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专业)》模拟卷(二)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专业)》模拟卷(二)1.【案例分析】某国有企业拟建新项目,聘请了某咨询(江南博哥)公司进行基础数据的测算,经咨询单位估算有关数据资料如下:1项目计算期为8年,建设期1年,建设投资770万元(其中100万在建设期初贷款,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无可抵扣的进项税,其中专有技术费用70万用于整个生产期)。
按照财务规定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7年,直线法折旧。
残值率为5%o 2.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150万元,其中50万元为自有资金,其余为贷款。
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全部收回。
3.在运营期间,每年产品全部销售的营业收入为IOOo万元(不含销项税),销项税为170万元,年经营成本为400万元(不含进项税),每年经营成本中可抵扣的进项税为50万元,增值税附加税按照销售收入(不含销项税)为基数,税率为0.6乐所得税率为25%,该项目开始运营即达产。
4.借款还款在运营期第一年只还息,不还本,在其他年份等额还本,利息照付。
长期借款利率10%(每半年计息一次),短期贷款利率5%。
问题:1、列式计算该项目的年折旧费和需要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
2、列式计算运营期前三年长期借款的还本额和付息额。
3、列式计算运营期第一年的总成本费用,编制项目前四年的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4率达到32.55%。
计算该项目的资本金净利润率,并分析项目是否可行。
(计算结果及表中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参考解析:问题1:长期借款利率=(1+10%∕2)2-1=10.25%;建设期贷款利息二IOOX1O∙25%=10.2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00+10.25=710.25(万元)年折旧费=710.25X(1-5%)/7=96.39(万元)余值=710.25X5%=35.51(万元)问题2:运营期前三年长期借款还本付息如下:运营期第1年期初借款余额二110.25(万元)运营期第1年借款本金偿还=O(万元)运营期第1年的借款利息二110.25X10.25%=11.30(万元)运营期第2年借款本金偿还二110.25/6=18.38(万元)运营期第2年借款利息二Π0.25×10.25%=11.30(万元)运营期第3年借款本金偿还二110.25/6=18.38(万元)运营期第3年借款利息=(110.25-18.38)×10.25%=9.42(万元)问题3:运营期各年摊销费二70/7=10(万元)运营期第一年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二IOOX5%=5(万元)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400+96.39+10+5+11.3=522.69(万元)4:运营期第3年总成本费用=400+96.39÷10+5+9.42=520.81(万元)运营期第3年利润总额=IoOO-520.81-6M73.19(万元)运营期第3年所得税=473.19X25%=118.30(万元)运营期第3年净利润=473.19-118.30=354.89(万元)项目的资本金净利润率=354.89/(600+50+70)=49.29%该项目的资本金净利润率为49.29%,大于行业平均值32.55%,项目可行。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工程施工合同逾期
工程施工合同逾期我们需要明确合同逾期的定义。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逾期通常指的是施工单位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当对逾期的责任、处理方式以及赔偿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
我们来看一份工程施工合同逾期处理的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____工程的施工,并承诺于____年__月__日前竣工。
现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逾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事实确认1. 乙方确认截至____年__月__日,尚未完成原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施工任务。
2. 乙方承认逾期完成上述工程,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二、责任归属1. 经双方调查确认,本次逾期的原因为:____(具体原因)。
2. 根据原合同第__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逾期责任。
三、处理措施1. 乙方承诺将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和配合,以利于工程尽快完工。
四、赔偿条款1. 乙方同意按照原合同第__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2. 如逾期时间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最长宽限期,乙方将按日支付逾期赔偿金,计算方式为____。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11年造价师案例真题与答案解析
2011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参考答案试题一(20分)1.某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由以下内容构成:(1)主要生产项目15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00万元,设备购置费1050万元,安装工程费150万元。
(2)辅助生产项目3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0万元,设备购置费110万元,安装工程费40万元。
(3)公用工程1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0万元,设备购置费40万元,安装工程费10万元。
2.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1年,项目建设期第1年完成投资40%,第2年完成投资60%。
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50万元,基本预备费率为10%,年均投资价格上涨为6%。
3.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建设期贷款12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在建设期第1年投入40%,第2年投入60%。
贷款在运营期前4年按照等额还本、利息照付的方式偿还。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8年,残值率为5%,采用直线法折旧。
运营期第1年投入资本金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5.项目运营期正常年份的营业收入为1300万元,经营成本为525万元。
运营期第1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的70%,自运营期第2年起进入正常年份。
6.所得税税率为2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
问题:1.列式计算项目的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2.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期贷款利息,并完成表1.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3.计算项目各年还本付息额,填入表1.2还本付息计划表。
4.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1年的总成本费用。
5.列式计算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中运营期第1年的净现金流量。
(填表及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试题二(20分)某咨询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某设计院提出屋面工程的三个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相关信息见表2.1:表2.1 设计方案信息表拟建工业厂房的使用寿命为50年,不考虑50年后其拆除费用及残值,不考虑物价变动因素。
基准折现率为8%。
问题:1.分别列式计算拟建工业厂房寿命期内屋面防水保温工程各方案的综合单价现值。
施工合同超过约定的时间
施工合同超过约定的时间在建筑市场中,施工合同是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权益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施工合同超过约定的时间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超期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施工合同超期原因1. 客观原因: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或者遇到雨季、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使得施工进度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
2. 主观原因: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不畅、管理不善、施工技术问题等。
例如,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拖延现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人员配置、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问题;管理部门在监管不到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把关不严等。
3. 人为原因:主要包括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意识不强等。
例如,合同中未明确工期顺延的条件和程序,导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于工期顺延产生争议;或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各自义务,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二、施工合同超期影响1. 经济损失:施工合同超期可能导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产生额外的经济损失。
例如,建设单位可能面临违约金、租金等费用支出;施工单位可能面临人员窝工、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问题。
2. 工程质量影响:施工合同超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赶工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施工材料长时间堆放导致质量受损。
3. 合同信誉影响:施工合同超期可能对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信誉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建设单位可能面临合作伙伴信任度降低、信用评级下降等问题;施工单位可能面临失去中标机会、业务量减少等困境。
4. 社会影响:施工合同超期可能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例如,工程项目的延期可能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影响,引发纠纷;或者工程项目在关键节点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城市形象等。
工程迟延完工合同无效
工程迟延完工合同无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合同的有效性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工程的迟延而直接失效。
当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时,通常情况下,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何界定工程是否迟延呢?这通常取决于合同中关于工期的明确规定。
如果工程进度落后于合同约定的时间表,且没有合理的延期理由或者未经过双方同意的延期协议,那么就构成了迟延。
一旦出现迟延情况,受影响的一方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1. 提出索赔: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 调整工期:与对方协商,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
3. 解除合同:在严重迟延且无法补救的情况下,可能会考虑解除合同。
并不是所有的迟延都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迟延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且违约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消除影响等。
我们提供一个简化的工程迟延完工合同无效范本供参考: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现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下处理方式:一、工程实际完成日期延后至____年__月__日。
二、因工程迟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三、除本协议约定外,原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四、若乙方再次迟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138_真题-无答案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138(总分12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 )指数是综合指数的变形。
A.分化B.特例C.集中D.平均数2. 招标单位应将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 )退还。
A.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日B.确定中标人后的14天C.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D.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3. 项目管理费属于( )。
A.项目直接建设成本B.应急费C.项目间接建设成本D.建设成本上升费用4. 下列属于承包商计算索赔费用方法的是( )。
A.总费用法B.修正总费用法C.单价法D.全费用单价法5.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经承包人点验后使用,事后发现该材料有质量问题,应由( )。
A.发包人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B.承包人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C.发包人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D.承包人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有关费用,可以顺延由此延误的工期6.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每个结算周期末时应根据( )办理工程结算。
A.投标文件中估计的工程量B.经过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C.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D.承包商报送的工程量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发包人如果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较小变更,且该变更只涉及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时,应该( )。
A.通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在确认需要时发布变更指示B.报请原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变更C.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后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D.在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8. 工期索赔中的比例计算法适用于( )情况。
A.变更施工顺序B.加速施C.工程量额外增加D.删减工程量9. 发生人工费索赔时能按计日工费计算的是( )。
A.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B.停工损失费C.工作效率降低所引起的损失费D.机上工作人员的工资10. 某混凝土浇筑工程,发包方提出的估计工程量为12000m3,合同规定混凝土浇筑工程单价为350元/m3,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将单价调整为320元/m3。
赶工费计算案例 赶工费的计算
赶工费计算案例赶工费的计算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赶工费的计算”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是否能增加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怎么取,取多少,只能通过协商。
提前完成工期,具体看合同里面是不是有说明性的奖励,我们这边都有审核价1~0.5%的奖励。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或者因工程前段的工期拖延,要求后一阶段工程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工。
这样,承包商可以因施工加速成本超过原计划的成本而提出索赔,其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考虑加班工资、雇用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提供额外监督管理人员和由于拥挤、干扰加班引起的疲劳的劳动生产率损失所引起的费用的增加。
在国外的许多索赔案例中1对劳动生产率损失的索赔通常数量很大,但一般不易被业主接受。
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提交施工加速索赔报告中提供施工加速对劳动生产率的消极影响的证据。
这个关键还是签订合同时甲方对工期是否有要求,如果赶工期那么合同附加条款中就得注明为总造价的%几~~或者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此时就得与其协商,最好有个补充条款,白纸黑子才行不然结算时是肯定要审计掉的、可以编制赶工措施方案,把工作做在前面,列出需要增加的机械,人力,需要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人加班工资等等,统统报给业主,让他们审批;2、也可以根据赶工部分的造价一定比例计取,这个主要是靠双方领导协商确定解决;3、还有个就是比较笨的办法,按照发生的实际办理签证单,这个执行起来的话会麻烦些,牵涉的人员多,战线长,但是这个我认为是最有说服力的了~2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赶工措施方案”,并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批,预算人员应该根据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赶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措施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扬建价(2009)63号关于合理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赶工措施费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近几年,随着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逐渐缩短,但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降低建设成本的必要条件。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措施:项目目标实施的过程中,为使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要求相一致,使工程项目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及交付使用而开展的控制活动。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往往不能按计划进度实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常常存在一定的偏差,有时候甚至会出现相当程度的滞后。
这是由于本项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庞大、复杂、周期长等特点,工程施工进度无论在主观或客观上都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现就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提出一些要求和措施。
一、合同措施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的,用来明确责任、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是运用市场经济体制组织项目实施的基本手段。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以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符合设计图纸及质量要求的)为依据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比例支付工程款。
因此,合同措施是建设单位进行目标控制的重要手段,是确保目标控制得以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一)合同工期的确定一般来说,合同工期主要受建设单位的要求工期、工程规模的定额工期以及投标价格的影响。
工程招投标时,由于工程项目工期紧迫,建设单位通常不采用定额工期而根据自身的现实需要提出要求工期,并由此限定投标工期,只从价格上选择相对低价者中标。
多数施工单位为了实现中标这一首要任务,忽视工程造价与合同工期之间的辩证关系,致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报价低,在要求增加人力、机械设备时显得困难,制约了工程进度,不能按合同工期期限完成。
因此,要求工期的科学合理和允许投标工期在平衡投标报价中发挥作用,将有利于减小建设单位在进度目标控制中存在的风险。
在本项目中,可考虑如下招投标中标评选方案:1.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合同工期一般不应低于工程定额工期的80%,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定额工期及此范围确定合理的要求工期并作为标底内容。
2.选取投标工期最接近要求工期的若干家投标单位入围(投标工期一致时以价低者优先)。
工程合同逾期怎么处理
工程合同逾期怎么处理在工程建设中,合同的履行是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之一。
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如天气变化、材料供应延迟、设计变更等,工程项目可能会出现逾期现象。
面对工程合同的逾期问题,双方应如何妥善处理呢?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合同逾期处理的范本,帮助相关方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有序地推进后续工作。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时间就是金钱。
任何延误都可能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和潜在的风险。
因此,当工程合同出现逾期情况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工程合同逾期处理的范本,供参考:1. 确认逾期事实一旦发现工程可能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负责方应立即与合同对方确认逾期的事实及原因。
这包括对工程进度的重新评估和分析,找出导致逾期的具体环节。
2. 沟通协商在确认逾期事实后,负责方应尽快与合同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
这一步骤中,双方应保持开放和建设性的态度,共同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3. 修改合同条款根据协商结果,如果双方同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工期要求,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应明确新的工期、责任分配、可能增加的成本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 调整工程计划负责方应根据新的工期要求,重新制定或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这可能包括加班加点、增加人手、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以确保项目能够在新的时间内完成。
5. 监督执行在新的工程计划确定后,负责方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同时,应定期向合同对方报告进展情况,保持透明度。
6. 违约责任如果逾期是由于负责方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负责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等。
反之,如果是由于合同对方的过错导致逾期,对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 法律途径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协商解决无效,双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这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工程建设中定额工期约定工期实际工期的不同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约定工期、定额工期与合理工期(上)一、什么是定额工期鉴定?在一个建设工程诉讼当中,往往都是由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而发包人主张工期逾期或是工程质量问题。
价款、工期和质量被誉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三驾马车”。
对于工期板块,一般都是由发包人举证开竣工时间,剩下的举证责任大多都分配给了承包人。
此时,承包人的主要抗辩有:不具备开工条件、发生了在关键线路上的设计变更、存在着约定或者法定工期顺延的事项、不可抗力等等。
这些事项的举证,除本身已经有签证或者是工作联系单记载之外,它最大的问题在于难以定量,即发生了这些事件,能够导致工期顺延多少天?律师和法官往往都难以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这也就造成了在实践当中法院处理工期争议,大体有三种思路:一种是简单加减;一种是按比例分割;还有一种是各自承担。
这是目前工期审判的现状。
有人说,通过工期鉴定能够较好地将延误问题量化。
这的确是一个思路。
本文我想分享的是关于工期鉴定中的一种情形一一定额工期鉴定。
二、约定工期和合理工期的概念?在司法审判当中有两个概念是确定的:一个是约定工期,一个是合理工期。
约定工期当然就是合同所约定的开竣工期间;2019年4月23日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这个行政法规提到了“合理工期”,但无法判断上述规定究竟是效力性规范还是管理性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两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给出了答案。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也应认定无效。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三、什么是“定额工期”?那么,鉴定机构能够鉴定合理工期吗?答案是否定的。
原则上,鉴定机构只能鉴定定额工期。
施工单位超出合同工期如何赔偿
施⼯单位超出合同⼯期如何赔偿
施⼯合同都是有⼯期的,在这个⼯期中应该做到⽇期结束后⼯程就结束,然⽽现实还是很多的施⼯单位没有完成,这个和遇到的其他的情况有关系的,不过应该如何赔偿呢。
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施⼯单位超出合同⼯期如何赔偿
1、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发包⽅的原因致使⼯程施⼯⽅的损失的,发包⽅要负责赔偿。
发包⼈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技术资料的,承包⼈可以顺延⼯程⽇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窝⼯等损失。
因发包⼈的原因致使⼯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因此造成的停⼯、窝⼯、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
2、你可以根据对⽅的侵权事实进⾏诉讼,当然也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损失进⾏调解或达成协议赔偿。
3、如果诉讼的话,你们当然要进⾏相关的证据提交⼯作。
⽐如你们预计的实际⼯期,你们承担相类似的⼯程活动的⼤概⼯期,以证明你们这次确实收到了窝⼯等损失。
你们也可以举出你们在我⼯期间的损失具体内容,如⼯⼈的⼯资、机器闲置费⽤、器材租赁费⽤等等,都要求合格的单据证明。
施⼯超过⼯期这个合同赔偿必须要有很好的解决⽅案,施⼯合同在最初订⽴的时候就是说好了的,要是不能按时的完成对于施⼯单位的声誉都会有⼀定的影响,严重的等级都会降低。
以上就是⼩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的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施工单位施工超合同工期
施工单位施工超合同工期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工期。
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中并不罕见,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本文将从施工单位、业主和建筑工程本身等方面分析施工超合同工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施工单位原因1. 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能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工程进度失控。
2. 施工技术水平不高: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技术水平不高会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从而延误工期。
3. 施工材料供应不及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4. 施工设备不足:施工单位设备不足,无法满足工程进度需求,导致工期延误。
5. 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工程质量,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反复修改,导致工期延长。
二、业主原因1. 变更设计:业主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需求变更导致设计方案调整,从而延长工期。
2. 资金拨付不及时: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正常开展施工,延误工期。
3. 审批手续繁琐:业主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手续繁琐,耗时较长,影响工程进度。
4. 沟通协调不畅: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影响工期。
三、建筑工程本身原因1. 工程设计不合理: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延误工期。
2. 施工环境恶劣:建筑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可能导致工期延长。
3. 工程规模较大:工程规模越大,施工周期越长,容易导致工期超期。
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以下解决措施:1. 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施工组织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进度。
2. 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施工效率。
3. 确保施工材料供应充足,建立完善的供应链体系。
4. 加强设备投入,提高施工设备的使用效率。
5. 施工单位与业主加强沟通,确保资金拨付及时,简化审批手续。
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
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吗?问题: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吗?建设单位和监理每年对施工进度计划均有批复,是否视为已同意合同工期调整。
超合同工期的责任到底是承包方还是建设单位,是否可以到合同完工时一并分析?ﻫ答:施工项目合同工期的延误责任,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应规定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和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
依据九部委颁发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规定,现分述如下:1、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主要有:(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施工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ﻫ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补偿。
如果承包人要求修改进度计划时,应事先向监理人提出申请,监理人经与发包人协商后,依据协商的原则,由承包人修改进度,经监理人批准后,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实施;如果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增加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由发包人给予补偿。
2、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社会性或自然灾害(包括异常恶劣气候)突发事件。
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给与补偿,但不包括利润。
3、承包人引起的延误。
除上述原因外,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违约、为合理施工和安全保证必须的延误、承包人擅自停工,以及合同中规定暂停等)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应自行承担所增加的费用。
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规定,监理人应按上述责任划分,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及时处理。
工程超过合同同期
工程超过合同同期
案例背景
某建筑工程项目,原计划施工周期为18个月,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实际施工时间延长至
24个月,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期限。
该项目涉及的主体包括甲方(投资方)、乙方(承建方)以及监理公司。
超期原因分析
设计变更频繁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对功能需求的不断调整,导致设计方案多次变更。
每次设计变更
都需要重新审批、出图,严重拖延了工程进度。
施工管理不善
乙方在项目管理上存在疏漏,如人员配置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施工效率低下,无法按计划推进。
不可抗力因素
施工期间遇到了极端天气,如连续降雨,影响了地基工程的施工质量,不得不重新施工,
进而影响了整体进度。
解决方案探讨
明确设计变更流程
甲乙双方应事先约定设计变更的具体流程,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实施等步骤,并明确每
次变更可能带来的时间和成本影响,以便及时调整施工计划。
加强施工管理
乙方应优化项目管理,包括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材料及时供应、加强现场施工监控等,以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比如建立天气预警机制,
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立即启动预案,减少损失。
法律与合同处理
对于超出合同期限的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通常情况下,如果超期是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应公正记录工程进度和相关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结语。
工程超合同原因
工程超合同原因工程名称:XX项目合同编号:XXXX-XXXX报告日期:[填写日期]一、项目背景简介XX项目自[项目开始日期]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全体参与方的共同努力,目前已进入关键实施阶段。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的主要任务包括[简要描述项目的主要任务]。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超出原合同规定的情形,现对此进行分析,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二、超合同情况概述截至目前,项目中出现的超合同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变更设计:由于[具体原因],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导致部分工程量增加。
2. 材料价格波动:受市场因素影响,部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超出了预算。
3. 施工期延误: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具体原因],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4. 法规政策调整:新的法规政策出台,增加了项目合规的成本。
三、超合同原因分析针对上述超合同情况,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1. 设计变更:初步调查显示,设计变更主要是由于[详细分析原因]。
为此,我们建议加强前期调研和沟通,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 材料价格波动:材料成本的上涨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方面,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原材料供应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也推高了价格。
3. 施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因素往往是不可预见且难以控制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制定更为灵活的施工计划,并储备一定的时间缓冲。
4. 法规政策调整:政策法规的变动是对项目合规性的考验。
为应对此类风险,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向。
四、应对措施与建议针对超合同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应对措施和建议:1. 加强项目管理: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变更。
2. 成本控制:建立更为严格的成本监控机制,对材料采购进行合理预测和控制。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
4. 法律合规: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确保项目始终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五、结论通过对超合同原因的分析,我们认为,虽然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合理的调整,项目仍有望按照既定目标顺利完成。
工程合同超出合同价格违法吗
工程合同超出合同价格违法吗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程合同超出原定价格并不一定直接等同于违法行为。
在法律框架内,合同双方对于成本的增加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因材料价格上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成本变动时的处理办法,那么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是合法且合理的。
如果合同超支是由于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比如施工单位擅自使用高于合同约定标准的材料或者施工方法不当导致的返工,这种情况下的超支则是违反了合同约定,可能涉及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为了避免因合同超支而产生的纠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可以设定一个合理的价格浮动范围,或者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条款。
还可以通过设立风险预备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等方式来控制成本风险。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透明,对于任何可能导致成本增加的变更,应及时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确保合同调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合理规划工程进度,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也是预防成本超支的重要措施。
一旦发生合同超支,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诉诸法院解决争议。
在这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变更协议、工程进度记录等,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工程合同超出合同价格并非一概而论的违法行为,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和处理合同超支问题,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能超出合同多少
施工能超出合同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或工程费用与合同约定范围有所差异的情况。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施工能超出合同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它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延误等问题。
因此,对施工能超出合同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各方权益的关键。
一、施工能超出合同的原因1. 设计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不合理、设计缺陷或者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从而导致工程量或工程费用的增加。
2. 工程量计算误差: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可能存在误差,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
3. 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施工现场的地质、水文、气候等条件变化,可能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进而影响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的变化。
4. 施工技术要求提高: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可能需要采用更高标准的施工技术或材料,导致工程费用增加。
5. 政策法规变化: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可能导致施工成本的增加。
6.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条款不明确、不具体,容易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
二、施工能超出合同的控制与管理1.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具体地规定工程量、工程费用、工期等内容,以减少合同纠纷。
2. 加强设计管理:加强设计阶段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设计合理、科学,减少设计变更。
3. 施工过程监控: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工程量或工程费用的异常变化,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4. 工程变更管理:对于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和工程费用。
5. 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预防和应对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对工程的影响。
6. 成本控制与结算: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和结算制度,对工程量和工程费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能超出合同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总之,施工能超出合同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通过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加强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施工能超出合同的情况,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超过合同叫什么
工程超过合同叫什么【标题】工程超支合同补充协议【】鉴于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于[日期]签订了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双方就[工程名称]的建设工作达成了一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如材料价格上涨、设计变更等],导致工程成本超出了原合同约定的金额。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进行如下补充:一、超支金额及责任承担1. 经双方确认,工程超支总金额为[超支金额]元人民币。
2. 对于超支部分,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比例承担责任:- 甲方承担[甲方承担比例]%;- 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比例]%。
二、工期调整1. 如因超支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应根据实际超支原因和责任承担比例,重新协商确定新的竣工日期。
2.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超支对工期的影响,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三、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的[支付期限]内,支付由其承担的超支金额。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四、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超支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能采取措施减少超支影响或未能保证工程质量,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事项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结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需要签
订补充协议延期吗?
问题:经过招标的施工合同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延期吗?建设单位和监理每年对施工进度计划均有批复,是否视为已同意合同工期调整。
超合同工期的责任到底是承包方还是建设单位,是否可以到合同完工时一并分析?
答:施工项目合同工期的延误责任,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
一般情况下应规定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和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
依据九部委颁发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规定,现分述如下:
1、由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延误主要有:(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施工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补偿。
如果承包人要求修改进度计划时,应事先向监理人提出申请,监理人经与发包人协商后,依据协商的原则,由承包人修改进度,经监理人批准后,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实施;如果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增加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利润)由发包人给予补偿。
2、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社会性或自然灾害(包括异常恶劣气候)突发事件。
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应给与补偿,但不包括利润。
3、承包人引起的延误。
除上述原因外,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违约、为合理施工和安全保证必须的延误、承包人擅自停工,以及合同中规定暂停等)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应自行承担所增加的费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规定,监理人应按上述责任划分,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及时处理。
属于发包人责任(包括不可抗力)以书面方式通知修改进度计划,或要求承包人赶工。
承包人是不能要求延长工期的,必须采用赶工措施加快进度,以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
在合同执行期,一旦出现影响工期的事件发生,划清责任,及时处理,因此不能待合同完工时一并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