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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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
二??八年六月
说明
为加强我院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制度建设~规范基地各项管理~特编制《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汇编》收集了院基地现正在执行的全部制度。
本《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对促进我院继续教育基地各项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院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Ο八年六月
目录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 1 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 6 继续教育培训制
度 ........................................ 15 教务管理人员工作职
责 .................................... 17 培训班负责人工作职
责 .................................... 18 教务管理联络员工作职
责 .................................. 19 学员考勤制度............................................. 20 监考人员守
则............................................. 21 考场规
则 (22)
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第一条为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为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完善政策~支持和引导用人单位自主实施继续教育~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制定全省继续教育
规划~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推动继续教育的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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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收集、提供、发布继续教育供求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开办继续教育网站或者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开设继续教育网页。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根据全省继续教育规划和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科学设臵继续教育内容~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考核、登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其参加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诉人。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下列形式进行:
,一,参加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和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等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
,四,接受现代远程教育,
,五,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
,六,所在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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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
,七,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但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所在单位委派~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与本人在岗时相同。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自学内容应当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相适应。
用人单位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自学的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并折算成学时。自学学时的计算、认定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后~可以凭有关证书、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所在单位应当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并将其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应当按照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省人事行政部门在设计继续教育证书格式时~应当征求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高等院校、依法取得办学资格的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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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