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2023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在口腔诊疗过程中,口腔医生需要使用各种口腔器械,如针头、镜片、刀片等,不同的患者需要使用不同的器械,因此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一、消毒灭菌的定义和原则1.1 定义消毒是指利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将有害微生物的数目降至规定标准以下,使器械或材料达到一定的卫生标准。
灭菌是指消灭所有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使器械或材料达到无菌状态。
1.2 原则(1)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程度和使用场所等因素进行选择。
(2)实施消毒灭菌操作前,要先进行器械的清洗和预处理。
(3)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操作规程,保证操作正确、完整、稳定和持续。
(4)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周期,例如每天或每次使用后进行器械消毒灭菌。
二、消毒灭菌方法2.1 物理方法物理方法主要包括干热灭菌、湿热灭菌、紫外线灭菌和高压蒸汽灭菌等。
其中,干热灭菌适用于不耐热的器械;湿热灭菌适用于耐热器械;紫外线灭菌适用于小型器械;高压蒸汽灭菌适用于大型设备和一次性器械等。
2.2 化学方法化学方法主要包括醛类消毒剂、过氧化氢消毒剂和氯化物消毒剂等。
其中,醛类消毒剂适用于复杂器械;过氧化氢消毒剂适用于一次性器械等;氯化物消毒剂适用于环境表面清洁。
三、消毒灭菌操作流程消毒灭菌操作应按以下流程进行:3.1 消毒前器械处理器械处理包括清洗、脱脂、除垢、消毒预处理等。
清洗细菌和常见病毒等可通过机械清洗去除,脱脂除垢是保证消毒灭菌效果的关键。
在消毒预处理中,需要对器械按照消毒的分类进行处理,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操作方法。
3.2 消毒灭菌操作根据器械材质和灭菌方法的不同,配合器材选择相应的操作流程。
对于干热灭菌和高压蒸汽灭菌,应根据器材的包装要求进行操作。
对于化学消毒,根据消毒剂的要求选择补液和曝气等操作。
3.3 消毒后器械保存消毒后的器械在保存前需要进行干燥。
对于高热灭菌器材,应在高压条件下包装保存;对于化学消毒器材,应选择不同的包装方法进行保存。
总结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doc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设备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口腔设备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1. 引言
该文档旨在规范口腔设备的消毒灭菌技术操作,在保证患者安
全的前提下,提高医疗机构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
所有口腔诊所和医院。
2. 操作指南
2.1 分类管理
口腔设备应按照其用途和属性分别进行分类管理,分为高、中、低级别三类,不同级别之间的设备不得混用。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 高级别设备:需直接接触破损皮肤、黏膜或者血液的设备,
如口腔钻、植骨针等。
- 中级别设备:需接触口腔黏膜的设备,如口腔镜、牙周探针
等。
- 低级别设备:仅需接触口腔牙齿表面的设备,如牙刷、牙玩
具等。
2.2 消毒灭菌
不同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方法不同,应根据其属性和材质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消毒灭菌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包括预处理、清洗、消毒、干燥、包装、标识等步骤。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2.1 高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
高级别设备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或者氧化乙烯灭菌器进行消毒灭菌,消毒温度和时间应按照设备说明进行设置。
2.2.2 中级别和低级别设备的消毒灭菌
中级别设备应在清洗干净后,使用自封口塑料袋和氧化乙烯气体进行灭菌;低级别设备可以采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或者氧化乙烯灭菌器,也可以直接放置紫外线消毒柜内进行消毒。
3. 结束语
以上操作规范为标准程序,医护人员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医疗机构应对设备消毒质量建立监测机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备消毒灭菌质量稳定可靠。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医院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人员操作不规范的原因可能包括缺乏培训、操作时粗心大意、对流程不熟悉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应 对消毒灭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 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操作;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提供给操作人员参考。
0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发展趋势与展望
灭菌不彻底的原因可能包括高压蒸汽灭菌器操作不当、器械清洗不彻底、灭菌时间不足 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定期对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加 强器械清洗流程的监管,保证清洗质量;严格按照灭菌时间要求进行灭菌处理,确保达
到足够的灭菌效果。
器械损坏
总结词
器械损坏是指在消毒灭菌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问题导致的器械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
避免过度密封,以免影响灭菌效果 。
灭菌
灭菌方法
根据器械种类和材质选择合适的灭菌 方法,如高压蒸汽灭菌、环氧乙烷灭 菌等。
灭菌参数
注意事项
灭菌过程中应保持器械干燥,以免影 响灭菌效果。
严格按照规定的灭菌参数进行灭菌, 确保达到无菌要求。
储存与发放
储存环境
保持储存环境的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新技术应用
新型消毒剂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型高效、低毒、环保的消毒剂不断涌 现,如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这些消毒剂具有更强的杀 菌效果,且对环境友好。
低温灭菌技术
低温灭菌技术如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低温灭菌方法,能 够在较低的温度和压力下杀灭微生物,适用于不耐高温的 器械。
紫外线消毒
紫外线消毒技术具有广谱杀菌、无污染、无残留等特点, 适用于口腔门诊环境空气和表面的消毒。
医院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治疗器械消毒操作规范要求
口腔治疗器械消毒操作规范要求1. 操作目的为了确保口腔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范要求。
2. 操作范围本操作规范适用于口腔诊疗中使用的所有器械,包括但不限于钳子、托槽、注射器等。
3. 操作要求3.1 器械分类根据器械的性质和用途,将器械分为三类:一次性使用器械、半处置型器械和可重复使用器械。
- 一次性使用器械:使用后即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 半处置型器械:部分部件可以重复使用,但应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 可重复使用器械: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再次使用时无菌。
3.2 消毒方法针对不同类别的器械,采用适当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 一次性使用器械: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直接丢弃。
- 半处置型器械:将可重复使用的部件分离,并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
- 可重复使用器械:采用有效的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确保器械的无菌状态。
3.3 操作流程对于可重复使用器械的消毒处理,操作流程如下:1. 清洗:将器械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洗,去除污物和残留物。
2. 消毒:根据器械类别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进行处理,确保杀灭细菌和病毒。
3. 灭菌:使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灭菌设备进行灭菌处理,确保器械的无菌状态。
4. 包装:将已处理好的器械进行包装,确保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
5. 存储:按照要求将包装好的器械存放在干燥、通风且无菌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和再次被污染。
3.4 操作要点- 消毒液的选择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 在消毒途中严禁交叉污染,确保每个器械的消毒处理独立进行。
- 操作完毕后需对器械进行记录和标识,包括消毒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4. 监管与培训为了确保本操作规范要求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监管和培训工作。
- 监管:定期进行操作规范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 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消毒操作规范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的全面贯彻。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编号:ZZKQ-YY-001版号:2018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一、范围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管理要求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六、检测要求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八、器械储存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一)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三)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六)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L≤1500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L≤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 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
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
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
1。
2a)和c、6.2。
2、6.2.3、6。
2。
4、6.3、6.6。
2、6。
6。
3、6。
7。
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附录B要求
危险程度
口腔器械分类
高度危险 器械
拔牙器械:拔牙钳、牙挺、牙龈分离器、牙根分离器、牙齿分离器、凿等 牙周器械:牙洁治器、刮治器、牙周探针、超声工作尖等 根管器具:根管扩大器、各类根管锉、各类根管扩孔钻、根管充填器等 手术器械:包括种植牙、牙周手术、牙槽外科手术用器械、种植牙用和拔牙 用牙科手机等 其他器械:牙科车针、排龈器、挖匙、刮匙、电刀头等
牙科手机夹持器械的部位(卡盘或三瓣簧)应每日注油。
重新处理;损坏或变形的器械应及时更换。 避免油雾播散应符合要求。
可拆卸器械清洗时应拆开清洗,器械轴节应充分打开。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不可拆的种植牙专用手机可选用压力水枪进行内部管路清洗。
牙科手机的保养应符合附录D要求。 a) 结构复杂不易清洗的口腔器械(如牙科小器械、刮匙等)宜保湿放置,保湿液可选择生活饮用水或酶类清洁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规范性附录C
C.3 自动清洗消毒 适用于耐湿热物品的清洗和消毒,如玻璃调伴板、金属
调伴刀、橡皮碗等 根据器械的形状和特性选择适宜的清洗盛装架,精细和
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 注意事项 a)可拆卸器械清洗时应拆开清洗,器械轴节应充分打开
。 b) 选择不同清洗消毒程序时应注意确认消毒参数。 c)定时检查清洁剂泵、管是否通畅。
各类充填器:银汞合金输送器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手工清洗保养方法 机械清洗保养 清洗、注油—灭菌一体机
附录D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D.1 牙科手机清洗保养原则 ➢ 牙科手机应根据内部结构或功能选择适宜的清洗保养
方法。 ➢ 特殊用途牙科手机,应遵循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
使用说明进行清洗与保养。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科消毒灭菌制度
口腔科消毒灭菌制度为保障患者安全,规范口腔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流程,参照《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制定本规定。
一、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1.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2.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3.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4.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5.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
6.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加工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
7.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消毒,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后丢弃;纸尖、牙胶尖一次性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二、诊疗环境消毒制度1.门诊布局合理,分区无逆流与交叉,各牙椅之间用适宜的隔断分隔,并有配套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快速干手设备及手消毒液。
有独立的器械消洗、消毒、灭菌室。
2.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诊室结诊后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3.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拭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4.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
5.每位患者治疗结束,手机卸下车针空转30秒,吐盆及时冲洗,牙椅及扶手每位患者治疗后及时擦拭。
6.每日诊疗结束后,各吸唾管道彻底清洗,用含氯消毒剂冲洗5-10分钟。
三、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1.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
2.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三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编号:ZZKQ-YY-001版号:2018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一、范围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管理要求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六、检测要求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八、器械储存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一)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三)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六)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L≤1500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L≤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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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
2023
该规范是针对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的要求做出的规范。
以下是规范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通用要求
1. 所有口腔器械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2. 口腔器械包括手术刀具、口腔诊疗设备、牙科医用材料等,都需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 消毒灭菌处理应在严格控制条件下进行,包括处理环境、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及操作人员等。
4. 消毒灭菌方法应选用符合卫生行业法规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方法。
5. 灭菌、消毒指示剂应在操作前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6. 消毒灭菌后,应存放在无菌包装袋中,并在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二、消毒与灭菌的方法
1. 热处理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热空气干热灭菌。
2. 化学法:包括低温等离子气体灭菌、乙烯氧化灭菌、氢氧化乙烯灭菌、过氧乙酸灭菌、臭氧灭菌、紫外线灭菌、电子束辐照灭菌。
三、消毒灭菌操作要求
1. 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及材料的完好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3. 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准确选择处理方法,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操作标识及管理。
4. 操作材料必须符合规定,不能混用。
5. 操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消毒处理消毒器具和操作台面。
该规范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口腔器械在使用前得到彻底灭菌并保持无菌状态,杜绝口腔医疗事故的发生。
所有医疗机构、口腔诊所
和口腔保健机构都应当按照该要求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确保口腔医用器械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