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PPT课件
05 评估工作保障
组织保障
评估组织架构
明确评估工作的组织构成,包括评估小组、专家团队、协调部门等,确保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
培训与指导
为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客观地完成评估 任务。
制度保障
评估工作流程
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流程,包括评估准备、实地考察、报告撰写等环节,确保评估工作 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评估结果可以为教育行政 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推动 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提升社会认可度
评估结果可以向社会展示 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 可度。
评估原则和依据
科学性原则
评估方案应遵循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 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和操作。
教学效果
主要评估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就业质量等。 标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高、就业 质量好等。
03 评估方法与流程
数据采集与整理
评估数据来源
包括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毕业生就业质量 跟踪等。
数据整理与分析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和分析,为评估提供客 观依据。
自我评估与提交
导向性原则
评估指标应突出职业教育的 人才培养目标,引导院校优 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
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包括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三个方面。
二级指标
在一级指标下细分具体的评估项目,例如教学资源可分为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等;教学过程可分为课程建设、教 学改革等;教学效果可分为学生综合素质、就业质量等。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 ppt课件
高职院校“工作评估”“水平评估”比较论文
高职院校“工作评估”与“水平评估”比较分析摘要:文章通过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进行比较,分析阐述了两个方案在评估指导思想、指标内涵、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差异性和导向性,以提高对新方案的认识,领会其精神和内涵,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几个建设性观点。
关键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价机制,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教育部于2008年4月颁发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15号)(以下简称“工作评估方案”)。
本文对“工作评估方案”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厅[2004]16号)(以下简称“水平评估方案”)进行了比较分析,以提高对“工作评估方案”的认识,领会其精神和内涵。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工作评估方案”的指导思想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即落实“16号文”精神。
《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了“16号文”的精神;二是促进,即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促进高职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形成,即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水平评估方案”在于引导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定位,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两个方案评估指导思想的差异和导向性,这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时期分不开的。
“水平评估方案”产生于高等职业教育“数量、规模”外延式扩张阶段。
从1999年到2005年,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达到了1091所,在校学生达到713万人,院校数增长了2.5倍,在校生数增长了4.2倍,毕业生数增长了4.3倍,招生数增长了3.6倍。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改进研究
DO1 03 6 lis .6 - 6 92 1 _60 4 : .9 9isn1 71 3 9 .0 10 .0 1 .
第 1 卷 第 3期 1
2 1 年 6月 01
金 华 职业 技 术 学 院学 报
V.011 J1N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o 1 . 3 un .2
高职 院校人 才培 养工作评估指标体 系的改进研究
万伟平
( 山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东 中 山 5 80 ) 中 广 2 4 4
摘 要 : 国 高职 教 育人 才培 养 质 量 评 估 工 作 已取 得 一 定 成 效 , 现 行 评 估 指 标 体 系存 在 逻 辑 主 线 不 清 晰 、 构 安 我 但 结
为 全 面提 升高 等 职业 教 育 的教 学 质 量 , 进高 推
职 院 校 的内涵 建设 、优 化人 才 培养 模 式 ,0 8年 4 20
神而 构建 的脚 。由于 l 6号文 是一个 行政 性色彩 较浓 的政 府工 作 文 件 , 高职 教 育人 才 培养 的专 业性 视 从
角看 , 立 评估 指标 体 系 在 逻 辑 上难 以 自洽 , 结 建 在
后 难 以把 握 主脉 。评估 指 标体 系没有 逻辑 主 线 , 指 标 之 间 的逻 辑关 系 不够 紧 密 . 被评 估 学校难 以清 晰
有 效地 开展 工作 。高 职人 才培 养工作 评估要 以专业
评 估 为核 心 , 分项 评 估 工作 应在 专业 评估 的基础 各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1•【字号】皖发[2004]14号•【施行日期】200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4]14号2004年5月1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1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决定》全面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才工作的经验,明确提出了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
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推进我省人才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
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围绕发展确定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用发展来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优化环境,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教高2008年5号文件[1]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评估的指导思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四、评估原则1.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2.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基本知识问答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育工作评估基本知识问答1,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育工作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答: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育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 产学结合的人才培育模式;推动教化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 教化行政部门为引导, 社会参及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化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
2, 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化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化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保证高等职业教化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的机制。
3, 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学校自评及专家评估相结合。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协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育质量保障机制。
2)静态及动态相结合。
既要考察人才培育效果,又要留意人才培育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3)全面了解及重点考察相结合。
既要把握人才培育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4)评价及引导相结合。
既要对人才培育工作状态做出推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及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及方法。
5)客观, 科学, 民主, 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不向评估学校收取评估费用。
4, 评估的方针是什么?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5, 评估的程序是什么?答:1)学校自评。
(1)组织全体教职工仔细学习相关评估文件,精确理解《评估方案》的基本精神,驾驭各评估指标及关键评估要素的内涵及标准,以及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2)填写《采集平台》,并收集整理相应的支撑材料;(3)回顾总结学校教化教学改革及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 阅历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
一、本指标体系主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教高〔2008〕5号)制订,指标体系中建议重点考察内容主要参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
二、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主要评估指标8项,考察要素25项,其中重点要素9项(即:带“※”的考察要素1.3、2.1、3.2、4.1、5.1、5.4、6.2、7.2、8.2)。
每项考察要素分A(优)、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指标体系表中的等级标准及内涵说明给出了A(优)和C(不合格)两级,介于二者之间的为B(合格)。
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二种,其标准如下:
1.“通过”的标准
达到下列条件,即为“通过”:重点要素C<3项,且全部考察要素C<6项
2.“暂缓通过”的标准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即为“暂缓通过”:
(1)重点要素C≧3项;
(2)重点要素C<3项,但全部考察要素C≧6项。
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确 定位 . 加 大 了建设 经费 投入 . 提 高 了教 师 的综合 素 质. 加强 了特 色专 业 建设 . 规 范 了学 校 的教 学 管理 .
作 者简 介 : 孙 中涛 。 南通 纺织职 业技 术学 院助理研 究 员。
7
有力 提 升 了人 才培 养质 量 . 得 到 了社会 广 泛认 可 但 与 此 同时 .我们 还应 看 到 当前评 估 中还 存 在 一些 不 足. 亟待进 一 步改善
6
我 国高职院校人 才培养工作评估存在 的问题及建议
◎ 孙 中涛
摘
“
一
要: 经过两轮评估 , 我 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取得 了一定的成效 , 但依然存在“ 应试” 与
刀切 ” 现 象, 评 估 主体 不甚 完善 , 评 估 程序 不甚科 学 , 评估 指标 仍 显粗糙 , 在 一定程 度 上影 响 了人
研 究课 题组 .在 对首 轮评 估工 作经 验 总结 和 全面 反
月 .教育 部将 该项 研究 正式 立项 为 重要课 题 进行 专 题研 究 .这项 课题 被誉 为 “ 新世 纪 高职 高专 教 改项 目” , 其重 要意 义可见一 斑 经 过两年 多 的研 究 , 课题 组成 果 丰硕 , 形成 了《 高职 高专 院校人 才 培养 工作 水
各省f 自治 区 、 直辖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直接 领 导 与组
为 了规范 高职 院校 的办 学 . 1 9 9 9年 5月 . 教 育部 组 织成 立 了高 职高 专 教 育人 才 培 养 工作 委 员 会 . 其
目的在 于通过 对 高职 高专 院校人 才 培养 活动 及效 果 的研 究. 首轮评 估 ( 2 0 0 4 — 2 0 0 7年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皖政[2006]118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政〔2006〕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特对我省各类职业院校(包括教育、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建立或筹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十一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统筹规划职业院校建设1、加强统筹规划。
各地在制定(修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把各类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纳入其中,充分考虑本地区高、中等职业教育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为职业院校发展留有必要空间。
2、依法保障建设用地。
各地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优先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的用地需求。
省里在编制和下达土地用地计划时,统筹考虑列入全省“十一五”重点建设规划职业教育项目的用地需求,对项目所在市用地计划予以必要倾斜。
建设新校区或原校区扩建,其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如教学实验设施、运动场馆、学生宿舍、食堂等,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鼓励使用荒山、荒坡、荒地建设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
鼓励将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调出的土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职业院校劳动实习场所用地。
3、简化投资审批。
凡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投资规模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低于2亿元(不含2亿元)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一律由市级以下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凡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只进行核准或备案。
关于做好深度访谈准备工作的通知
了解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实 践教学环节落实与管理,实 践教学效果。
职能部门 系领导 专业带头人 实训教师 兼职教师 学生
实践教学在专业课程体系整体设置中的状况; 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运行; 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落实与管理;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展情况; 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与措施; 双证融合及双证书获取的比例与质量; 实践教学环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教学 管理
了解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等 职能部门
制度建设及运行状况,管理 教师
队伍及综合素质。
学生
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效果; 相关质量监控制度及运行情况、效果; 教学管理队伍;学生管理队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 评价
了解学生的就业质量,社会 职能部门
服务状况和社会对师生的 学生
评价。
企业
学生就业岗位情况(专业对口率,工资水平); 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和对外培训情况; 企业(行业)及社会对学校的回报情况; 社会、家长对学校及学生质量的评价。
7、学校教学中心地位落实情况? (四)财务处: 1、近 3 年教育事业费及专项经费拨款、学费收缴、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日常 教学经费、师资培训经费、图书资料费、教研教改经费、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环节的经 费投入状态? 2、经费收入与支出方面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设想? 3、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是多少?生均数有多少? (五)实训中心: 1、实践教学管理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校内、外实训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包 括为地区或行业服务状况)。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学文件管理、实践教学运行管 理、技能考核、校企合作机制、“双证书”工作实施情况、实训指导教师的业务提高、 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实训设备管理、技能鉴定站(点)的履盖率、实践教学质量 监控体系的建立与成效。 2、近 3 年教学仪器设备增长与更新和现代技术含量提高情况、实验室、实训基地、 计算机、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的基本情况、管理和利用率? 3、实验室、实训基地、计算机、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的基本情况(包括设备及使 用、为社会服务等)和利用率? 4、学校制定了哪些关于学生实训实习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5、实训指导教师的业务提高、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实训设备管理情况? 6、学校在职业培训及鉴定方面的情况? 7、学校对社会服务方面的情况(包括社会职业培训及参与社会鉴定、校企合作)? 7、学校在强化学生职业能力训练的措施及其效果;职业能力训练体系和参加社会鉴 定状况? 8、学校的职业鉴定所(站)具备哪些类型(别)的鉴定资格,在所具备的资格中对 本校所设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证书的覆盖情况? 9、“双证书”制度实施情况、双证书获取情况(双证融合及双证书获取的比例与质 量)? 10、在促进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开展的工作? (六)图书馆、计算机中心: 1、馆舍面积、藏书册数(含电子图书、适用图书册数)、阅览室座位数(含电子阅 览室)及开放时间? 2、馆藏图书种类、内容的构成及比例,与本校所设专业的适应情况? 3、近 3 年图书册数与经费增长情况? 4、图书生均年流通量、现代管理技术应用情况?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皖人社秘〔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精神,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2024年1月4日安徽省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精神,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省级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带动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与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构建覆盖重点产业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技术技能推广体系。
2024—2025年,支持建设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支持建设8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项目基本条件(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主要围绕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涵盖汽车产业、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康养服务、综合等5个类别,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能力的企业、园区(基地)、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行业商协会等,具体承担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评价、技能交流等任务。
论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 金 项 目 :江 苏 省 教 育科 学 “ 十二五” 规划 2 0 1 1 年 度课 题 ( C — e / 2 0 1 1 / 0 1 / 7 1 )
作 者 简 介 :孙 中 涛 ( 1 9 7 8 一 ) , 男, 山 东 枣 庄人 , 南 通 纺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人 事处 , 助 理研 究 员 。
我 国高 职院校人 才培 养工作评 估 萌芽 于上个 世纪 9 0年代 末 . 大 致经 历 了 三个 发展 阶段 : 准备
基础 上 ,教育 部对评 估政 策与标 准进行 了修订 与 完善 ,为全 国高职 高专人 才培养 工作首 轮评估 做 好 了准备
( 二) 首轮 评 估 ( 2 0 0 4 — 2 0 0 7年 )
2 0 1 3年 1 0月 第 1 7卷 第 5期
宁 波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 o u na r l o f Ni n g b o P o l y t e c h n i c
Oc t .2 01 3 Vo 1 . 1 7 No. 5
论我 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存在 的问题及建议
教 育 部 将 该 项 研 究 正 式 立 项 为 重 要 课 题 进 行 专 题 研 究 .这 项 课 题 被 誉 为 “ 新 世 纪 高 职 高 专 教 改 项 目” , 其 重 要 意 义 可 见 一 斑 。经 过 两 年 多 的 研 究 , 课
高 职 高专 院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水 平 评 估 的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2 0 0 5 1 4号 ) , 确 定了 由各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 教育行 政部 门直接领 导与组 织 , 全 面开展 高职 高专 院校首轮评估工作 。在各省开展评估 的 同时 , 育部 还定 期对 各 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 ) 的评估 情 况进 行抽查 。到 2 0 0 7年年底 , 全 国高 职高专 院校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分项自评报告
一、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
(一)办学指导思想
我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域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体,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教改科研促教学,以特色创名牌,为经济发展培养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合格
总评
合格
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分项自评报告
二级指标
序号及名称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自评
分值
合格
指标内涵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依据说明:
一、依据省、市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我省一所主要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商贸发展、培养服务、经营管理、会计等中高级技术人才的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落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我省、市地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学院教育资源的优势,我院2007年1月24日修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报省教育厅。
3.专业结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使专业设置培养的标准符合未来工作岗位的需要。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学院的教育资源,调整结构,以财经类中的市场营销、经济贸易、工商管理专业类为特色专业类,其中的特色专业包括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务实、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财会、金融、旅游为重点专业类;汽车机电、计算机类,艺术设计类等为重点发展专业类。到2010年学院专业总数达到30个,到2020年专业数稳定在35个左右。
(二)办学定位
1、目标定位:理念先进,条件优良,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办学优秀。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教育部制定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评估旨在促进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帮助院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评估内容1.教学质量:评估该院校的教学质量,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2.学生素质:评估该院校培养学生的素质,包括学生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实践教学:评估该院校的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实验室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4.教育资源:评估该院校的教育资源情况,包括图书馆、实验室、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5.创新能力:评估该院校的创新能力,包括科研和创新实践的情况。
四、评估方法1.定期报告:院校需要定期提交人才培养工作的报告,包括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实践教学、教育资源、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2.专家评估: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该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估,专家评估将包括现场考察、座谈会等环节。
3.问卷调查:对该院校的师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结果与利用评估结果将形成评估报告,向该院校进行反馈,包括问题发现和改进建议。
该院校需要结合评估报告,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
六、效果监控与反馈教育部将对该院校的改进情况进行监控与反馈,通过定期的评估和反馈,促进该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总结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发展,确保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出更合格、更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
通过评估的过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成长,为我国的人才培养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致辞
尊敬的专家、评估组组长、评估组成员,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够在此向各位专家和评估组介绍我校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水平工作情况,并接受专家组的评估和指导。
在此,我代表学校全体师生,对评估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一、学校概况我们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地处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城市,并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秉承“立足区域经济,服务地方产业,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以“求实、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努力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二、人才培养目标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提升为目标,不断调整教育教学工作,形成了产教融合、工学交叉的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为教育目标,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业内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我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将学校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教育教学改革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探索实践性教学模式,开设了一系列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课程,并不断完善校企合作评台,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
另学校也非常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了对教师的培训力度,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人才培养成效通过学校的不懈努力,近年来,我校举办的各项技能大赛中学生取得了优异成绩,多次荣获本科高职组比赛项目一等奖。
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在求职就业过程中,拥有了更多的竞争优势。
五、学校发展规划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优化教学环境和设施,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19•【文号】教高厅[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2004年4月19日教高厅[2004]16号)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个充满活力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
为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部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
现将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重新修订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状况制订的评估指导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开展评估时,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坚持《评估方案》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五年内完成对本地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的第一轮评估;应从2004年起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分期分批开展评估,公布评估结论,并向我部推荐少量优秀院校,作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候选单位。
三、我部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省级评估结论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附件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略)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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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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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
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 A≥12,C≤2, 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
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准进行建设。
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教育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主要流程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 干意见》(教高[]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 估方案)的通知》(教高[]号)
. 关于做好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
二、不同院校评估的侧重点
国家示范、省示范——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 成效、文化管理的水平。
14
()专业剖析的方法与步骤: ①确定两个特色或主体专业 ②听取专业带头人进行专业建设状况汇报 ③说课、听课(选):考察课程建设的思路 ④深度访谈:探求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⑤教师、学生座谈会(选) ⑥查阅相关资料(查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文件、学生毕
业 设计等有关资料以了解教学管理状况等) ⑦考察专业实训基地(选)
平等开放原则:不要先为访谈定下许多禁区和戒律,要 营造宽松的环境和开放的氛围。
共享反思原则:访谈双方都有认识到自身认识的局限性, 在共同分享和认真反思中寻找真谛。
辩论底线原则:访谈要在相互尊重、平等的气氛中进行, 不可伤害自尊,以势压人。
发散收敛原则:不能一味地发散,把一切原因归之于外 部,以“无助”、“无能”和“无奈”为结论。 适度激发原则:要善于引起思考、引起“知识冲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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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访谈的主要步骤 : ①设计阶段 明确访谈目标:就是明确要实现什么?如收集某些数据,验证某 种假设,探讨某些问题等等。 选择访谈对象:就是要确定能够帮助你实现访谈目标的最佳人选。 确定访谈形式:根据人数的不同,分为个别访谈和群体访谈等等。 设计访谈问题:拟定访谈提纲,准备访谈问题。 例如:问题:想获取课程体系设计的情况;问题:想知道选择教 学内容的做法;问题:想了解提高顶岗实习覆盖率的措施等等。
教育部有关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2008年开始,各地原则上应依据本评估方案开展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本评估方案公布前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可在2010年后安排评估。
所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自本评估方案发布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可根据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照此评估标准进行建设。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中与本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为准。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育部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一、评估的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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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教秘高[2009]14号)各高职高专院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我省定于2008年至2012年开展新一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保证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实施并取得实际效果,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制订了《安徽省2008-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附后)。
2008年至2012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等按此执行。
二、按照《安徽省2008-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的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要在规划评估时间前达到申请评估基本条件,并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不按期评估的学校,我厅将依据教育部教高(2008)15号文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各高职高专院校要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加强基础和内涵建没,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评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属于专家行为,评估专家、评估学校和有关方面耍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要求,执行有关规定。
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一:安徽省2008—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为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简称教育部…2008‟5号文)精神及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2008—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
一、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形势和任务我省现有高等职业院校62所,其中高职学院57所,专科学校5所(3所医专,2所师专)。
62所院校中,地方政府举办的20所,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22所,企业举办的7所,民办的13所。
现有高职高专在校生408980人,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达51%。
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业教育发展的龙头,在我省实施“中部崛起”、“861”行动计划、“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担负着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
2004年至2008年上半年,我省进行了第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对2003年及以前成立的院校中的16所进行了评估。
通过水平评估工作的开展,完善了评估组织,健全了评估机制。
评估工作对于促进我省高职教育科学规范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以内涵发展为主,适应需求、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特别是要以就业为导向,建立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
但是,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整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发展不平衡。
表现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类型之间,不同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差别还比较大。
二是办学模式、管理模式、培养模式创新不够。
三是发展个性、特色不突出。
四是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还不强。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对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出了新要求。
2008-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要根据教育部5号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评估实施细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安排,突出主旨、引导改革、注重效果、促进发展,对现有62所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二、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通过评估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引导高等职业学校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评估工作的开展,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环境,促进招生、培养、就业的和谐和师资水平提高、经费来源稳定;建立以评估为基础的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评价机制。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实际情况,评估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办学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学校要引导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于建校时间较短的院校,在引导其在注重内涵建设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对少数尚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有关要求的院校,促进主管部门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省、学校两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模式的改革。
三、评估任务与时间进度安排2008—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任务是对我省现有高等职业院校(截至2008年上半年正式批准设臵院校)进行一轮评估。
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如下:1.2003年至2008年上半年已进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及5所医药、师范类院校,安排于2010—2012年进行评估。
具体评估时间由学校提出申请,省里统一安排。
以上学校供20所,分别是: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万博科技职业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文达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其余院校评估时间安排:原则上,2000年以前建立的学校安排在2008年进行评估,2001、2002年成立的学校分别安排在2009年进行评估,2003年成立的学校安排在2010年进行评估,2004、2006年成立的学校安排在2011年进行评估,2007、2008年成立的学校安排在2012年评估。
具体安排如下:2008年4所(试点):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13所: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巢湖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9所: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8所: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12年8所: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徽商职业学院、安徽旅游职业学院、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四、评估条件和要求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和各项软硬件建设,制定好各项工作计划,尽快达到评估条件,在做好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划时间申请省级评估。
评估可以提前,原则上不得推迟。
高等职业院校申请评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有关要求。
其中,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1)2003—2008上半年已经水平评估的学校和国家、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本轮评估,除五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合格外,七项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基本达到“合格要求”。
(2)其它公办评估院校五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均须达到“合格”标准,不得低于“限制招生”标准;民办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不得低于“限制招生”标准。
民办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在不低于“限制招生”标准的前提下,经批准方可评估。
2.建立完善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公布机制;3.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五、评估结果处理省教育行政部门将从2009年起,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次评估结论。
对省级评估定为“暂缓通过”的院校,在一年内必须进行再次评估,同时,按照教育部教高[2008]5号文的规定减少其招生计划。
若第二次评估仍未通过,暂缓安排招生,促进其尽可达到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六、评估组织管理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充分依靠专家实施评估工作。
1.2009年初调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讨论研究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关重大问题,为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建议和咨询;审议专家组评估结论,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评估委员会由省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估工作安排。
2.2009上半年按照高职高专专业门类,增加企业评估专家,完善“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秘书)库”,建立评估专家遴选办法,评估时根据学校情况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家参加评估,使评估专家在年龄结构、学科专业、业务专长上合理搭配。
3.规范评估程序,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和要求。
评估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学校申请—学校自评—学校提交和公布材料—组建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学校整改—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考察结论—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