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包括医疗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评估、处理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疗设备报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设备报废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疗设备报废申请第五条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应当由使用科室提出,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
第六条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二)医疗设备报废的原因和依据;(三)医疗设备报废后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使用科室应当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当及时进行维修。
无法维修或者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设备,应当及时提出报废申请。
第三章医疗设备报废审批第八条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应当提交医疗设备报废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批:(一)医疗设备是否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者使用次数上限;(二)医疗设备是否已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维修成本过高;(三)医疗设备报废后的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和安全。
第十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在收到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四章医疗设备报废评估第十一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领导小组在审批过程中,可以组织专家对医疗设备进行评估,以确定医疗设备是否需要报废。
第十二条专家评估组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评估内容包括:(一)医疗设备的性能、功能和安全性;(二)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和故障率;(三)医疗设备报废后的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确保医院设备安全可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疗、治疗、病愈等目的的器械、设备、仪器、耗材等。
2.报废:指医疗设备实现规定使用寿命,或者因技术过时、维护和修理难度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连续使用的情况。
第二章报废评估与审批第四条报废评估1.医院设立特地的报废评估小组,负责对全部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进行评估。
2.报废评估将综合考虑医疗设备的技术性能、经济本钱、设备寿命、维护和修理情况和安全隐患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填写报废评估表。
第五条报废审批1.医院设立报废审批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疗设备管理员构成。
2.报废评估小组完成评估后,将评估表提交给报废审批委员会审批,委员会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报废申请。
第六条报废审批结果1.报废审批委员会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后,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并填写报废审批表。
2.如报废申请被批准,申请单位需要依照相关流程进行设备报废处理程序;如报废申请未批准,申请单位需连续使用该设备或采取其他处理方式,不得私自报废。
第三章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采购前准备1.设备报废前,申请单位应供应设备的基本信息、购买时间、使用年限、设备情形等资料,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2.申请单位需将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购置合同和相关维护和修理记录等资料提交给报废评估小组。
第八条报废处理方式1.报废设备可进行回收利用、拍卖处理、委托拆解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应经过综合评估,确保处理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医院应与具备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报废设备的回收利用过程规范、安全。
第九条设备报废过程1.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由申请单位、报废评估小组和物资采购部门共同完成,包含设备核实、报废料子准备、设备处理、资金结算等环节。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院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设备报废范围1. 设备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且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2. 设备故障频发,维修成本过高,且无法满足医院临床工作需要;3. 设备技术指标落后,无法满足医院发展需求,且无改造价值;4. 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法修复;5. 设备被国家明令淘汰;6. 医院根据发展需要,决定淘汰的设备。
三、医疗设备报废程序1. 设备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注明报废原因、报废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2. 设备使用科室对报废设备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包括设备现状、故障记录、维修情况、报废理由等;3. 设备使用科室将《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和评估报告提交给医院设备管理部门;4. 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报废设备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5. 医院领导根据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作出报废决定;6.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的处置工作,包括拆除、回收、销毁等;7. 设备管理部门将报废决定和处置结果通知设备使用科室,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四、医疗设备报废管理要求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2. 设备使用科室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3. 设备使用科室应加强对设备的监管,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或报废;4. 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报废设备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置工作安全、环保、合规;5.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报废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五、医疗设备报废后的处置1. 报废设备拆除后,设备部件可再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再利用;2. 报废设备无法再利用的,应进行环保处理,确保处置过程安全、合规;3. 报废设备的处置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设备在使用寿命结束后能够正确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并严格控制报废设备的流向和处理过程,确保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医疗设备报废的部门和人员。
三、程序1. 报废申请:设备使用单位在医疗设备使用寿命即将结束时,向设备管理部门递交报废申请。
2. 鉴定和评估: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和评估,确定是否满足报废条件。
3. 报废审批:设备管理部门根据鉴定和评估结果,提出报废意见,提交给负责人审批。
4. 报废处理: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拆解、清洗和消毒处理,并交由专业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5. 报废记录:设备管理部门缴存报废设备的清单,并做好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厂家、报废日期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四、责任与义务1.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按照规定时限申请报废,提供必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鉴定、评估和安全处理报废设备,并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回收单位负责对报废设备进行合法、安全的处理,并提供合格的处理证明。
4.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设备报废管理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五、处罚措施对违反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措施。
六、附则1.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并不断完善。
2. 对于涉及重大的医疗设备报废事故,应及时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监管部门。
以上所述为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为确保医疗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做出必要的管理和控制。
七、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医疗设备在使用一定年限之后,往往会出现性能下降、功能退化、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因此及时对报废的设备进行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医疗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新或报废。
为了规范医疗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报废设备的定义及分类报废设备:指因设计、技术、工艺、质量等原因或者因已经服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无法再安全、有效、可靠地使用的医疗设备。
分类: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医疗设备分类法进行分类。
二、报废设备的处理流程1.设备检定:对报废设备进行检定,明确设备是否可以再次使用或需要进行修复等。
2.确认报废:按照检定结果,确认设备是否真正报废。
如确实无法再使用,则确认为报废设备。
3.标记及封存:对确认为报废设备的设备进行标记,以避免误用或对未报废的设备进行标记。
4.分类存放:按照设备分类,对报废设备进行分类存放。
5.处理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报废设备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a、环保、卫生设备等可经过环保认证单位或者专业单位对设备进行回收、拆卸和利用。
b、电子产品、废旧设备和回收利用物等应提交统一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
c、尽可能的回收用料,节约资源,减轻环境压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报废设备处理的相关责任人1.医疗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检定、确认市场及存放等操作。
2.设备处置单位按照处理流程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理,负责设备处置的安全、卫生等相关工作。
3.环保单位对有关设备的回收、拆卸、利用等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或者进行全程监管和质量检测。
四、报废处理的定期检查和报告1.定期检查: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环保单位,定期对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回收利用安全、环保等相关工作进行。
2.报告:相关责任人应每年就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进行报告,行政管理单位负责将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以上是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以及确保环境安全。
同时,定期检查和报告也将能够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医疗设备报废处理情况,及时掌握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医疗设备报废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作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运营期间难免存在老化、损坏和技术更新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和可行的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是促进医疗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制度依据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对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医疗机构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维修、保养、检测、验收、报废等制度,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
二、报废管理程序1. 报废申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制度,规定哪些医疗设备可以申请报废,由谁申请,申请流程等。
一般由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 报废审核: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审核制度,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报废。
如设备已经过期或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报废,如设备还没到过期时间或者问题不严重,可以考虑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
3. 报废程序: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程序,包括医疗设备报废准备、移交、清算和记录等环节。
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对报废设备进行包装和清洗,移交给报废公司或者相关部门处理,以确保设备不再使用,并同步备案相关信息。
三、报废管理要求1. 根据医疗设备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分类的设备采取不同的报废处理方法,包括卫生无害化处理、环保回收等。
2. 报废设备的有效资料和数据应当保存到档案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设备资产台帐,处理报废设备。
报废设备应当在台帐上注明一次性损失,以便综合核算。
3. 建立医疗设备的重要零部件存储制度。
对于某些采购价格昂贵、生产周期较长、供货商售后服务不能及时保障的设备和器械,应当建立首要备件存储制度,以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
四、报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通过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控及分析,评估医疗设备的运营情况,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并适时总结设备报废经验,开展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的评估工作。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一、任何在用医疗仪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正常使用期为5—8年,超过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可继续使用,不达年限的已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仪器设备发生如下情况可申请报废:(一)、一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而造成机械零部件磨损、精度下降,修理和更换部件仍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二)、长期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或在不良环境下运行,使元器件严重老化而影响正常治疗和诊断,大面积更换元器件已失去价值的仪器设备;(三)、性能指标下降,重复性差,精度失准,稳定性差,破损,安全性不达标,计量检定不合格,经过多次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的仪器设备;(四)、国家和政府明令禁止使用、强制淘汰、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坏而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五)、对于失去效能,不能满足病人的诊治和医院发展的需要,技术落后,长期停止使用,以后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六)专用配件损坏而无替代品和与报废主机相配套的仪器设备。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医疗仪器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仪器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需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办理消帐手续。
四、仪器设备报废后,维修人员应从中拆除一些元器件及重要部件作维修配件,残余部分交器械科处理,未经批准私自处理仪器设备者,按损坏或丢失论处。
五、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而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当事人在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大型医疗设备如需报废,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按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七、各使用科室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配件,需统一上交器械科,经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固定资产消帐手续。
八、对收回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时,有器械科、财务科、纪检、审计、各相关科室等有关人员参加处理。
残值收入交医院财务科做帐。
报废后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的处理,须经院领导批准。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旨在规定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的全面制度,以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使用。
通过制定明确的报废标准、流程和责任分工,有效管理医疗设备的报废工作,减少设备报废对医院资源的浪费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全部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医药设备、医用电子设备等。
三、报废标准1. 设备技术性能不达标:当医疗设备在经过检测和评估后,发现其技术性能无法满足医疗需求,不能正常使用时,应予以报废。
2. 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当医疗设备发生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高昂时,应予以报废。
3. 设备超过使用寿命: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制造商要求,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行评估,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应予以报废。
4. 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当医疗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操作人员、患者或环境造成危害时,应予以报废。
5. 设备不再需要:当医疗设备因医院临床需求变化或技术更新,不再需要使用时,应予以报废。
四、报废流程1. 提交申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在判定医疗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后,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报废申请。
2. 审批评估: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状况、报废原因及其必要性等。
3. 报废决策: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报废决策,并通知相关部门。
4. 设备报废处理: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废旧设备进行处理,包括拆解、回收、销毁等环节。
5. 记录与归档: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设备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报废管理制度,负责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和报废处理工作。
2. 各科室和相关人员负责按照制度要求提出报废申请,并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处理工作。
附件:1. 报废申请表格2. 设备报废处理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法规文件。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约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报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应成立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小组,负责医疗设备报废的审批、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报废条件第五条医疗设备报废条件如下:(一)设备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二)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三)设备技术指标落后,无法满足医疗发展需求;(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医疗安全;(五)设备配件无法采购,影响正常使用;(六)设备能耗高,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七)医院发展规划需要淘汰该设备;(八)其他应报废的情形。
第六条医疗设备报废条件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报废程序第七条医疗设备报废程序如下:(一)设备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二)设备使用科室对设备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三)设备使用科室将报废申请和评估报告提交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四)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五)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小组审批报废申请;(六)报废申请审批通过后,设备使用科室负责设备拆卸、运输和处置工作;(七)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档案注销;(八)设备使用科室将报废设备处置结果报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四章报废设备处置第八条报废设备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考虑设备再利用或捐赠;(二)无法再利用或捐赠的设备,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三)处置收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九条报废设备处置过程中,设备使用科室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报废设备处置结果应及时报告医院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设备报废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废程序的规范执行。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仪器设备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先填报废单,经仪修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主管副院长审批同意报废后,申报科室应携带财产分户帐到医疗装备管理科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报废单一式四份,分送医疗装备管理科、财务科、核算办、使用科室存档。
二、凡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整机必须完整,不得随意拆卸,如有整机不完整(零配件拆卸)视为人为损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报废,经仪修人员、医疗装备管理科长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报废,同时报送市局计财科审批;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废,须报省厅财政处审批。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器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1.一般仪器设备,使用5年以上,已属过时产品,确不能再使用;
2.一般仪器设备,使用6年以上,且使用率高,经多次修理,如在修理其费用超过原值六分之一者;
3.一般仪器设备,使用8年以上,经反复维修,仍不能修复,而又无零配件购买,送外修理费用超过六分之一;
4.计量部门鉴定的不合符要求的计量仪器设备,经修理,计量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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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资产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器械科。
2、报废设备鉴定:设备维修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3、因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损坏仪器设备,应写事故报告,送交器械科和医务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4、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器械、财务、审计部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由设备运至医院指定报废物资仓库,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
如可再维修利用的,设备维修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
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由招标办组织组财务、审计鉴定后进行集中拍卖并报院长批准后实施且上缴财务科。
6、固定资产账目变更:财务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账目变更。
7、对不符合使用管理要求的医疗设备实行强制报废。
医疗设备退还、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退还、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的退还和报废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的设备退还和报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退还和报废管理工作应遵从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实现医疗设备资产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设备退还和报废管理工作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各科室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设备退还管理第五条设备退还是指将已购置的设备归还给供货商或其他相关机构,并办理相应手续的过程。
第六条设备退还的前提条件是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质量问题、无维保合同商定的归还期限。
第七条设备退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科室向行政部门提出设备退还申请,附带设备台帐、购置合同、维保合同等相关文件;2.行政部门进行设备的检查和复核,核对设备的完整性和数量;3.行政部门通知供货商或相关机构进行验收,并办理退还手续;4.验收合格后,行政部门和科室签订设备退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5.科室退还设备,并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第八条设备退还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设备应当附带有效的设备保修、验收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2.设备应当依照供货商或其他相关机构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3.设备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商定进行退还。
第九条设备退还后,行政部门应及时更新设备台帐,并做好归还设备的档案工作。
第三章设备报废管理第十条设备报废是指设备由于正常磨损、老化或无法维护和修理等原因,无法连续使用而进行的处理过程。
第十一条设备报废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科室向行政部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附带设备台帐、报废审批表等相关文件;2.行政部门进行设备的评估和确认,确定设备是否符合报废条件;3.若设备符合报废条件,行政部门通知科室进行设备报废处理;4.科室将报废设备送至指定地方进行报废处理;5.行政部门做好设备报废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设备报废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设备报废前,应确保其没有价值利用的可能性,可进行专业评估;2.设备报废处理方式应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进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理;3.设备报废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应妥当处理,不得随便丢弃或污染环境。
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废范围1. 经国家或地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医疗设备;2. 经检测或评估,无法修复、维修或维护,且无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的医疗设备;3. 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的医疗设备;4. 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报废年限的医疗设备;5. 无法获取原厂备件,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医疗设备。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设备使用科室应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报废申请表;(2)设备使用年限证明;(3)设备技术参数证明;(4)设备检测或评估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设备科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将报废申请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3. 报废确认: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确认报废设备,并进行现场封存。
4. 报废处置:设备报废后,设备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确保报废设备安全、环保地处理。
四、报废管理职责1. 设备科: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核、审批、报废确认、报废处置等工作,确保报废流程规范、高效。
2. 使用科室:负责报废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发现设备存在报废情形时,应及时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
3. 医院领导:负责报废申请的审批,确保报废决策合理、公正。
五、监督与考核1. 设备科应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废流程规范、报废设备处置合规。
2. 对报废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包括医疗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批、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医疗设备报废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环境安全。
(二)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报废操作。
(三)节能环保:合理利用医疗设备报废后的资源,减少环境污染。
(四)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商业秘密。
第二章报废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设备使用说明书;(二)设备维修记录;(三)设备评估报告;(四)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设备科负责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设备使用年限、维修记录;(二)设备性能状况;(三)设备报废原因;(四)设备报废后的处理方案。
第六条设备科审核通过后,报废申请提交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设备科负责组织实施报废工作。
第三章报废处理第七条医疗设备报废处理包括设备拆解、回收、处理等环节。
设备科应制定详细的报废处理方案,确保设备报废过程的安全、规范。
第八条设备拆解:设备科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拆解,确保设备内无残留有害物质,保护环境。
第九条设备回收:设备拆解后的可利用部分进行回收,用于医院内部维修、备件更换等。
第十条设备处理:设备科负责将无法回收利用的设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报废设备的安全处置、废弃物处理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报废档案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二)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记录、评估报告等;(三)设备报废处理方案及实施记录;(四)设备报废后的处理证明文件;(五)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医院质控科负责对医疗设备报废管理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报废管理工作规范、有效。
医院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设备设施的报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检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三、报废条件1.设备设施超过使用寿命,无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经专业评估后认定无法修复的;2.设备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专业评估后认定无法继续使用的;3.设备设施因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原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的;4.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5.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报废的设备设施。
四、报废程序1.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2.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报废设备设施进行评估,确定报废条件;3.设备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及评估报告报送设备管理部门;4.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5.医院领导审批报废申请;6.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设施的拆除、回收和处置工作。
五、报废设备设施处置1.报废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拆除,不得继续使用;2.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后,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对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无害化处理;3.报废设备设施处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安全。
六、监督管理1.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报废程序规范、处置到位;2.医院领导对报废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报废设备的处置情况;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本制度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设备报废管理,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用、备用、报废的医疗设备。
第三条设备报废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
第四条设备报废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医院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备报废条件第五条医疗设备报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设备已达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且维修成本过高,不具备维修价值的;(二)设备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医疗工作需要,且无改造升级可能的;(三)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保障医疗安全,经鉴定无法修复的;(四)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五)设备所属技术领域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现有设备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六)设备因医院搬迁、改建、扩建等原因需要报废的;(七)其他应当报废的情形。
第六条设备报废应当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报医院领导批准。
第三章设备报废程序第七条设备报废程序如下:(一)使用科室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医疗设备报废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设备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医院领导审批,审批结果通知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废设备的处置工作,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五)报废设备处置完毕后,设备管理部门将处置结果报医院领导备案。
第四章设备报废处置第八条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设备报废处置应当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安全事故;(二)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环保要求,防止环境污染;(三)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节约原则,合理利用资源;(四)设备报废处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设备报废处置方式包括:(一)回收利用:将报废设备中的可利用部件回收,用于其他设备的维修或改造;(二)销毁:对无法回收利用的报废设备进行销毁,确保设备无法再使用;(三)捐赠:将尚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设备捐赠给有需要的医疗机构或社会团体;(四)出售:将尚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设备出售,所得收入上缴医院财务部门。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并合理使用,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设备资产流失,是全院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各科室(部门)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地发挥设备的效能,合理利用并尽可能XX各类设备的使用寿命。
切实管理好医院的财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任何科室(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遗弃和自决处理。
二、医疗设备报废的条件:
1、仪器、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2、超过使用年限,结构成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者。
3、由于科技进步所引起的不可预知技术淘汰的设备。
4、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超过整机价值50%者。
三、符合设备报废条件的设备,由科室认真填写“医疗设备报损申请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
四、根据科室申请报损表,由设备科组织检测、论证,从技术及管理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由医院设备管理领导小组XX相关科室主任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科室申请及设备科意见进行综合鉴定和评判,作出初步意见,报请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能否报废。
六、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物资产控制》等有关法规,固定资产报废需经卫生主管部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核销。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一律上缴财务科入账。
七、同意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并由科室、财务资产管理进行帐物的核销工作,设备科做好档案处理工作(批准报废表存于档案中)。
八、科室申请购买的设备,成本折旧未完成,不得作报废处理。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1.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1.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1.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1.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1.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其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1.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2.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3.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
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合理利用。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使用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科统一处理。
5.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疗器械维修人员鉴定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市查论证,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登记造册,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生效。
6.报废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院长、设备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维修人员。
每年审査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做有记录。
7.已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在统一招标处理后,办理销账手续。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报废报损标准:
(1)在抢救病员过程中,不慎损坏的设备,经在场人员证明,科室负责人批准,附专题报告,院领导批准可以报损。
(2)医疗设备确已失去价值,反复维修仍不能恢复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或质量不可靠,可申请报废。
(3)短期内多次维修,其费用已超过原设备价值;损坏过度,更新换代无法修复,可申请报废。
2.凡属报废的设备,均由使用科室填写申请报废单上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技术人员鉴定认可无法修复,经设备科负责人签名,报院领导批准后经卫生主管部门和国资委批准才能做报废处理。
3.医疗设备的内部报废批准权限:
(1)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器械和低值易耗品,由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2)1万元至5万元的设备报废由主管院长批准。
(3)5万元至10万元的设备报废由院长批准。
(4)10万元及以上设备报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一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统一收回,在主管部门和国资委的监督下处理,每年列表造册登记一次,并送财务科核准销帐。
报废的医疗设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私下拆卸零配件或变卖。
凡变卖的报废设备款一律由财务科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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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科室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设备科。
2.报废设备鉴定:维修人员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技术鉴定意见。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应予以报废: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经修理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者;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又年久失修者;
(5)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且不能降级使用者;
(6)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7)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原值50%以上),经济上不合算者;
(8)严重污染环境,不能安全运转,无改造价值者;
(9)计量检测不合格,强制报废者。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设备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国资委审批后,方可按程序办理报废申报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报废物资处理需与财务科、县财政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
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设备科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
如无利用价值的,则进行残值处理并上缴。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与财务科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6、.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科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严肃处理。
7、设备科协同财务科完成医疗设备报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