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流程
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流程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计算当年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清缴的过程。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且仅由一个自然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独立责任的经营主体。
下面将从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和鉴别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1、制定汇算清缴计划。
个体工商户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前需制定并报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划,计划包括纳税人的收入、费用、投资、债务、资产等信息。
2、填写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需要填写《个体工商户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包括收入、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等内容。
3、计算税款。
根据填写的纳税申报表,计算当年应纳税额。
计算完成后,纳税人需要将计算结果报送至税务机关。
4、清缴税款。
根据计算的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个税。
5、税务机关审核。
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和计算结果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6、领取证明。
纳税人在个税汇算清缴完成后,可以领取个税汇算清缴证明,证明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凭证。
二、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1、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个体工商户需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收入、费用、负债、资产等信息,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2、缴纳税款及时。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出应纳税额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3、保留相关凭证。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税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票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遵守法律法规。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需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发生税务风险。
三、个体工商户个税汇算清缴的鉴别方法1、核对纳税人身份信息。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需核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信息,确保提交的资料准确无误。
2、准确计算纳税金额。
个体工商户在计算个税时,需准确核算自己的收入和费用,并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现将我们制定的<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税法及条例的规定精神,现将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如何掌握“习惯性居住”的问题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
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三、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的问题(一)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依照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个人所得税法是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旨在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实施。
以下将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减免规定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法律依据,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后经过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六次修订。
2. 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1)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3. 征税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级距,具体如下:(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2)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3)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4)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5)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6)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7)80,000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45%。
会计实务: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款?
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款?
由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分别计算按月预缴税额和年终汇算清缴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应预缴税额=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月累计已预缴税额
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指与计算应纳税额的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该税率从《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率表》(年换算月)中查找确定。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
[案例解析]
某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后,当月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其在申报预缴税款时,直接套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速算扣除法税率表,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350元。
这种计算预缴税款的方法是错误的,原因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表的级距是按年所得额设计的。
不是按月所得额设计的,故在预征月份所得税时,首先应把月份所得额换算为年所得额,然后依据上述税率表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
再把全年应纳税额除以12得出月份应纳税额。
由此.可计算出该个体工商户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为1537.50元,少申报预缴118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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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算法律分析: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所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表内信息栏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国债利息收入”:填写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应予免税的利息。
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和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个人所得税
这篇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个人所得税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2023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一、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政策2023个体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从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仍适用之前的免税政策,具体情况如下:业务为3%征收率的:今年4月起至年末免征增值税(超过500万需转为一般纳税人数桥闷)业务为5%征收率的:月度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薯弯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3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新政策一、正面回答2023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新政策有: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可以继续享受增值税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税款;2、小规模纳税人,月开票额度15万(含15万本数),及1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3、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所得税率仅2.5%;4、如果在税收优惠园区申请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税率0.6%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仅1.66%。
二、分析详情体工商户纳税是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
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三、个体工商户个税起征点是多少个体工商户个税的起征点一般为5000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个人所得税计算考虑到很多人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不是太清楚,要想很好地对个人所得进行纳税筹划,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做一下初步了解。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一般纳税计算计算公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4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纳税人2000年6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4800元,请计算其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4800-800=4000(元)应纳税额=4000×15%-125=475(元)因此该纳税人6月份应纳税额为475元。
(二)同时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计算同时在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例2]某纳税人同时在中国境内两家企业任职,2000年7月份在该两公司分别取得工资类所得2000元、2200元,试计算该纳税人7月份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000+2200-800=3400(元)应纳税额=3400×15%-125=385(元)因此该纳税人7月份应纳税额为385元。
(三)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纳税计算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代扣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便于征管,税法规定,对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照税法的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3]刘某为中国某公司的雇员,1999年12月被公司派遣到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
2000年7月该纳税人获得派遣公司工资2000元,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2500元。
个体经营所得税税率表最新202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经营所得税税率表最新202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税率表查看全部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2023年最新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范围,应该把年度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等的收入余额。
企业年度收入包括提供劳务所获收入、销售货物所得、股息等投资的收益、租金收入还有捐赠收入等。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以知道个体工商户缴纳个税是有五个级别的。
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缴纳适用税率为5%至35%,采用超额累进的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按(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营所得税税率表2023年2023年最新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企业计算应纳所得税范围,应该把年度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等的收入余额。
企业年度收入包括提供劳务所获收入、销售货物所得、股息等投资的收益、租金收入还有捐赠收入等。
以下内容为不征税收入,计算式应该扣除:1、依法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2、财政拨款;3、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以知道个体工商户缴纳个税是有五个级别的。
生产经营所得的个税缴纳适用税率为5%至35%,采用超额累进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年最新个税税率表)2023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6920;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31920;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52920;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85920;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81920。
个体工商户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个体工商户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独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经营者,其纳税方式主要包括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每年年底,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税务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以确定一年的纳税责任。
下面是个体工商户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流程:一、准备纳税资料1.个体工商户在汇算清缴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纳税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购销货物、服务清单等。
2.确保准备的资料准确完整,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和整理。
3.如果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额外的资料,也需要及时准备好。
二、办理预缴税款1.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提前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税款。
2.预缴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办理。
3.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保存好预缴税款的缴款凭证,以备后续作为汇算清缴的凭证。
三、申报纳税1.个体工商户在准备好纳税资料后,需要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在税务机关填写并递交纳税申报表,同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纳税资料和凭证。
3.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递交年度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并缴纳应纳税款。
四、核算税款1.税务部门会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对,确定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额。
2.如果存在问题或者税务部门有疑问,可能会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资料。
3.税务部门核算完成后,会向个体工商户发送税务决定书,告知个体工商户具体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五、缴纳税款1.个体工商户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税务决定书后,需要及时缴纳应纳税款。
2.缴纳税款的方式可以是银行汇款、网上缴税、现场缴税等。
3.缴纳税款后,个体工商户需要妥善保管好税务部门给予的缴税凭证。
六、税务登记注销1.在个体工商户完成汇算清缴并缴纳税款后,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注销。
2.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并填写税务注销申请表,提交给税务机关。
3.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会出具税务登记注销证明,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就正式完全注销。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个税计算公式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计算公式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计算公式是用应纳所得税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形包括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等。
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计算公式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计算公式是应纳所得税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费用5000元;3.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4.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额;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形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2.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4.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国籍的纳税申报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三、工资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二、工资税率怎么算工资少于3000的按3%计算,3000到12000之间的按照10%计算,80000以上的按照45%进行纳税。
缴税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也是一项强制性规定。
纳税的标准也是有一定的梯度的,符合纳税条件就要履行义务,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工资税率怎么算(一)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的按照3%税率计算;(二)3000<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的按照10%税率计算;(三)12000<月应纳税所得额≤25000元的按照20%税率计算;(四)25000<月应纳税所得额≤35000元的按照25%税率计算;(五)35000<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0元的按照30%税率计算;(六)55000<月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的按照35%税率计算;(七)80000<月应纳税所得额按照45%税率计算;注:月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描述: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1.查账征税:2核定征税。
(一)查账征税: 1.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二)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工资扣缴的规定
生产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工资扣缴的规定
一、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工资税前扣除有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如进行扣除的则应予以调整;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则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2022年度的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
即:2022年1月和2月按照每月1600元扣除,而2022年3月份开始按照每月2000元扣除;
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扣除比例有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最高有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日,笔者在对某个人合伙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单位办税人员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政策仍然比较模糊,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整理如下: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申报期限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091号)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定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另外,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分配的有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091号)规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及相关要点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及相关要点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法律规定从各种经济活动中取得的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对外经济贸易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所得,按法定万元以上到万元以下的比例征税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每年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对一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核算,并进行申报缴纳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申报流程1. 收集相关资料:首先,纳税人需要收集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工资、薪金收入、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股息红利、租金收入等各类收入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2. 统计纳税收入: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纳税人需要对各类收入进行统计,并计算出纳税人的年度合计收入。
3. 核算减除项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规,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的减除项目,如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
纳税人需要依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核算出减除项目的金额。
4.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将年度合计收入减去减除项目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5. 计算税款:根据税率表,依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6. 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根据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缴税。
7. 填写申报表格: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纳税人需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格,并附上相关的财务凭证和证明文件。
8. 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格和相关的财务凭证、证明文件一起,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二、相关要点1. 适用税率: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来源和性质,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不同的收入来源和性质对应不同的税率,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
2. 减除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可以减免的项目,如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
纳税人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准确核算自己可享受的减除项目,并进行合理的申报。
3. 税务机关指导: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涉及到复杂的税法规定和计算,纳税人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收政策
2.个人独资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 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季度应纳税所得额: (185446.09+169666.86+261406.33+521430.13)*0.05*10%-1500-463.62-424.16-829.82
=56897.4705*10%-1500-463.62-424.16-829.82 =2472.14705
四、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有关规定
• (一)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 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 (二)汇算清缴办理时限 • 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第二季度应纳税额: (185446.09+169666.86+54000*2)*0.05*5%-463.62-135*2 =23155.6475*5%-463.62-135*2=424.162375
第三季度应纳税额: (185446.09+169666.86+261406.33+54000)*0.05*10%-1500-463.62-424.16-135 =3525.964*10%-1500-463.62-424.16-135 =829.8164
•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秀范文5篇)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税法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1、汇算清缴的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者)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对象。
2、汇算清缴的税目:2.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2、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实质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除了上述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个人所得税税目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也具有汇算清缴的性质。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的此次申报,实则是对以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做一个汇总申报,税务机关依此核查高收入人群的个税申报情况,实行多退少补。
2、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特殊意义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里列举的例子,并不是汇算清缴的概念,只不过在申报方式上具有汇算清缴的特点,一并总结。
1、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每月自行进行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每月自行进行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3、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每月自行进行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0)91号文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个税之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税之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沈阳前沿会计 2020-03-0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报送期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3.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表头项目(1)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被投资单位信息(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
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1.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2.报送期限: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3.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4.表头项目(1)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2)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WEB端操作指引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WEB端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一、登陆通过网址(),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并登陆。
二、经营所得(B 表)1.点击【经营所得(B 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2.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3.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4.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5.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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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 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 [2011]62号)
政策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 税发〔2011〕50号)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19/3/7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第一部分 政策解读
一、收入总额
个体工商户: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 项收入。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 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 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资产溢余收入、逾 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 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 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 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12
二、税前扣除项目
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当地工会组
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 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超出规定比例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固定资产折旧费扣 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90号)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
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 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59号)
14
二、税前扣除项目
5.业务招待费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 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 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5‰。
15
二、税前扣除项目
6. 车辆各类使用费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投资者车辆,其
计提的折旧不予在税前扣除,但发生的与 其业务量匹配的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 车辆保管费、维修费等)如能提供充分、 合理证明,可允许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与 个人签订了租赁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支出 费用可税前扣除。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3号) * 第一、第三条于 2016年已过期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 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
《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 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
8
一、收入总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取得的各项 收入。 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 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 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 业外收入。
包括出资律师从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 和其他酬金等收入。
9
一、收入总额
不包括: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 利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 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 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 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
16
二、税前扣除项目
7.通讯费用 投资者发生的合理通讯费用,可凭通讯
费用发票,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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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前扣除项目
8.保险费 企业和投资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付的基 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投资者和其他从业人 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 费,分别在不超过工资总额5%内部分,准 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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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前扣除项目
1.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 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 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 (3500元/月)。
自2018年10月1日起,费用扣除标准调 整为5000元/月。
11
二、税前扣除项目
2.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 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 据实扣除。 判断是否合理:工资制度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业 和地区水平;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是否固定;工 资调整是否有序;是否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税;工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合伙律师本人缴纳的工会费等,工资基数不得超过 社平的3倍
业务培训费用:出资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 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13
二、税前扣除项目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 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8
二、税前扣除项目
9.固定资产折旧费 资产的税务处理,参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19
二、税前扣除项目
•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 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 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 使用的固定资产。
•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 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 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 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 数额或比例。40%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 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内容
第一部分 政策解读 第二部分 实例讲解如何计算享受个19年起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