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与新红皮书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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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通用合同条款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 际 工 程 界 流 行 一 句 话 :“ 中 标 靠 低 价 , 盈 利 在 索
在通用合同条款中,引入了争端评审小组,在合同双 赔”,可见索赔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而言是非常重
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开工日期源自文库的 28 天后或是争端 要的。
发生之后成立。
经过比较在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下的索赔事件和我
CONSTRUCTION ECONOMY
研究探索
2010 年第 1 期(总第 327 期)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与新红皮书的比较分析
■ 黄兆艳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重庆 400045)
[摘 要] 主要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和 FIDIC 新红皮书的工程规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工程师
工合同中,对于争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 定,这种规定都尽可能涵盖了不同背景下工程项目建造
规定,解决方式只有《合同法》中规定的和解、调解、仲裁 中可能出现及发生的索赔事件。在通用合同条款和 FIDIC
及诉讼这四种方式,除仲裁外,其他三种方式都没有将建 新红皮书中,索赔事件均是指那些合同规定一旦发生时承
1999 版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 工程可能涉及到多个国家,而各国所采用的法律体系又多 与各国的国情相符,各不相同,因此很难在一个合同条件 中规定出适用于所有国家的规范。而通用合同条款作为 在国内推广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性文本,适用范 围局限于我国境内,所规定工程所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是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是建筑业内人士所熟悉和了解 的,因此没有必要强制要求每一项目的工程师来专门编制 一份规范。但在国内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适当 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相应的工 程规范进行一些补充或者具体化,以增强对合同实施的指 导性。 2.2 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争端评审小组的性质类似于世界银行推荐的 DRB 国“2007 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索赔事件后发现,虽
(争端评审委员会),这也是与近年来我国上马的许多项 然在文字表述和合同条款结构方面有所区别,FIDIC 新红
目都是世行贷款项目的国情相符。在过去的建设工程施 皮书与通用合同条款对索赔都有较为详尽且可操作的规
不断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在事件发展成为争端之前,在合 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不能得到落实。
同一方提出请求之后,对事件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以避
从争端最后解决方法来看,在双方不执行第三方裁决
免争端的产生;当发生争端之后,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出 的结果时,FIDIC 新红皮书规定合同双方可以提交仲裁,并
请求之后,根据双方对争端提交的材料,结合自身的调查, 在附件中列出了一系列仲裁机构及仲裁原则;而通用合同
从监理工程师的职权来看,2007 版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标准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 FIDIC 新红皮书,对监理 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以使监理工程师能够独立而公正地 工作,符合引入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另外,业主作为 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资金的持有人,将具体的管理工 作委托给监理工程师,但对于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如工 程变更、合同价格变动或工期顺延较长)有控制权和决定 权,工程师在对这些重大事项做出决定的时候需要征求业 主的同意,有效地保护了业主的合同利益。 2.3 争端解决 2.3.1 新红皮书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neer,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claim, risk management and other key terms between the general contract con-
ditions in the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an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FIDIC”是 国 际 咨 询 师 联 合 会 的 简 称 ,该 联 合 会 是 被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认可的国际咨询服务机 构。为了适应国际工程业和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FIDIC 对其合同条件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调整。
[作者简介] 黄兆艳(1986-),女,湖北宜昌人,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研究生。
2007 年 11 月 1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 条款[2]作为我国正在大力推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 文本,在结构编排以及内容上都很大程度地借鉴了 FIDIC 新红皮书,以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能够更加规范化,与 国际接轨。
由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出台的时间较 晚,且仅为我国国内推荐使用的标准文本,到目前为止,尚 未见国外学者针对它的专门研究,国内的倪炜对该文本的 合同通用条款进行了解读,并与 1999 版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
Key words: FIDIC; engineer; dispute settlement; claim; risk
[中图分类号] F407.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851X(2010)01-0097-04
FIDIC 新红皮书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 1999 年 颁布的标准施工合同条件[1]。在国际工程领域,FIDIC 施工 合同条件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 本,已有 50 多年的历史,已发展成熟,在国际工程建设领 域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制定过程中最具有借鉴价值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设工程领域的专家引入争端解决程序,而在仲裁方式之 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的事实,大致可以分为 9 大类:
下,也只是参考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的意见来解决争端, (1)业主违约;(2)指定分包商违约;(3)合同含混或错误;
对争端的解决效率不高,不利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顺 (4)不利自然条件或客观障碍;(5)监理工程师现场指令;
对争端作出裁决。对于争端解决,相比旧红皮书,新红皮书 条款允许双方提交仲裁或者诉讼,这也是与我国合同法规
用 DAB 取代了原来的工程师,淡化了工程师独立裁决人 定的“或裁或审制度”一致的。
的身份,弱化了工程师在争端解决方面的过大权力,更大 2.4 索 赔
程度地保证了争端得以公平、公正、顺利地解决。
2.4.1 索赔事件的比较
1991 年后,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 律、法规,如 1991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建设部联 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内建设工程 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开端;1999 年底,《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GF-91-0201)部分内容和结构又作了较大 幅度的修改和调整,新版本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 用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 装[6]。为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 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 合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 版)》,并于 2007 年 11 月 1 日由国家发改委令第 56 号发 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此招标 文件主要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 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相比以前的国内示范文本,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在合同词语定义、合同构 架及条款组成、合同履行方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设置上均 有所完善。
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与 FIDIC 新红皮书的比较分析
FIDIC 新红皮书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标准文本,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标 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是我国为规范建设市场、 促进建筑业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实施的最新标准合同 文本,在合同条款设置和合同内容上都借鉴了 FIDIC 新 红 皮 书 的 有 关 条 款 ,但 也 针 对 我 国 国 情 ,做 了 相 应 的 调 整。本文选取两个标准文本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条款进行 比较分析。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比较[3];顾永才、何佰洲对条 款中的争议评审条款进行了重点研究,提出了争议评审 条款存在的缺陷和完善的建议[4]。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性文本的发展现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面广、不确定因素多,导致其 实施风险高,所以,合同双方当事人就需要一个内容全面、 过程详尽、文字严谨、权责分明、便于操作、适用及完备的 合同条款,促使双方按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双方 当事人往往由于自身能力和精力有限,无法制定一个能够 充分满足这些要求的合同,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 施,各国以及一些业内的国际组织便制定了相应的建设工 程合同示范性文本。 1.1 FIDIC合同条件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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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第 1 期(总第 327 期) 研 究 探 索
1999 年颁布的新版 FIDIC 合同条件体系包括四个合 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 — 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EPC 交钥匙合同条件(银皮 书)、简明合同条件(绿皮书),本文主要对其中的新红皮书 进行分析。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主要适用于工程规模大、 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这些项目通常 都采用无限制(竞争性)招标选择承包商,合同履行中通常 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施工承包合同多采用单 价合同。新红皮书是在 1987 版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条件(老红皮书)的基础上制定的,在结构安排上相对老红 皮书更加紧凑;内容上淡化了工程师的独立裁决人的地 位,更加强调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明确了终止合同 的概念[5]。 1.2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性文本的发展现状
的职权、争端解决机制、索赔、风险管理等重点条款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两种标准文本存在的
差异性及趋同性,并简要分析了原因。
[关键词] FIDIC;工程师;争端解决;索赔;风险
Abstract: The paper conducted the comparison of the timeliness and targeted of project standard, authority of engi-
在新红皮书中引入了争端裁决委员会(DAB),作为 一个独立的裁决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 的争端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决。DAB 通常由一个或三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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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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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组成,由业主和承包人在合同开始执行之前指定,DAB 遵照执行,此意见并不具有最终的约束力,这就容易导致
Construction. In addition, it analysed the differences and the convergences of the two standard contracts. And, it al-
so attempted to give the possible reasons.
2.1 工程规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第七章规定适用
技术标准和要求名称:“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 由于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对滞后,对一些新材料、新工 艺往往未涉及,时效性较弱,且这些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国 家通行标准,对某一特定工程项目的针对性较弱。而 1999 版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的“工程规范”规定由监理工程师 组织编写对本项目的技术、质量、工艺有关的要求,因此时 效性较强,规定全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在 业 主 与 承 包 商 之 间 引 入 独 立 的 第 三 人— ——工 程 师是 FIDIC 的独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工程 师”多称为“监理工程师”。虽然称谓不同,但工程师与监 理工程师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 都是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是工程 的实际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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