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困难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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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困难
及改进建议
一、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发展虽然较为迅速,但是由于前期基数较低,社会经济资源和融资体系尚不健全,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依然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
(一)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形势严峻
中小企业先天具有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融资金额小、收益低等特点,在发展初期都面临诸如规模经营能力弱、市场需求不确定性高、前期投入回报率低等现实问题,加之近年来总体宏观经济形势不明朗,在经济周期调整的过程中,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外贸形势变化等使得中小企业受冲击较大。商业银行在审核中小企业贷款中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对内部风险控制的影响,造成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一部分中小企业转而借人民问资本用于生产经营与项目投资,在经营风险加大时无法承担民间融资的高额利息,甚至在资金压力下部分中小企业脱离主营业务,参与担保公司、典当等民间融资活动,由发展型借贷转变为放贷型借贷,从而累积了不同程度的区域性系统风险。
(二)商业银行专业化经营存在内部难题
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外经营、账外资产与账外负债等行为,财务报表无法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因此,商业银行在掌握企业真实财务状况时需要大量细致的调查棱实,这不仅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和核查经验,也要求商业银行制定详细的审查流程和严格的审批制度,无形中增加了审批所需时问,造成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单笔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较小,客户资源和业务数量的积累过程较长,造成交易成本高、单笔业务效益小,尽管商业银行也会出台相应的中小企业业绩奖励机制,但和大企业大规模的贷款相比,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仍然不高。
(三)中小企业融资外部环境有待完善
除商业银行外,中小企业融资环节还涉及担保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因素,如目前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由原来的2.5%上涨了3%,涨幅20%,单纯依靠银行降低利率、减免服务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而担保公司、评估公司以及其他部门的收费标准存在较大随意性,中小企业在与其议价过程中往往无法取得主动权,从而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在宏观制度方面,目前征信系统尚未完善,不能帮助商业银行准确获得中小企、世资金信息,在发生金融纠纷时,也存在司法诉讼执行难度大、抵押登记管理漏洞多等问题,难以保障商业银行在服务中小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得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四)政府部门政策缺位
由于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清收压力大、执行难,金融监管部门尚未出台关于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核销、风险补偿机制等差异化监管政策,导致商业银行在监管政策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考核下难以降低对中小企客户的准人要求。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也相对较为严格,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分支机构审批没有相应的政策优惠,政府相关部门也没有出台针对担保公司、评估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较为详细的收费政策,造成这部分服务体系缺乏监管。
二、改进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更多地反映了金融市场的结构性问题。由于信息方面的劣势以及收益成本的不对称,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此,要在根本上解决巾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明确中小金融机构在金融组织体系中的定位,适当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的准入市场条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财税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目前国家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措施,稳步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和风险监管措施,增强中小金融机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正向的中小
企业贷款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奖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的引导督促作用,科学评估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实际效果,积极探索评估信息面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渠道、形式和范围,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意识和能力。多途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发展表外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健全支持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的渠道和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处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将盘活的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为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级支持,继续做好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构建多元化投资参与、多类型经营形式并存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建没,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其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化解担保不足的矛盾,特别是引进保
险机制与银行信用相结合,提高担保能力。继续中小企业信贷客户培植工程,发挥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的合力作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通过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有效益、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为重点,对其进行全面的财务辅导,提供财务制度规范和融资理财咨询服务,使其尽早符合信贷管理和市场融资的要求,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迈入银行信贷和市场融资的门槛。
(四)建立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和独立的审批核算机制。商业银行在面对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应采取更加灵活的利率定价,在双方合作初期以高点位上浮利率为主,并附加存款平均余额等条件控制风险敞口;在合作观察期则视还款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调整利率上浮比例;在合作成熟期,则视贷款项目进行议价,以利率为杠杆撬动企业存款、结算及个人业务,从而拓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多角度营销,挖掘中小企业客户的潜在利润价值。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在在总行的授权下,建立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绩效、风险控制、审批流程和业绩核算体系,具有独立的计提拨备、风险容忍度和经营体系运行质量评价系统。同时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数据库,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实现“银企结合”。
(五)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商业银行应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营销中注重凸显各自特点,满足不同类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如积极创新担保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探索在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