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主要靠法律维护一辩稿及问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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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诚信更应该靠法律维护。开篇名义,诚信是诚实守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人们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维护是维持修复保护。应该是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今天我方讨论辩题的标准是道德和法律何者更有利于诚信观念的诠释,诚信行为的落实,从而更有效而稳定的维护诚信。下面我将从三方面论述我方观点。
首先,我们要维护诚信,就要先判断何为诚信何为不诚信。相比于道德,法律为诚信提供了明确而统一的标准,这为有效维护诚信迈好了第一步。道德固然可以为诚信提供标准,但因为价值观的差异,人们对道德诚信的诠释各不相同,当道德观念发生碰撞时,道德如何提供客观而统一的标尺?而法律是一元化的评判标准,其明确的法律条文,能够判断、衡量他人行为诚信与否。这就是法律的明示作用。
其次,对诚信做出明确判断之后,我们需要矫正不诚信行为。让我们来比较一下道德和法律的矫正效果。相比于道德,法律具有的强制执行力是更为有效并合理的武器。道德对诚信的维护手段主要是个人内心和社会舆论两方面。内心上,如果道德不能转化为行为主体的自我要求,道德就不会起到规范作用。社会舆论上,其力度又难以掌控,软弱时苍白无力,疯狂时又杀人于无形。所以道德又如何能保证其维护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而法律可以依据明确而统一的标准,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校正不诚信行为,并且这种强制执行力覆盖于整个社会。这就是法律的矫正作用。
最后,我们讨论诚信的维护问题,也要着眼于诚信行为。法律对于诚信行为的维护更具有稳定性。相比于道德,法律能从内外两方面更稳定的维护诚信。我们不能描绘一个大同社会的美好蓝图,而忽略道德在作用于个人行为时,其结果具有的易变性和多样性。反观法律,微观上,人们在内心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形成明确的法律意识。宏观上,形成一个法制社会的大环境,时刻为人们敲响警钟,更好的规范人们的行为。这就是法律的预防作用。
我们可以看出,道德和法律对于诚信的维护都不可或缺,但法律担当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减少不诚信的行为,使更多的诚信行为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诚信更应该靠法律维护。
1法律的现状而道德未来怎么样
按照对方辩友的意思,就好像我们吃饭应该吃牛肉还是羊肉,牛肉和羊肉都是生的,现在您告诉我们羊肉可以蒸,可以煮,而牛肉鲜淋淋的,所以应该选羊肉。对方辩友这样是不是很不合理呢?
2强制性和有效的关系
一对多:对方辩友用您正篇一辩稿来论述道德的有效性,而却让我们用一辩稿中的一个论点来论述有效,岂不是强人所难,即使这样我方还是给您强制性只是为了达到有效的一种手段,其和有效性有必然的联系。
一对一:您方道德对于诚信的维护手段社会舆论压力有效吗?您方有效的话,那我们一辩稿已详细论述,法律的强制力比舆论更有效。
3二次犯罪
对方辩友显然没有深入研究。调查表明,二次犯罪的罪魁祸首其实是社会舆论压力带
来的种种影响造成的,社会对他们的管理和安置存在很大的问题,法律其实已经发挥了它的巨大作用,对方辩友仍给法律乱扣帽子,这真是愈加之词,何患无穷啊
二次犯罪既然主要是由社会歧视和舆论压力造成的,这不正是您方维护诚信的手段有问题吗?
二次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犯罪领域主要是吸毒,这是一种生理上的病态
对方辩友无非是说我脸上长了一个毒瘤,医生给我把毒瘤切除,但留了一个疤,现在有人嘲笑我,你难道能责怪医生给我动了手术吗?
4法律的漏洞无缝覆盖性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法律局限于事,但是道德也局限于人,这只能说明法律和道德缺一不可。但如何论述出您方的观点诚信的维护更应该靠道德啊。而且对方也说了,法律管不到的才让道德来管,这不正是说明应该以法为主,辅之以德吗?
5责任
法律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放在今天的辩题里法律就要维护诚信,怎么会像对方说的法律对于诚信的维护没有责任呢?
6社会整体水平提高
不是60到80 而是从60%到80%
请问什么叫把诚信从好变成更好,什么叫有诚信,很有诚信,绝对诚信,肯定但不属于诚信范畴,诚信只有有无两个标准,整体水平提高的本质是将更多不诚信的行为变为诚信的行为,而不是对方口中所说的将诚信的人变得更诚信。对方辩友不要混淆概念。
7美国法制健全仍然还有诚信问题
中国道德上下五千年,诚信问题依然频发,依照对方的逻辑,是不是道德也无法很好的解决诚信问题。
8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对方辩友,我方不赞同这一观点。让我们举一个例子看一下,堕胎在中国是不违法的,但是这样扼杀一个生命符合我们的道德标准吗?
9法律的滞后性
对方辩友说法律有滞后性,那是因为您只看到了法律的矫正作用,而无视法律的明示作用和预防作用,对方辩友真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啊
10个人道德的易变性,是人的易变,而不是道德的属性
个人道德是个人的范畴,对方辩友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啊,人对于道德的认识变了,就是人的道德变了啊
11道德只有高低没有正负
可是道德维护诚信的手段带来的后果却有正负啊
12层次性
对方一直说因人而异,那对方辩友天资聪颖,是不是对方辩友的考试及格线就是60分,像我方天生愚笨是不是我们的及格线就应该是20分,对方辩友这样合理吗?
13中日冲突时,人们去砸毁日本车
查食品,地沟油,染色馒头,堕胎的相关法法律规定的应该做的
14根本
个人道德具有易变性,试问这样的道德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诚信问题,要想更好的解决法律和道德缺一不可。
15需要统一明确的标准
16李嘉诚
有能力就有责任,责任与义务息息相关,是建立在有义务的前提下,而法律的目的就
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李嘉诚是有能力,但他没有赡养别人父母的义务。
17诚信属于道德范畴
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只能说明诚信起源于诚信,不能说明维护诚信更应该靠道德啊。
18 个人道德易变性从何体现
外界环境的影响人的趋利性
19知法犯法
难道对方辩友没有看到知德犯德吗?
20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经济周期的循环,是不可避免的,与诚信没有必然联系。
21自律他律
对方辩友无形中在向我们传达法律只是外部的,道德都是内心的。可是法律的明示和预防作用以及法律意识对方辩友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22 不去做某件事是道德还是法律意识在起作用
对方辩友无法区分二者谁在起作用,也就是对方辩友承认了法律意识和道德具有相同的作用,感谢对方辩友承认我方观点。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法释》共计22条,首次明确界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法释》还对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对“瘦肉精”等非法销售,细化了定罪量刑。
最高院要求,《法释》中涉案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应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这一构成犯罪的要件难以认定的问题,《法释》第一条采取列举方式,将实践中具有高度危险的典型情形类型化:(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其他情形。
【解读】《法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足以造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针对以往司法实践中仅从轻伤、重伤的角度对“人身危害后果”这一加重结果要件进行理解和认定存在的局限性,《法释》从伤害、残疾程度以及器官组织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等方面规定了多重认定标准。
【相关罚则】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事后社会的舆论谴责和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哪个效果好呢?请给出理由。比较社会舆论和法律
按照对方的逻辑,是在告诉我们一个犯了罪的人,我们指责他,比法律处罚他更有利,既然这样法律的意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