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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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法信汇编版)正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法信”平台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四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第七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一)有法人资格;(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三)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四)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五)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是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资格。

城乡规划编制涉及到对城市和乡村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编制,以实现城乡发展的有序、协调和可持续。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专业能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城乡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例如,需要具备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专业知识。

2. 经验和实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项目执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城乡规划编制项目。

例如,需要具备完成一定数量的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实践经验。

3. 人员配置: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具备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包括城市规划师、土地资源专家、环境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

人员配置要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要求。

4. 设备和技术条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要求具备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能够进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例如,需要具备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和专业的规划设计软件。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取得是通过评审和认定的方式来完成的。

申请单位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过专业评审组的评审,如果符合资质要求,就能够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取得对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

一方面,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可以提升单位的行业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取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可以提高单位的服务品质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城乡规划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管理和监督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监管,确保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城乡规划的发展。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是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具备城乡规划研究和编制能力的资格和条件。

获得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对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提升单位的竞争力和服务品质,为城乡规划的发展做出贡献。

城市规划编单位资质(乙级、丙级)

城市规划编单位资质(乙级、丙级)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乙级、丙级)认定(初审)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技术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局长、专家评审会专家、局务会参加人员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1、有法人资格;2、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3、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有相应的技术装备;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0项。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予以批准:(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真实;(二)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内容。

四、所需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三)注册资金证明文件;(四)工作场所证明文件;(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单位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七)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八)技术装备购置复印件;(九)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或调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受理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由申请单位按照资质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行政服务中心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补办的内容。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完整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完整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申请单位:填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填表须知一、《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系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新设立、升级、延续等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内容和份数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

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四、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

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五、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申请情况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登记情况(表一)属规划分支机构”主要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所设立的分院、分公司等机构。

注册城市规划师情况一览表(表二)专业人员构成情况(表三)申报技术人员概况(表四)主要技术装备(含软件)及新技术应用(表五)主要技术装备(含软件)及新技术应用(表五)(续)说明:应填写新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水平,包括参与城市规划应用新技术有关科研课题情况。

获奖及编制标准规范情况(表六)获奖及编制标准规范情况(表六)(续)近三年项目完成及经营状况(表七)说明:本表应填写的项目要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项目、“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以专家评审后为准,其它项目是指有批准文件的已报批项目。

近三年承担城乡规划及主要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八)(表九)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公司名称(章)填报时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从事物业管理情况注:类型是指所管理物业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独立式住宅(别墅)、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2.25•【字号】晋建规函[2014]134号•【施行日期】2014.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晋建规函〔2014〕134号)各市规划局,吕梁市住建局,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函〔20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今年将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和换证工作,为做好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范围和组织实施全省现持有甲、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提出换证申请,经核定合格的单位,可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核定及换证工作由我厅组织实施。

二、核定标准本次资质核定依据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

(一)关于注册规划师数量认定1.高、中级技术职称规划专业人员同时又是注册规划师的可以重复计算;2.注册规划师不可以替代中级规划专业人员;3.认定注册规划师所在单位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为准。

(二)关于城市规划专业人员认定1.具有城市规划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2.技术职称证书上专业名称或所从事专业一栏注明为“城市(镇)规划”、“城乡规划”、“规划设计”的人员;3.具有本科以上城市规划专业学历证书的人员;4.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的人员。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中级规划专业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上一种情况的相当于高级规划专业人员。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查一、申请上传材料中的扫描件除你的证件、出租方产权证之外均须由X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治理办公室申报窗口核验原件。

〔一〕申请条件:1 、第—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托付书1份;(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X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色彩扫描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各项治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③法人资格证明材料、你的证件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你的证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聘用合约,技术人员社保证明《X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⑥技术装备和办公园地证明〔自有的:提X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及租用合约〔协议〕〕;⑦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2、申请晋升资质等级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申请表》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真实性负责〕;(2)《规划、勘察、设计、测绘资质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表》1份及法人托付书1份;(3)技术人员社保证明《X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4)在《全国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色彩扫描件:①第—次申请城乡规划资质的全部材料;②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③《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申请表》中所列的规划编制工程的合约及工程托付方关于工程实施情况的证明材料。

甲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标准及要求

甲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标准及要求

甲、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一、项目名称乙、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二、设立依据(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0项(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三、申请条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一)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1、有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5、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6、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1、有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5、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6、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三)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1、有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5、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6、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四、审批数量无限制。

五、审批程序(一)甲级资质初审申请人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丙级及以下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丙级及以下

105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丙级及以下)申报材料: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3、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离职证明等;6、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7、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初次申请可不提供)丙级及以下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流程(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1页(一)划拨形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4、标示拟用地范围1:500 或者1:1000的现状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5、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意见;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7、土地部门的预审文件。

(二)出让形式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具规划条件及附图);3、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4、标示拟用地范围1:500 或者1:1000的现状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5、需要征求意见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意见;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1:500或1:1000地形图(包括图纸和电子文件);3、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图原件及批复文件;4、已批准的建筑方案效果图(A3尺寸)1份及建筑施工图2套(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建筑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布置图);5、项目公示资料;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7、有关部门意见(发改、环保、人防、住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提供房地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审图文件);对城市安全、周边环境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说明材料和技术依据;8、规划技术服务报告;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图(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户主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宅基地及农房情况
宅基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权属证书号
现宅基地处置情况
1.保留(m2);2.退给村集体;3.其他()
拟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规划许可)情况
宅基地面积
m2
房基占地面积
m2
地址
四至
东至:南至:
建房类型: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西至:北至:
地类
Hale Waihona Puke 1.建设用地2.未利用地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面积
m2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1.是2.否
申请
理由
申请人:年月日
村民小组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意见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4篇)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4篇)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资金、人员和设备条件,并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能力,才能取得相应的资质。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条件第五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第六条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主要条件包括:(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业务;(二)具备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三)具备相应的注册人员,并且注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职称;(四)具备相关的技术装备和研究开发条件;(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六)具备一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实践经验。

第七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主要条件还包括:(一)注册人员中拥有教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二)具备大型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成功经验;(三)具备创新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主要条件还包括:(一)注册人员中拥有副教授、中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二)具备中型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成功经验;(三)具备一定的创新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九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主要条件还包括:(一)注册人员中拥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二)具备小型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成功经验;(三)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资质条件和业务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资质等级进行申请。

第三章资质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资质管理机构提出资质申请。

第十二条资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业绩和经验;(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五)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技术装备和研发能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申报编号:用第号项目编号:岳住建(用)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公章)主管部门证书编号填表日期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填表须知一、除特别限定外,申请人均须填报本申请书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无需保证即应当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建设用地规划基本情况1、本表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申请用地的建设项目.2、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带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有特殊情况,或栏目不够填写的,可以另纸填写,随表一同报批。

4、本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尚未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而未经批准延期的,本证自行废止。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需提供资料1、用地文件及土地权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以下情况需提供相应资料:1)申报人非土地权属人的,需提供土地权属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2)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以拍卖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拍卖文件复印件1份;4)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它相关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等复印件各1份;2、项目核准文件;3、1:500/1:1000现状地形图纸质及电子文件各1份;4、国土部门认定的地籍图纸质及电子文件各1份;5、建设项目涉及四邻利益的,需提供与相关利益人签订的协议等相关证明;6、建设项目涉及河道、文物保护、国家安全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7、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8、涉及房地产开发的用地,应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工商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1份;10、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效”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现就我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及做好资质认定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

二、受理范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初次申请、延续申请,资质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三、办理程序(一)申请。

自2022年7月25日起,申请人按照“河南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办事指南,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作出告知补正、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

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新设和延续申请,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变更申请、遗失补办申请,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一家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专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城乡规划咨询服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把握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们现在向您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以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公司介绍我公司成立于2010年,由资深城市规划师、土地规划师和建筑师联合创办。

公司现有注册建筑师7名,注册城市规划师5名,注册土地规划师3名,其他技术人员20名。

公司拥有自己的研究团队,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快速响应并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区域规划、乡村规划等。

二、资质申请理由1. 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规划编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作为一家专业的规划咨询公司,拥有乙级资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拓宽市场空间。

2. 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拥有乙级资质将有助于公司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同时,乙级资质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和自我约束的重要标志,将有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 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升级拥有乙级资质将有助于公司品牌升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声誉度,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三、资质申请条件及准备工作1.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及以上;3. 具有市政工程、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单位等在城乡规划编制领域的3年以上经验;4. 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1年以上,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新兴业务拓展、业绩实力等方面有较好的业务能力和业绩实绩。

根据上述条件,我公司已经准备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和自我评价报告,并进行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化。

我们将以最严谨的态度,最优质的服务,真诚地期待贵局的审批通过,并愿意在后续的运营中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为建设现代化的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城乡规划资质办理流程

城乡规划资质办理流程

城乡规划资质办理流程城乡规划:是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统称;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社会和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一、城乡规划资质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准备所需材料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4.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5.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申请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退休证等。

6.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甲级资质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交牵头承担并完成的相关规划业绩情况;申请乙级资质的,根据实际提交相关业绩情况。

(二)办理流程1.受理。

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评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

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需实地进行核查。

3.资质录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乙级资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将审批情况录入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信息系统。

4. 发证。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乙级资质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纸质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不再补发。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甲级、乙级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甲级资质条件1.有法人资格。

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一般建设项目)——(建设建筑,申报书)

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一般建设项目)——(建设建筑,申报书)
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栏中,“用地情况”栏相关信息应准确填写,“使用现状集体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须填写“证号”和“用地面积”及“现状土地使用用途”信息;需要“新占集体非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须填写“证号”和“用地面积”,申请使用农用地的须填写“国土部门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及文号”和“现状土地使用用途”信息。“建设情况”栏“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包括“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其他(构筑物等)”】、“图幅号”应认真填写,“项目类别”、“建设类型”和“所处环路”在其对应的方框内划“√”;“建设位置”应填写“标准地名”,对于“标准地名”没覆盖的乡村,填写“行政辖区”信息。
7.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主体应明确行政许可决定的获取方式。要求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送达的,请填写“送达单位名称”、“送达通讯地址”、“收件人姓名”和“邮政编码”信息。
8.乡村建设项目应按施工管理和城乡规划监督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监督事宜。
9.申报材料(文件、图纸等)应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申报标准和示范文本要求,具体事项可登录北京市规划委网站查询或下载:。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备齐材料,并按要求将图纸装订成册。《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一般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按A4规格复印或从网站下载。
5.“设计单位”栏中“单位名称”须填写全称,“资质等级”、“资质证号”、“注册师证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事项”栏分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和“规划监督事项”。在申报事项所对应的方框内划“√”。
申报“规划许可有效期延续”的,应在需要延续的规划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该规划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规委申请表

规委申请表

注:项目主要内容要求说明: 市规委会 副主任委 年 月 日 员意见
拟同意安排会议:规划委员会 □ 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 □ 专业委员会 □
建议安排会议:规划委员会 □ 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 □ 市规委办 主任意见 专业委员会 □
签名:
同意安排会议:规划委员会 □ 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 □ 市规委会 主任委员 意见 复核意见 签名: 专业委员会 □
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主要 内容
设计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是□ 否□) 组织编制程序是否完善(是□ 组织编制 单位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否□) 组织编制单位是否同意项目(是□ 否□) 签章:
是否达到编制深度及相关技术要求(是□ 否□) 项目是否符合相关公示要求, 并附有公众意见和采纳情况 (是□ 否□) 市规委会 秘书长 意见 签名: 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本项目(是□ 否□) 是否同意提交规委会审议(是□ 否□)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可另附) 意见 已核,建议安排会议:规划委员会 □ 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 □ 专业委员会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

新乡市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备案在本市域范围内从事需要上报市城乡规划局审查的设计项目的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在新乡市城乡规划局建立城乡规划设计资格档案的单位,新乡市城乡规划局才受理其城乡规划成果的申报审批;未办理备案的,新乡市城乡规划局不受理其城乡规划成果的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1. 《新乡市市设计资质备案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 国家、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企业公章、出图章字样;5. 《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提供职称证书、《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编制城乡规划以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乡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第三十九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注册章、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6.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无独立资质等级证书的机构,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7.设计合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8.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办理时限:即办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初审2、申报材料输入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和规划局网络3、材料核对无误后窗口核发备案表给业主备注: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到新乡市城乡规划局窗口申办变更手续。

外地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我市规划编制任务备案申请表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资质证书等级核发部门证书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承担的规划编制任务项目名称项目概况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参编人员概况姓名职务技术职称备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年月日(公章)备案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入新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设计人员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4. 企业公章、出图章字样;5.以往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的介绍资料;6.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无独立资质等级证书的机构,需要提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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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
填表须知
一、《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系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新设立、升级、延续等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内容和份数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

申请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

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四、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

各页如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五、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

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申请情况








此次申请内容
新设立□升级□延续□核定□规划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
表2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登记情况
项目原登记情况现实际情况
单位
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办公用房面积
注册资金
规划资质等级
职工总数
从事规划总人数
申报技术人员数量
注册规划师数量
下属规划分支机构情况
名称固定地址固











是否
独立
法人
业务范围负责人
说明:1、“原登记情况”指2008年核定及换证情况或最近一次换证情况。

2、“下属规划分支机构”主要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所设立的分院、分公司等机构。

表2 注册城市规划师情况一览表
序号姓名


从事
专业
取得执业
资格时间
注册证书号
注册证书
有效期
身份证号码
表3 专业人员构成情况

人业


划建















绿













总数申报人数
按职称分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按学历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大学学历
大专学历
中专学历
兼职人员
单位返聘人员
备注
表4 申报技术人员概况
序号姓名


职称学历
所学
专业
从事
专业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码
表5 主要技术装备(含软件)及新技术应用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备注
表5续主要技术装备(含软件)及新技术应用
应用新技术情况
说明:应填写新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水平,包括参与城市规划应用新技术有关科研课题情况。

表6 获奖及编制标准规范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
颁奖部门
及文件号
获奖
等级
获奖
时间
备注
表6续获奖及编制标准规范情况参加本行业科研、标准规范工作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
颁布部门
及文件号
在项目中
的作用
起止
时间
备注
表7 近三年项目完成及经营状况
近三年
省域城镇
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
规划

镇规划项
乡规划项
村庄规划项
分区规划项
详细规划项
专业规划项
总收入(万元)规划设计其它设计非设计年度合计
其中指令性任务(财政资金)收入规划设计
其他
单位总产值(万元)
规划产值(万元)
说明:本表应填写的项目要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项目、“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以专家评审后为准,其它项目是指有批准文件的已报批项目。

表8 近三年承担城乡规划及主要工程设计项目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规划面积起止时间委托编制单位
实收
金额
是否批准
表9
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省










查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
查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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