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知识
税务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总结
---------------------------------------------------------------范文最新推荐------------------------------------------------------税务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总结税务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总结根据《**地方税务局转发的通知》(锡地税字[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局确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两职能股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用贯标的理念和要求,将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我局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强化我局建设。
着眼服务纳税、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高举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旗帜,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为实现全局税收任务率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教育为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市局按照上级要求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以我局干部为重点、以法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增强干部队伍免疫力为目的,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
首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干部职工的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创新观念、发展观念、服务观念和责任观念,忠于税法,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征税。
其次坚持每月党风廉政学习不少于一次,1/ 16学习内容以《党风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参考资料》为主,把市局廉政教育学习经常性、制度化。
并要求市局全体干部熟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自觉做到“两个务必”,耐住寂寞、抵住诱惑、抗住腐蚀。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教育干部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征管法》,要求干部职工在执行政策中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容、优质服务;不吃、拿、卡、要、对纳税人诚实、不刁难、不损公肥私,不利用职权谋私利。
税务系统应知应会内容
税务系统应知应会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廉政知识测试温习题
领导班子廉政知识测试温习题一、填空题(10道题,每空1分,计20分)1.《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0年11 月发布并实施,本办法适用于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每一年召开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参加会议。
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应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和其他有关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监察部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要依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进行分工,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税务稽察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不得同时分管审计工作。
5.党组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研究重大事项难以形成统一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经沟通酝酿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必需实行无记名票决,投票同意率达到应参会党组成员过半数以上方可形成决定或决议,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对情况进行监督,表决进程和结果应如实记录存档。
6.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上,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7.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
8.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在5 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在必然范围内公开。
党和国家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廉政测评结果应在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30 日内向上级报告。
10.任职廉政谈话是对提拔、转任或易地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的谈话。
11.任期廉政谈话是上级党组每三年要对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的谈话。
1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应在党组会研究决定后7 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明确并向群众发布,书面向上一级党组报告,同时抄报上一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13.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时,涉及本人或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害关系的,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税务系统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税务系统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税务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小组的成员,负责向大家汇报税务系统廉政建设情况。
一、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政建设是税务系统改革发展的关键,也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的必然要求。
税务系统是国家重要的财政管理部门,在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税务干部践行廉政建设,不仅要符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还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形象,确保税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税务系统廉政建设的成绩近年来,税务系统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包括《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2.教育培训方面:我们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廉政观念培养,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职业操守和纪律意识。
每年我们还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确保他们对廉政建设的理解和掌握。
3.监督检查方面:我们加强对税务干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健全的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激励机制方面: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虽然税务系统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理念认识不足:部分干部对廉政建设的认识还比较泛化,不够深入,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2.部分干部廉政意识淡薄:个别干部存在廉政意识淡薄、不作为、无纪律等问题,对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甚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廉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和有效,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不够大,没有形成有效震慑。
4.廉政教育和培训不足: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廉政教育和培训方面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干部的学习需求,廉政建设的培养和提升有待加强。
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讲话稿
税务局党风勤政建设发言稿税务局党风勤政建设发言稿同志们:方才, xxx 组长就 2014 年党风勤政建设工作做了报告,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报告文风的变化:第一篇幅较短,其次语言精华,第三工作安排求实、详细,请大家贯彻执行。
下边,联合区局党风勤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xxxx 地税纪检监察工作现状,我谈一些认识和思虑:一、存在的问题第一个问题,职责定位不明。
一些单位、部门违纪行为、勤政案件屡查屡犯、边查边犯连续出现,领导和干部不停被追查、办理,第一是党内督查的渎职,是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肯管、不会管造成的,使督查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散。
纪检干部没有原因把自己置身事外,把与受办理干部的关系撇得干干净净!依据中央的精神,纪检督查工作就是要抓一把手,还要一把手抓,同时纪检组也要执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责任人就是纪检组长。
昨年我们就说要查核到人,说到就要做到,一些县市局已经走在我们的前面了,做到了查核到人,责任到边,时限到天。
第二个问题,督查要点不突出。
每年列出的监监工作全部是要点,堪称八面玲珑、大包大揽。
督查内容泛化、空洞无物,长篇累牍讲原则,监监工作没有要点。
第三个问题,工作方法程式化。
一味机械依据程式进行,忧如只需依据程式走职责就算尽到,问题就已解决了,僵化机械的工作方式,忘掉了方法是为成效服务的,工作方法僵化,工作手段形式化,工作成效可想而知。
第四个问题,淡化主业。
依据纪检督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纪检组长应在深入研究纪检督查工作的整体思路、职责定位、工作要点、方式创新的主业上投入主要精力深入思虑,在仔细全面筹备纪检督查工作上下功夫。
究其原因,一是领导干部主体责随意识淡化,对待工作不以为意,动辄就以不会、不懂、不可以为借口;出现问题推三阻四找原因,以领导不重视、领导不安排、我说了领导不听为原因,诉苦怨言不停于耳。
二是领导干部督查责随意识缺失,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敢管、不肯管。
二、以问题为导向,找准解决方法增强思想政治教育。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9.04.01•【文号】国税党字[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党字〔1999〕14号1999年4月1日)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省以下税务局各级领导班子要逐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四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制度,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和领导班子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税务部门党建主要内容
一、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加强税务系统行业指导,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不断提高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三)目标任务。
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使之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
二是打造本领过硬的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支既熟悉党务又熟悉税收业务的党务干部队伍。
三是形成形式多样的工作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
四是健全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五是创造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不断取得党员欢迎、群众受益、组织认可的实际成效。
(四)工作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坚持从严从实、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使党的建设与税收现代化建设相互促进,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加强思想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认真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建设等内容的学习教育。
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质量,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
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拓宽党员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建设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培育税务精神,弘扬税务职业道德,积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党员组织管理。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
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印发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印发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印发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市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望各单位在认真开展廉洁从政和纪律教育作风整顿活动中,紧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改完善本单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分工,并于2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附件: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略)中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2009年2月18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反腐倡廉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和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明确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组长:解光第副组长:李文忠张永利成员:吕书东、董虎艇、赵明波、王文水、郗丽萍、田茂福、艾立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任:吕书东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及分工解光第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狠抓落实,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全国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问答5题
1、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提出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个加大”是什么?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强调,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加大考核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加大整体推进力度,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四)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五)加大惩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
2、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确定的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八个方面是什么?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加强源头预防,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五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六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税务系统良好社会形象;七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八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提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11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制度执行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四)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五)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管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而不处;(七)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八)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推进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九)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知识
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一、税务知识1、新《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5月1日起实施.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3、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和消费税,但不征收资源税.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5、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6、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等采取保全措施应该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7、税务机关对偷税、抗税、骗税的行为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
二、党建知识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是:(1)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2)怎样建设这个党。
2、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4)坚持民主集中制。
3、党的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
4、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两大历史性课题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解决(1)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2)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党风廉政知识1、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2、要搞好社会风气,关键是要搞好党风。
3、优良的党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是做好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
4、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要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6、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7、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要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个重要环节是:(1)通过思想教育提高认识(2)通过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3)通过加强组织的监督检查促其整改.9、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
12.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12.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构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组、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三)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四)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五)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规范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管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而不处;(七)加强作风建设,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推进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八)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推进税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九)监督检查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十)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税务廉政教育领导讲话稿
税务廉政教育领导讲话稿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想围绕税务廉政教育,与大家进行一次交流和分享。
税务廉政教育是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它不仅是各级党委、纪委对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的有力工具,更是税务系统自身加强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
完善税务廉政教育,对促进税务系统作风建设、防范腐败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我们要以自身为镜,端正税务思想。
纪律是立党立政的基础,税务干部必须时刻保持一种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定力。
只有拥有清正廉洁的思想觉悟,才能在税收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不被阳光照射到的地方。
其次,我们要将廉洁自律融入日常工作。
廉洁自律是政府机关工作的重要法宝。
我们要切实将廉洁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守纪律要求,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
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从而减少风险和隐患,确保税收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第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税收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重大事项,我们要注重塑造廉洁文化,促进纪律教育落地生根。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税务干部深化对廉洁的理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使廉洁成为我们工作的自觉追求。
最后,我们要加强协作与互动,推动税务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税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纪委、税务机关紧密协作,形成合力。
在开展税务廉政教育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团结协作,整合资源,确保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我们也欢迎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打造廉洁税务机关。
同志们,税务廉政教育是税务系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每一位干部的必修课。
让我们共同努力,以勤奋和智慧,推动税务廉政教育落地生根,让廉洁成为税收工作的底色,为实现税收事业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省地方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下称《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局府的有关会议精神,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局的贯彻落实,根据汤旺河地方税务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本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的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全面贯彻执行《规定》;抓住关键,重点治本,以增强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范围和内容为基础,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运作的机制和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一)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各尽其责,依靠干部、职工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
(二)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两责”,在其职责岗位上,同时肩负抓好税收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三)局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
(四)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目标、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本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总的责任目标是:(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从严治队,依法治税,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摆上重要位置,做到与经济建设、税收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局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做到机构、计划、制度、措施、责任落实,工作主动积极,有开拓精神。
(三)认真执行省局、市局和上级党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对自己,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负责。
(四)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做到对管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意见》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
中共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文件石国税党组…2011‟28号中共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转发《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市局各直属单位党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总局制订了•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以下简称•八不准‣)。
现全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是税务系统落实•廉政准则‣的纲领性文件。
认真执行•实施意见‣及•八不准‣,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4月上旬利用一周的时间,采取中心组学习、以支部为单位学习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有计划地学习•廉政准则‣、•实施意见‣及•八不准‣。
通过学习,把握条款内容,进一步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4月中旬至9月底,系统内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好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习各项条文,结合思想实际和岗位实际认真自查自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单位选取2篇优秀文章报市局;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文件规定座谈讨论,认真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发挥好表率作用;讲授一次廉政党课,采取领导讲课或专家授课等形式,使全体干部明确新形势下学习贯彻“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开展一次知识测试,市局将统一命题,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相关知识测试,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开辟一块学习园地,各单位要在廉政文化长廊开辟专区设置“廉政准则学习园地”,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张贴横幅等载体开展集中宣传,为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学习互动平台的同时,把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出去,为“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_1
关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以及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广大税务干部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给税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研究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对于进一步促进税收事业的蓬勃发展、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健康有序、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不断为税收事业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以税收工作为中心,切实为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总局“从严治队”的要求,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约束和规范税务干部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杜绝税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不断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坚决清除税收战线上的“害群之马”。
纯洁了税务干部队伍,保证了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使税收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确保了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增长。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廉政纪律。
以身作则、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为税清廉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税务干部树立了榜样,全国税务系统不断涌现出廉洁勤政好班子和先进集体。
(三)税收执法日趋规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一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
出台“两权监督办法”,全面监督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
另一方面,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很多事务通过计算机自动控制、处理,大大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少了为税不廉现象的发生。
(四)政行风建设成效显著,纳税人满意度逐年提高。
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反腐倡廉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督促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工程建设规划》。
以人、财、物为重点,强化对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以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员、税务审批员为重点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国税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准”和“约法三章”等各项廉政规定。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当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继续抓好以狠刹“吃、拿、卡、要、报”为主要内容的纠风工作。
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税风税纪明显好转,政风评议进入先进行列。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实行领导干部办案负责制,全年查办案件结案率在85%以上。
六、实行政务公开。
建立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干部人事工作、财物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四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当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或刑事案件的,本单位不得评为先进,责任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力量,选准配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专职纪检监察员。
九、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省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考评。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省局和责任方各执一份。
上述责任目标不受责任人的变更而改变。
二○○五年八月五日。
浅谈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浅谈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者:陈西祥来源:《决策与信息》2010年第13期摘要税务部门通过清理职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制度控权,实现各部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强化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能力,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关键词内控机制党风廉政税务系统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通过清理职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制度控权,实现各部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强化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能力,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构建廉政内控管理机制,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构建内控机制体系在基层国税机关,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必须着眼于一套完整的内控体系,力求控得住、管得好,有实效。
建立健全内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保证内控机制建设的顺利推进,必须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内控领导体制。
在基层国税局,应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研究解决内控机制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协调机制运行中的各种矛盾,提交违控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专班具体统筹,部门齐抓共管,干部人人参与的内控工作机制。
细化和完善权责体系。
“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权力”是内控的核心,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在于解决权力和责任是否匹配问题。
各部门要定期对现有机构、岗位的职责配备、权力分配的情况进行细化、规范和完善,明确各岗位人员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岗位、权力、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风险排查机制。
有效实施内控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管理权和执法权运行中的风险点,即要有针对性地实施内控。
要找准风险点,就必须围绕权力运行的环节和过程进行。
对照这个要求,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梳理,要将行政管理权中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中的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作为重点,切实找出权力运行中的监控盲点和弱点,明确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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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ABC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科学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们要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事关民心向背的高度,事关税收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我多年来从事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中,概括出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权”监督、坚持“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执行党的“四项纪律”、落实“五项责任”、强调“六个要求”的基本思路,可以说是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ABC。
一、建立“一个体系”建立“一个体系”,就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根本措施,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2005年3月14日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年多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认真抓好《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即2007年前,制定完善各项工作的配套实施办法。
2009年前,建成全国税务系统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具有税务系统特色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基本建成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总体要求总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党中央多年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格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1995年以来税务系统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基本经验。
基本原则是:要坚持与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内部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体制机制相适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功能;坚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既要体现《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又要密切结合税务部门实际;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总结、继承和借鉴税务系统内外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三)建立六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
明确领导责任,分解部门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职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
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联系制度,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以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的执法环节、人员为重点,科学分解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形成规范“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度体系,实行关VI前移、过程监控。
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严肃的惩治机制。
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完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坚决查处税务人员涉税和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六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畅通信息渠道,全面掌握廉政信息,逐步建立反腐倡廉监测系统,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
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惩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工作目标。
六个机制功能各异、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可以各自发挥作用;同时又相互渗透,融为一体,共同发挥整体功能。
责任机制是龙头,教育机制是基础,制度机制是核心,监督机制是保障,惩治机制是强制手段,预警机制是防范措施。
二、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强化“两权”监督,就是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
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以税务管理信息化为依托,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科学分解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全过程。
在税款征收环节,重点对纳税申报管理、税款核定、税款解缴、欠税清理等进行监督;在税源管理环节,重点对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停(歇)业、注销户、延期缴纳税款、出15退税审批、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评估、核定税款等进行监督;在税务稽查环节,重点对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进行监督;在行政处罚环节,重点对行政处罚权限、程序、标准执行及行政复议、诉讼等进行监督。
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强化“人、财、事”的监督管理。
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对人员招录调配,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奖惩等进行监督;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经费收支、经费审批、财务审计等进行监督;在事务管理方面,重点对服装制作、票证印制、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等进行监督;在基建工程方面,重点对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及使用、招投标等进行监督。
“两权”监督重点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的情况;执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规定的情况。
当前,尤其要认真执行税务总局党组于2006年3月24日下发的《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这个《办法》的实施,标志着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新阶段。
近几年来,税务系统发生的李真、肖占武、罗发玉、姜国仕等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仍然是薄弱环节,客观上存在着“有些地方党政领导客客气气不深管,同级、下级不愿得罪人不敢管,上级对下级鞭长莫及不易管”的“三个不好管”问题。
《办法》共分七个部分,包括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监督,对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监督,对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监督,对行使“两权’;的监督,落实巡视检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保障措施等。
三、坚持“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
这是税务系统多年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的总结。
(一)把握根本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这个“贯穿于”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保障作用,抓住了落实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根本点,把握住了从税收工作大局出发的着眼点。
明确了税收工作大局,就必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的意识。
在部署工作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防止“两张皮”现象;在监督检查时,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大局开展执法监察,实施同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防范,堵塞漏洞;在案件查处时,对违反国家税收政策、截留转引税款等影响税收工作大局的违纪违法案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要通过严肃纪律,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落实;确保“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为实现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调节社会分配三项职能提供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为税收工作大局保驾护航。
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在促进税收收入快速稳定增长和税收工作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找准结合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这个“贯穿于”体现了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指明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税收业务体系建设之中。
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不是“旁观者”和“局外人”。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发现税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对应措施。
(三)抓住着力点,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这个“贯穿于”,指出了要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监控这个着力点。
2001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执行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意见》,把“两权”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加大力度,狠抓落实。
实践证明,权力运行这个着力点,我们抓得是准的,效果是明显的,今后要常抓不懈。
应当说,加强教育是解决税务人员对腐败“不想为”的问题,严厉惩治是解决“不敢为”的问题,而加强“两权”运行的过程监督,是解决“不能为”的问题。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以权力制约为核心,以过程控管为主线,以政务公开为载体,以网络监控为依托,以制度完善为保证,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实现“两权”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最大限度地挤压执法随意性的空间,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运行出轨,限制滋生腐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