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关于重要空白凭证的专项稽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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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关于重要空白凭证的专项稽核报告

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工作安排,风险稽核部于20XX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对XX支行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稽核。现将稽核结果报告如下:

一、稽核内容

本次检查以重要空白凭证的控制是否合规,核算手续是否严密,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为重点,检查了重要空白凭证的发放、调入、保管、使用、交接、挂失、回收、作废、销毁到监督检查的整个流程。

二、稽核方法

稽核人员首先从总部部室调阅支行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记录,与支行领取人员座谈,看其领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调入时密码是否保密,如何入库;然后查其柜员名下的凭证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逐户检查近期销户单位交回的重空凭证处理手续是否严密,看其查库登记簿的检查范围是否全面、检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定期查库。稽核人员边检查、边与被查人员交流,特别是对有疑问的问题、重点问题进行了延伸检查。

三、稽核结果

(一)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我行对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日趋规范、严格,如近期加强了对领用人的控制;支行对重要空白凭证重要性的认识也有了很大提高,如多数支行为便于控制,都自备了手工登记簿,对柜员的凭证进行了严格数量控制。但在检查中也发现监督检查不到位、销户时重空凭证的收回控制不严格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个性问题

1、领用环节不符合规定。从总部领取重要空白凭证时,领取人应为两人且必须有一人为凭证库管,由库管在系统中做"凭证接收"交易。检查发现实际支行凭证领用签字人均为一人,并且有非库管人员以库管的柜员号进入系统做"凭证接收"交易的情况,如4月份朝阳路支行回艳平、XX支行刘允庄各领取重要空白凭证一次,8月份韩长青领取重要空白凭证一次,三人均不是凭证库管,也未做权限交接,而是直接输入凭证库管的柜员号和密码做"凭证接收"交易。

2、销户时重空凭证回收情况不规范。

对重空凭证回收要求不严。有的支行对销户企业的重要空白凭证收回的较少,如朝阳路、XX支行;有的支行只要求对连号重要空白凭证收回作"作废"处理,如道东支行;府西支行8月中旬后加强对销户企

业重空凭证的管理,要求对所有"未用"状态的回收,此前也未强调控制。

对不能交回重空凭证的客户责任问题重视不够。有的支行对未收回支票不要求客户出具有关责任界定的证明或凭证作废的申请,如朝阳、XX、东风路支行;有的支行对未收回重空凭证多数企业出具证明,少数未出具证明材料,如道东支行。府西支行自8月份以后才要求客户开具证明信。而且各个支行证明信的格式各异,内容不够严谨。

收回重要空白凭证时打印"单位上缴凭证单",无客户确认。如XX收回客户凭证时无单位印章或客户签字。

3、监督检查不到位。府西支行没有对副主管、综合员的库存凭证检查,自5月份以来行长未查库;东风路支行自6月份以来没有对副主管、综合员库存凭证检查记录。

4、其他个性问题

府西已上交的吞没卡有部分状态为正常。

在XX年1月7日XX支行为客户代发工资,由于提供的账号错误,系统只是依据账号入账,错入户名为卫XX,账号为XX的卫校校园卡账户中,至今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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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朝阳路支行受理挂失支票一张,出票人XX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但支票未填明出票日期和收款人,由出票人开具"支票已支付给XX,现已丢失,望银行给予挂失"的证明,现由XX挂失,26日法院出具了申请人为XX的遗失支票停止支付的通知书。因支票未填收款人,挂失人不是票据记载上的票据权利人。

系统问题

收回的连号作废旧凭证时,实际已全部作废,但系统中只有前两张显示"作废",后面状态均为未用。如府西支行收回号码为a121392-a121400的旧现金支票9张,在做"收回客户重要空白凭证"交易中号码也正确地填写了以上号码,但交易完成后,只有a121392、a121393状态为"作废",其他7张仍为"未用"状态,未更新为"作废"状态。

支行柜员用"票据挂失解挂查询"交易可查询到全行所有的票据挂失情况。

"7256客户收回重要空白凭证查询"交易,不能查询凭证收回日期。

四、问题原因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支行缺乏对重要空白凭证风险的认识;二是没有新综合柜员制模式下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三是过份依赖系统

控制,对系统存在的瑕疵没有及时发现或更新。

五、几点建议

1、加强制度控制,制定综合柜员制模式下的重空凭证管理办法,细化各操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如在办法中严格凭证领用人的控制,代领情况的权限交接控制,明确企业销户时凭证处理。

2、统一、简化凭证收回的操作流程。一是对交回重要空白凭证不再要求客户出具证明,而是由客户在打印的"单位上缴凭证"单据上加盖单位印章和经手人签字。二是统一印制制式"重要空白凭证作废申请书",对不能交回的重空凭证,在申请书明确客户责任,不再由客户出具证明,而是由系统调出并打印在"凭证作废申请书"上,由客户在申请书上加盖印章和经手人签字,再通过系统交易将其凭证状态改为"作废"状态。

3、优化并调整程序,提高程序的控制能力。除对以上系统存在问题进行修订外,对目前系统中不能连号的客户交回凭证只能单张作废,造成凭证作废麻烦且耗时长的问题,建议调整程序,对客户不能交回的"未用"状态重要空白凭证,做到可通过系统交易全部调出,一并"作废",并可打印在"凭证作废申请书"上。

4、支行要加强凭证的自查力度,全面、有效、规范地落实查库制度,不留监督检查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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