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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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附件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须与所往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以确认准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

离校转出的党员须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至到所往党组织,并发回介绍信回执,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方算完成。

现就毕业生党员各类毕业去向的组织关系转接做如下说明:一、留校党员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党员,本人不需要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通过总支将其有关情况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到外单位工作(含签订6个月以上见习协议)或学习的党员: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毕业去向:市内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2)纸质介绍信的转接,应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为“XX党委、党组或党工委”,凡是总支或支部的皆有误;3)网上组织关系的转接,应确认所往党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名称或代码。

4)若因工作单位入职时间较晚,无法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的,可在咨询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后先将组织关系转入该中心。

2、毕业去向:市外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2)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应填写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如“XX市/县/区委组织部”,去外省高校应填写“XX省/市高校工委或XX市委组织部”,若出现“党支部”、“党总支”、“XX乡/镇党委”、“XX市/县委”、“XX大学党委”的皆有误。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含出国出境):应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也可联系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内与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上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内...重开介绍....向最后开出介绍信的有关部门反映,并一定要信。

组织关系一定要交给党组织,不要错误地将介绍信交给人事或劳工部门。

而且必须遵照《党章》,明确自己最后被编入哪一个党支部,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到,这样才能算是组织关系得以最终落实。

报到后,要注意及时交纳党费,如果不知向谁交纳党费或被拒收,必须立即向最后接收本人介绍信的同志询问以搞清情况,绝不能糊涂拖延。

二、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党组织(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集体办理....。

....,由党员本人签收(二)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去外省的应先开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校组织部代办,委托学院党委操作........)。

(三)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委);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浙江省内选调生(选聘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往设区市委组织部。

即“中共××市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填写“选调生(选聘生)”。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关于2006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各学院党总支: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

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

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

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

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

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

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

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温馨提示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地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为了使你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就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1.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动,外出地点或学习、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离校,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2.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且党组织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3.服务西部、三支一扶和考取村官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或具有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或教育部门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本校专科升其他院系本科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院系学习、工作的党员,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同样要求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且在备注栏注明。

6.《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二、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具体要求1.务必与工作单位联系,了解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或党组织是否健全。

一定要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联系,确定是否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并判断核实有权限受理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县以上人才中心的,需办理人事代理;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要征得对方同意;外省未就业毕业生回原籍的按湖北省毕办当年发布的派遣办法规定的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

毕业生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注意事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并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

特别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能否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到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部门。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三、党员本人可通过下述方法了解能够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上海市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接受组织关系的独立党委的全称;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请询问该单位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的全称。

2. 工作单位或接受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上海市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受由上海市教卫党委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或该党组织上级( 即省(市)、县级) 党委的全称”(此介绍信的开具由我处代办)。

3 .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接受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应符合本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要求。

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要求代理人在办理时出示自己的学生证、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必须持原有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六、党员组织关系是随党员过组织生活所属党委的变化而变化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必须一环扣一环。

报到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接受的部门有变更,请在已接受组织关系的单位办理再转出手续。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组织关系转往校外的毕业生党员,本人须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委准确称呼后,报所在院党委、党总支,由单位统一到校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毕业生党员到新单位后,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亲自到介绍信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单位组织部门(注:请勿直接交给人事部门)。

若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遗失,须及时与原所在院党委、党总支联系,补办相关手续。

2、留本校工作或继续学习(或升学到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动的,须到组织部按校内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因工作单位改派的个别毕业生党员,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改组织关系。

若改派时间待定且待定时间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须及时与原所在院党委、党总支联系。

二、工作单位尚未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工作单位尚未落实的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届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另根据厦门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本地生源由原户籍所在区接收;外地生源中属人才储备、人才派遣和个人人事委托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接收,其他由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接收,原则上以工作单位所在区为优先,若有固定居住地的,则由居住地所在区接收。

2、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将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的,经所在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后,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单位,保留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两年后,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

保留组织关系期间,党员本人应经常与所属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党费,适时将组织关系转出;是预备党员的,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

三、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院党委、党总支,并办理党籍保留手续。

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相关说明130226

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相关说明13022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相关说明学院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材料有哪些?(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3)党员加封档案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无不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按期缴纳党费,视为自动脱党。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地(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专升本的学生根据录入通知书,转接相应的就读学院。

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10、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转接程序有无区别?
办理手续上没去区别,由于预备党员的党员 档案需要在一年内办理转正手续,因此最 好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单位所在党支部, 或者是单位所在街道的党支部。这样方便 转正手续的办理。
介绍信格式
————: ————同志(男/女),——岁,——族,
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去————,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 志党费已交到——年——月。 (有效期 天)
• 答:党员应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 党组织及学校组织人事处出具书面报告。 学校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 确有客观原因予以补办。
• 7、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变动,组织关系如何 转移?
• 答:如若组织关系已由学校转移到原工作 单位,则需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到新工作单 位;如若还没有转移到原工作单位,属于 工作改派,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本人凭新 的就业报到证、书面情况说明,到学校办 理改办,超过介绍信的有效期,学院不予 办理。
2.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所属党组织(有接收 权限)的准确称呼,确定后报党支部(非 常重要,你可以直接问“介绍信开到贵单 位的抬头怎么填写?”)
3、将姓名、性别、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
(抬头)、身份证号、民族、正式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备、 省内&省外、电话号码等信息汇总到各位党 支部书记处,支部书记做好统计(备注栏中 务必注明是省内或省外) 。
(盖章) 年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学正街18号 联系电话:28008015 传真:28008014 邮编:
通报完毕 祝大家毕业愉快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专题学习材料1、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派遣离校的同时,其党员隶属关系也应发生相应变化,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党组织出具的《介绍信》亲自办理。

2、毕业生党员应在毕业离校前主动与所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核实单位详细名称,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应填写的内容,即单位隶属地方或行业的上级党组织名称(绝大部分单位的党组织是按照属地管理,经所在县、市、区以上组织部门进行中转;有的单位党组织是按照系统纵向管理,需经系统内的上级党委中转,如各类银行、国税、保险等;考取校外研究生的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接转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接转),确保在填写《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情况登记表》时,各项内容全面、准确。

在收到学校发放的《介绍信》后,应认真核对,如发现与登记内容不符,应及时与学院组织员联系。

3、毕业生党员离校后要在有效期限内(一般省内为20天,省外为30天)到《介绍信》抬头所开具的党组织处进行逐级转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介绍信》超期放在口袋里,也不要将其直接交给工作单位领导,要按规定程序由本人及时将党组织关系逐级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确保到单位报到的同时,党员组织关系也同步接转完毕。

如在转接组织关系的过程中,《介绍信》中的去向单位因故发生变化,需在有效期内向出具该《介绍信》的党组织作出情况说明,申请重新开具《介绍信》。

4、新的《介绍信》比以前增加了“回执联”,所有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切记要将学校发放《介绍信》的“回执联”交给最终接收你们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并提请接收《介绍信》“回执联”的同志尽快将此联反馈给原学院党委,学校只有在接收到“回执联”后才能说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完成。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3p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指导手册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一旦被编入党的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因升学、就业、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学校党委组织部于毕业生离校前集中组织各学院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暑假放假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在学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关系隶属在原学院党委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关系隶属跨学院发生变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所分配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

1毕业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及注意事项

3、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但未超过六个月的,如确有充分理由,凭个人申请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情况说明,本人回校党委组织部另行补转。对于无特殊理由,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不向有关党组织汇报的同志,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本人及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1
二、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按省内、省外、校内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怎么转?
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及注意事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1、院系统一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后,集中到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开好后由院系领回发至每个学生手中。
2027-87943500)或邮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收,邮编430205)回学校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为了帮助毕业生党员更好地了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顺利的转移党组织关系,我们将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一书中的部分规定以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些常见问题汇编如下: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注:下文所指党员组织关系均是狭义概念即正式组织关系)2、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所属党组织发生变化时应根据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何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一、组织关系转移形式1.就业单位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关系直接转至该单位。

2.就业单位是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暂时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选调生、公务员、考取研究生等毕业生党员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求进行转移,没有被录用的参照第3条办理。

二、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就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咨询如何将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

2.毕业生党员到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并确认。

3.各院系党总支派人到组织部办理完《介绍信》后,毕业生党员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签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认真核对后,若发现疑问或错误要及时与院系党总支联系,如需修改,应及时到组织部进行修改或更换。

4.在有效期内尽快按《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进行逐级接转,直至《介绍信》抬头是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要主动联系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请接收单位务必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我校党员原所在院系党总支,以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6.《介绍信》转移结束后,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要接受组织教育考察,按期自觉交纳党费。

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表》部分填写内容的说明1.党员类型:分正式、预备两类。

2.介绍信抬头内容。

(1)单位在陕西省各市或县(区),市的抬头就是该市市委组织部,县的抬头就是该县县委组织部,区的抬头是该区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做法2015签字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做法2015签字版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注意事项和具体做法一、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到学院党委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由学院党建辅导员到组织部办理转出盖章→介绍信发放给个人携带→个人仔细核对→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个人督促寄回回执。

2.离校前必须办理,报到时若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任何单位党组织都无法认定你的党员身份。

离校毕业生党员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将要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信息,主要指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准确称谓,即介绍信正确抬头称呼,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将信息报学院党建辅导员处登记备案。

3.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填写有错误需要更改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学院党组织反映,由学院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到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

4.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须向学院党委和组织部报告,做出书面说明,学院党委出具证明,组织部将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处理。

5.个人亲自办理。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报到,办理转入手续。

不得随意交给他人办理。

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收件人应为持介绍信本人查收,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

6.在有效时限内及时“落户”,三个月逾期自动失效。

要注意,在省内外工作、学习或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于工作、学习或托管单位立即落户。

工作单位暂未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托管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

7.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寄回“回执联”。

毕业生党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履行义务的原则在组织关系落户后三个月以内将回执联寄回所在学院党委,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

8.工作单位变更或修改等必须在三个月内回校修改。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三、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现就中央组织部这一原则性规定作两点解释: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注意:党员本人要与单位联系,了解确认单位隶属的上级党组织。

)2、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②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注意:党员本人须事先与相关党组织联系并征得同意。

)四、我校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是什么?按照惯例,我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为:1、各党总支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讲清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性、常识、原则、程序及注意事项;2、各党总支向学生党支部安排部署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定总支和支部责任人,并进行培训;3、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相关单位党组织后,向党支部申报相关资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签约情况、档案转递组织)及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即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具体所去单位党组织,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并核对签字;4、学生党支部将党员本人签字的统计报表交系党总支组织员老师审核,组织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5、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开具转移至省内、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考入本校的毕业生党员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校内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说明
离校前学院会组织再一次清查档案,如有材料缺失需 要补齐;
注意:自带党员材料不可拆封、遗失,要尽快转交给 接收的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材料整理及去处说明
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重视并搞清楚转组织关
系转出工作。 关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要求、按规定进
行、务必提供准确信息。 秉着自己对自己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支部
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处怎么找?
部分工作单位出具的接收函上有说明,可直接填; 单位有党组织(支部或党委)的单位,本人可以询
问单位HR如何操作; 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单位附近街道社区党组织可
以接收; 人才服务中心(如南方人才市场)可以接收; 生源地党组织,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本
人暂时居住地、暂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出国出 镜或暂缓就业党员可以选择此条途径)
介绍信应妥善保管、在有效期内办理并及时将回执交回 学院;
毕业时为预备党员需自行按期向新的党组织提出转正申 请;
有特殊情况请单独说明。 人才市场均可以可以接收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员材料整理及去处说明
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正常转出,毕业生党员一般随 人事档案一起转出;
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根据实情一般选择自带、方便 转正;
组织关系转出概述
省内转出 (1)依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登记表》直接党 务系统在线转出; (2)需要本人确定接收组织的介绍信抬头(区县级以上)和 具体去处(抬头的下级党组织)。 省外转出 (1)除党务系统操作转出外,还需学院开具介绍信; (2)需要本人确定接收组织的介绍信抬头(区县级以上) 和具体去处。
区县级以上,且必 须真实准确
一、组织关系转出说明
省外还需开具介绍信,附表收齐后学院统一开具,会通知本人领取。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⑵ 到省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 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 到某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 某县委组织部;到特区、直辖市某单位工作的, 如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应将介绍信开到中共深 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 到省外 工作 的,党员组织关系转 至所去的省(市、 区)委 ( )工委 组织部( ) 省(市、 区)委组织部。 织部。 织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 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 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 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 政转递,原则上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 代办理的必须有党员本人委托材料以备查)。党员 要 介绍信 的有 , 时转移组织关系, 或 党组织 。如 理由, 不办理转移 ,介绍信自 作 。 理由, 过6 不转组织关系、不 党的组织 ,或不交 党 ,或不 党 的工作, 应 党 ,作自 党 理。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第 三 联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学院200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内)
序 号 介 绍 信 编 号 学历层 次 专业班 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正式 党员 或预 备党 员 身 份 证 号 工作或托 管单位 组织关系 介绍信抬 头 党费缴 至何时 有效期 (天) 党员联系方 式 (手机 及家庭固定 电话) 领 取 签 名 领 取 时 间 回 执 情 况 备 注
毕 业 生 党 员 转 移 组 织 关 系 注 意 事 项 ⑶ 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 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 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移至境内企 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 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 )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编号:_____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4 页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

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

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第 2 页共 4 页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

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来源:本站发布:党总支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0日浏览量:2422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1.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应根据所在系党总支的安排来办理。

一般程序是: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写,然后到所在党总支办理,各党总支汇总后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最后把介绍信发到党员手中。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哪些规定?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委级别),或单位(总支、支部)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应是党委级别,不能转到总支、支部级别的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弄清楚单位所在街道和乡镇名称,不是居委会名称。

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市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30天),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当地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的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4.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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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

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
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

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
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

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
成“口袋党员”。

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

但必须在原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方可办理。

超过有效期,我们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特别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注意:你们还在预备期,还有个转正的问题,更要尽快尽早地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的党组织,让这个党组织知道你的身份,注意考察你。

同时本人也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去露露脸,让新党组织的党员同志认识你。

待预备期满时,及时交上转正申请及思想汇报,便于该党组织讨论你的转正问题。

4、特别提醒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注意:你们尽管已毕业离开学院,但你们的党组织关系仍在学院。

因此一定要经常保持与你原所在系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支部书记等人的联系,主动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交纳费和书面思想汇报,接到通知要及时回系(院)参加党组织活动,预备期满时及时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和一年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并且一定要亲自回来参加自己预备期满的转正支部讨论大会,党组织方可讨论审批你的转正问题。

凡因本人原因,如:不与党组织联系,从不来院参加党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写思想汇报,不回来参加自己的转正讨论大会,等等,使党组织无法按时、正常讨论转正的,党组织可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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