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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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15附件2安全交底记录
(干线六标[2017]安交005号)
合同名称: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干线管道土建施工六标段合同编号:ZZNKY-SG-06
单位工程名称
输水管道工程(E0+000.0~E4+250)
承包人
北京市新港水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分部工程名称
接收井
施工内容
基坑开挖
主持人/交底人
时间/地点
一、施工安全交底依据文件清单:
1.施工合同及设计施工图
2.《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危险源识别及防范措施》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6.《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399-2007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记录人:
与会人员签名: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以免扰动管线。
16、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7、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二、施工安全交底内容: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性,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上报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ຫໍສະໝຸດ Baidu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0、管线两侧3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需对探挖出的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在确认管线实际位置并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机械作业。
11、配合拉铲的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超过1.2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创安全达标工地。同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完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制度,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加强个人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施工场区及附近道路竖立安全标识,危险区挂设警示标牌,并派专人阻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
(干线六标[2017]安交005号)
合同名称:郑州市牛口峪引黄工程干线管道土建施工六标段合同编号:ZZNKY-SG-06
单位工程名称
输水管道工程(E0+000.0~E4+250)
承包人
北京市新港水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分部工程名称
接收井
施工内容
基坑开挖
主持人/交底人
时间/地点
一、施工安全交底依据文件清单:
1.施工合同及设计施工图
2.《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危险源识别及防范措施》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6.《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2007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399-2007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记录人:
与会人员签名: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砼加固,以免扰动管线。
16、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7、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
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二、施工安全交底内容: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性,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上报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ຫໍສະໝຸດ Baidu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0、管线两侧3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需对探挖出的管线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在确认管线实际位置并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机械作业。
11、配合拉铲的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超过1.2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创安全达标工地。同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完整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制度,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加强个人防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施工场区及附近道路竖立安全标识,危险区挂设警示标牌,并派专人阻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