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围堰施工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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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围堰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大柳树沟治理工程主河道位于北京市东南郊,起始于楼梓庄桥,终点为东五环桥,总长度5967m,本司所承担的施工段起止桩号为0+300~0+550,全长为250m,该段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挡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W4,河道净宽10m,挡墙高度2m,由于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墙位于现有河道边,施工前需先进行围堰并将围堰内水排出,待围堰内水排出后进行基坑开挖。
二、河道施工导流顺序
1、右岸钢筋混凝土挡墙施工
计划开工后,开始进行右岸的围堰,围堰范围由河道右岸向河中心围,纵向围堰范围0+338~0+555,将围堰内的水抽出后,开始进行0+343.5~0+550的右岸下部结构施工。围堰时,在施工时严格按照河道管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以保证围堰后河水能够按要求顺畅流通,《右岸施工导流河道横断面示意图》如下:
2、左岸钢筋混凝土挡墙施工
待河道右岸下部结构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开始进行围堰施工。此次围堰从左岸向河道中心围,将右岸至中心的围堰拆除,将河水导入右侧河道,抽出围堰内的水后进行下部结构施工,施工过程中
通过合理的计划安排,确保能按时清除围堰,恢复河道,《左岸施工导流河道横断面示意图》如下:
三、围堰施工方案
1、围堰施工
A、根据我方对现况调查情况,经研究决定,河道内围堰采用中间填土,外侧加土袋的围堰方法。
B、计划开工后,先将河床底上的石块、淤泥等杂物清除干净,再在河道内采用粘性土或砂夹粘土进行填筑,填土外侧堆码两层土袋,土袋间放置一层彩条布。两次围堰的总长为237米,高1.2米,高于现况水面0.5米,边坡为1:1。围堰土方量为683方。
C、围堰时,当填土超过现况水面后,每填筑起20cm碾压一次,逐层压实至距围堰顶部,压实度保证达到95%。堆码的土袋的上下层和内外层互相交错,码放密实平整。在土袋与填土之间设置一层彩条布防水层,彩条布下部用木楔固定在河床上,并用土袋压实,禁止河水从底部渗入。
D、混凝土挡墙及河底施工完毕后将围堰拆除,人工机械配合将堰体从河道内捞出并弃运。
2、排水设施施工
A、设置集水井:沿围堰内底角0.5米处每10米设一个60cm ×60cm×60cm的集水井,井底铺设20cm厚碎石,共设井44口。
B、明沟设置:在集水井中和围堰之间设置一道明排水沟。宽
30cm,深30cm,沟底铺设10cm碎石。
C、共配置3台3KW的潜水泵,逐个将集水井内的水抽出,为确保雨季期间施工顺利,备用2台3KW潜水泵。
D、排水沟及集水井待河道施工完毕后采用碎石填至设计河底标高。
四、围堰施工标准
(1)围堰高度高出施工期间现有水面0.5米。
(2)围堰内平面尺寸满足施工的需要。
(3)围堰逐层压实,满足施工过程中承载力要求。
(4)围堰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5)在筑围堰之前,将堰底下河床底上淤泥杂物清理干净。
(6)堆码的土袋的上下层和内外层相互错缝,尽量堆码密实平整。
五、围堰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对应的应急措施
1、可能存在的集中渗漏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原因分析:
由于填筑土料的质量存在问题,由于填筑的防渗土料的粘度计抗渗指标未达到要求,未能起到很好的防渗效果,可能大面积渗水现象。围堰与左右两岸岸坡的相接处产生较大渗漏。
处理措施:
A、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措施:选用符合质量的土料,继续在原铺设防渗粘土上填筑,减小渗漏。
B、第二种情况的处理措施:主要原因在于岸坡上渣土未清除干
净,或粘土与边坡未能较好的结合,一种处理方式是对岸坡渣土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填筑防渗粘土,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增长岸坡的粘土铺盖长度,延长渗径。或以上两种方式同时使用。
如果在渗漏不能得到很好处理,流量过大的情况下,需在围堰下游增设一截水槽,增加排水设配的投入,加大排水量,对渗漏水进行强排,保证基坑在干处进行混凝土作业施工。
2、超标洪水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当围堰上游出现超标设计水位洪水,必须发布紧急撤离通知,对在围堰及基坑内施工的所有人员及设备进行紧急转移。
汛期围堰在设计洪水冲刷下可能发生集中渗漏、局部坍塌等险情,为保证围堰安全进行,需对上述险情进行应急处理。
当围堰发生集中渗漏情况,首先在围堰迎水侧找出渗流进水口,及时堵塞,截断渗水来源。同时,在背水侧渗流出口采用反滤料压填,降低水流流速,延缓围堰土料的流失,防止险情扩大。采用盖堵法对围堰渗漏部位进行抢护,采用篷布盖堵,再用土袋或石渣袋抛投压脚,直到断流为止。
围堰出现局部塌方时,及时对塌方范围抛填块石进行修补完善,恢复围堰断面尺寸,防止围堰断面减小、险情扩大。
六、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道路平整、坚实、通畅,危险地带挂醒目的标识牌。
(2)确保必须的安全投入:购置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
备及设施齐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围堰边线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带。
(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满足国家安全用电有关规范规定,在截流施工期间,围堰上面照明度应满足围堰的安全巡视检查机及施工要求。
(4)多方收集水情和气象预报资料,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报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的预兆的,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5)实施机械安全管理,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围堰卸料处应有专人进行指挥,指挥人员配备令旗、哨子等。
(6)机动车辆必须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7)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8)自卸汽车、装载机除驾驶员外不准乘人,所有车辆驾驶室不准超员。
(9)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10)运输车辆应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施工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规定速度。
(11)起重运输设备,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存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