,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专利是保护软件创作和创新的两种常见的知识产权形式。
软件著作权主要保护软件的具体实现方式和源代码,而软件专利则主要保护软件的技术方案和创新思想。
对于软件开发者和公司而言,了解和查询相关的软件著作专利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软件著作专利的查询。
二、软件著作专利查询方法1. 专利数据库查询专利数据库是最常用的查询软件著作专利的工具。
目前国内外有许多专利数据库可供选择,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公开、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数据库等。
以下是查询软件著作专利的基本步骤:•打开专利数据库网站,注册或登录账号;•进入专利数据库的查询界面;•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例如可以按照专利号、申请人、发明人、关键词等进行查询;•提交查询,并等待查询结果的返回;•查看查询结果,获取相关的软件著作专利信息。
2. 专利代理机构查询除了直接查询专利数据库外,还可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软件著作专利的查询。
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经验和资源,可以帮助企业或个人进行专利查询、评估和申请等工作。
与专利数据库相比,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和专业的咨询,能够帮助查询者更快速地获取所需的软件著作专利信息。
3. 合作交流与共享查询软件开发者和公司可以通过与其他开发者和公司的合作交流获得软件著作专利的信息。
合作交流与共享查询可以通过参加专业会议、技术论坛、加入知识产权组织或社区等方式进行。
与其他开发者和公司的合作交流不仅可以了解到已经公开的软件著作专利,还能够获取到更多未公开的或正在申请中的软件著作专利信息。
三、软件著作专利查询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软件著作专利查询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确保查询精确性:在进行专利查询时,要确保填写正确的查询条件,以获得准确的查询结果。
对于关键词查询,要尽量选择能够准确描述所查询软件的关键词,以避免漏掉相关的软件著作专利。
•注意查询结果的权威性:在查询软件著作专利时,不同的专利数据库可能会提供不同的查询结果。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者有何不同?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者有何不同?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三者各司其职,有关联却各有特点,下面来看看它们之间有何不同之处。
1、商标和专利的客体不同:专利保护技术内容,包括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保护商标本身,比如图形、文字、它们的组合或者立体商标。
2、商标和专利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保护期有限,发明20年,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到期不能续展。
商标保护10年,但是到期可以续展,因此只要每10年续展一次就可以无限期拥有商标独占使用权。
3、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内容不同:专利保护不得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同该专利相同或近似的产品。
商标保护不得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如果受保护的是驰名商标,他人即使是不同类商品也不能标注驰名商标。
4、商标和专利的申请程序不同:专利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新型和外观)和实质审查(发明),最终授予专利权。
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告无异议后核准注册。
5、著作权和商标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有所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6、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以下区别:(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
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
如果发明人就一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不能随便在生产中实施这项技术。
这是思想内容与其表达方式的区别。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求它是独创的。
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商标、专利、版权分别保护的是什么?很多人在提到知识产权时会说“自己申请了和知识产权和商标权”这样类似的语言时,其实这是没有分清楚知识产权的外延和内含的关系。
知识产权分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的商标权、商号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知识产权里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著作权。
下面就这四项权利保护进行详细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申请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不同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根据中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当然,也存在不侵权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权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
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
该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
企业的商号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
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的定义软件开发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活动,其产生的作品被视为一种知识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开发中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二、知识产权的归属1. 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软件开发者在创作完成后即拥有对软件的著作权。
公司中的员工开发出的软件著作权通常属于公司,除非有另行约定。
2. 专利权归属:如果软件具有独特的技术方案,可以根据专利法保护其发明创造。
专利权的归属一般由雇佣关系约定,开发者通常会将专利权转让给公司。
3. 商标权归属:软件在市场中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可以通过商标保护。
软件开发公司作为品牌所有者拥有商标权。
4. 商业秘密归属:软件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商业信息、算法、源代码等被视为商业秘密。
公司在雇佣关系、合同中可约定相关保密条款以明确其归属。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1. 著作权保护:软件开发者可以在软件上加上版权声明,并在软件发布前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发现侵权行为,可以向法院维权。
2. 专利权保护:将独特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确保自身的技术创新得到保护。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限,应及时申请。
3. 商标权保护:注册软件商标,以保护软件品牌的独特性和可辨识性。
4. 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限制员工接触商业秘密,并在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中明确保密义务。
四、软件开发中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的重要性1. 保护创意和创新:软件开发者经过创造性的工作产生的知识产权是他们的价值实现方式。
合理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可以促进创意和创新的产生,激励开发者继续创造。
2. 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防止他人盗用、仿冒软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3. 促进行业发展:通过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可以为软件开发行业吸引更多投资和优秀的开发者,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知识产权考试问答题答案(精准)
四、自选题(任选一题作答即可)(共10分)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答:(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
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
一般分为两种情况:①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
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
②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
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①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②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著作权主体;③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国家便成为该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2.简述商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正确商品作为一种标记形式,在社会主义等经济活动中,既可以区分商品生产者或商品经营者的不同产品与服务,树立企业本身的形象和信誉,又是进行广告宣传促销,开展行业竞争的有力工具。
一个著名商标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这个无形的资产甚至企业有形资产的数倍,因而,商标受到各个国家法律的保护,是国际间跨国营销的通行证。
在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商标是促进生产与营销,繁荣与规范市场,扩大对外贸易,维护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的有利工具,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着重要作用。
1.试论述构建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对策。
答:1.政府要加大推动知识产权的外部环境建设第一政府要推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成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
第二建立完善国家专利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使之服务社会化。
第三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队伍的建设。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3.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其一,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建设其二,企业应该注重商标的国内外申请与维护其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如今,创业创新浪潮不断深入社会方方面面,而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也曾提到,“双创”需要知识产权得到严格保护。
那你了解知识产权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异同,知道创业中选择哪个保护自己的权益吗?一、什么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城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异同1、相似点:著作权与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它们之间存在相似之处。
(1)客体的相似性、专有性:都是对于无形资产的一种作品的保护,法律规定主体行使权利。
(2)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作品一般会有地域与时间的限制。
2、不同点:(1)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专利权。
商标权的取得必须由申请人申请,并获商标局核准注册方能产生。
著作权有自发性,世界上少数国家要求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均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3)客体不同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技术方案。
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
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且用于商业用途。
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思想分享。
不同的权益对待不同类型的作品,我们应该合理了解这些权益的不同之处,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
什么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什么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劳动中所拥有的独立思量和出的作品、发明、商标、商号等所享有的权利和财产。
知识产权通常分为四大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下面将对每一类进行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所的作品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计算机软件等。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作品本身以及作品的表达形式。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新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主要是技术方面的创新发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新技术的实质内容,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新的技术方案或者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造型。
三、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商标指的是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采、声音等。
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以防止他人在同类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商务秘密。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可以是技术、方法、数据库、客户信息和商业计划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通过保密协议和内部控制来实施。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的四大类进行了详细介绍。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它鼓励了创造性劳动和创新活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附件列表:1. 著作权申请书范本2. 专利申请书范本3. 商标注册申请书范本4.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列表:1.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公开展示权等。
2.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享有的独占权利,即他人未经许可不能创造、使用、销售该发明。
3.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权利,即他人未经许可不能在同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软件知识产权是什么
软件知识产权是什么
随着⽹络科技的发展和各种软件公司的兴起,有关软件知识产权的话题也越来越受到⼈们的重视。
下⽂,店铺⼩编将为您介绍软件知识产权的知识,欢迎⼤家阅读了解。
⼀、软件知识产权是什么
软件知识产权是计算机软件⼈员对⾃⼰的研发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由于软件属于⾼新科技范畴,⽬前国际上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法律还不是很健全,⼤多数国家都是通过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与硬件相关密切的软件设计原理还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软件知识产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与商标权。
1、著作权指软件的表达(如程序代码、⽂档等)⽅⾯的权利。
2、专利权包括软件的技术设计,如程序设计⽅案、处理问题的⽅法、各项有关技术信息等⽅⾯的权利。
3、商标权则是指软件的名称标识⽅⾯的权利。
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等)上。
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于作品中的构思本⾝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到开发软件所⽤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法。
⼆、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适⽤
1、著作品版权:将研发成果中的⽂档、程序或其他媒质视为作品,适⽤著作权法进⾏保护;
2、设计专利权:应⽤端的⼯程技术、技巧性设计⽅案,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3、形式表现商标权:产品名称、软件界⾯等形式表现的智⼒成果,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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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不属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二、专利分类专利按持有人所有权分为有效专利和失效专利。
有效专利通常所说的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
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还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专利权人需要按规定缴纳了年费。
失效专利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保护期限或因为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专利年费而丧失了专利权或被任意个人或者单位请求宣布专利无效后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并宣布无效而丧失专利权之后,称为失效专利。
失效专利对所涉及的技术的使用不再有约束力。
三、专利原则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一、申请事项概述咱就是说啊,想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呢。
这专利啊,就像是给咱的那些超酷的发明创造穿上一层保护的铠甲,让咱的智慧结晶不被别人随便乱用。
软件著作权呢,就像是给咱编写的软件程序一个专属的身份证明,证明这个软件是咱辛辛苦苦搞出来的,别人不能随便抄袭或者盗用。
二、申请理由阐述1. 对于专利申请来说,咱在大学期间做了好多创新的项目呢。
比如说,咱设计了一个超级智能的小玩意儿,这个小玩意儿能够在特定的环境下自动完成一系列复杂的操作。
这可都是咱绞尽脑汁,不断尝试,经过好多失败才成功的。
要是没有专利保护,别人看到咱的成果,随便复制一下,那咱的心血不就白费了嘛。
2. 软件著作权方面呢,咱和小伙伴们一起编写了一个超有用的软件。
这个软件能够解决很多实际的问题,比如方便大家管理自己的学习资料或者是生活日程安排。
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个软件的编写上,从最开始的构思,到一行行代码的敲入,再到不断地调试完善。
要是没有软件著作权,那些不良的人就可能把我们的软件拿去改个名字就说是自己的,这多让人生气呀。
三、相关条件说明1. 专利申请的话,咱这个发明创造可是独一无二的哦。
咱有详细的设计图纸,还有关于这个发明的原理、功能等一系列完整的说明。
就像咱之前说的那个智能小玩意儿,咱能清楚地解释它为啥能这么智能,每个部件都是干啥用的,怎么运作的,这些都是咱申请专利的底气。
2. 软件著作权这边呢,我们有完整的软件代码。
而且这个软件有它独特的功能体系,不是随便拼凑出来的。
我们也能提供软件的开发文档,记录了我们从最初的需求分析,到架构设计,再到最后的功能实现等整个开发过程,这些都是证明我们有资格获得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条件。
四、期望结果表达咱就盼着这个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能够顺利申请下来呀。
这样的话,我们就能更好地去推广我们的发明创造和软件了。
可以和更多的人合作,让这些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也能让我们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更有信心和底气。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专利申请的区别与选择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专利申请的区别与选择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软件创作和软件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软件创新的过程中,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申请是两种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然而,许多人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申请之间的区别与选择感到困惑。
本文将对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申请的区别进行阐述,并为读者提供选择的建议。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与专利申请的区别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申请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保护,但在适用范围、保护内容和申请流程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 适用范围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适用于对软件的版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软件的著作权自其完成时即产生。
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法律保护,使其享有该软件的排他使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
而专利则适用于对发明的保护,包括技术、产品、制造方法等。
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较广,不仅仅局限于软件,还包括其他领域的技术发明。
2. 保护内容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即具体的程序逻辑和代码实现。
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主要涉及软件的表达形式,而不涉及对软件实现的功能、原理等技术特点的保护。
专利申请保护的是技术创新的实用性解决方案,即具体的技术设计和创新。
专利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应用领域等,并且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个条件。
3. 申请流程不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相对简单,通常只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供软件的说明书、源代码等相关资料即可。
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在软件完成后尽快申请。
相比之下,专利申请的流程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技术审查和评估等程序。
首先需要撰写专利申请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等。
然后提交给专利局,并经过专业人士的审查评估。
整个专利申请的审批过程相对较长,可以耗费数年的时间。
二、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是专利申请的建议在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是专利申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断。
1. 如果重点在于保护软件的具体代码和表达形式,强调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是首选。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1. 引言2.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对于创造性的作品或发明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权利。
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主要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
著作权:即对于软件源代码、图形用户界面等表达形式的保护权利。
著作权的归属是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之一。
专利权:即对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新发明或技术创新所享有的排他权利。
专利权的归属通常由软件开发委托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3. 知识产权归属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非常重要。
著作权归属:根据软件著作权法,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于软件的开发者。
因此,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软件的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或承接方,以避免后续的知识产权纠纷。
专利权归属: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新发明或技术创新可能具有专利价值,因此,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规定专利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委托方和承接方可以协商一致并签署专利转让协议,将专利权归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享。
4. 知识产权保护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保护知识产权是保障委托方权益的重要一环。
保护著作权:委托方在合同中可以要求承接方对软件源代码、图形用户界面等进行保密,并禁止未经授权的复制、修改、传播等行为。
另外,可以约定承接方在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第三方组件或库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或授权证明。
保护专利权:委托方可以要求承接方在开发过程中的新发明或技术创新予以保密,并禁止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泄露。
同时,还可以要求承接方协助委托方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权工作。
5.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在软件开发委托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约定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设定一个解决纠纷的期限,并约定采用书面或口头协商的方式。
仲裁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约定知识产权纠纷交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委托方和承接方可以选择一家独立的仲裁机构,并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吗
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吗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专利权等,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财产性权利,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吗?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吗知识产权包括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软件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1、著作品版权:将研发成果中的文档、程序或其他媒质视为作品,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2、设计专利权:应用端的工程技术、技巧性设计方案,可以申请专利保护;3、形式表现商标权:产品名称、软件界面等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请商标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包含哪些1、剽窃。
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
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
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
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
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
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
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
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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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着作权基本概念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着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着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着作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着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着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着作权登记、软件着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着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着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七条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着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着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着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着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
着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着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着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着作权人。
第九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
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二)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三)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软件着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
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软件着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
申请合同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二)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第十六条软件着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
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第十七条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
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
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 X 210mm(长X宽)纸张。
第十八条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第三章审查和批准第十九条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第二十二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三条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一)最终的司法判决;(二)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登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可申请补发或换发。
第四章软件登记公告第二十六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
第二十七条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一)软件着作权的登记;(二)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事项;(三)软件登记的撤销;(四)其他事项。
第五章费用第二十八条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一)软件着作权登记费;(二)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费;(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四)登记证书费;(五)封存保管费;(六)例外交存费;(七)查询费;(八)撤销登记申请费;(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各种期限,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
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
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除申请人提出证明外,以收到日为递交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的各种文件,送达地是省会、自治区首府及直辖市的,自文件发出之日满十五日,其他地区满二十一日,推定为收件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了本办法规定或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定的期限,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可以请求顺延期限。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文件为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1]各项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登记意义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着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着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着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着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着作权登记。
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着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在法律上着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着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着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根据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规定:软件着作权登记的时间为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软件注册权证书样本:2009年7月1日已经实行新版本的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从整体的黄色变为蓝色,证书边框也添加了花边,显得更高贵、更大气;唯一的遗憾是证书没有封皮,所有取得证书的软件企业登记用户,只能自己寻找封皮。
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填写指南(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着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
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着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着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
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
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
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