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城市规划

合集下载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2014—2030年)的批复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
(2014—203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9.09
•【字号】汉政函〔2015〕54号
•【施行日期】2015.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汉中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2014—
2030年)的批复
汉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规划的请示》(汉区政字﹝2015﹞3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汉中市城乡规划市政工程设计院编制的《汉中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为:西至城东片区博望五路、东至十天高速公路,北至阳安铁路、南至汉江;规划总面积约27.4km2?,其中建设用地约为24km2,容纳人口10万人。

三、汉中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定位为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区,高科技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陕南地区创新发展战略高地。

四、你区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近远期目标,有序实施规划;要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对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要严格保护。

五、《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报批。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日。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汉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以城固县的老庄镇、文川镇、柳林镇为界;南以南郑县的黄官镇、红庙镇为界;西以勉县老道寺镇以及南郑县的阳春镇、协税镇、濂水镇为界;北以汉台区的河东店镇、武乡镇、汉王镇为界。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1289平方公里。

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三条高速合围地界以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其外的三个城市组团(即柳林组团、褒城组团、周家坪组团)。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按照授权承担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详见附件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及各分局职责的划分)。

发改、国土、住管、执法局、公安机关交管等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

第六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土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的规模和时序,突出城乡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城市紫线、绿线、蓝线、黄线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林地、水源地、历史文化遗存和风景名胜区。

第七条实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公示制度。

凡城乡重要规划、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均应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城市建成区内的改造、插建项目及其他易引起建设纠纷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进行批前公示。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序推进城市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汉中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具体范围包括:城市中心区(含汉台城区、大河坎、褒河车站、汉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店、铺镇、周家坪、圣水四个城市组团,以及石门、南湖、红寺湖、天台山、道子岭、梁山风景名胜区。

本规定所称各项建设活动指新建、扩建、改建和翻建各类建(构)筑物、市政设施、防洪设施、人防设施、广告设施、城市雕塑,以及建筑外部装饰装修等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汉中市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实行集中统一领导,设立汉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导城市规划工作,协调解决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是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应按法定程序向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进行申报。

城市中心区(除汉中经济开发区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统一在汉中市规划报建大厅申报,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汉中经济开发区及河东店、铺镇、周家坪、圣水组团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该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办理。

在派驻机构设立前,上述组团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所在县区规划管理部门办理。

石门、南湖、红寺湖、天台山、道子岭、梁山等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

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0]16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0]16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0〕161号)汉中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汉政字〔2010〕8号)收悉。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你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继续加快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点地发展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

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和城市功能,把汉中市逐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一流的现代化城市。

三、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

你市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重点镇,推进撤乡并镇工作,逐步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形成以汉中中心城区为主,勉县、城固、洋县三个县城为辅的“汉中盆地城镇发展区”,促进城镇发展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的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你市要将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加强耕地保护,强化集约和节约用地,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汉中市人民政府《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及《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区及周家坪、河东店(褒城)、铺镇、圣水城市组团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按村镇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按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基本技术条件。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应按详细规划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应按总体规划要求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筑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划分。

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OBJl37—90)建筑用地划分为六大类:(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第五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划分地块,确定其用地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兼容范围。

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范围内进行建设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照《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三,下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录三》涵盖范围,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属一般位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地段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性质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最新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最新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2、重点打造西安、延安、汉中三大旅游目的地城市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依托一流的旅游资源,高效便捷的陆、空交通网络,按照国际化大都市
的要求,将西安(咸阳、杨凌)打造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充分挖掘延安、汉中城市文化 底蕴,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体现旅游的文化元素和功能,凸显鲜明旅游特色,重点提升城市形象, 着力布局完善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在“十二五”末,基本建成特色鲜明,吸引力突出,服务 功能较为完善的国内特色旅游目的地城市。
机遇之二:文化创新成为亮点,多元文化资源有潜力成为汉中发展新引擎 汉中作为汉文化的发祥地,陕西唯一羌文化、苗文化集聚地,拥有极其丰富、多姿多彩的文化资源。
未来,随着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社会资本、境外资本的文化市场进入门槛降低,文化 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新环境与氛围不断改善,民族文化产业有潜力成为汉中发展新亮点。
3、 科学旅游观——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提出科学旅游观主要分为两方面,一是发 展理念,二是发展方式。
创新发展理念,强调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 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划划
3
02
第二章 发展背景分析
一、宏观背景分析 二、区域占位分析 三、产业基础分析
4
一、宏观背景分析
(一)全国视野:新常态下的旅游发展观
1、经济新常态——后工业化社会由产品经济走向服务经济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补充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补充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解释和补充规定第一章建筑密度、容积率1.1 城市一环内按旧区执行,城市一环外按新区执行。

1.2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省规》2.5 执行。

同时取消《市规》第39 条。

第二章建筑间距2.1《市规》中第38 条中其它形式的居住、非居住建筑间距按《省规》3.8、3.9、3.10、3.11、3.12 执行。

第三章建筑退让3.1 建筑(地下建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执行《省规》4.1、4.2。

3.2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执行《市规》中第43 条。

3.3 建筑退公路、铁路、绿线、蓝线、紫线、黄线、距离分别执行《省规》4.7、4.8、4.9、4.10、4.11、4.12。

3.4 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应小于70 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 米。

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3.5 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 米或总长度超过220 米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4 米的消防车道。

第四章停车泊位4.1 各类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小汽车计算)最低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4.1 的规定。

同时取消《市规》第41 条。

表 4.1?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项目指标单位机动车自行车备注一类车位/户0.81 高档住宅、别墅,以低层为主。

普通住宅,以多、高层住宅为住宅二类车位/ 户0.52.0主。

三类车位/户0.3?2.0 经济实用房、廉租房一类车位/100m20.63 省市级行政机关、金融办公二类车位/100m20.52 其他机构一类车位/100m20.8-高级、星级宾馆旅馆二类车位/100m20.4-一般宾馆、招待所商业场所车位/100m20.53一类车位/百座4.020.00体育馆:一类>4000座;二类4000座?体育场:一类体育馆>1500(座;二类V 15000座?二类车位/百座2.020.00体育场停车位指标可适当减少。

城市规划说明书范例

城市规划说明书范例

附件十五汉中市城市综合防灾规划一、抗震防灾规划1、地震预测汉中市位于秦岭地槽汉中——安康——竹山地震断裂带上,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是陕西省重点设防城市。

根据其地质构造和历史地震记录等分析,估计汉中盆地不会发生7级以上的大震,但不排除发生5.5—6级地震的可能性。

汉中市区地质构造可能使地震波聚集放大,加之杂填土和淤泥质土在城区分布较多,这些因素都将加剧地震灾害程度。

2、指导思想坚持“预作准备,减少损失”和“以防为主,抗、防、避相结合”的原则,防突发地震,以工程抗震为主,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3、防御目标提高城市居民地震时的应变能力和领导机构的组织指挥能力,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城市地震灾害,保证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4、规划建设控制标准(1)建筑密度——30—35%(2)人口密度——8000—10000人/平方公里(3)公共绿地——不小于5—7平方米/人(4)房屋间距——不小于1.5倍两侧建筑物平均高度5、抗震防灾规划(1)工程抗震①凡新建工程必须严格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对于重要工程,如城市生命线工程可按本地区设烈度提高1度设防。

②按照“量力而行,区别对待。

确保重点,分期分批、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城市抗震加固,尤其对生命线工程的抗震加固放在首位。

(2)抗震分区根据场地土质、土层剪切波、地形地貌、地下水埋深等各因素,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抗震有利地段、抗震不利地段、抗震危险地段三类。

抗震有利地段——铁路线以北地区;铁路线以南北环西路到前进及汉白路以北地区。

抗震不利地段——汉江一级阶地中部和前缘地带以及汉江高漫滩地带。

抗震危险地段——汉江两岸的低漫滩地段。

(3)防止次生灾害根据汉中市实际情况,当遭受地震时,可能发生水灾、火灾、毒品扩散等次生灾害。

防止次生灾害的对策如下:①应采取“以防为主,根治隐患,防治、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②从规划角度,对不可变因素如水库设施进行加固措施;对于次生灾害源、毒口放射源,如油库、医院等单位进行合理布局,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震时安全。

城市规划说明书范例

城市规划说明书范例

附件一概述一、概况(一)市域汉中市下辖2区9县,即汉台、南郑区和城固、洋县、西乡、勉县、略阳、宁强、镇巴、留坝、佛坪县,总面积27246平方公里,2000年底人口3689306人。

1、自然条件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南与四川省广元市和达县地区为邻,西与甘肃省陇南地区接壤,东、北与本省安康地区和西安、宝鸡市相毗连。

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抱汉中、西乡盆地。

主要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和平坝,其中山地面积占75%以上,最高峰3071米。

汉中盆地东西长约116公里,南北宽5—30公里。

汉中为亚热带和暖温带气候天然分界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

全年平均气温11℃—14℃,大部分地区年均降水在700—1800毫米,年日照1301—1784小时,为全省日照最少地区。

市域河流分属长江一级支流汉江和嘉陵江两大水系,流域面积分别占72.3%和27.7%。

汉江为长江最大支流,较大支流有沮水、玉带、褒河、胥水、酉水、牧马、泾洋等河流。

嘉陵江较大支流有毛坝河、碑坝河、后水、徐家河等。

2、建制沿革汉中市早在三十万年到七十万年前便有人类祖先在繁衍生息,夏朝时属梁州,殷商时属巴方,西周时并入雍州,春秋时又成为蜀国一部分。

战国时代,秦、楚、蜀、巴交错争夺,楚怀王和秦惠文王都曾设“汉中郡”。

秦统一中国后,袭之。

汉至明代,郡、府、路、道置废频繁,明洪武3年(公元1370年)改“兴元路”为“汉中府”,一直到民国2年方废府改道。

民国17年(1928年)废道而设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设陕南行政公署,辖汉中、安康、商洛3个区,1951年撤销陕南行署,分设南郑(后改称汉中)专员公署,1968年改称汉中地区革委会,1978年设汉中地区行署,1996年初,经国务院批准撤地建市。

3、经济发展汉中市历史上是交通闭塞、经济落后的地区。

1949年全部工业产值只有1242万元,粮食总产45.8万斤,农业总产值13877万元。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发布)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发布)

【法规标题】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发布)【发布部门】陕西省汉中市人【发文字号】【适用区域】汉中市民政府【发布时间】1998-05-01【生效时间】1998-05-01【关键词】其它环境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1998-5-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土地,有效组织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汉中市城市规划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县以下建制镇。

城市规划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按市、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的范围为依据,并公布实施。

县以下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建设部《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应符合当地实际,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国家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权限,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步实施。

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质量实施审查和监督。

第五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都必须依法遵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第二章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制市城市的规划管理权,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的规划管理权。

汉江湖韵修建性详细规划

汉江湖韵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一篇背景篇一、项目背景汉中市位于陕西省南部的秦岭巴山之间,北倚秦岭,南临汉江,属汉江上游区,地势南低北高,依次为平原、丘陵和山地。

汉中作为军事重镇,历史上虽非帝王之都,但为朝廷所重视。

以它为中心的汉中盆地,与周围地区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历史遗存甚多。

其中以汉代及三国时期的遗存最为丰富,有古栈道、褒斜道石门、石门摩崖石刻、山河堰、古汉台、拜将台、饮马池、武侯墓与武侯祠等。

这里气温较高,冬季也比较温和,成为我国北亚热带的一部分,也是陕西省水热条件较丰富的地区之一。

地理景观和人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具有显著的南方特色,被称为“西北小江南”。

近年来,汉中市房地产发展速度迅猛,涌现出一大批中、高档住宅区。

随着汉中市区用地发展的饱和,逐步向汉江南岸的大河坎区发展,如银钩桥小区、艺苑小区、丰辉家园等,发展速度极快。

为此,南郑县政府为保证汉江南岸滨江地区开发的统一性和景观性,2004年委托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命名为《汉中市汉江湖韵滨江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基地由于受原汉中市机场限高要求的影响,2004年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多层住宅的形式出现。

随着汉中市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同时,市区内机场向城市郊区的搬迁,对市区内建筑高度的限制消除,加之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汉中市房地产开发方向由原来的多层住宅区向高层住宅区发展。

汉中市及南郑县政府考虑到规划基地于城市景观及空间的重要性,遂委托我公司重新对基地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现状分析1、项目概况作为汉江南岸紧邻汉江及桥南广场的未开发地块,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自然景观良好,是汉江南岸尚未开发的最佳居住片区之一。

开发商拟在南郑县建设局关于该地块的统一规划要求下进行开发建设,使之成为整个汉中市的滨江景观及高档居住示范区。

规划基地占地面积22.35公顷,北侧紧邻汉江及汉江南岸滨江绿化带,基地环境极佳。

2、基地位置规划区位于汉中市汉江南岸,桥南广场东侧,北侧紧邻汉江。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工程建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方法?和汉中市人民政府?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及?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区及周家坪、河东店(褒城)、铺镇、圣水城市组团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工程。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立,按村镇建立管理规定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立工程,按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根本技术条件。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区范围内进展的各类建立工程,应按详细规划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用地范围内进展的建立工程,应按总体规划要求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筑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建立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原那么进展划分。

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立用地标准? (OBJl37—90)建筑用地划分为六大类:(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第五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划分地块,确定其用地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兼容范围。

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范围内进展建立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照?城市建立用地适建范围表?(附录三,下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城市社会和经济开展,需要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录三?涵盖范围,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属一般位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地段须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用地性质或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建立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立。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汉政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25日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汉中新征程的关键阶段,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0〕1号),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发为动力,深入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全力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发展“四个在汉中”增长新动能,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循环发展,着力提升民生福祉,着力化解风险挑战,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汉中新征程,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1998年5月1日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汉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土地,有效组织城市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汉中市城市规划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县以下建制镇。

城市规划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按市、县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的范围为依据,并公布实施。

县以下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建设部《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应符合当地实际,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国家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权限,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一次设计、分步实施。

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及施工质量实施审查和监督。

第五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都必须依法遵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第二章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制市城市的规划管理权,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的规划管理权。

第七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人民振幅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7•【字号】汉政办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17〕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7日汉中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中、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本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违反城乡规划问题的快速反馈和处置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有效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督察,是指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的行政督察和层级监督。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是指由市政府派至县区执行城乡规划督察任务的工作人员。

城乡规划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是指由若干督察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第三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对督察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过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依据,按照“依法督察、公正公平、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参与不决策”的原则,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督察意见建议,促进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五条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法定规划为准绳,不得妨碍、替代当地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汉政发〔2012〕56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法其他规定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前言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第三章总体构想及框架第四章建设目标及年度行动计划第五章重点工程第六章保障措施“数字汉中”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年)第一章前言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继十六大、十七大后,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按照中省要求,结合汉中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数字汉中”,以“建立公共平台、服务民生”为主线,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以新的理念推进汉中在政务服务、社会综合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走低成本快速推进的信息化道路,壮大信息服务业,健全城乡信息化管理和推进体制,为汉中建设“三市”及秦巴山区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依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陕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规划》、《陕西省“十二五”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陕西省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共享实施办法》(陕办发〔2010〕13号)等要求编写本规划。

汉中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汉中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35 . o0 3 0. 0o /
《 汉r f t 城, l i 交 通 凋查 分析 报 告 》 , 2 0 l 1 年汉 中
城 市 K f f J 行力 结构为 : 采 用 步行 、 电动 白行 车 、 自
2 5 00 / 零 2 0. O 0 /
行, f 的 比例 分刖 为 3 1 . 7 9% 、 2 2 . 6 6% 、 l 7 . 0 3%, 利 用 公
行现象, 对腑 民 …行 的吸引 力 强。
2 . 2 慢 行 交 通 设 施 现 状
根 据’ 7 义中城市 总体 规 划 , 2 0 2 0年 城 市规 划 建设 用 地为l O 0 k m , 人 口为 1 0 0万人 。中心 城 区 的总体 布 局
结构为 : 一 江 两轴 , 两 区 组 团 . 即以 汉 江为 城市 景 观
行 凋佥 数据 可 以看 出 , 南于城 埘 机动 车交通 的影 响 , 一些 路段 平 面过街 口被 封堵 , 而
市 规模 不 大 . 尉 民 行 离 较 短 , 加 之 城 市具 有 地 势 又 未 设置 相 应 的立 体 过街 设 施 . 导致 慢 行 交通 过 街 绕 平坦 、 e 候通, f 1 : 的特 点 , 存城 f l f 『 交通 I } 1 , 以步 行 、 电 动 行 较远 。
要 问题 如 下 :
同 ( 见冈 2 ) 。
1 ) 城 市 规 划建 没 f l 对慢 行 系统 的重 视 程 度不 足 。
没 有对 慢 行 系统 进 行 专项 规划 , 其他 各 类 梢关 规 划 中
也 少有 深入研 究 .
2 ) 慢 行 系统 没施环 境 差 、 安 全性 低 。据 调 查 , 5 8%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lO--2020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lO--2020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

汉中城市发展的总体思路为“一个先导,两大突破,三个目标,五大战略”。

即以交通为先导,以城市实力和城市特色的突破为切入点,采取以接轨西安和成都为重点的区域融入战略、汉中盆地城镇为核心的空间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突破战略、历史文化传承战略和生态文明战略,使汉中成为衔接大西北、大西南和中部地区的枢纽,“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和国内知名的特色旅游休闲城市。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东以城固县的老庄镇、文川镇、崔家山镇、柳林镇为界;南以南郑县的黄官镇、红庙镇为界;西以勉县老道寺、长林镇,南郑县的阳春镇、协税镇、濂水镇为界;北以汉台区的河东店镇、武乡镇、汉王镇为界。

总面积为1289平方公里。

规划汉中市中心城区包括三条高速合围地界以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其外的三个城市组团(柳林组团、石门组团和周家坪组团)。

城市规模为:到2020年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人,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汉中城市性质为:以汉文化为主要特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陕甘川渝毗邻地区省际开放的枢纽城市,生态环境优越的宜居休闲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

中心城区结构形态和功能分区确定为“一江两区三组团,三轴十个功能区”。

其中,一江即汉江城区段(以上游梁山至铺镇长约30公里);两区为江北区和江南区;三组团分别是东面的柳林组团、北面的石门组团和南面的周家坪组团。

三轴为城市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发展形成的轴线;十个功能区分别是老城区、城东新区、开发区、铺镇片区、褒河物流园区、大河坎片区、梁山片区、石门组团、柳林组团、周家坪组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中市城市规划报告
XXX
(陕理工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xxxx班级,陕西汉中 723003)
指导老师:xx
[摘要]通过对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参观,我们深刻地了解了汉中市的发展史,以及它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城市规划,同时感受到汉中的文化底蕴和绮丽风光。

[关键词] 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数字化现代化规模化
目录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3)
一、汉中地理 (3)
二、汉中历史 (3)
三、汉中生物种类 (4)
四、汉中市经济发展 (5)
五、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的感想 (6)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一、汉中地理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古称:南郑、梁州、天汉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秦巴山片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

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因境内洋县生存有全国一级保护鸟类、“世界珍禽”——朱鹮,故又被称为“朱鹮之乡”。

现辖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区10县。

二、汉中历史
汉中市历史典故
汉中历代均属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曾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不仅为古城增添了光彩,也在中华民族的史页中留下了不朽的篇章。

据现有资料分析,名城建设发展主要有西汉、蜀汉、南宋、清代、近代五个重要时期。

汉中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源头,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

现辖汉台区、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十一县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80万。

汉中市城市板块地理
三、汉中生物种类
植物:秦巴山区多原始森林,植被类型多样。

截止1995年10月,已发现汉中市境内有2942种植物,分属种子、蕨类、苔藓、地衣、真菌和藻类,计7门、282科、1160属植物。

其中仅种子植物就有166科、958属、2564种,分别占到中国科(166/291)的57%、属(958/2940)的32.6%、种(2564/24300)的10.6%。

[5] 汉中是中国最大的天坦群落所在地。

森林覆盖率达51.2%,植被覆盖率56%,林地面积居陕西省第一,活立木蓄积量8781万立方米,可利用草场500万亩。

朱鹮
动物种群:汉中地区位于古北界动物区系和东洋界动物区系的交汇处,南北动物兼有,动物种群组成丰富。

其间生存珍稀动物有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中国大鲵(娃娃鱼)等。

朱鹮已经成为汉中的城市象征(市鸟)。

汉中地区野生脊椎动物计有:鸟类335种,属17目、51科,其中留鸟155种,夏候鸟91种,冬候鸟28种,旅鸟61种;哺乳动物137种,属7目、27科;两栖类动物24种,属2目、7科;爬行类37种,属3目、9科;鱼类109种,属6目、15科。

四、汉中市经济发展
城市建设板块一张城市规划的智能沙盘,横卧在二楼中心,呈现出汉中市“天汉甚美”的景象。

在此次规划中,汉中城市发展总体定位为“一个先导,两个突破,三个目标,五个战略”。

汉中市将通过阳安铁路和西成铁路,西汉、十天和宝汉三条高速公路、柳林支线民用机场,沟通秦岭和巴山南北,承担联通大西北与大西南的交通枢纽功能;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发展,实现城市实力的突破;立足于建设“最美丽的城市”,重点在人文特色和山水特色上取得突破;将汉中建设成为衔接大西北、大西南和中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打造成为“西三角经济圈”产业格局的重要节点城市,以及国内知名的特色旅游休闲城市。

数字化城市发展框架
不仅对城市交通做出了规划,还对城市文化进行了整合,建设商代青铜博物馆项目,设立端公戏、地围子等地方曲艺保护项目,“张鲁城”项目,李家村史前黑陶文化整理项目,著名邮驿、古渡复原项目。

并不断发展各个县的优势来增强汉中市的经济力量,以汉中盆地城镇发展区为核心的空间发展战略。

在未来十多年,汉中市总体结构将发展为“一主两副、三轴四区”:即汉中市区为主核心;城固、勉县县城为两个副中心。

“三轴”为汉江(西汉高速)城镇发展主轴以及宝汉、十天高速两条城镇发展副轴。

“四区”为南部巴山、北部秦岭保护发展区,西部城镇发展区,汉中盆地城镇发展区。

五、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的感想
通过对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参观,我们了解到汉中市地理的优势与劣势,提出的高速公路建设,无疑大大减轻了它的劣势,同时提出的文化规整,旅游建设,也让我们再次感受到它的文化底蕴。

城市规划展览馆担当着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的重任。

城市文化遗产见证着城市生命历程,承载和延续着城市文化,也赋予人们认同感和归属感。

城市文化建设要依托历史,坚守、继承和传播城市优秀传统文化,减少商业开发和不恰当利用对文化遗产和文化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要积极发展创新产业和服务业,促进城市经济升级转型和城市功能的完善,顺应现代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要借鉴和吸收全人类的文化成果,扩大名族文化的外延,更好的弘扬本土文化。

我们不仅需要商贸城市、工业城市,我们更需要文化城市。

让我们跟随时代步伐把汉中市打造成为“陕南中心城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