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2017最新)
上海动迁补偿标准
上海动迁补偿标准上海市动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更新和改造过程中,对于被动迁人员或单位所给予的经济和物质上的补偿标准。
上海市动迁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动迁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动迁范围。
上海市的动迁范围主要包括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
在这些项目中,因城市更新和改造需要,需要对居民进行动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补偿内容。
1. 房屋补偿,对于被动迁的居民,根据其原有房屋的面积、位置等因素,给予相应的房屋补偿。
补偿可以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提供新房屋。
2. 生活补助,对于因动迁而导致生活受到影响的居民,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帮助他们重新安置。
3. 其他补偿,如因动迁而导致的临时租房费用、搬迁费用、装修费用等,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补偿标准。
1. 房屋补偿标准,根据被动迁居民原有房屋的面积、位置、建筑年限等因素,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 生活补助标准,根据被动迁居民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其他补偿标准,临时租房费用、搬迁费用、装修费用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四、补偿程序。
1. 评估,对被动迁居民的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2. 签订协议,动迁补偿协议是被动迁居民和政府之间的约定,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补偿标准、时间安排等内容。
3. 补偿发放,一旦协议签订完成,政府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补偿管理。
动迁补偿的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
六、补偿监督。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动迁补偿的监督工作,对于补偿标准、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总之,上海市的动迁补偿标准是为了保障被动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确保动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能够让动迁补偿工作更加公正合理,让被动迁居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关爱。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也在不断加速,拆迁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其拆迁补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拆迁补偿的范围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区内的拆迁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各类拆迁项目。
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补偿:对于被拆迁的住房,按照房屋面积、楼层、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按照人均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临时安置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并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楼层、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4.土地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土地,按照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补偿。
5.其他补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就业安置、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等。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上海市区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拆迁项目和不同的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
具体标准如下:1.住房补偿标准(1)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补偿。
对于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至6,000元不等;对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至3,000元不等。
(2)按照楼层进行补偿。
对于高层住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住房。
(3)按照房龄进行补偿。
房龄越老,补偿标准越高。
(4)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搬迁补助标准(1)按照居民人数进行补助。
每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2)按照居住时间进行补助。
居住时间越长,补助标准越高。
3.临时安置补偿标准(1)按照临时安置房面积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至600元不等。
(2)按照临时安置房楼层进行补偿。
高层临时安置房补偿标准高于低层临时安置房。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我是南汇郊区的农民,妻子早逝,孤身一人.拥有一幢农村私房,有宅基证.合法面积166平方米.碰到征地拆迁.请问:1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安置我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依据是什么?2 假如采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这一补偿安置方式,我应该以什么价格购买?(当地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市场价约为3500元).是按照重置价2300还是市场价3500?依据是什么?专家解答:按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确定,拆迁中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必须安置你多少平方米的安置房屋,要看你所处的地段,依据都是<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依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补偿。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估价标准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部门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九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人应当按照其原性质、原规模予以重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或者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凡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的,不另行补偿;新建安置房屋扩大建筑面积和提高房屋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由被拆迁人负担。
经协商新建安置房屋产权不交给所有人的,拆迁人应按估价标准作价补偿给所有人。
第三十一条拆迁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新建或调换安置的房屋产权交给所有人,新建或调换安置房屋扩大面积和提高结构质量所增加的费用不另行补偿。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沪府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5日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被征地”)上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就业和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被征地的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农业人员(以下简称“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和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指导原则)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坚持市场导向,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
将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
建立多渠道筹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费用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水平。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区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安置补助费的用途和列支)征地单位应当依法足额支付被征地人员的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应当首先安排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生活补贴费和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南京、上海、河南)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南京、上海、河南)日前,经国务院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召开了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今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00万套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要加快棚改进度,2017年新开工项目进度要快于去年,续建项目也要力争早日竣工和入住。
为了加快棚改进度,各地也推出了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下面我们来看下。
南京2016年9月19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意见》。
这份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
南京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上海依据网上公开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容,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1、公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2、私房: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河南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份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
积极推进和参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居民,除享受国家已出台的支持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财政补贴支持。
提高货币化安置项目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时的权重,适当减少实物安置项目补助资金。
省财政在分配补贴资金时,要对上年度货币化安置率较高的省辖市、县(市、区)进行奖励。
(二)金融信贷支持。
省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对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上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将本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拆迁补助费费用标准通知如下:一、临时安置补助费1、拆迁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
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
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以上的,增发100%;二、搬家补助费拆迁人应当向房屋的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
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计算,每户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放。
以期房调换的,应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付清。
对强制执行的被拆迁人,不发给搬家补助费。
三、家用设施移装费1、电话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2、煤气拆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3、有线电视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
4、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
5、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
由供电部门批准安装并由被拆迁人出资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其他家用设施移装费标准,由各区县物价局会同房地局核定。
四、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收费行为,由本市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2002年4月10日以后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适用本通知。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等级标准表(2017)
坊新村街道/沪东新村街道 /浦兴路街道/南码头路街 道/洋泾街道/塘桥街道/周 家渡街道/金杨新村街道/ 上钢新村街道/(原洋泾镇
淞南镇/友谊街道/ 吴淞街道/泗塘街 道/高境镇(含原 江湾镇)/庙行镇/
江桥镇/真新 新村街道/安 亭镇
莘庄镇/华漕镇/ 新虹街道/虹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原严桥镇、原六里镇、 大场镇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等级标准表(2017)
区 2017年 长宁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静安区
等级
拟定标准 (元/亩)
1个区片
浦东新区 7个区片
宝山区 4个区片
嘉定区 3个区片
闵行区 2个区片
松江区 4个区片
青浦区 4个区片
奉贤区 2个区片
花木街道/陆家嘴街道/潍
一
65600
新泾镇
华泾镇
长征镇/ 桃浦镇
彭浦镇
石湖荡镇/佘山镇/ 小昆街道/朱 家角镇
崇明区 2个区片
区 2017年 长宁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静安区
等级
拟定标准 (元/亩)
1个区片
浦东新区 7个区片
十 47700
十一 45900 十二 41700
十三 40500
宝山区 4个区片
嘉定区 3个区片
闵行区 2个区片
三林镇(仅临江村、 红旗村、懿德村、 南阜 村、天花庵村区域)
颛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马桥镇
曹路镇/唐镇/川沙新镇(原 川沙镇)/祝桥新镇(原川 杨行镇/宝山城市 沙镇并入范围)/合庆镇/康 工业园区/顾村镇
桥镇
新成路街道/ 南翔镇/马陆 镇/菊园新区/ 嘉定工业区
中山街道/永丰街 道/原佘山度假区/ 西部工业区/洞泾 镇/车墩镇/泗泾镇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国家兴修公路的政策每一年都可能有所改动,而兴修公路难免会涉及到占用土地,占用土地则必须对土地上的原有住户进行补偿,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补偿了,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房价标准,各地政府在制定这个补偿标准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
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上海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上海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地局、房管局、崇明县建委: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适用范围《试行办法》第二条关于“经市建设委员会核定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是指1996年4月22日后由市房地局具体确认的危棚简屋改造地块。
二、关于指定银行《试行办法》第十二条中指定的银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三、关于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事项凡属危棚简屋改造地块的拆迁基地,拆迁人应在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中具体明确货币化安置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总费用的10%的资金存入拆迁基地所在区、县的建设银行支行和建设银行浦东分行,以确保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实施。
非危棚简屋地块的拆迁基地,拆迁人参照本《试行办法》的,也应按本条上款规定执行。
上述资金经银行验资证明后方可抵冲相应现房数量。
四、关于私房补偿标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指市政府(93)38号令第39条规定。
私房所有人选择不保留私房产权,用公房安置或货币化安置的,其私房补偿款按估价标准的60%计算。
五、关于安置人口的计算《试行办法》中凡涉及人口计算的,仍按《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核定。
六、关于安置地段划分《试行办法》第六条中的安置房屋地段,按沪房地拆(1997)第489号文执行。
?七、关于面积换算原公有居住房屋居住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按沪房地拆(1997)557号文的规定执行。
八、关于应安置面积《试行办法》中的应安置面积指以《试行办法》第五、六、七条面积的总和。
?九、关于被拆迁人安置方式的选择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拆迁人提出。
?被拆迁私有房屋共有人书面提出放弃私房产权的,但共有人之间对公有房屋安置与货币化安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当用房屋安置。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
杨
浦
五角场镇和殷行街道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
地
2800
1400
本通知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2005 年 7 月 1 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 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标准
A 花木(内环线内)
2400
450
浦 B 花木(内环线外)、北蔡(川杨河以北)
2100
450
东 新 区
C
北蔡(川杨河以南)、金桥、三林(外环线 内)
粪桶
台
125
附录 4 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基价标准
单位:元/m2 建筑面积
区等 县级
区域范围
土地使用权 价格补贴
基价
系数
2006 年 2 月 14 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来 的标准
A 华山路以东、肇家浜路以北
/
/
徐 汇
B
华山路以西、肇家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 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以北
补偿标准(斤/元) 3.60-4.00 2.50-3.00 3.20-3.50 3.80-4.00 4.00-4.50
平菇 金针菇
1 千袋 1 千包
1735 915
1 千袋 1 千包
3.30-3.50 2.20-2.40
10、施工借地补偿标准
类别 蔬菜地 粮棉地
单位 亩 亩
补偿标准(熟) 半年 1 年 1 年半 2 年
宝山 12000 18 24000 36 1080 1.62 2160 3.24
浦东新区 14400 21.6 24000 36 1300 1.95 2160 3.24
南汇 14400 21.6 24000 36 1300 1.95 2160 3.24
上海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新规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新规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上海市公布了新的《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已经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19年9月30日。
这份上海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规有以下几个和宅基地房屋所有者的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定:1、房屋部分拆除后影响使用的,可以整体征收补偿:拟定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时,征地房屋补偿范围应当按征地批准范围确定。
房屋部分位于征地范围内,该部分拆除后影响房屋连接体安全或者使用功能的,可以将整体房屋纳入征地房屋补偿范围。
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已征未拆地块的,区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确定房屋补偿范围。
2、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对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申请听证的,区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3、签约期满还可以签补偿协议:签约期限届满,区征地事务机构仍可以与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提请区土地管理部门协调处理房屋补偿争议。
4、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居住条件:各区根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制定的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应当与安置房屋的供应价格相衔接,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
5、宅基地房屋应当按照居住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宅基地房屋应当按照居住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对于利用自有宅基地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前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6、非居房屋的补偿标准:经批准用于生产经营的非居住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350元。
房屋所有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0元的,应当提供实施房屋补偿前三年的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期限以及其他实际损失等相关证明材料。
2017上海拆迁最新政策
2017上海拆迁最新政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一个城市的发展必然离不开拆迁,而拆迁工程历来就是矛盾最为突出的一项老大难问题,在拆迁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免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问题,今天,就跟随小编来看一下对于上海拆迁政策的解读以及拆迁政策内容。
上海拆迁政策发布时间市政府2009年2月出台的(沪府发【2009】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4号文件);紧接着,3月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4号文件的意见,发布了沪房管拆【2009】88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88号文件)。
上述文件主要精神就动拆迁补偿安置中探索三大机制:一是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二是“数砖头加套型保底”;三是增加就近安置方式。
三大机制中,前二个是硬指标,第三个就近安置方式,对中心区域是相当困难的,是个软指标,只能用人民币来解决了。
上海市关于拆迁政策的内容(一)明确旧区改造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明确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在总结历年旧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实事求是,尽力而为,积极探索适合特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新机制,全力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
确定工作原则。
具体为:坚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
建立与尊重民意、住房保障、多渠道安置相结合的旧区改造方式,并注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操作性。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进一步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的特征,努力形成居民主动参与、操作规范有序、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在积极推进已启动旧改项目改造的同时,加大力度,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成片、成规模和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
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政策制定等工作,有关区政府作为旧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的通知-沪房地拆[1995]398号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5.07.13施行日期1995.07.13文号沪房地拆[1995]398号主题类别房地产市场监管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的通知(沪房地拆[1995]398号)各区、县房产管理局,浦东新区综合规土局: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就被拆迁居民安置的各项补助费发放标准规定如下:一、临时安置补助费:1、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签订协议,被拆迁人自行过渡或周转房过渡,拆迁人应按签约和实际临时过渡人口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自行过渡:市区每人每月100元;郊县每人每月80元。
周转房过渡:市区每人每月30元;郊县每人每月25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的终止日期,以回迁通知单上规定的日期为准。
二、搬迁奖励费:凡在拆迁动员会或其他宣传形式动员后,被拆迁居民按拆迁人要求的搬迁期限全家搬清的,拆迁人应按建设项目性质、地段类型和提前时间,发给被拆迁居民每人一次性搬迁奖励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人地段类型奖励费标准建设项目性质一类2500批租地块二类2000 三类1600 四类1300 地段类型奖励费标准建设项目性质一类2200批租地块商品房、商业、办公楼、综合、工业、金融等二类1800三类1300 四类1000 地段类型奖励费标准建设项目性质一类1800 市政、三废改造、公益、居住(旧区改造) 二类1500 三类1000 四类8001、上表各项费用涉及本市拆迁基地的综合平衡,为此,拆迁人必须按上述标准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2、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动员会或其他宣传形式动员后15天内全家搬清的,对照上表发放。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补充
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补充)成果报告目录一、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 (2)二、农田设施类 (5)三、四旁植树类 (9)四、其他类 (14)一、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补偿标准说明1.征收过程中,对附属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则,即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2.本“补充标准”修改的预算价格是以各类水电设施,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量价分离、材价按市场价格为准的原则及有关取费标准编制的。
整个编制中力求简明、通用,便于操作。
具体编制细则如下:(1)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等的取定:采用2013年至2016年《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建筑用工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税价)、机械台班费(除税价)的平均价作为依据;(2)费用取定:采用2000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表:《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文件。
表中:a.“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定为参考费率的中值25.88%(参考费率为20.78%~30.98%)b.“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参考费率的最低3.0%(参考费率为3.0%~3.4%)c.“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2)为基数×最低参考费率1.5%(参考费率为1.5%~2.37%)d.“社会保险费”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38.42%计算。
e.“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1.96%计算。
f.税金税率统一按增值税11.00%计算。
3.新建房屋的申照、水电安装等费用不包括在本“财物补偿标准”内,应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另付。
4.本补充标准中波纹管的测算是根据埋深50厘米的设定标准,其余按照规格及备注中标注的设定。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各区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粮棉类品种蔬菜类品种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三、农村桥梁四、苗木及花卉类五、果树类六、畜牧类七、水产类八、芦笋及菌菇类九、瓜果类十、低值易耗品类十一、其他类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说明1﹒征收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则,即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2﹒本“财物补偿标准”修改的预算价格是以各类建筑、窨井、道路,常用规格下水道、水电管线等设施,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量价分离、材价按市场价格为准的原则及有关取费标准编制的。
整个编制中力求简明、通用,便于操作。
具体编制细则如下:(1)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等的取定:采用前三年《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建筑用工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税价)、机械台班费(除税价)的平均价作为依据;(2)费用取定:采用2000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表:《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文件。
表中:a﹒“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定为参考费率的中值25.88%(参考费率为20.78%-30.98%)b﹒“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参考费率的最低3.0%(参考费率为3.0%-3.4%)c﹒“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2)为基数×最低参考费率1.5%(参考费率为1.5%~2.37%)d﹒“社会保险费”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38.42%计算。
e﹒“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1.96%计算。
f﹒税金税率统一按增值税11.00%计算。
上海征地土地补偿费等级标准表2017
45900
叶榭镇/新浜镇/泖 港镇 枫泾镇/亭林镇/金 山工业区(原朱 横沙乡/城桥镇/陈 行镇)/漕泾镇/山 家镇/长兴镇 阳镇/朱泾镇/金山 卫镇 中兴镇/新河镇/新 村乡/向化镇/竖新 张堰镇/吕巷镇/廊 镇/三星镇/庙镇/绿 华镇/建设镇/港沿 下镇 镇/港西镇/堡镇/东 平镇/新海镇
十二
41700
花木街道/陆家嘴街道/潍 坊新村街道/沪东新村街道 /浦兴路街道/南码头路街 道/洋泾街道/塘桥街道/周 彭浦镇 家渡街道/金杨新村街道/ 上钢新村街道/(原洋泾镇 、原严桥镇、原六里镇、 原杨思镇) 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金 桥镇(含原金桥镇)/张江 镇/北蔡镇/三林镇(不含 临江村、红旗村、懿德村 、南阜村、天花庵村区 域)
淞南镇/友谊街道/ 吴淞街道/泗塘街 江桥镇/真新 莘庄镇/华漕镇/ 道/高境镇(含原 新村街道/安 新虹街道/虹桥镇 /梅陇镇/七宝镇 江湾镇)/庙行镇/ 亭镇 大场镇
二
63500
三
61200
东部工业区/方松 街道/广富林街道/ 徐泾镇/夏阳街 九亭镇/九里亭街 道/盈浦街道 道/新桥镇 三林镇(仅临江村、 红旗村、懿德村、 南阜 村、天花庵村区域) 曹路镇/唐镇/川沙新镇(原 川沙镇)/祝桥新镇(原川 杨行镇/宝山城市 沙镇并入范围)/合庆镇/康 工业园区/顾村镇 桥镇 新成路街道/ 南翔镇/马陆 镇/菊园新区/ 嘉定工业区 颛桥镇/吴泾镇/ 浦江镇/浦锦街道 /马桥镇 中山街道/永丰街 道/原佘山度假区/ 西部工业区/洞泾 镇/车墩镇/泗泾镇 重固镇/赵巷镇/ 华新镇/白鹤镇
香花桥街道/朱 家角镇
区
2017年 拟定标准 (元/亩)
长宁区 徐汇区
普陀区
静安区
浦东新区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房屋动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本文主要介绍了房屋动迁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别拆迁人有权利选择。
房屋动迁的标准主要根据房屋面积和房屋价值来估算的。
动迁补偿标准一、动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动迁补偿标准: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租赁房屋的规定 1.公房;2.私房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动迁补偿标准: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1.拆除平房;2.拆除楼房十三、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
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补充
浦东新区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补充)成果报告目录一、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 (2)二、农田设施类 (5)三、四旁植树类 (9)四、其他类 (14)一、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农村附属设施水电类补偿标准说明1.征收过程中,对附属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则,即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2.本“补充标准”修改的预算价格是以各类水电设施,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量价分离、材价按市场价格为准的原则及有关取费标准编制的。
整个编制中力求简明、通用,便于操作。
具体编制细则如下:(1)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等的取定:采用2013年至2016年《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建筑用工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税价)、机械台班费(除税价)的平均价作为依据;(2)费用取定:采用2000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表:《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文件。
表中:a.“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定为参考费率的中值25.88%(参考费率为20.78%~30.98%)b.“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参考费率的最低3.0%(参考费率为3.0%~3.4%)c.“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2)为基数×最低参考费率1.5%(参考费率为1.5%~2.37%)d.“社会保险费”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38.42%计算。
e.“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1.96%计算。
f.税金税率统一按增值税11.00%计算。
3.新建房屋的申照、水电安装等费用不包括在本“财物补偿标准”内,应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另付。
4.本补充标准中波纹管的测算是根据埋深50厘米的设定标准,其余按照规格及备注中标注的设定。
2017年上海动迁新政策是什么
2017年上海动迁新政策是什么2017年上海动迁有哪些新政策出台,关于动迁又有哪些新的消息值得关注。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上海动迁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上海动迁新政策1. 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决定进行动拆迁?答:目前,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
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
2 什么是“二轮征询”?答:第一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如果居民同意改造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的,列入改造计划。
第二次征询主要征求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居民签约户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协议正式生效并履行,并启动改造工作。
3. 如何理解“数砖头+托底保障”?答:“数砖头+套型保底”,是上海旧区改造一种新机制,如果“数砖头”也不能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就要进行“套型保底”,也就是说起码要给居民确定一个居住面积底线。
这在以前的动迁政策里是没有的。
所谓“套型保底”,指针对旧改地块的房屋普遍不独立成套的现状,按照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具体由动迁新政试点区人民政府确定)。
其最大的功能就是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改善被拆迁居民的居住现状和生活水平。
4. 结果公开如何理解?答:结果公开应当包括:(1)各种依据公开,包括拆除房屋的权证、建筑面积、评估价格、居住困难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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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上海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2017最新)上海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规定(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上海市房地局发布)根据上海市房地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被拆迁居民安置的各项补助费发放标准规定如下: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过渡:市区每人每月100元;郊县每人每月80元。
周转房过渡:市区每人每月30元;郊县每人每月25元;临时安置补助费的终止日期,以回迁通知单规定的日期为准。
搬迁奖励费被拆迁居民按拆迁人要求的搬迁期限全家搬清的,拆迁人应按建设项目性质、地段类型和提前时间,发给被拆迁居民每人一次性搬迁奖励费。
奖励范围分批租地块与非批租地块,再根据地段类型确定奖励标准。
批租地块一类地段2500元,二类地段2000元,三类地段1600元,四类地段1300元。
非批租地块商品房,商业办公楼、金融等一类地段2200元,二类地段1800元,三类地段1300元,四类地段1000元;非批租地块的市政,三废改造,旧区改造等,一类地段1800元,二类地段1500元,三类地段1000元,四类地段800元。
被拆迁居民在拆迁动员会或其他宣传形式动员后15天内全家搬清的,对照上表发放,每推迟15天搬清,应适应递减,幅度由拆迁人自定;超过两个月的,不予发给奖励费。
同一拆迁基地涉及两种地段类型的,应按地段高的类型标准奖励。
搬家补助费被拆迁居民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的,拆迁人应以户为计算单位发给被拆迁居民搬家补助费;市区:4人以下每户350元;超过4人每户450元。
郊县:4人以下每户250元;超过4人每户350元。
对实施强迁的,不发搬家补助费;私房以《房屋所有权证》计户;公房以《租用公房凭证》计户;符合《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7条分户安置的,应分别按户发给;对临时安置的被拆迁居民,每户应发两次搬家补助费。
家用设施移装费电话移装费:按上海市电话局规定;煤气移装费:按上海市煤气公司规定;煤气热水器移装费:每台200元;有线电视移装费:按上海市有线电视台规定;空调移装费:每台300元;由供电部门批准并安装的10安培以上电表移装费:按上海市供电局规定。
各项费用发放要求拆迁人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将各项补助费标准在拆迁方案”中说明,报区、县房管局审核;被拆迁居民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全家搬清;由拆迁人在房屋拆除后一个月内或拆迁居民离原址二个月内统一发放。
临时安置补助费每隔3-6个月发放一次。
发放补助费人口计算以常住户口实际安置人数为准;独生子女以一人计算;按《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5条规定:未成年子女因入托入学等原因,常住户口不在父母或监护人处的,按实际安置人数计算;其他各项的居民应按安置且实际临时过渡的人数计算;在临时过渡期间应安置的居民返回拆迁基地报进户口的,从报进户口下月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凡按规定属安置人口即计入协议人口,均应发给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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