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京人社教发〔2013〕159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教发〔2013〕159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现将《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2013年6月13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评估认定,由市财政局给予项目资助,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助经费管理与使用坚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在政策扶持、项目开发、资源整合等方面提供支持。
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制度(3篇)
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制度1. 基地管理机构1.1 设立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和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基地的整体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
1.2 设立基地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基地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资源管理等。
2. 培训计划制定2.1 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2 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培训资源管理3.1 确定培训师资,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师和外部培训师,保证培训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3.2 管理培训设施和设备,确保培训场地的舒适性和培训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培训实施4.1 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包括培训日程安排、参训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材料的准备等。
4.2 监督培训质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5. 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5.1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和培训成绩。
5.2 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6. 基地环境和安全管理6.1 确保基地的环境整洁、设施安全,并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6.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进行保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7. 绩效评估和奖励7.1 定期对基地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制定绩效指标和评估标准,对基地团队进行考核和奖惩。
7.2 对优秀的基地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他们持续提高工作绩效。
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培训效果和员工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制度(2)职工教育培训基地是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为区内职工提供的教育培训场所,于____年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现位于职工服务中心二楼,面积____平方米,内设值机房、候会室,并配有投影仪、音响等设备,可同时容纳____人进行培训,培训范围涵盖工会干部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女职工讲座等多个领域。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
继续教育制度汇编XXX继续教育制度汇编目录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2二、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6三、教师继续教育研究制度9四、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11五、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16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2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锻炼和现代教育手艺;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事情需要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有合格学历的教师举行的进步学历条理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情;制定有关目标、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课本;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价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事情。
教育基地管理制度模板
教育基地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基地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
2. 教育基地应坚持教育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3. 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教育基地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
2.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教育基地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 定期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教学管理1. 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鼓励教师采用创新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五、设施设备管理1. 定期对教育基地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
2. 对于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安全管理1. 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环境卫生管理1. 保持教育基地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大扫除。
2. 加强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
八、财务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九、信息管理1.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育基地信息的数字化管理。
2.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数据泄露。
十、监督与考核1. 建立监督机制,对教育基地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模板内容,以适应特定教育基地的具体需求。
培训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内容
培训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培训基地的管理工作,保障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基地管理1.1 培训基地的性质与任务培训基地是为了满足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职业素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的需求,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促进企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的现代职业培训基地。
1.2基地简介(1)培训基地的名称(2)培训基地的位置(3)培训基地占地面积1.3基地宗旨促进企业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职业素质。
第三章组织机构1.1 培训基地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培训工作1.2 培训基地设置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学管理工作1.3 培训基地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1.4 培训基地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后勤管理工作第四章教学管理1.1 培训基地制定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培训内容和教学时间1.2 培训基地组织教学培训,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学1.3 培训基地评价教学效果,及时检查和总结教学工作第五章学员管理1.1 培训基地对学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培训1.2 培训基地建立学员档案,全面了解学员情况1.3 培训基地制定学员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员行为第六章后勤管理1.1 培训基地提供学员食宿服务,保障学员生活1.2 培训基地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清洁卫生工作1.3 培训基地设立安全管理部门,保障学员安全第七章资金管理1.1 培训基地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1.2 培训基地设立资金监督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1.3 培训基地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保证财务利用合理第八章纪律管理1.1 培训基地建立学员纪律管理委员会,对学员进行纪律管理1.2 培训基地制定学员纪律管理规定,规范学员行为1.3 培训基地对纪律违纪学员进行处理,保持培训秩序第九章绩效考核1.1 培训基地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1.2 培训基地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1.3 培训基地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工作积极性第十章附则1.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培训基地管理机构1.2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1.3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培训基地所有以上便是培训基地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认真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基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基地的管理,提高基地运营效率,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由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的,以XXX为主要业务领域的综合性基地。
第三条基地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基地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条公司设立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基地运营管理第五条基地运营管理应包括基地设施管理、基地资产管理、基地业务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基地设施管理应确保基地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保障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
第七条基地资产管理应包括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保值增值。
第八条基地业务管理应包括基地内各业务领域的管理,如科研、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创新。
三、基地人员管理第九条基地人员管理应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离职等方面。
第十条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岗位所需能力的人员。
第十一条培训应定期开展,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考核应客观、公正、公平,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薪酬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基地信息安全、工作交接。
四、基地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基地安全管理应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十六条基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基地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八条基地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九条基地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二十条基地应加强环境保护,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2)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3)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3)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4)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4)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5)九、考试管理制度 (5)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6)十一、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6)为深入贯彻省、市和我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1、继续教育基地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财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3、开展面向全县的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法律、法规的培训.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上缴到县财政局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充分体现培训经费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原则。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基地人员工作制度
基地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地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地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基地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基地人员应积极参与基地的培训、考核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基地人员职责第五条基地领导层1. 负责基地的整体规划、管理和决策。
2. 组织实施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3. 负责基地的人员配置和培训工作。
4. 负责基地的财务管理和设备维护。
第六条基地技术人员1. 负责基地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
2. 参与基地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质量。
3. 负责基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4. 协助基地领导层进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基地管理人员1. 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实施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3. 负责基地的人员考核和激励工作。
4. 协助基地领导层进行基地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第八条基地辅助人员1. 负责基地的后勤保障工作。
2. 负责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协助基地领导层进行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基地人员工作流程第九条基地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高效和顺畅。
第十条基地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基地人员应按照项目进度和任务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分配。
四、基地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基地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基地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估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第十四条基地人员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晋升、奖惩和培训的依据。
五、基地人员激励与福利第十五条基地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基地人员积极工作,创新进取。
第十六条基地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
基地管理制度10篇
基地管理制度基地管理制度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地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
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
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师队伍
(5分)
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教师队伍。
基础分2分,可酌情加分,所得分数不超过该项分值
队伍建设
(5分)
有专门的师资库;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任课老师的素质与水平;组织教师结合本基地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
年月日
基地编号
SC号
注:1.本表一式四份,基地、市州人社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省人社厅留存两份;
2.申报时,一并上报已签章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花名册。
附件2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细则
评估
项目
评估细则
评分办法
评估内容
标准
基
地
建
设
(30分)
场所与设施
(10分)
培训教室量能满足培训的需要,一般应具备大教室、小教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及实验设施,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基础分5分,可酌情加分,所得分数不超过该项分值
教材开发及
使用
(15分)
公需科目课教材和培训内容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要求选用;能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选编适用的教材;能根据学员需求及课题要求,组织力量编写或更新教材,制作教学课件。
基础分6分,有一项加3分,所得分数不超过该项分值
任务完成情况
(10分)
能完成各级政府部门委托的培训任务;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开发和承担专业课培训项目;组织公需科目培训;积极申报并承办国家级、省级高研班;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附件1
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修订)【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人社规[2015]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5.04.30【实施日期】2015.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15]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部门、直属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为切实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保障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入实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修订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4月30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规范和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推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全省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地域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期分批建设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和规划,组织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交流,监督指导基地的运行管理。
培训基地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基地的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基地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学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基地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维护基地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熟悉业务流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管理人员负责基地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教学、行政等,确保基地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教学人员负责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学员辅导等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第七条行政人员负责基地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八条技术人员负责基地的设备维护、网络管理、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爱护公共设施,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泄露基地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二条员工应尊重学员,耐心解答学员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培训基地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十六条培训基地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八条培训基地根据员工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训基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培训基地旨在营造一个高效、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同时也为学员提供优质、专业的培训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其技能和创造能力的教育。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工作。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继续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科学技术等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人事行政部门管理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省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全省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全省继续教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由批准或登记设立该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的同级行业组织负责。
行业组织尚未建立或难以承担管理任务的,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第七条继续教育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
省人事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依据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
第八条继续教育以自学为主,可通过下列多种形式,接受有组织、有考核的继续教育:(一)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二)本单位组织的培训;(三)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四)学术活动、课题研究;(五)有计划、有指导的自学;(六)其他经单位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脱产学习时间原则上集中安排。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现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9月12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我省各层次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业务素质的综合培训机构,是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平台,对各级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起着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条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要合理布局、明确分工、突出特色,按照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定基地的类别和任务。
第四条继续教育基地按照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符合培训要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设立。
第五条继续教育基地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按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培训权限,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按照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
培训基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培训基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培训基地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基地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培训秩序,促进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设立的培训基地。
第三条培训基地应具备符合培训需要的场地设施、师资力量和教材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培训基地的管理要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现代化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培训基地的设立和管理第五条培训基地的设立应符合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培训规模和质量要求,并经得到培训机构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对培训基地进行综合评估,按照评估结果确定培训基地的等级和用途。
第七条培训基地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机构的要求进行培训活动。
第八条培训基地应提供完善的教育设施和学习环境,保证培训效果的达到。
第九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培训纪律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条培训基地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学员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师资力量和教材资料的管理第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师资储备库,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培训基地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第十三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并定期进行教材的审查和更新。
第十四条培训基地应保护教材的知识产权,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和销售教材。
第四章考核评估和信息管理第十五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学员考核评估制度,对学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学员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学员的个人隐私。
第十七条培训基地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统计学员的培训信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九条培训基地应对教学设施和学员宿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培训基地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培训基地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技能培训基地规章制度
技能培训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能培训基地的管理秩序,保障学员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能培训基地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为宗旨,服务社会,满足人才需求,提高技能水平。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技能培训基地内的学员、教职员工,其他参与技能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遵守相应规定。
第四条技能培训基地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学员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教学质量。
第五条技能培训基地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六条学员报名入学须符合技能培训基地规定的条件,经过资格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录取。
第七条学员在入学报到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署电子注册表。
第八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保管好个人证件和财物,不得将财物遗失或遗弃。
第九条学员应遵守技能培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职员工,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刻苦训练。
第十条学员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如有违反纪律情况,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取消学习资格。
第十一条学员应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缺席,否则将影响考核成绩。
第十二条学员出现考核作弊、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习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学员在学习期间如有个人困难需请假时,应提前和班主任或教务员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学员在技能培训基地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有违反者将受到法律追究。
第三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十五条教职员工应当具备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责任心和爱心,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在任教期间应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歧视、虐待学员的行为,对学员进行言行不检的教导。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私设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范本(二篇)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应当与公司发展和业务需要相结合,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学习、培训任务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学习、培训任务应当基于个人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技术理论知识学习;(二)新技术、新产品学习;(三)项目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四)专业技能提升;(五)外语和沟通能力提高;(六)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培训。
第六条学习、培训任务应当根据不同职级、岗位进行适当的区分,并且确保各个层级的学习、培训任务合理衔接。
第三章学习、培训方式第七条学习、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一)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专家进行知识传授和技能培训;(二)外部培训:通过外部培训机构、学校或合作伙伴开展的课程;(三)实践学习:通过项目实施、技术攻关等方式进行学习;(四)导师制度:由资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导师,进行个别指导和培养。
第八条学习、培训方式应当根据学习、培训目标和内容确定,并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主动学习,形成自我学习的习惯。
第九条实施内部培训和导师制度应当明确培训计划和安排,并及时评估培训效果。
第四章学习、培训资金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学习、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经费,用于培训费用、教材费用、出差费用等。
第十一条学习、培训经费使用应当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合理的费用预算和报销材料。
第五章学习、培训评估第十二条学习、培训结束后,应当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学习、培训效果评估;(二)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和方式的评价;(三)培训机构的评估等。
第十三条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和优化学习、培训计划和方式,提高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管理执行办法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为继续教育)有序开展,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继续教育基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补充、更新、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场所。
第三条继续教育基地分省、设区市、县三个层级。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面向全省,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服务,承办国家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以及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培训班。
设区市、县级继续教育基地要积极为本市、县管辖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第四条继续教育基地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申报公布制度:(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全省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公布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制定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办法的实施,组织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人员培训,总结交流继续教育基地经验;(二)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公布设区市、县级继续教育基地,指导设区市、县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总结交流继续教育基地经验;(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具体管理隶属本部门、行业的继续教育基地,确定本部门、行业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范围、方向及继续教育的专业课程,指导继续教育基地做好本部门、行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县级以上党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法人;(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承担100人以上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基本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图书资料;(三)有一支相对稳定、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专职及兼职教师队伍,较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较高素质的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培训效果跟踪反馈等制度。
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制度与工作实施方案
继续教育基地工作制度与工作实施方案引言为了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水平,制定本文档旨在加强工作制度与实施方案,从而提高继续教育基地的发展和建设。
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1.落实师资管理,建立教师档案,完善教师考勤制度和考核办法;2.明确招生计划,确保招生数量与质量;3.做好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管理;4.加强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充分展示课程内容;5.建立考试制度,确保考试公正、公平;6.完善证书管理,确保证书真实合法有效;7.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应在基地内部流程中落实下来,不断完善与优化,确保基地管理的稳妥。
财务管理制度1.明确财务收支情况,建立财务档案,规范收费及开票流程;2.加强财务监督,实施严格的财务审核程序;3.建立财务预算和绩效考评制度。
以上制度应当规范财务管理流程,保证财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工作实施方案培训工作方案基地要紧密结合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与培训内容。
1.实行针对不同职业的多元化培训方案,满足社会需求;2.按照不同职业需求设置课程模块,基地自主开发课程,做到名师授课,内容丰富多彩;3.每届学员毕业前,培训基地应当举行各类大型毕业展示活动,把好点评标准,精挑细选毕业学员,为学员提供进一步就业方向咨询。
上述方案应在每届学员入学前明确安排,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毕业效果的良好。
师资管理方案培训基地应该注重师资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制定教学标准,规范师资管理流程。
1.加强师资培训,揭示培训需要与培训计划之间的关系,与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的职业技能要求相符合,同时做好课件设计,为学员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2.验证教师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工作,加强评价标准;3.完善课堂引导制度,为学员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教学质量。
上述方案应在基地各职能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下推行。
总结继续教育基地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全社会提供职业教育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劳动力素质与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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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二??八年六月说明为加强我院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制度建设~规范基地各项管理~特编制《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汇编》收集了院基地现正在执行的全部制度。
本《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汇编》对促进我院继续教育基地各项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院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ΟΟ八年六月目录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 1 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 6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 15 教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 17 培训班负责人工作职责 .................................... 18 教务管理联络员工作职责 .................................. 19 学员考勤制度............................................. 20 监考人员守则............................................. 21 考场规则 (22)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第一条为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为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支持和引导用人单位自主实施继续教育~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制定全省继续教育规划~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推动继续教育的合作与交流。
1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完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收集、提供、发布继续教育供求信息,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开办继续教育网站或者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开设继续教育网页。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根据全省继续教育规划和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科学设臵继续教育内容~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考核、登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其参加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诉人。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下列形式进行:,一,参加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和研修班,,二,到教学、科研、生产等单位进修,,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四,接受现代远程教育,,五,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六,所在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有考核的自学,2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七,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自主选择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但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以及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除外。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所在单位委派~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与本人在岗时相同。
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
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自学内容应当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相适应。
用人单位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自学的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并折算成学时。
自学学时的计算、认定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2学时。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后~可以凭有关证书、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所在单位应当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并将其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
继续教育证书应当按照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
省人事行政部门在设计继续教育证书格式时~应当征求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高等院校、依法取得办学资格的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3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发挥自身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可以自行选择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自主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培训范围、培训师资、培训地点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宣传广告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进行欺骗和误导。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培训考试收费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选聘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教师~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如实出具有关证明。
第二十条实行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考核评估制度。
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定期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人事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继续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费~在本部门预算经费中予以解决。
用人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实施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可以在项目资金中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法律、法规规定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其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参加自主选择的继续教育~其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所4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在单位的约定解决。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或者不如实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由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所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形~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追偿继续教育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缓聘、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或者违反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情况证明的~其出具的证明无效~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人事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侵害用人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机关中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的继续教育~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5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为贯彻《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精神~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入实施水利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5?378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根据我国水利事业发展和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2006年至2010年间~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使水利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树立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秀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系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提供有力保障。
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率达到100%。
重点在水利规划设计、水资源管理、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能资源及农村水电、水文和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9个领域培训10万名紧跟水利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实施原则6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基地制度(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紧密结合各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要和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需要~紧跟水利科技发展前沿~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专业领域进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急需紧缺领域的技(术业务骨干~带动整个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四)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和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课程体系、培训机构网络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五)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人事部门和水利部门在知识更新工程中的作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落实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