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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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
摘要:实行以制度选人,“赛场选马”的用人机制; 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人才退出机制,来完善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
关键词:制度赛场选马人才退出机制
企业的生存发展、兴衰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人,取决于是否能够选好用好人才。近两年,我局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经过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已经初见成效。现就我局具体做法,对企业选人用人机制谈几点个人体会如下:
一、注重人才三个方面的表现,以制度选人。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人才选拔首先要看三个方面的表现,即与领导接触的表现,与自己层次相等的人员解除的表现,与职工群众接触的表现,通过三个方面的变现来总体评价一个人的德才情况。用制度选人,可以打破人才选拔的旧的条条框框,努力做到了三个转变。
一是在“谁来选”的问题上,一定要扩大民主,人才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走好群众路线,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才能真正把人选准用好,有才无德的人才一定要谨慎使用。
二是在“选择谁”的问题上,要敢于突破局限。墨子在《尚贤》篇中说:“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则举之”。在选拔人才上,惟才是举,不拘一格,因才而定,敢于“破格”,做到任人唯贤,打破诸多条件限制,从人才成长的实际出发,为各种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三是在“如何选”的问题上,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以实践论德才,凭政绩用干部,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孟子说:“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焉之,然后用之。”选拔人才不搞论资排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才“入口关”。
二、实行“赛场选马”的用人机制
长期以来,企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基本上都是采取“伯乐相马”的方法。能否真正选用到优秀的人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选人用人者自身的品德和眼力,具有很大的主观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方法的弊端日益显现。当今社会,要真正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已不能单纯依靠个人的品德和眼力,而必须拓展选
任方式,实行“赛场选马”的用人机制。建立这种能够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应牢固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把每一个人的潜能和价值都挖掘出来,构建人才辈出的平台。要给所有参赛者划定同一“起跑线”,其资格条件必须是根据所需职位的客观要求而定,不能因人而设,更不能论资排辈,要使符合资格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这样选拔出来的人才一般都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奋发有为,与时俱进。
三、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人才激励机制,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用目标激励。在企业中,人的行为活动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就是让事业成为吸引人才的“磁石”,让人才为了企业的兴旺发达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用目标激励人,必须做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才尽其用,根据人才的特长,把他们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发挥作用,让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
二是用关怀激励。对人才要有深厚的感情,帮助他们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对人才要以诚相待,还应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遭到误解和打击时,要主持公道,主动跟他们谈心、交流,沟通思想,为他们干事创业撑腰壮胆、保驾护航。当他们生活中出现挫折、困难时,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用薪酬激励。就是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人才既要讲无私奉献,又讲物质利益,既讲努力工作,又讲生活待遇。在工资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的基础上,形成拴心留人、吸引人才的环境。
四、建立干部退出机制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人才选拔能下问题一直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更是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我局积极疏通人才的“出口”,实现人岗相适,实行了四项制度:
一是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的各类人才,公示5—7天,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暂缓或取消提拔。
二是实行试用制。对新提任的人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以组织考核评定为称职的,正式任职,不称职的,回原岗位工作。
三是建立辞职制。对于自感能力有限,力不从心,或因其它各种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或认为自己存在问题不宜再继续任职工作的,可主动提出辞职,对自愿提出辞职的,及时批准;对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有过错的,责令其辞职或引咎辞职。
四是末位淘汰与标准线淘汰相结合制度。为了对各类人才进一步“加压”,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实行末位淘汰与标准线淘汰相结合制度,认真执行实绩考核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第一年考核成绩位次居末,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改进;第二年考核成绩再次位居末位,并且在标准线以下,做为淘汰对象,予以解聘,对于空缺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这样努力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