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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四季花城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万科四季花城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万科四季花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主任:蔡华刚身份证号码:420106195205 154914

住所地:万科四季花城邮政编码:430040

联系电话:83934500

乙方: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云

营业执照号:420100000025003

资质等级:贰级资质证书编号:

住所地:东西湖区吴家山金海峡科技工业园码:430040

联系电话:83231100鄂物管字第

邮政编

4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万科四季花城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

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物业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住宅,商业;

坐落位置: _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特 18 号

占地面积: ____27 万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27

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环湖东路;南至金银湖南三街;

西至金银湖东一街;北至环湖东路。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

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特约家政维修服务;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

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

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

外。

第二章合同时效

第六条本合同期限自 2012年 10月 1日起至 2015年 9月 3 0日止。如合同到期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本合同继续有效:

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未依法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

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

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乙

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

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与

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

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

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即代收代管服务)。

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

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

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

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

损失。

8、业主需要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及占用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并在

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

10、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

用房 _约 550 平方米(此处数据需先确认)。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

务费用。

2、可以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或乙方内部专业部门,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3、有权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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