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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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读书报告

2016年11月11日

社会变迁是人类学长久以来的探索领域,在人类学的学术重镇英国更是如此。自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里夫·布朗奠定功能主义之后,英国的人类学长期采用的一种静态的社会功能论来分析他们的田野民族志发现。但是也有许多学者不满足于功能主义的简单的一元分析,而试图在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基础之上更进一步。这些学者很容易的发现了功能主义理论中对于历时性取向的匮乏,同时也发现了在现实的社会之中矛盾和冲突仍然是存在的,社会并不是像功能主义原本假定和在民族志中所呈现出来的那样均衡和不变。在这方面做出探索的人类学家也有很多,比如格拉克曼(Gluckman)在他的理论中就承认了在社会之中,矛盾

和冲突仍然是存在的,但是这些矛盾和冲突并非不可调和的,也不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大变迁,他认为这些矛盾和冲突可以在仪式中被象征性地解决,甚至反过来又加强了社会的连续性和团结性。与格拉克曼持有类似观点的人类学家还有一些,比如福蒂斯。总的来说,这些人的理论多少是对于功能主义的一种修正,他们代表了当时人类学者们对于功能主义中的一些缺陷已经察觉,同时试图做出弥补的努力。但是他们的研究并没有像利奇这本书一样给人类学界带来如此巨大的影响,正如莱曼在译序中对于《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的评价:“这肯定是库恩意义上的一场真正的范式转换。”在这里谈到对于《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的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这本书有多么经典——实际上这一点也无需多言,而是为了更加清晰的表述清楚在利奇做出这本研究的时候,英国人类学界的状况,从而让我们理解利奇到底是在提出一个什么样的问题,他又做出了怎样的回答,这才是理解他的观点的价值所在。

这本书是作者依据从1939到1945在缅甸生活、服役、调查写成的民族志报告。正是

建立在对缅甸克钦人的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上,同时又包含着对于英国人类学界强烈的反思,这本书才酝酿而出。该书的创新性和贡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F.K.莱曼和张文义在《利奇克钦模式的得与失》(代译序)中总结了《缅甸》的三大贡献:

1、颠覆了人类学原本对于族群范畴的认知。在《缅甸》之前,人类学家一直习惯于将族别范畴(被命名的并自我认同的社会体系及其文化)在原则上认作原生的实体——认作本质主义的身份,一个社群“真正是谁”。《缅甸》之后,我们被迫开始重新思考族性,并非将其想象为社群中社会政治关系的函数,因此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固定的或单一的。

2、利奇的研究促使我们从之前将文化仅仅只作为“上层建筑”而已的陷阱中走出来,而迫使我们从新思考,我们所认为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到底有多少是一个民族自身所有的?又有多少是被附加在这个民族的身上的。尤其是,作为文化承载者的个人往往将文化视为是客观的、固有的,但是赋予该民族这种文化的人或者人类学家往往要认为,这种文化是被建构、被赋予的。以中国的民族识别为例,实质上就是国家政权将族群范畴的一次蓄意分配。而中国今天所构建的一种“中华民族”实际上也是一种族群构造运动。利奇的理论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个困境。

3、《缅甸》将东南亚与北部的纽带及其与中国的关系放入了现代人类学发展的中心来审视。中国西南是东南亚与中国的缓冲地带,或母宁说是一个交叠地带。许多云南的族群在中国与东南亚之间扮演了“文化中间商”的角色。因此,要充分理解中国的族群建构,我们不但应该将云南的各族人群放入现代中国族群类别建构以及总括性的中华民族这一范畴的

的背景下来看,还应该放在东南亚与中国的背景下来看。(这种看法,实际上是让我们关注不同人群之间的互动关系,放在相互联系的背景之中去看待,而不是孤立的去看待某一个人群,二是要求我们关注族群与国家间的互动,国家政策对于少数民族的影响以及国家对于少数民族的操纵中来看该人群的反应。)

在同一篇文章中,也通过征引一本文集的导论(Chit Hlaing 2007a)指出了对于《缅甸》

的批评和不足。Chit在文中指出:利奇误会了景颇名词中的几个关键词,这导致利奇的分析出现了错误,实际上的缅甸社会结构并非是利奇所刻画的那样,利奇的理论具有一种相当的局限性。同时,他也指出,利奇的分析仍然没有超出功能主义的局限,他的结构分析是一种“动态均衡”,在利奇的“结构”分析中,克钦社会在贡萨和贡劳来回摆动,但是却是一种内在的没有方向的过程。

弗思在为《缅甸》所写的序中,强烈的褒扬了利奇这本书所做出的贡献。他指出,利奇的动态理论高度抽象,已经超越了前人所为,同时利奇的论证方式也引发了弗思的激赏。但是比较有意思的是在弗思的序中,隐晦的批评了利奇在《缅甸》一书中关于人和群体行为过于狭隘,即将人和群体的行为动机限定为对于权力的攫取。弗思的这点批评实际上回应了在读这本书的一个疑惑,即作者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结构的,他在书中这样写道“我认为,实际情景中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学家的抽象模型相比),是由一套关于个人和群体之间权力分配的理念组成。”如果我们能够和一个已经被广泛批评的概念“经济人”相对照的话(驱动人行动的基本动力是经济理性),那么我们或许可以将利奇笔下的克钦人用“政治人”来描述。(人的行为出于对于权力的攫取)

利奇本人在1964年《缅甸》重印的版本中写了非常具有战斗精神的导言(1964年重印版序)。在这篇文章中,他广泛的回应了各种对于这本书的批评,实际上构成了利奇和他的反对者之间的一种对话,同时又重申了利奇的观点,这是比较有价值的。

他直言不讳的指出了自己的研究和福蒂斯等英国当时人类学家研究之间的差别,自己的动态理论已经超越了之前的研究者。他认为自己的动态理论是依据言语范畴的动态解释,其结论是想象性的,而福蒂斯的研究则是根植于植物学的,结论是经验性的。他成功的指出了系统性秩序是想象的,而在他之前的人类学研究者则从未做到,关于经验材料的看法也不相同,福蒂斯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分析而进行的仍然是一种静态的分析,仍然是一种综合的、均衡的框架。

在这篇序言中,利奇重新表述了关于“仪式”的看法,他认为,事件只有通过加诸其上的言语范畴而被赋予秩序时,才具有结构性。利奇认为,仪式更有用处的处理是把它看做是视为所有行为都有的一个层面,即沟通层面。这一论点是将语言的特点语言的特点赋予受文化规范的行为。即事件(具体的行为)只有借助语言范畴的有序组合才可被看作是结构性的。(我不知道利奇的意思是指“仪式”是一种被设计用来交流的语言,还是说我们应该从沟通功能来理解仪式。)就是说,同样一种仪式,其实是一种用来表述社会规范的语言,可以被人们加以理解。(那么我们的为什么一定要用实践行为来表达呢?为什么不用语言直截了当的讲呢?一个原因会不会是因为人们有意识的来强化自己的社会规范,将它在各个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和强化,仪式或者神话其实都是社会力量展演的场景和平台。)以社会结构的变迁为中心,利奇聚焦了其中的关键层面,首次立体而富有深度地建构了该研究的系统框架,全面鲜活的呈现了缅甸克钦人/景颇人政治生活的真实样态。从社会结构的动态变迁视角出发,利奇以极为细腻而敏锐的、层层深入的追问方式,提炼出与克钦人社会形态变迁相关的几乎所有层面和因素——从克钦人和掸人生存的自然环境,到克钦人和掸人生产方式,从克钦人当时条件下的政治状况到历史上克钦人与周围其它族群之间的互动关系和社会结构变化情况的宏大背景,从克钦人关于各个本土概念的自我认知,到克钦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行动逻辑和灵活化的解释。虽然依据的主要是从交代问题及背景——阐释关键概念和社会规范——分析问题,提炼观点的方法来写的这本书,但利奇并没有满足于接受一种狭隘的共时性研究,和一种简单的从某一个人群范畴来理解克钦人。利奇首先批评了传统的民族志报告中的静态的社会观,然后他表明了自己所要建立的分析框架,解释了自己是在哪一种意义上来使用关于分析的几个关键概念,比如社会结构与文化、诠释、单元社会、模型体系、仪式。然后介绍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并分析了在这种自然环境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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