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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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师绩效考核是评估教师工作表现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流程,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二、考核内容1.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3. 教师自评: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

4. 同行评价:由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评价。

5. 学校评价:学校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三、考核标准1. 教学质量评估标准: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包括教学设计合理性、教学方法多样性、教学效果等方面。

2. 学生评价标准: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问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评价标准,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关心等方面。

3. 教师自评标准:教师自评内容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根据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估。

4. 同行评价标准:同行评价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评估,评价标准由学校制定并告知评价人员。

5. 学校评价标准:学校评价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评价标准由学校制定并告知教师。

四、考核流程1. 教师自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自评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 学生评价: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评价问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同行评价:学校组织同行教师对被评教师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4. 学校评价:学校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5. 综合评价:学校将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学校评价进行综合,得出最终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1. 绩效奖励:根据教师的绩效评价结果,学校赋予绩效奖励,包括薪资调整、晋升等。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引言:教师绩效考核是评估教师职业能力和工作表现的一种手段,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教师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从目标确定、评价指标、考核方式、作用与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标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的目标应当明确并与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它不仅要评估教师个体的教学能力,更要促进教育教学的整体提升。

因此,在确定目标时,要把握好平衡点,既注重教师个人能力的提高,又注重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发展。

二、评价指标教师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应当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可以分为教学方面和教师专业发展方面两个方面。

教学方面主要包括授课质量、学生成绩、教学创新等指标;而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则包括学科知识更新、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指标。

评价指标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各个学段和学科的特点,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可比性。

三、考核方式教师绩效考核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包括定期考查、教学观摩、教育教学论文审核等。

其中,定期考查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通过对教师的备课记录、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等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的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教师的工作情况。

教学观摩则可以借鉴其他教师的优秀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教育教学论文审核则是对教师学术研究和创新能力的评价。

四、报告与反馈教师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当向教师本人进行反馈,并形成个人发展报告。

报告中应当具体指出教师的优点和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提供改进建议。

同时,教师在日后的工作中应当根据报告中的建议,不断自我反省和提高。

五、激励机制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这可以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专业发展培训等方面的奖励措施。

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教师继续提升自身能力。

六、监督与评估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还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监督与评估可以包括督导组织的组建、考核结果的公示、投诉举报渠道的开通等方面的措施。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在相同的标准和条件下接受评价。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的工作表现。

3、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注重对教师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性评价。

4、激励性原则通过绩效考核,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二、考核对象本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1、师德师风(20 分)(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如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视情节轻重扣 5 10 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师德师风培训和学习活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反思,未参加或未完成相关任务的,每次扣 2 分。

(3)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因与家长沟通不畅导致家长投诉的,每次扣 3 分。

2、教学工作(50 分)(1)教学计划与备课(10 分)按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进度。

未按时制定或教学计划不合理的,扣 2 5 分。

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环节,教案书写规范、完整。

备课不认真、教案不规范的,每次扣 1 2 分。

(2)课堂教学(20 分)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准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过程流畅,课堂气氛活跃。

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反映较差的,每次扣 3 5 分。

合理运用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未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的,扣 2 3 分。

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课、停课。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指标1.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堂授课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2.教育研究:考核教师科研水平、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工作。

3.学生成绩:考核学生学习成绩,旨在反映教师的教学成果。

4.教育管理:评估教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5.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通过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反映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师德师风。

6.社会评价:借助社会资源,组织教育专家和评委对教师进行评估。

二、考核程序1.制定考核计划: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考核计划,并公示。

2.材料提交:教师需要提交相关教学和科研材料,包括授课录像、教学设计等。

3.评估评分: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教师的材料资料和实际工作进行评估评分。

4.绩效奖励:根据评分结果,学校给予不同级别的绩效奖励,包括薪资、职称晋升等。

5.反馈与改进:针对评估结果,学校可以给予教师相应的反馈和指导,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三、考核标准1.教学能力: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课堂观察、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多种方法,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

2.教育研究:考核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3.学生成绩: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

4.教育管理:考核教师管理和组织能力,例如班级管理、学校活动组织等。

5.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评价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6.社会评价:通过邀请教育专家和评委对教师进行评估,反映教师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四、考核机制1.定期考核:学校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确保教师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不同层次的奖励:根据教师绩效,学校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

3.公正、透明的评估:绩效考核委员会要确保评估过程公正、透明,杜绝人情评估和利益输送。

4.持续改进: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学校要及时给予教师相应的反馈和指导,帮助教师改进工作能力。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1.薪资晋升: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薪资晋升的依据,提高薪资待遇。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一、背景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其工作质量和工作业绩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成长。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学水平,我校制定了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二、绩效考核内容1. 教学业绩:包括学生学业成绩、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科研成果等。

2. 教育教学管理业绩:包括学生管理、班级管理、教学活动组织等。

3. 教育教学改革业绩:包括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成果转化等。

4. 教师个人发展业绩:包括参加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学科竞赛等。

三、绩效考核标准1. 教学业绩:学生学业成绩占比50%,教学质量评价占比30%,教学科研成果占比20%。

2. 教育教学管理业绩:学生管理占比30%,班级管理占比30%,教学活动组织占比40%。

3. 教育教学改革业绩:教学方法改革占比30%,教学资源开发占比30%,教学成果转化占比40%。

4. 教师个人发展业绩:教育培训占比30%,科研活动占比30%,学科竞赛占比40%。

四、绩效考核奖励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绩效工资奖励、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五、实施方案1. 设立绩效考核工资专项经费,用于奖励绩效突出的教师。

2.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3. 加强对教师绩效考核的宣传和解释,提高教师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奖励政策,激励教师持续提高绩效。

六、总结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认真执行该方案,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一)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一)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一)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建立科学的教师考核制度非常重要。

其中学期绩效考核是教师考核的一个重要环节。

那么,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应该如何实施呢?一、考核内容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术研究、教学工作、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

其中,教学质量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重点考评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成绩、课堂教学等。

同时,也需要对教师的研究成果、组织管理能力、社会服务等进行评估。

二、考核标准在教师学期绩效考核中,应该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掌握。

考核标准要与学校的教育目标和管理要求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和可比性。

在制定考核标准时,还应该参考其他学校的教师绩效考核标准,充分借鉴、吸取其他学校成功的经验。

三、考核流程考核流程也是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环节。

首先需要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人员、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信息。

然后,通过课堂观察、听课评教、教学反思等方式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价,在绩效考核上优秀的教师可以给予奖励,而绩效不佳的教师应该及时改进。

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也是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的一个关键点。

其中,课堂教学观察是较常见的一种考核方式,此外还可以通过听课评教、问卷调查、教学反思等方式来进行考核。

不同考核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教师类型和教学环境,关键是要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来进行考核。

五、评价标准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根据教师的表现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标准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学校管理都有重要的影响。

在评价标准上,应该突出教师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等因素,同时也要兼顾教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综合考量教师的表现进行评价。

总之,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一环。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标准、流程、方式和评价标准,可以有效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师绩效考核是为了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质量和工作表现,以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为了确保教师绩效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明确教师绩效考核的目标、内容、流程和评价标准。

二、目标1. 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质量,发现和鼓励优秀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 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水平;3. 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2. 教育质量: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成绩提升情况等;3. 工作表现:考核教师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学年的教师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流程和责任人;2. 考核准备:教师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教案、教学设计、学生作业、教学反思等;3. 考核实施:学校组织专家、教研组成员等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听课、评价等;4. 考核评价: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等级或评价意见;5. 反馈和改进: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帮助教师发现不足并提供改进意见;6. 总结和汇报: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进行总结和汇报,用于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估和教师培训需求的分析。

五、评价标准1. 教学能力评价标准:包括教学设计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效果的显著性等;2. 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学生成绩提升情况、学生的综合素质等;3. 工作表现评价标准:包括教师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六、奖惩措施1. 优秀教师奖励:对绩效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2. 提升培训机会:针对绩效考核评价为一般及以下的教师,提供进修、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教学能力和教育质量;3. 薪酬调整: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的调整,激励教师提高自身水平;4. 不合格教师处理:对绩效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降职、解聘等。

百色财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百色财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科室干事、秘书(10分)
2.5分
1、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
①学期初,根据科室计划制订本人负责的工作计划,经科室领导审定后,认真贯彻执行,得1.5分;②学期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及时上交,得1分。
各科室
2.5分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师生评价良好。
1、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
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处室、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部门计划),得3分;在计划落实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学期末按时上交工作总结(部门总结),得4分。
有团队精神,服从分配,胜任工作,态度和蔼,师生评价好,得2.5分
2.5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
①完成本职工作,协助科室领导开展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得1.5分;②能与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得1分。
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取最高职务考核评分。兼职部分参考其他兼职评分。
班主任、鉴定所主任、函授站长
4分
1、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
①相关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得1分;②工作井然有序,各项职责明确且能落实到位,得1分;③工作符合国法、校纪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得1分;④能够按程序办事,不越位不错位,得1分。
6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
能及时地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工作,并创造性地完成,得2分;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得2分;部门工作亮点突出,所分管的工作效果明显,得到教师和主管领导、部门的好评,得2分。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教学工作,体现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的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教学工作业绩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使我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教高〔2005〕1号、教高〔2007〕2号和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07〕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年限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考核年限以学年为单位,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学年末组织考核。

二、考核原则第二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原则;坚持分层次和分类别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实行教学效果的优先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内容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主体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考核指标体系设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主要指教师由学校安排的在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内讲授、辅导的课程以及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工作量,还含学生竞赛、课外指导等经校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二课堂活动。

设置最低授课时数。

每学年教师为全日制本科生授课最低时数根据教师职称设置不同要求,详见《浙江财经学院教师承担本科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附件2)。

第五条教学效果主要指教师在承担课程、实践性教学、综合导师工作等方面所获评价情况、教书育人方面的奖惩情况、指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主体部分是课程教学和综合导师工作的质量。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级的确定参考《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院[2006]233号)。

综合导师工作质量评价方法由各二级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服务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学校工资福利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第二条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为12课时/周。

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超过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的,按学校工资方案的规定予以计算超工作量报酬。

超工作量报酬在学期末进行核算及发放。

第三条基本教学工作量分“必选项”和“可选项”。

各学院(部)在安排教师教学工作时,须首先安排“必选项”工作;在“必选项”工作量不足基本工作量定额时,方可安排“可选项”工作。

“必选项”和“可选项”工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可见《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汇总表》。

第四条新教师(指无1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验,且无中级以上职称,入职一年内。

)和上学期课堂教学评价排名在学院后10%的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工作量定额。

第五条课堂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师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评定和录入成绩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一)新教师一般情况下承担1门课程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工作量6课时/周。

(二)普通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10课时/周。

(三)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8课时/周。

(四)高级职称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8课时/周。

(五)教研室(系)主任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减免课堂教学2节/周。

第六条新教师非课堂教学基本工作量(一)新教师参加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每月2次,每次4课时),经教师发展中心核定,折算为2课时/周。

未全程参加培训的,按实际参加的课时计算。

(二)新教师每周应听课1节以上,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并提交听课记录,计1课时/周;未按要求完成的,缺1节扣减1课时。

(三)新教师担任助教,协助导师开展教学工作,计2课时/周。

助教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并提交经导师确认的工作记录,未提交的不予计算该工作量。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

二、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I”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本校绩效工资分配以承担工作量的工时及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分配的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做到过程透明、公开,保证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分配范围、对象除校长外的所有正式在编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本校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即师德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即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取得成果的水平等。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工作量与出勤等。

1、师德考核,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首先规范》的情况,重点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3、教师工作量与出勤情况。

(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管理人员学期教学工作考核,参照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一]。

分管、负责的工作按上级颁发的职责要求考核。

出现责任事故,奖励性绩效工资酌情扣发,直至扣完为止。

(Ξ)教辅岗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及实绩,包括职业道德和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实绩及工作量与出勤情况。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师绩效考核是对教师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的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为了确保教师绩效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标准和流程。

二、考核标准1. 教学质量: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包括教学计划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内容的组织和教学评价的有效性等方面。

2. 学生成绩:考察教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辅导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业进步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3. 学科建设: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方面的贡献,包括教材研发、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指导和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

4. 教师自身发展:考核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个人发展情况,包括参加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三、考核流程1. 绩效目标设定:学校根据教师的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绩效目标,明确要求和考核指标。

2. 绩效计划制定:教师根据绩效目标,制定个人绩效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

3. 绩效考核执行:教师按照绩效计划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并记录工作过程和成果。

4. 绩效评估和打分: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记录和成果,进行绩效评估和打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5. 绩效结果反馈:学校向教师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包括优秀、称职、待提高和不称职等级别。

6. 绩效奖惩措施: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学校给予绩效优秀者奖励,对绩效不称职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1. 奖励措施:对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晋升等。

2. 培训支持:对绩效待提高者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3. 考核结果反馈:对绩效不称职者进行严肃问责,要求其整改并提出改进措施。

4. 绩效结果公示:学校将绩效评估结果公示,增加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考核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建立教师绩效考核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和客观。

2. 评估机构:学校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估,提高评估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财经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财经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财经学院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提高辅导员工作绩效,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制订科学的适合我校发展需要的辅导员考核制度,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

二、考核原则(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二)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三)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四)规范基础工作和体现特色发展相结合。

三、组织机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应在二级学院内公布,并接受辅导员质询。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学校学生处汇总,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1.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

月度考核在当月底前完成,学期考核由学校人事处在规定时间完成和上报。

2.辅导员月度考核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辅导员月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本单位的辅导员考核细则。

3.辅导员学期考核由二级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辅导员学期考核成绩=月考核成绩×70%+民主测评成绩+加分项。

民主测评成绩包括学工部领导评价4%、院长和教学副院长评价4%、党总支书记评价10%、辅导员互评4%、学生评价8%。

在上述计算中,如果辅导员月度考核平均成绩位列于全院后4/5,但学期考核加分比较多,最后考核的结果也不得进入前1/5。

五、考核内容1.辅导员月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20分)、常规工作(50分)、每月重点工作(30分),月度考核的具体内容见考核指标体系,民主评议主要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学校教职员工学期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教职员工学期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教职员工学期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2.学生满意度: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助教辅导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与影响。

3.科研成果:评比教职员工在本学期内的科研活动和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4.教务工作:评估教职员工在课程设计、教材编写、学生管理、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贡献。

5.学生管理:评估教职员工在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辅导、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的成效。

6.其他因素:考虑课程组及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贡献,评估其在学科发展和教学中的贡献。

三、考核程序1.初步评估:教职员工根据考核指标,填写绩效自评表,自评内容包括学期工作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优势和不足等,自评占总评分的30%。

2.同事互评:与教职员工有工作互动的同事填写互评表,对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互评占总评分的30%。

3.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员工的教学、辅导和管理进行评价,学生评价占总评分的20%。

4.领导评价:领导对教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价,领导评价占总评分的20%。

5.总结汇报:教职员工根据初步评估、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和领导评价的结果,自我总结,向学校进行工作汇报。

6.绩效激励:根据绩效评分结果,学校给予绩效考核成绩突出者以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升级职称等;对于绩效考核成绩一般者,学校提出进一步改进的要求和建议,并给予培训和指导。

四、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标准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分为五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满意、需要改进和不合格。

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分配如下:1.教学质量:权重30%2.学生满意度:权重20%3.科研成果:权重20%4.教务工作:权重10%5.学生管理:权重10%6.其他因素:权重10%五、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员工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可以作为晋升、薪资调整、评聘职称等决策的依据,也可以作为选派骨干教师、安排教学任务的依据。

百色财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百色财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校办室
教务科
四、标准课时工作量
(10分)
完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周课时10节得10分;周课时数每超一节总分加0.5分,每少一节扣0.5分。
注:(1)课时工作量计算与岗位、级别无关,单独计算,不接受安排酌情扣分;
(2)辅导课、第二课堂活动,每2节折算为正常课时1节。
教务科
五、岗位工作量(25分
五、岗位工作量(25分
(2)教师论文获自治区级以上奖项记1分;论文获市级奖项记0.5分。教师论文在国家一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记1分;论文在自治区级学术类刊物上发表记0.5分;论文在市级学术类刊物上发表记0.2分;论文文章被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录用,计0.2分。
注:(1)同篇论文(含案例、教学设计等)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值;
(2)此项得分满分为1.5分。
其他兼职
5分
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妇委会主任、鉴定所副主任视工作开展情况加0-5分,工会委员、党支部委员、团委副书记、妇委会委员、鉴定所主任、函授站站长视工作开展情况加0-2分。(最高加5分)
校办室
六、教学常规(20分)
六、教学常规(20分)
4分
1、依据课程标准认真拟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有听课和评课记录。写好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教学工作总结。
有团队精神,服从分配,胜任工作,态度和蔼,师生评价好,得2.5分
2.5分
3、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
①完成本职工作,协助科室领导开展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得1.5分;②能与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得1分。
2.5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与成效。
在科长的领导下,做好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改革,把工作任务的质量关,成效显著,得2.5分。

XX财经学院教师考核条例

XX财经学院教师考核条例

XX财经学院教师考核条例为了加强XX财经学院院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制度公开,奖勤罚懒,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制度。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每一名学生。

(25分)二、教案检查制度:(配分10分)为了消除无教案上课现象,各教研室每月进行一次教案检查登记,根据教案数量考核课时津贴,根据备课数量和质量考核当月教案得分。

平时考核按10%。

根据备课格式的规范性,备课内容、板书及书写综合评分,上等记为9-10分,中等记为5-8分,下等在5分以下,期末并评选出本期优秀教案。

三、作业检查制度:(配分10分)各教研室每月对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作检查登记,并评定当月得分,平时的各种活动开展情况和成绩记录、资料收集等项目进行考核,学期末由教研组和教务处考核评分。

四、院评教制度:(配分20分)由院办公室和各教研室组成评教小组,坚持经常听课查课,了解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收集学生反映并作好记录,期末对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优秀17-----20分,优秀数量不得超过30%。

,良好16------10分,合格10------7分,不合格6分以下。

五、学生评教制度:(配分5分)每期由辅导员组织各班学生进行评教,全面收集学生对教师任课情况的评价及反映,由学生给教师综合评定打分,并提出该教师的主要优缺点。

院领导和办公室将学生反馈的意见转达给任课教师,帮助教师改进提高。

六、工作量考核:(配分10分)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5--18节,行政坐班人员应上足规定课时。

七、考试制度:(配分20分)XX财经学院实行考教分离,期末由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统一考试,严格杜绝个别教师的作弊行为。

期末考试以及格率为考核指标,分为上等16-20分,中等10-15分,下等10分以下。

按镇平均积分为标准。

期末由教导处和教研组共同研究,综合评分。

八、出勤考核:(只记负分)教职工有迟到和病事假的,当月汇总期末考核分数。

财经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财经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财经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建立和谐、积极、正向的校园文化,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形成科学规范及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绩效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按岗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分类与分级考核、定性与定量考核、平时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学院全体在职普通教职工(不含中层干部,另文规定)。

具体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

三、考核的组织及职责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考核工作、审核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及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及董事会委派人员。

2.学院各系部(处、室)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公正性负责。

3.分管院领导及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分管系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或对分管系部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4.人事处:学院人事处对全院考核工作进行具体组织,统计汇总、反馈、运用考核结果。

四、考核的程序1.个人填写评价表。

被考核人根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或实现任期目标的情况,填写对应岗位的《绩效考核评价表》。

2.系部综合考评。

系部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对其进行绩效评价,结合其它评价分数计算得分,进行综合评价并写出评语,初定考核等级。

3.服务对象评价或互评。

根据不同岗位,教职工的考核需由服务对象进行评价,或者同事之间互相评价。

具体岗位如下:(1)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由学生对其进行评价。

专任教师的学生评价工作由教学处负责组织,并向系部及人事处提供评价分数;辅导员的学生评价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并向系部及人事处提供学生评价分数。

(2)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分内部及外部互评。

①部门内部考评:由考核小组进行评价,结合所在部门同事的互评,根据评价结果填写考核分数。

②外部工作满意度评价:部分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可由联系较多的部门或服务对象对其进行工作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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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专任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及科研能力进行客观评价,调动教师参与各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范围第一条本办法针对学校全职专任教师实施绩效考核而制定。

第二章学期考核内容第二条学期考核每年分学期进行两次,考核分基本项和其他项两项。

其中基本项是针对所有教师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业务规则情况的考核,是基础性考核;其他项是针对教师提升能力、参与多样化建设与服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是评优性考核的相关项。

第三条基本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职业道德规范及师德师风考核(10分)1.教师言行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可得10分,如果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师言行明显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则本项不得分。

2.有下列情形除本项不得分以外还应当从基本项的其他项得分合计数中扣除相应分数,发生教学事故情况同时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扣学期绩效奖金:(1)教学事故发生一次三级教学事故的扣6分;发生一次二级较大教学事故的扣8分;发生一次一级重大教学事故的扣10分。

(2)违反教师行为规范具有下列情形虽未定性为教学事故,但确实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分。

①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②行为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③教学中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④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⑤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⑥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⑦言行不文明;⑧其他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在上次因教学事故、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情形被处理后不足一年又发生教学事故、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后次应加倍扣分。

对教学事故和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情形扣分上不封顶。

3.对于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及师德师风不正,造成严重后果或较恶劣社会影响的,除了扣完本项得分外,其年度考核直接按照“不称职”评定,并在岗位聘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4.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给出。

(二)教学工作量(5分)1.完成本学期基本教学工作量(一般为该学期教学工作日数×2.2,情况特殊者根据合同或相应任务书确定)的计5分,不能完成的(学院(部)未安排足额教学任务及休产假的除外),每少1节(按四舍五入取整)扣0.25分,扣完5分为止。

2.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统计数据给出。

(三)备课(4分)1.对教师的备课根据以下4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1)教学目标与要点把握;(2)教学资讯的收集与遴选;(3)教学方法与手段选取;(4)教学环节设计。

2.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全,每项情况较好、一般和不合格的分别计1、0.5、0分。

3.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依据每月对教师所提供、展示的备课材料的检查结果给出。

备课材料中教案为基本项,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教师,教案必须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否则不能得分;年龄超过60周岁的教师,可选择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或向检查人员提供纸质文本。

(四)授课(9分)1.对教师的授课根据以下5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1)教师基本素养;(2)教学内容;(3)教学设计与教学过程;(4)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5)教学效果。

2. 全程能体现立德树人、课程育人,每项情况较好、一般和不合格的分别计2、1、0分。

3.以往曾经在学校讲课比赛、说课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可在当学期得分基础上视表现加0.5—1分,在近5年学校讲课比赛、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的可在当学期得分基础上视表现加0.1—0.5分。

4.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检查、听课评价情况的基础上给出。

(五)教学管理(9分)1.课堂管理(3分)教师能对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得3分。

有4人以上睡觉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有其他类似疏于管理情形的比照扣分。

2.学生考勤表、实验室使用维护日志填写(2分)教师应按要求填写“学生考勤表”,能按要求完成得2分。

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后,能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维护日志”的得2分。

在抽查中发现教师有不如实、及时填写并按要求签名的,每次扣0.5分。

3.学生出勤率(3分)教师能通过良好的教学效果和严格的教学管理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得3分。

教师所任课班级出勤率低于同学院、同级、同类型班级当周平均水平,差距超过10%,每次扣0.25分,差距超过20%,每次扣0.5分。

4.设备设施管理(1分)教师能够较好履行设备设施管理职责,得1分。

未在下课时将风扇、电灯、空调、投影等设备设施关闭,造成浪费,每发现一次扣0.5分。

5.本项各类扣分不封顶,扣完相应分数后不足部分直接从基本项的其他项得分合计数中扣除。

6.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日常教学检查记录给出。

(六)作业、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批改、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指导记录等(7分)1.教师应按学院(部)要求认真批改(填写)学生作业、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指导记录。

按要求布置作业并进行批改、完成报告、论文批改、填写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指导记录等任务的得7分。

2.在教学检查中,发现教师作业布置次数没有达到学院(部)布置次数要求和批改作业不认真以及有报告、论文批改任务及填写专业见习及毕业实习指导记录不规范等,不按要求进行的酌情扣0.5至2分,扣完7分为止。

3.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根据教学检查记录给出。

(七)考试相关工作(3分)1.教师按教务处或学院(部)考试要求进行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登录和成绩分析等相关任务,得3分。

不能严格按要求及时保质完成的,本项不得分。

构成教学事故的,另按教学事故处理。

2.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给出。

(八)参加会议及培训(4分)1.教师应参加学院(部)、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和学院(部)例会及学校相关会议和培训。

无缺勤、迟到、早退的得4分。

2.每缺勤一次(未履行请假手续)扣2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本项扣分不封顶,扣完相应分数后不足部分直接从基本项的其他项得分合计数中扣除。

3.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考勤记录给出。

(九)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和使用(4分)1.认真依照学校和学院(部)具体要求建设网络教学平台,通过学期考核的得2分,未通过者不得分。

2.有效依照学校和学院(部)具体要求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在本单位考评中排名居前1/3者得2分,居中间1/3者得1分,后1/3者不得分。

3.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学期网络教学平台建设考核和使用评比结果给出。

(十)按照学院(部)要求完成其他工作(5分)1.根据接受本考核方案未明确列出的其他工作情况、工作效率、质量给出。

2.院部应当结合评估要求细化纳入评分范围的工作及打分标准并提前公布。

3.本项分值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共同给出。

(十一)学生评教(40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在教学平台上进行,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由教务处负责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计得分后提供给各学院(部)和人事处。

第四条其他项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发表研究成果与科研课题的申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属于依照学校文件规定奖励额度在6000元以上(含6000元)的计15分,第二作者得分减半。

其他每篇计8分且只计1篇,第二作者不计得分。

公开出版专著第一署名人计15分,其提名的其他署名参与人员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情况给出6-10分,参与人的得分总和不超过15分。

公开出版教材的,第一署名人计10分,其提名的其他署名参与人员由学院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情况给出1-6分,参与人的得分总和不超过10分。

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计15分,获其他专利计8分,第二完成人得分减半计算。

科研成果转化为政府或企业采纳,第一负责人每一项计5分,第二负责人得分减半。

有其他正式发表、发布的研究成果可申请比照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计分。

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的学期,负责人本项可得10分,其提名的1~2位参与申报工作的教师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给出2~3分的得分,1~2位参与者的得分和不超过5分。

校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结项验收的学期,可依据以上标准给予负责人和其提名的2~5位参与教师相应分数,2~5位参与教师的得分和不超过10分。

市级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的学期,负责人本项可得15分,其提名的1~2位参与申报工作的教师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给出4~6分的得分,1~2位参与者的得分和不超过10分。

市级科研项目通过市级结项验收的学期,可依据以上标准给予负责人和其提名的2~5位参与教师相应分数,2~5位参与教师的得分和不超过15分。

省级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的学期,负责人本项可得20分,其提名的1~2位参与申报工作的教师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给出8~10分的得分,1~2位参与者的得分和不超过18分。

省级科研项目通过省级结项验收的学期,可依据以上标准给予负责人和其提名的2~5位参与教师相应分数,2~5位参与教师的得分和不超过20分。

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的学期,负责人本项可得30分,其提名的1~2位参与申报工作的教师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其贡献给出10~12分的得分,1~2位参与者的得分和不超过20分。

国家级科研项目通过国家级结项验收的学期,可依据以上标准给予负责人和其提名的2~5位参与教师相应分数,2~5位参与教师的得分和不超过30分。

(二)参加全校教学相关比赛获奖考核期内教师参加全校教学相关比赛活动获奖的,如专业剖析、说课、讲课比赛、教案评比、课件评比、教师专业技能比赛等,每一项活动获一等奖的得6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鼓励及优胜奖得2分。

多个比赛中获奖的累计计算。

(三)代表学校参赛获奖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或参赛人员为学校争得各种专业教学比赛荣誉,国家级的第一名(或一等奖)15分,第二名(或二等奖)12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下均每人8分,没有名次或奖励的不加分;省级的第一名(或一等奖)10分,第二名(或二等奖)8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下均每人6分,没有名次或奖励的不加分;市级的第一名(或一等奖)6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下均每人4分,没有名次或奖励的不加分。

本人或所指导学生在一个比赛中参加多个项目或学生多人次获奖的取最高名次计算。

作为参赛队员参加多个比赛的累计计算。

(四)新编制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实训指导书、编写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根据学院(部)要求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并获得通过,主持者每门得3分,主持者外第一、第二参与者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贡献给出1~2分;如主持一门以上课程总体设计,完成课程标准的编写并获得通过,主持者另得2分,主持者外第一、第二参与者另得1~2分。

根据学院(部)要求对已有的课程标准进行修改并由学院审核通过,主持者每门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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