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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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一、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执法监察以动态巡查为主,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动态巡查分片包干,明确各个区域的巡查责任人。

对举报发现、巡查发现、上级交办等发现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应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载明线索来源、联系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执法监察股认为需要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的,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

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对现场拍照留存,将案情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

二、立案当事人明确并有违法事实的,填写《立案呈批表》。

载明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性质、承办人和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批示意见等。

并在自立案起60日内做出处罚决定,复杂案件经执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30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三、调查取证1、取证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同时应取得以下材料:(要求复印)(1)工商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用地者个人身份证(违法主体是个人的);(5)村、户用地协议书;(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询问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分别询问。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被询问人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应当补充或者改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当事人、询问人、记录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日期。

3、勘测勘测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检查的进行,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验笔录》,由勘测人员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盖章。

勘测现场后及时报地籍股、规划股出具地籍及规划意见。

4、处理意见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及违法查处规程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及违法查处规程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对国土资源 违法行为的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审理、决定等查处过程 中应当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进行。
(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基本流程及要点
基本流程图:
1.发现违法线索 2.违法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3.受理 4.立案 5.调查 6.审理 7.决定处理意见 8.告知、陈述申辩、听证 9.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执行 11.结案
一是一些内容与现行法律不相符,有
的甚至相抵触、相冲突,造成地方国土 资源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难以 把握;
二是不能提供有效解决执法中一些难 点问题的法定依据;
三是没有明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 过程中的具体环节和具体操作 ,导致在 执法实践中容易产生困惑,无所适从。
(二)出台的意义
《办法》和《规程》的出台,是充分贯彻落 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和中央 巡视组意见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国土资源行政 处罚的实施、统一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规范和 标准、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基 本流程、职责界限、程序等,对指导和规范国 土资源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 工作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2)级别管辖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 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 权管辖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
c.可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3)核查结果处置
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当提交核查 报告,并提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违法案件查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本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程序规定如下:一、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监察支队(以下简称“支队”)统一受理。

1、案件来源⑴检查中发现;⑵群众举报、控告;⑶上级交办;⑷下级上报;⑸当事人主动交代;⑹新闻媒体披露;⑺有关部门移送。

二、初步调查对所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审核,属于国土资源案件范畴的,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并在7日内作出如下处理:1、违法事实成立,对在非法使用土地上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的行为,当场予以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2、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单位或举报人。

三、立案1、对受理的案件,经初步调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在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范围内的,经支队研究后,填写《立案呈批表》,报请分管局长审定后立案。

2、对受理的案件,经初步调查,符合立案条件,但是属于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立案查处范围的,要批转县(市)立案查处,市局进行督办,县(市)上报查处结果。

四、调查取证1、立案后,支队应根据工作分工,指派不少于2名案件承办人,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展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2、调查取证内容⑴收集能证实违法行为的各种书证;⑵对违法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其它证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⑶对违法案件相关现场进行勘测,制作现场勘测笔录,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配合,并对违法现场进行拍照、摄像;⑷收集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视听资料;⑸其他鉴定结论。

3、审查证据。

案件承办人应从证据的客观性和关联性认真鉴别证据,未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4、案件调查结束后,由案件承办人作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理意见。

⑴经支队集体讨论后认为,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款正确、程序合法,提出支队的拟处理意见,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呈批表》报请局领导审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
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9.10
•【文号】国土资发[2014]117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
通知
(国土资发〔2014〕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10日。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图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一、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执法监察以动态巡查为主,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动态巡查分片包干,明确各个区域的巡查责任人。

对举报发现、巡查发现、上级交办等发现有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和基本违法事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应填写《违法线索登记表》,载明线索来源、联系人基本情况、线索内容等,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执法监察股认为需要对违法线索进行核查的,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

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对现场拍照留存,将案情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

二、立案当事人明确并有违法事实的,填写《立案呈批表》。

载明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性质、承办人和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批示意见等。

并在自立案起60日内做出处罚决定,复杂案件经执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30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三、调查取证1、取证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同时应取得以下材料:(要求复印)(1)工商执照;(2)法人代表身份证;(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用地者个人身份证(违法主体是个人的);(5)村、户用地协议书;(6)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询问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当事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分别询问。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被询问人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的,应当补充或者改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当事人、询问人、记录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日期。

3、勘测勘测现场时,应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检查的进行,对勘验情况和结果应当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验笔录》,由勘测人员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盖章。

勘测现场后及时报地籍股、规划股出具地籍及规划意见。

4、处理意见承办人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 国土资源部

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 国土资源部

附件6
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统计情况汇总填写。

2.违法用地总宗地数及面积数指非法批地、非法占地、擅自改变用途和其他违法用地四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3.非法占地总宗地数及面积数指骗取批准、超占用地和未批先用三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4.超占用地栏只要求填写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那部分面积,而不是整宗地面积,如批准用地100亩,实际用地120亩,只填20亩。

5.未批先用是指在供地批准文件下发前就开始使用土地,包括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三种情况。

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面积数为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和未供即用三项的宗地数及面积数之和。

对于在卫片监测期间
用地申请材料已由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但农用地转用、征收尚未获得批准即开始用地的,为“边报边用”;对于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已经批准,但在具体项目供地批准前就开始用地的,为“未供即用”(此类用地不再作为“边报边用”)。

6.面积单位均为亩,保留一位小数。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保护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相关行政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侵占、盗掘、滥用、窜改、滥用、擅自开发、贩卖、毁损以及利用国家所属或者受国家保护的国土资源所犯,行政司法机关有权依
法处罚的行为。

第二章查处责任
第三条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国家国土资源部门率先开展,确认违法行为后,向行政司法机关转交查处。

第四条国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开展违法查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可能构成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经确定构成国土资源违
法行为后,应及时向行政司法机关报告。

第六条查处案件时,行政司法机关应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公明的原则办理。

应当按照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办理,确定涉及到的具体内容,依法做出查处决定。

第七条根据查处案件的情况,行政司法机关应当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
做出行政处罚,依劳动者受益人原则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国家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司法机关对本规程的解释,具有最终解释权。

国土违法建设立案查处模板表格

国土违法建设立案查处模板表格

立案呈批表编号:案由破坏耕地当事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个人姓名本拉登性别男年龄61单位洙边镇孙家山村职务群众地址洙边镇孙家山村电话110案件来源巡查发现受理日期2013年8月6日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已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承办人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单位意见签名:年月日审查意见签名: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调查报告案由: 破坏耕地调查机关:莒南县国土局调查时间:2013年8月6日至2013年8月10日当事人情况:本拉登,男,61岁,初中文化,洙边镇孙家山村村民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13年4月起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已建成。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破坏的耕地;二、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共计罚款7140元整。

承办人:小布什、奥巴马年月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首页)案件名称及编号:洙边镇孙家山村本拉登非法建设养殖场时间:地点:执法大队主持人:记录人:审理(会审)人员: 列席人员:案件主办人员:审理记录:洙边镇孙家山村本拉登养殖场,该宗地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建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破坏的耕地;二、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共计罚款7140元整。

审理意见:经审理,一致通过拟处理意见参加会议人员签名:年月日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案由破坏耕地立案时间2013年8月6日立案编号调查时间2013年8月日6至2013年8月10日当事人情况本拉登,男,61岁,初中文化,洙边镇孙家山村村民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当事人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洙边镇孙家山村集体土地建设养殖场,占地面积238平方米,地类为耕地,已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破坏耕地行为。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1适用范围 (2)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2)3依据 (2)4总则 (7)5违法线索发现 (9)6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9)7立案 (10)8调查取证 (12)9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17)10案件审理 (23)11处理决定 (25)12行政处罚 (26)13送达 (29)14执行 (30)15移送 (33)16结案 (34)17立卷归档 (35)18监督与责任追究 (36)19附则 (37)附录A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39)附录B主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62)附录C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 (74)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为规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明确查处工作程序和标准,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1适用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程,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

本规程颁布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当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7228 —1998《地质矿产勘查测绘术语》GB/T 17986 —2000《房产测量规范》GB/T 18341 —200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507 —200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土地基本术语》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55号)(15)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17)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18)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19)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 (20)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2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3)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 (24)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446号)(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26)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27)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8)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国发明电〔2004〕1号)(29)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30)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发〔2005〕28号)(3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3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 GB/T 18508 — 2001GB/T 19231 — 2003GB/T 21010— 2007 GB/T 28407 — 2012GB/T 28405 — 2012GB/T 28406 —号)(3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 号)(3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35)《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3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span>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3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38)《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39)《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4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4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42)《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4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44)《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4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4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4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48)《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49)《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50)《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5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5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09号)(5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 号)(5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span>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31 号)(5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span>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2 号)(5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7号)(57)《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监发〔2005〕6号)(5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span>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通知》(国土资发〔2005〕175号)(5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span>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和<</span>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60)《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61)《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3号)(62)《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6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4号)(64)《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适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发〔2009〕5号)(65)《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 号)(6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span>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27 号)(6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6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span>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报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58号)(69)《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78号)(70)《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7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 号)(7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80号)(7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span>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span>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7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 号)(75)《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7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 号)(77)《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79)《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9 号)(8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5 号)(8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5 号)(8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 号)(83)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0部门《关于在查办渎职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移送制度的意见》(高检会〔1999〕3号)(84)《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85)《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高检会〔2007〕7号)(86)《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8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公通字〔2010〕23号)4总则4.1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基本内容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是为了监督和检查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而制定的一种统计工作表格。

在这份统计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地区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的具体情况。

这包括巡查的次数、范围、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内容。

通过这份统计表,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各个地区的开展情况,同时也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从统计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次数有所不同。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资源丰富地区的巡查次数相对较多,而一些偏远地区和资源匮乏地区的巡查次数较少。

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对于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也提醒我们需要加强对偏远地区和资源匮乏地区的监督和支持。

在统计表中记录了巡查的范围和内容。

这包括了对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察内容。

可以看到,在一些地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巡查工作相对较少,而更多的是对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

这也反映了一些地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统计表还详细记录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这些问题包括了违法违规开发、破坏生态环境、滥用职权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问题,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统计表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全面、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资料,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然而,我们也需要意识到统计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保障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

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抄告单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的规定,采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询问笔录案由: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询问地点: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务:住址及电话:询问人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询问记录:……被询问人(签名):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现场勘测笔录案由:后楼村个人非法占用土地勘测内容:勘测时间: 2015年4月2日勘测地点: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勘测人:林义良单位及职务:尤溪县国土资源局洋中所当事人(见证人):陈振锥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一、总则。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二、工作目标。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对国土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效率和水平,形成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促使各方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信息快报机制,及时掌握违法行为的动态。

3.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证据,确保查处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查处、依法处罚。

2.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查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4.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效果的达标。

五、工作保障。

1.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2.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需要的保障。

3.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4.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线索登记表编号:责令停止行为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行为、消除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抄告单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事实),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的规定,采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行为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询问笔录案由: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询问地点:询问人: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单位及职务: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单位及职务:住址及:询问人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询问记录:……被询问人(签名):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现场勘测笔录案由:后楼村个人非法占用土地勘测容:勘测时间: 2015年4月2日勘测地点: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勘测人:林义良单位及职务:尤溪县国土资源局洋中所当事人(见证人):振锥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共页第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行为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证据保存清单》所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土地违法情况清理清查汇总表

土地违法情况清理清查汇总表

项目建设用地违法情况清理清查统计表
报送单位:单位:亩
填表人:审核人:镇办领导:
注:各类保护区指**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水源地等保护区范围;违法情况:请详细表述违法用地类型,并确定违法属性(如:属未批先建、未供即用、批少占多、改变用途等)。

村民建房及村级公益事业用地违法情况清理清查统计表报送单位:单位:亩
填表人:审核人:镇办领导:
注:各类保护区指**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水源地等保护区范围;违法情况:请详细表述违法用地类型,并确定违法属性(如:属未批先建、未供即用、批少占多、改变用途等)。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违法线索登记表年 月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的行为,涉 嫌违反了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 的规定。

根据 ______ (填写责令停止依据的法律 法规名称及条款) _____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 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 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电 话: _______________执法监察工作 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抄告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 的规定,我局(厅)已于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________________ (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 的规定,米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_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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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违法线索登记表编号:27/ 1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抄告单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的规定,采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立案呈批表27/ 4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携带下列材料到接受调查。

1.2.……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5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询问笔录由:案时时至年月日询问时间:询问地点:单位及职务:人:询问单位及职务:记录人:与本案关系:被询问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务:住址及电话:询问人表明身份: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与义务:询问记录:……被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问询人(签名):页共页第27/ 6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现场勘测笔录案由:后楼村个人非法占用土地勘测内容:勘测时间: 2015年4月2日勘测地点: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勘测人:林义良单位及职务:尤溪县国土资源局洋中所当事人(见证人):陈振锥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27/ 7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页第共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证据保存清单》所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期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年月日(共七日),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附:《证据保存清单》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8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证据保存清单登记人(签名):物证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签名):见证人(签名):27/ 9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中止调查决定呈批表27/ 10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终止调查决定呈批表27/ 11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违法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名称及编号:点:时间:地人:主持人:录记审理(会审)人员:列席人员:案件承办人员:审理记录:……审理意见:……参加会议人员签名:页第页共27/ 1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27 / 1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撤销立案决定呈批表27/ 14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填写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我局(厅)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厅)提同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或者到进行陈述和申辩。

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15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填写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举证听证,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厅)提出申请。

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16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单位/个人):我局(厅)于年月日对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2.3.4.……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听证告知)。

你(单位)(填写是否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及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填写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2.27/ 17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3.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月)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18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2014]1号万家政:你于2014年10月擅自在虎威镇回龙村9组(扇子湾)占用基本农田10.6亩挖塘养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恢复土地原状。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丰都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电话:地址:丰都县国土房管局12楼2014 年12月10日27/ 19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非法财物移交书编号:(本级政府指定的没收财物移交部门):(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对此,我局(厅)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年月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送达当事人。

现将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你单位,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附:1.《行政处罚决定书》2.《没收非法财物清单》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27/ 20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年月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单位/个人):你(单位)(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根据(填写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我局(厅)已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并于年月日向你(单位)送达。

你(单位)至今尚未履行(写明未履行处罚的具体内容)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厅)现催告你(单位)自觉履行。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如你(单位)仍未履行,我局(厅)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27/ 21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年月日强制执行申请书编号:人民法院:(填写当事人及违法事实)的行为,违反了(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的规定。

我局(厅)已依法立案查处,于年月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送达当事人,并于年月日催告当事人履行。

现法定履行期限已满,当事人拒不履行(未履行处罚的具体内容)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如下:1.2.……联系人:电话:地址:签发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22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案件名称及编号:当事人:行政处罚内容:……执行记录:(写明:1.当事人自行履行情况。

2.督促履行情况。

3.是否存在终结执行的情况。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等)……记录人(签名):年月日27/ 2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编号: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我局(厅)于年月日将一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处理情况请告知我局(厅)。

附件:1.《案件调查报告》2.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24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行政处分建议书编号:(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我局(厅)于年月日将一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该案涉嫌存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根据的规定,现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你单位,建议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行政纪律责任。

处理情况请告知我局(厅)。

附件:1.《案件调查报告》2.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电话:地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27/ 25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结案呈批表27/ 26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汇总法律文书送达回证2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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