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常见的几种类型2016-9-19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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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常见的几种类型

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在北京市名下无房,以租房名义提取公积金:

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填写完整)网站可下载或公积金领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本人注明两句话: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本人承诺使用。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授权查询本人住房信息使用。签本人名。)提取记录单。提取清册(红皮的)

支票信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0200066019025904086 工商银行西客站支行

异地购房发票真伪核查:

注意:单位经办人核实异地购房提取真伪

(异地一手房):

1.单位经办人查询发票真伪后网页打印(不要截图):

2.和职工要网签合同号和网签密码,查询并网页打印(例如:河北三河市的房,在网上搜河北省住房保障网或三河市房产管理局进行查询):

3.若职工没有网签合同号和网签密码,单位经办人要在提取柜台当面打电话核实(电话可以是职工贷款银行电话、职工小区物业电话或房地产电话),电话打通核实后单位经办人需将核实信息写在异地购房证明下方,(例如:XX银行张经理,电话XXX,经办人本人签字注上已核实)。

(异地二手房):

1.全款二手房核实两种方式(二选一):

(1)与职工要小区物业电话,单位经办人要在提取柜台当面打电话核实,电话打通核实后单位经办人需将核实信息写在异地购房证明下方,(例如:XX银行张经理,电话XXX,经办人本人签字注上已核实)。

(2)让职工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出具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地址省市区小区名门牌号证明购房真实性)。

2.贷款购买二手房

单位经办人与贷款银行或小区物业打电话或房管局开证明核实并标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义管理部

2016年9月调整最低工资导致原基数不够最低工资基数调整说明:

说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单位登记号:,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京房公积金发[2016] 26号)的通知精神,对我单位低于北京市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等人调整缴存基数。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月日

转入集中封存户的办理程序:

①对于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集中封存户的人员,单位在为其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后,填制《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持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转出手续,并向管理部提供职工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②若发生两人以上的转到集中封存户的情况,还需填制《转移清册》,《转移申请书》和《转移清册》的填制方法与两人以上内部转移的填制方法相同。

③管理部接柜人员办理,打印《转移通知书(托管封存)》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

④转出单位负责通知职工个人其住房公积金已转到集中封存户。

转移:

转移包括转出、转入和内部转移。

转出主要是职工在国管、中直、铁路和外省市公积金中心开户,需要将其在北京市公积金系统内的余额转到上述账户的业务。转入大致是反向业务,即从上述账户转入市管系统。内部转移是职工在北京市公积金系统内各单位间的转移。经办人首先要分清是哪种转移业务,然后准备相应的材料来柜台办理。

1、转入:经办人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来柜台开具转移

开户证明,交给对方公积金部门办理。

2、转出:

(1)、对方公积金部门开具的职工开户证明(加盖红章):要求内容准确、完整,包含8项内容,转入单位登记号、单位名称、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转入开户行(注明×银行×省×市×支行)、账号、管理中心名称等。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提供准确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单位经办人先用电话核实,并注明核实时间和核实人。

(5)、缴存证明(缴费明细),邮寄给转入单位。

3、内部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单位集体转移:转出前务必停止本管理部托收和网上密钥业务关联。

汇补缴:

网办单位每月只能上报一次人员增减信息,无人员增减不用上报。增加人员时如果提示“此人存在自动转移,请到公积金管理部打印单据”时,继续确认上报操作,代表该职工有另一个公积金账户,增加确认后账户会转移合并。如果同时为托收单位,务必扣除托收日,并于托收日3个工作日前上报增减数据,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补缴业务网上上报并确认后,如果托收失败,等管理部通知后再到银行网点做支票补缴,单位需重新填写补缴清册和补缴说明,并与柜台人员说明此业务为托收补缴失败,同时要求柜台人员删除网上确认记录,否则会影响下次网上补缴操作。提示:当月增加人员当月需补缴,操作时录入人员编号,将光标移到编号后面,点击回车,姓名、身份证号自动显示,录入单位和个人的补缴金额之和即可,然后保存上报。

1、每月上报增减人员清册必须信息正确,网上办公单位录入姓名时前后和中间都不能有空格,手工填写字迹清楚,工作人员操作完成制作的机打清册经办人必须核对,防止新开户人员出现姓名或身份证录入错误,造成原有账户不能合并,约定提取无法继续,须新单位重新办理。

2、已做汇缴的月份,不能再做同月的补缴;差额补缴金额加之前的汇缴金额不能超过当年的缴存上限,补缴说明格式见跨年文件夹。补缴托收日期比照汇缴托收日期,为每月10日和20日,请涉及补缴业务的单位经办人掌握好上报时间,不要和本单位汇缴业务冲突。

3、人员全部减少的单位,务必出具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文字说明至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不能在网上操作。

补《提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记录单》原件丢失,若系统中有职工的首次提取记录,经办人持职工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银行网点申请补发《提取记录单》;职工本人也可按上述程序自行办理。

若系统里没有以前的提取记录,职工申请补发《提取记录单》时,应提供原始提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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