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超低排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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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

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

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高质量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按照〃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推进,实施水泥行业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2023年9月底前,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列入关停退出计划的水泥企业或主要生产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但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并按时完成产能关停退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提前实施。

三、指标要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是指所有生产环节(破碎、粉磨、配料、熟料燃烧、烘干、协同处置等,以及原料、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J非放及运输过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

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8mg∕m3(其他有组织J非放指标详见附件1∖脱硝氨水消耗量小于4kg∕t熟料(基于20%的氨水浓度折算I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每月至少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二)无组织J非放控制要求。

加强物料储存、物料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

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针对性采取封闭、密闭等治理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三)清洁运输要求。

进出企业的物料和产品,鼓励采用铁路、水路、管道、带式输送机、封闭式皮带廊道及新能源车辆等清洁方式运输,或采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无组织排放集中管控水泥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无组织排放集中管控水泥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目标

无组织排放集中管控水泥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目标随着地方政策的相继发布,我国水泥企业的紧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大幅改善,实现《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2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但是,与已实施的火电、燃煤锅炉、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相比(有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为 5或10mg/m3、二氧化硫为35 mg/m3、氮氧化物为50 mg/m3),水泥行业的现行有组织排放标准远高于超低排放水平,尤其是氮氧化物的排放还存在不少的差距。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势在必行。

针对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对全部生产环节(碎裂、配料、回转窑煅烧、烘干、水泥粉磨、水泥制品加工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实施全流程升级改造,同步建设监测监控设施,系统加强环境管理。

水泥行业无组织排放解决方案包含如下几个内容:驾驶舱呈现功能平台主界面呈现企业相关紧要环保数据。

包含全部模块紧要数据参数及掌控、显示功能,能够快速调阅某一模块分控界面,并以3D建模的方式显示全部点位,通过某一点位快速调阅该点位全部设备的情况。

无组织排放监测管理(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监测数据,与邻近的国控、省控站监测数据对比显示,供应污染热力图分析和污染热力图渲染。

(2)产尘点TSP监测:实时呈现企业生产工艺和物料输送环节紧要产尘点密闭罩、收尘罩等无组织排放周边安装的TSP监测数据。

(3)无组织监测设备排名:供应污染排名展示,可实时查看各分厂实时污染排名。

有组织排放监测管理对企业安装的有组织排放监测设备的数据集中呈现,查询历史数据,并建立台账方便企业管理。

清洁运输管理(1)门禁系统:可无缝接入企业门禁系统。

(2)厂内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将企业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信息接入平台。

(3)洗车台系统:洗车台管控系统通过手记洗车台运行信号及洗车台视频监控信号,实现对洗车台运行的远程监控。

(4)环卫车定位巡航系统:显示环卫车辆工作位置,实现自动调度功能,可回看当日工作轨迹。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19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19

水泥行业走低排放标准20192019 年,我国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9),该标准是对原有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

新标准旨在加强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环境保护水平,促进绿色发展。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排放限值:新标准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严格规定。

例如,熟料生产线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有了更严格的限制。

2. 监测要求:新标准增加了对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率、监测方法等。

3. 污染源管理:新标准要求水泥企业加强污染源管理,包括建立污染源档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等。

4. 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新标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水泥生产线应执行新标准;现有水泥生产线应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前达到新标准要求。

第二阶段,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水泥生产线均应执行新标准。

5. 技术创新与应用:新标准鼓励水泥企业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提高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实现超低排放。

同时,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

6. 政策扶持与激励:新标准提出,政府将加大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信贷支持、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019 年发布的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对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污染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以期提高水泥行业的环保水平,促进绿色发展。

企业需关注这些要求,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同时,政府也将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措施,推动水泥行业实现超低排放。

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指标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界定

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指标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界定

5
封闭储存
将物料储存于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内的作业方式,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储库、仓库等
6
封闭输送
在完整的围护结构内进行物料输送作业,围护结构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
7
封闭车间
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围挡)具有完整围墙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原煤储存
)原煤应封闭储存3(
煤粉制备机转运
)煤粉采用密闭仓储;(4)运输皮带、铰刀、斜槽等应封闭,各转载、破碎、(5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熟料储存
(6)熟料全部封闭储存
熟料输送及转运
)运输皮带、斗提等应封闭,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7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3)运矿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道路两旁进行硬化;)运输皮带封闭,矿石厂外汽运车辆应采用封闭或全(4覆盖等抑尘措施;)石灰石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5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2
熟料生产
原辅料堆存
)粉状物料全部密闭保存,其它物料全部封闭储存(1
原辅料转运
)运输皮带、斗提、斜槽等应全封闭,各转载、下料(2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固体废物密闭贮存、转运;预处理处于微负压状态1(并将废气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2()贮存、预处理排气筒应设置活性炭吸附等装置;)筛余、飞灰等物料密闭储存3(.
4
水泥粉磨
物料堆存运输
(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其它物料全部封闭储存;
(2)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等运输,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应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指标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界定

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指标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和控制措施界定
原煤储存
(3)原煤应封闭储存
煤粉制备机转运
(4)煤粉采用密闭仓储;
(5)运输皮带、铰刀、斜槽等应封闭,各转载、破碎、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熟料储存
(6)熟料全部封闭储存
熟料输送及转运
(7)运输皮带、斗提等应封闭,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5
封闭储存
将物料储存于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内的作业方式,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储库、仓库等
6
封闭输送
在完整的围护结构内进行物料输送作业,围护结构的门窗、盖板、检修口等配套设施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皮带通廊、
封闭车厢等
7
封闭车间
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建筑物的门窗在非必要时应关闭
高效低氮燃烧技术进行源头控制,优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技术,根据排放情况增配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脱硝设施
10


水泥制造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2022年底前
10
35
100
2025年6月底前
10
35
50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2022年底前
10
35(1)
50(1)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2)水泥及熟料等物料采用密闭库储存;
(3)装卸船机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6
其它
(1)厂区、码头运输道路应全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
(2)各除尘器、运输管道、廊道等应完好运行,无粉尘外逸;
(3)厂区设置车轮清洗、清扫装置

各省市水泥超低排放标准与政策汇总

各省市水泥超低排放标准与政策汇总

各省市水泥超低排放标准与政策汇总2020年,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意见》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水泥超低排放的要求。

随后各地纷纷发布了水泥超低排放的相关标准政策。

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进,各地水泥超低排放稳步推进。

目前水泥超低排放进展的如何?北极星环保网汇总如下: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2021年4月,山西省环境厅、工信厅联合发布《山西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目标: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1)2021年12月底前位于大同、朔州2市的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2022年12月底前位于11个城市规划区和太原及周边“1+30”县(市、区)的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2024年12月底前全省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标准: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

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3。

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应采用余热或清洁能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氦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

其他产尘环节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

浙江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2021年2月,浙江发布《浙江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第一阶段分别不高于10、50、100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3。

第二阶段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3。

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应采用余热或清洁能源,颗粒物、二氧化硫、氦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

其他产尘环节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

水泥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超低排放标准
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针水泥生产制造设备的排放标准会有所不同,但“超低排放”常是指针对气污染物排放的严格标准。

具体的水泥产超低排放标准可能包括以下一些重要的排放物质和标准指标:
1. 二氧化硫(SO2)排放标准
2. 氮氧化物(NOx)排放标准
3. 颗粒物排放标准
4.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5. 对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原料使用等方面提出限制要求。

在中国,水泥生产排放标准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与监管。

中国环保部发布的《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是中国水泥行业的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该标准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做出了相应规定。

超低排放标准的实施,要求水泥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先进的治理设备和技术,以达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也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水平,促进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柱性产业。

随着技术的发展,它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目前,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更加重要,相关标准也越来越严格。

首先,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应有序控制。

其次,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包括PM2.5、SO2、NOX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具体来说,PM2.5排放量最高不得超过200微克/立方米,SO2排放量最高不得超过50毫克/立方米,NOX排放量最高不得超过150毫克/立方米。

再者,为了更好地减少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应加强工业污染控制,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措施,比如控制燃料消耗、控制原料消耗、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采用降低排放的设备等。

最后,要求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应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治理污染源,做到污染排放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控制,有效防治大气污染。

综上所述,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水泥行业应加强污染控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定期检测污染源,控制污染排放,有效防治大气污染。

水泥工业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排放标准水泥工业的排放标准分为两个类别,废气排放和废水排放。

对于废气排放,标准为总粉尘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m3,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不超过200mg/m3,三氯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

对于废水排放,标准为总悬浮物排放浓度不超过250mg/L,氨氮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L,硫酸根排放浓度不超过50mg/L,氯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400mg/L。

另外,标准对水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也做出了要求,烟尘要求不超过150毫克/立方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超过10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100毫克/立方米。

对于燃煤设备排放的烟尘,要求也不超过150毫克/立方米。

一、改善水泥工业的废水排放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优化生产工艺: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降低废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例如,采用先进的废水处理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排放量。

2.加强废水处理:对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例如,采用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方法对废水进行净化处理。

3.强化管理: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对废水进行监测和监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4.合理利用水资源:通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产生量。

例如,采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5.加强监管:加强对水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

6.综上所述,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废水处理、强化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加强监管等措施,可以改善水泥工业的废水排放标准,保护环境和水资源。

二、要改善水泥工业的废气排放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通过采用环保、低排放的工艺技术,降低废气中污染物的产生量。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18年4月项目名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标准编制组成员:王碧琳、刘冉、杨士超、王春敏、马学军、曹鑫、王素欣目录1 项目背景 01.1 项目来源 01.2 主要工作过程 0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制定原则和技术路线 (1)2.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2.2 标准制定原则和技术路线 (2)3 河北省水泥工业污染现状 (5)3.1 河北水泥工业分布及生产状况 (5)3.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分析 (5)3.3 河北省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及排放现状 (8)3.4 污染物排放情况 (8)3.5 河北省水泥工业主要问题分析 (11)3.6 国内外相关标准借鉴 (11)3.6.1 国外相关标准 (11)3.6.2 国内相关标准 (13)4 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5)4.1 颗粒物 (16)4.2 氮氧化物 (16)4.3 二氧化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其他污染物 (18)4.5 无组织排放控制 (18)5 排放限值的确定 (19)5.1 污染源与时段划分 (19)5.2 污染物控制项目 (19)5.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依据 (19)5.4 技术与管理要求 (21)6 强制性标准的建议说明 (22)7 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 (22)8 标准实施后的企业成本核算和环境效益 (23)9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23)1 项目背景1.1 项目来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8年第9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控制污染排放、调节行业准入和压减落后产能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序推进水泥行业去产能的科学性、精准性,提升和改善河北省大气环境质量,省环保厅决定强化标准倒逼机制,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水泥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水泥工业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之一,但它也是对空气污染产生最大影响的行业之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国家和地区正在推出更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并努力减少水泥工业的排放。

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也不断更新技术,努力提高设备效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

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实施,主要包括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和经济补贴来鼓励内部技术升级改造;实施立体综合治理,控制水泥工业排放源;实施统一的国家监管政策严格监督企业排放;实施长期有效的环境监测机制,完善和修改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以及发展洁净能源并节约能源等。

首先,我国正大力发展洁净能源,以减少由于水泥工业活动而排放的污染物,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在水泥工业的污染排放领域实施了大量的政策和技术措施,比如技术改造、新技术开发、供暖降低温度、污染物再利用等。

同时,目前水泥行业也在积极探索发展天然气等洁净能源,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此外,国家还实施了节能补贴政策,这些政策针对水泥行业的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通过补贴政策,促进企业投入到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有效的减小污染排放,改善大气质量。

另外,国家还实施了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管政策,严格执行治理水泥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业标准,以及政府强制性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实现对水泥企业污染排放系统全面监控。

通过强制性政策和标准,实现对水泥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控制,从而有效减少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最后,我国也实施了长期有效的环境监测机制,完善和修改水泥工业的污染排放标准,通过完善的环境监测,强化水泥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在监测和核查的过程中,对污染物的含量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以保证水泥工业排放污染物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控制。

综上所述,我国正在紧贴国家政策,大力推进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实施,不仅实施了洁净能源开发和节能减排等政策,而且还实施了建立统一的国家监管政策和长期有效的环境监测机制,以及完善和修改工业污染排放标准,从而有效减少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促进大气环境的改善。

水泥厂超低排放标准及技术研究

水泥厂超低排放标准及技术研究

水泥厂超低排放标准及技术研究摘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持续收严,各地提出了各类超低排放标准,但满足这些标准的改造技术尚不成熟,给后续技改效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结合技术原理和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了NOx、SO2、颗粒物(PM)超低排放改造技术。

结合现有技术案例分析发现,NOx收严到50mg/m3技术可达,但改造难度大、经济性欠佳,可先行收严到100mg/m3;采用湿法脱硫,SO2可稳定在35mg/m3以下;PM 排放限值收严到10mg/m3较为适宜。

同步实施PM、SO2、NOx超低排放改造、多技术组合使用时各技术会相互影响,因此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需全流程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通过分析各技术组合使用的潜在问题,提出适用于不同的PM、SO2、NOx 超低排放限值组合的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路线。

水泥工业行业标准早期污染物排放限值宽松,经1996年、2004年两次修订,颗粒物(PM)、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为50、200、800mg/m3,一直持续到2012年。

由于水泥熟料烧成过程的固硫作用使得SO2排放质量浓度低于200mg/m3,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基本可使NOx排放质量浓度低于800mg/m3,运行稳定的大型生产线甚至可达500mg/m3以下;仅有PM 排放质量浓度高达20~60g/m3,是排放限值的400~1 200倍,是水泥厂早期重点污染物,此阶段通常配套电除尘器可达标排放,不需配套脱硫及脱硝设施。

2010年开始,全国水泥工业启动脱硝改造,主流技术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硝技术,可实现NOx排放质量浓度低于400mg/m3,一般可控制到320mg/m3以下,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报道[1]最佳可达到200mg/m3以下。

该技术支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发布,各项指标大幅收严。

随着技术和标准提升,水泥工业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管控才逐步规范起来,连续监测数据显示:部分水泥厂SO2排放呈现偶发性超标,可高达800~1 000mg/m3,部分企业增设了脱硫设施,可实现SO2排放质量浓度不超过200mg/m3;对于PM 的控制,电袋复合及袋式除尘逐步成为主流技术,PM基本可控制在20mg/m3以下。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23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23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23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标准2023主要涵盖以下要点:颗粒物排放标准:为达到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应低于10mg/m³。

这一标准相较于之前的国家标准更为严格,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排放。

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为低于35mg/m³。

这一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降低水泥生产过程中对大气的污染,从而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氧化氮排放标准:二氧化氮的排放标准为低于50mg/m³。

这一标准的制定旨在减少水泥生产过程中对空气的污染,并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为低于150mg/m³。

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水泥生产过程中氮氧化物的排放,从而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水泥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为低于50mg/m ³。

这一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减少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有害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从而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水泥行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如建设全封闭式筒仓、料场篷布覆盖、包装袋收集等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减少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从而降低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能耗和资源利用效率:水泥行业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同时,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

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水泥行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同时,应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和能源消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对于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可能面临停产整顿或关闭等措施。

技术创新与研发:鼓励水泥行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探索更加环保、高效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水泥行业粉尘超低排放新选择

水泥行业粉尘超低排放新选择

随着2018年中央实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开始,国家政策对大气污染排放的要求日益严格,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所有水泥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窑头窑尾的粉尘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3,部分地区小于20mg/Nm3,河南省于2018年已开始执行水泥行业颗粒物排放不得大于10mg/m3的排放标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他省份执行<10mg/m3的排放标准已为期不远。

目前,国内水泥行业早期设计的电收尘器已不能满足新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政策和环保压力,所有水泥企业纷纷计划对原有电除尘器实施减排改造,各种改造方案和措施也异彩纷呈,在市场普遍认为电除尘器已无法满足现有排放标准的情况下,许多企业选择电改袋方案。

纵观电改袋技术,经对比和测算,从投资成本上,电改袋总投资是电改电的2-3倍,后期维护和每年的换袋成本,也十分高昂;况且,电改袋的改造工期约需40-50天,有的甚至更长,在目前水泥行情看涨的情况下,停窑期间的效益损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在此背景下,江苏一品环保联合东南大学电力电子研究中心,组织多名电气专业博士研究生,充分调研国外电除尘前沿技术,走访众多水泥企业,细致分析国内电除尘器不能满足现有排放标准的原因和技术的瓶颈,另辟蹊径,借鉴国外先进的电除尘技术设计理念,成功研制出了与国际先进电除尘技术同步水平的智能脉冲电源,通过近4年的技术实践和摸索,创立一套切实可靠的电改电达到超低排放的系统工程技术方案,简称达标三步曲——一换、二改、三备!一换——更换“智能脉冲除尘电源”除尘效率的高低,重要因素是取决于除尘电源的技术和先进性。

原有的工频电源,采用简单的是直流波形输出,且运行电压偏低,粉尘荷电效率不高,无法有效解决窑头的高比电阻粉尘及应对反电晕工况。

所以,必须将原有工频电源更换成“智能脉冲除尘电源”,脉冲电源技术主要是针对高比电阻粉尘,能有效消除反电晕现象,智能控制技术通过自动调整输出脉宽、脉幅、脉冲重复频率,改变电流密度,使粉尘层的比电阻与电流密度和乘积小于粉尘层的击穿电压,让带负电的粉尘到达阳极后缓慢中和变成中性粉尘,有利于粉尘经振打剥离落入灰斗,进而避免粉尘层击穿出现反电晕现象,大幅提高电除尘效果。

水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泥厂作为重要的工业生产企业,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
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对水泥厂污染物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

首先,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二氧化硫(SO2)等大
气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水泥厂应当配备高效的脱硫脱硝设备,对烟气中的SO2和NOx进行有效的处理,确保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减少对大
气环境的污染。

其次,水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废水处
理设施必须齐全,对废水进行有效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同时,水泥厂还应当加强水的循环利用,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消耗,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

另外,水泥厂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也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水泥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分类、处理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或堆放。

对于有害废物,水泥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置,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除此之外,水泥厂还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
系统,对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问题。

同时,水泥厂应当主动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的环境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总之,水泥厂作为重要的工业生产企业,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对环境保护
至关重要。

水泥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加强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工作,做到环保和生产两不误,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水泥行业NOx超低排放技术

水泥行业NOx超低排放技术
较好的适应了水泥行业的特点,并成功 应用于河南登封宏昌的脱硝项目。
3,保留SNCR的高温中尘SCR 西矿环保
宏昌项目投资约4000万元,改造工期约4 个月,2018年9月份投运,
系统阻力1000Pa左右,温度降低10℃左 右,原SNCR还原剂消耗量降低。
2018年10月14日通过专家组验收,NOX 排放浓度可稳定实现50mg/Nm3以下,脱 硝率可达90%以上,氨逃逸小于3ppm。
根据停留时间和分散度的需要,在分解炉下部 喷入粉状脱硝剂、在分解炉上部喷入液体脱 硝剂。
上部喷入的液体脱硝剂,只是比氨水粘稠一些, 原有的喷(氨)系统可资利用,不用新建喷 入系统,几乎不需要直接投资。
5,分解炉直喷脱硝剂 南工大
项目带头人祝社民介绍:
2018年底,经甘肃某水泥厂、江苏某水 泥厂试验表明,
比如在某厂进行的6天试验,结果如下: ① NOx控制在200mg/Nm3时,氨水实际用
量为742L/h; ② NOx控制在100mg/Nm3时,氨水实际用
量为1169L/h; ③ NOx控制在50mg/Nm3时,氨水实际用量
为1356L/h。
2,多项脱硝措施组合增效的 上海三融
面对NOX排放愈来愈严的要求,采用多项成 熟技术的组合增效,不失为一种简单有效的方法, 上海三融公司就集合组成了“分级燃烧+SNCR+ 蒸汽催化燃烧”脱硝技术。该技术试验的厂家比 较多,积累了不少经验,为水泥行业脱硝事业作 出了积极贡献。
场不是均匀分布的、而且不是固定不变的。 喷氨脱硝有一个温度窗口,在窗口以外
的喷氨不但是无效的,而且会造成氨逃逸、 形成氨污染,这就是造成SNCR脱硝效率不 高的根本原因。
因此,智能控制精准喷氨就成为提高 SNCR效率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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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的超低排放标准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³、30mg/m³、100mg/m³。

对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系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确定为
10mg/m³、50mg/m³、150mg/m³。

与现行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省份标准相比,达到了先进水平。

对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系统,在排放限值基础上增加了脱硝系统氨逃逸控制指标,排放限值为
8mg/m³。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应用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水泥厂的超低排放标准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工程师或建筑师,并根据当地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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