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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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资产评估有关问题【最新版】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资产评估有关问题【最新版】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破产清算评估在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思路和评估方法上与其他资产评估有一定的差异,评估人员对此应有新的思考。

企业破产清算涉及到国家、破产企业职工以及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都要一一解决,情况复杂、政策性强。

因此,破产清算评估在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思路和评估方法上与其他资产评估有一定的差异,评估人员对此应有新的思考。

01关于评估目的和评估范围一、评估目的应由委托方(清算组)在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确定,为清算组提供评估基准日有关财产的清算价格和债务的核实额,为处置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提供依据。

(1)对破产企业部分财产(指定的财产)进行评估。

(2)对破产企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

(3)对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对破产企业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关于评估目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1.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与破产财产是两个不同范围的概念2.评估对象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而不包括债务。

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已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按法律法规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按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债务的评估应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按被评估单位未来实际应支付的债务金额作为评估值。

破产企业的债务应按法定顺序清偿,并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有效债务时,对不足清偿的债务予以豁免。

故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只能在评估后才能确定。

因此破产清算评估、不能预先确定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故无法确定评估值。

评估人员只能对截止评估基准日破产企业实际承担的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二、评估范围应根据评估目的确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财产和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对列入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破产企业和列入全国企业破产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及行政划拔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范围时应注意以下情况:1截止评估基准日,产权归属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应纳入清查核实范围。

评估人员应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规,划分财产并予以列示和披露。

变现能力分析说明

变现能力分析说明

一、有的欠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的有租约限制;有的涉及另外的诉讼;有的还要补地价,这些情况都使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受到影响。

评估报告一定要将被拍卖财产存在的瑕疵加以披露,并根据影响大小对被拍卖财产的市场价值特别是拍卖底价做向下修正,以保护竞拍人的利益。

二、 变现能力分析应当包括抵押房地产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假定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与评估的市场价值的差异程度,变现的时间长短以及费用、税金的种类、数额和清偿顺序。

三、根据本次估价目的是处置变现,故需对估价对象的处置变现系数进行分析,分析如下:处置变现系数的确定: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其处置变现系数与估价对象的潜在有效需求、变现时间、变现日评估对象的权利瑕疵及变现时同类房地产供给量有关。

估价对象的潜在有效需求与估价对象的用途、标的大小(单价、总价)、当地收入水平、人口数量等因素密切相关。

就本次估价对象用途为1-2层的商业用房(株洲市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变现能力由强到弱分别为住宅-商场-写字楼-特殊物业[设备层属特殊物业])其变现能力属中上水平;本次评估标的单价高、总价较大,变现相对困难,变现能力较弱;株洲市人均收入水平、人口数量在湖南属中上水平,该区域为株洲市中心消费区,区域内消费水平较高,但受房屋规模限制,该房屋通用性不强(只适合作商业),因此总体而言估价对象的潜在有效需求导致估价对象的变现能力属中等偏上水平。

变现时间:因委托方需处置变现,因此其变现时间远远短于房地产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时间,故其变现价格也远远小于正常的销售价格。

变现日评估对象的权利及实物状况:评估对象房屋实体维护保养状况较好,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提供该房屋应分摊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不齐,且土地使用性质及使用权类型尚待确定。

因此,评估对象在权利上存在瑕疵,对其变现能力影响较大。

变现时同类商业用房的供给量:根据估价人员调查株洲市中心区域内与估价对象同类或相似的房地产较多,随着在建的中旺锦安城等一大批同类型房屋的投入使用,更加大了同类房地产的竟争,因此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变现能力。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一、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目的和方式决定价值类型的选取处置破产清算资产是指当破产清算组取得破产清算资产后,对破产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等的变现行为,此时需要进行评估为确定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处置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采用什么价值类型,取决于处置目的:如果选择自己持有该资产,他所关心的是公允的入账价值;如果选择将该资产用于投资活动,那么他关心的就是投资价值;而对于破产清算组而言,进行评估时所应选择的价值类型是强制变现价值,这也是非公开市场价值的一种形式。

选择强制变现价值有以下原因:1.是破产清算组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置破产资产,通过各种处置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回收现金的目的。

因此,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方式选择余地很小,简单地说,就是要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些资产转让或出售出去。

2.一些破产清算资产不是市场上流通的通用资产,资产的专用性很强;一些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立即投入使用;还有一些资产,产权依据缺乏,并可能存在产权纠纷。

这些特点导致在其处置时必然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3.是由国内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所决定的。

由于需要在较短期限内完成处置,特定资产的买方数量又很有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很难形成,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卖方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急于出手的卖方只能在处置价格上做出更多让步以赢得交易的成功。

二、评估方法对拟处置变现的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主要采取间接法和直接法进行。

1.间接法。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在用价值(或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为基础,考虑强制变现因素,最后确定强制变现价值。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假设评估对象可以实现其在用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得出委估资产在在用条件(或清算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其次,对委估资产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从而测算和评定委估资产的快速变现系数;最后,由在用条件下的评估值和快速变现系数计算得出委估资产的清算和强制变现价值。

破产清算程序担保财产的管理、变现费用清偿原则

破产清算程序担保财产的管理、变现费用清偿原则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担保财产的管理和变现费用清偿原则遵循以下步骤:
1. 担保财产的管理和变现费用应优先于债权清偿。

这是为了保障担保财产的价值和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在破产程序中,担保财产的清偿应该适用这一原则。

2. 不动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属于实现担保债权而必须支出的费用,应首先清偿。

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在破产程序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3.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应该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

具体来说,应该先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然后清偿主债权的利息,最后清偿主债权。

这是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4. 在破产程序中,担保财产的变现收入应该由担保权人优先受偿。

这是为了保障担保权人的利益,避免在破产程序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 如果从除担保财产之外的其他破产财产中随时清偿担保债权的费用,这将对普通债权人产生不公。

因此,应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以保障公平原则的贯彻。

总的来说,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担保财产的管理和变现费用清偿原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应该遵循公平原则,避免对普通债权人产生不公。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需要对企业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的过程。

在进行清算的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清算的结果和债权人的利益。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注意一些重要问题,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促进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重点介绍在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师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评估技术要求,按照专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评估师应当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搜集和调查,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对资产进行合理的估值,排除不合理因素的影响,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评估师应当在评估过程中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困扰,不参与与评估有关的利益交易,并在评估报告中真实、完整地反映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对特殊资产的评估。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资产,如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这些资产的评估需要特别注意。

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师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其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来源,采用合适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对于固定资产和存货,评估师需要对其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使用状况、残值率等因素,进行合理的估值。

对于应收账款,评估师需要深入了解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往来情况,对坏账准备进行充分的考虑,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对特殊资产的评估需要评估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确保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评估的合规性。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师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规范,确保评估工作的合规性。

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估工作,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一、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目的和方式决定价值类型的选取处置破产清算资产是指当破产清算组取得破产清算资产后,对破产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等的变现行为,此时需要进行评估为确定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处置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采用什么价值类型,取决于处置目的:如果选择自己持有该资产,他所关心的是公允的入账价值;如果选择将该资产用于投资活动,那么他关心的就是投资价值;而对于破产清算组而言,进行评估时所应选择的价值类型是强制变现价值,这也是非公开市场价值的一种形式。

选择强制变现价值有以下原因:1.是破产清算组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置破产资产,通过各种处置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回收现金的目的。

因此,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方式选择余地很小,简单地说,就是要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些资产转让或出售出去。

2.一些破产清算资产不是市场上流通的通用资产,资产的专用性很强;一些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立即投入使用;还有一些资产,产权依据缺乏,并可能存在产权纠纷。

这些特点导致在其处置时必然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3.是由国内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所决定的。

由于需要在较短期限内完成处置,特定资产的买方数量又很有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很难形成,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卖方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急于出手的卖方只能在处置价格上做出更多让步以赢得交易的成功。

二、评估方法对拟处置变现的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主要采取间接法和直接法进行。

1.间接法。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在用价值(或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为基础,考虑强制变现因素,最后确定强制变现价值。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假设评估对象可以实现其在用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得出委估资产在在用条件(或清算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其次,对委估资产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从而测算和评定委估资产的快速变现系数;最后,由在用条件下的评估值和快速变现系数计算得出委估资产的清算和强制变现价值。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一、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目的和方式决定价值类型的选取处置破产清算资产是指当破产清算组取得破产清算资产后,对破产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等的变现行为,此时需要进行评估为确定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处置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采用什么价值类型,取决于处置目的:如果选择自己持有该资产,他所关心的是公允的入账价值;如果选择将该资产用于投资活动,那么他关心的就是投资价值;而对于破产清算组而言,进行评估时所应选择的价值类型是强制变现价值,这也是非公开市场价值的一种形式。

选择强制变现价值有以下原因:1.是破产清算组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置破产资产,通过各种处置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回收现金的目的。

因此,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方式选择余地很小,简单地说,就是要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些资产转让或出售出去。

2.一些破产清算资产不是市场上流通的通用资产,资产的专用性很强;一些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立即投入使用;还有一些资产,产权依据缺乏,并可能存在产权纠纷。

这些特点导致在其处置时必然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3.是由国内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所决定的。

由于需要在较短期限内完成处置,特定资产的买方数量又很有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很难形成,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卖方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急于出手的卖方只能在处置价格上做出更多让步以赢得交易的成功。

二、评估方法对拟处置变现的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主要采取间接法和直接法进行。

1.间接法。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在用价值(或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为基础,考虑强制变现因素,最后确定强制变现价值。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假设评估对象可以实现其在用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得出委估资产在在用条件(或清算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其次,对委估资产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从而测算和评定委估资产的快速变现系数;最后,由在用条件下的评估值和快速变现系数计算得出委估资产的清算和强制变现价值。

破产管理人资产变现与清偿制度

破产管理人资产变现与清偿制度

破产管理人资产变现与清偿制度破产管理人是在企业破产或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一种特殊角色。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债务人的债务与资产,并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合理的清偿。

资产变现与清偿制度是破产管理人在执行这一职责的关键工具。

一、破产管理人的职责1.管理债务人的债务破产管理人负责收集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与债务信息,并在破产程序中对这些债权进行合理的管理与清算。

他们通过与债权人的沟通与协商,确定债务的优先顺序,并确保债务人能够依法清偿债务。

2.管理债务人的资产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与变现债务人的资产。

他们需要制定合理的资产清单,并采取措施保护与维护这些资产的价值。

在资产变现过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采取合适的方法与渠道,将资产变现为现金,以便清偿债务。

3.向债权人作出报告破产管理人需要向债权人定期报告破产进展情况,并向债权人说明资产的变现与清偿情况。

这些报告需要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债权人了解破产程序的进展,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最终的清偿方案。

4.参与破产程序的法律和司法活动破产管理人需要与法院、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参与相关法律和司法程序。

他们需要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协助法院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资产变现与清偿制度1.资产评估与变现破产管理人需要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确定其价值。

评估结果将用作确定清偿债务的依据。

在评估后,破产管理人需要采取合适的方法与渠道,将资产变现为现金。

这些方法包括拍卖、转让、租赁、出售或进行股权融资等。

2.债务清偿方案破产管理人需要根据资产的变现情况与债务的优先顺序,制定清偿债务的方案。

这个方案需要获得债权人的认可,并在法院的审查和批准下正式实施。

清偿债务的方案应公平合理,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够按照其优先级得到相应的清偿。

3.债权人会议在制定清偿方案前,破产管理人需要召集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与协商。

这个会议的目的是解决债权人之间的纠纷,并征得债权人对清偿方案的意见。

快速变现率

快速变现率

评估程序与方法:依据《国资办发[1997]58号文》规定,破产企业机器设备的评估,应按当地二手设备市场价格评估;没有二手设备市场,或者市场中不能找到同类的功能的自制或专用设备,则应依据重置成本法确定的重置价格为基点,估算一个折扣率并说明折价的依据。

但其最终的评估值不能低于其作残值出售的变现价净。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快速变现率(1)重置成本取得方法(以被估资产继续使用为前提)A.市场寻价法或二手设备市场同类设备价格B.对于二手设备市场上没有或者找不到同类型号或同类自制或专用设备,找其功能相同或相近的设备,按其市场价格类比调整。

C.物价指数调整法:重置成本=历史成本×(1+物价变动指数)(2)成新率的确定:按年限法和设备的技术状况综合确定机器设备成新率计算公式:A 理论成新率(3)运输车辆成新率的确定:根据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及2004年12月18日国经贸资源(2000)120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成新率后取其较小者为最终成新率,即A 使用年限成新率使用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B 行驰里程成新率行驰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驰里程-已使行驰里程)/规定行驰里程×100%经现声勘察,如发现车辆不和的记录的因素,则可对车辆最终成新率给予适当的修正。

(4)快速变现率机器设备变现系数主要根据设备通用还是专用程度,以及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和市场接受程度综合考虑。

快速变现系数=1-综合折扣率本次评估中,像全切设备,如车床、床、铣床等而不是变现的如磨床类等设备变现折扣率为15%,变现折扣率取10%而本企地理位置也较偏辟,为了加速变现,要另行增加综合情况的折扣率10%、15%二者相加后折扣率为20%和30%。

对于像专用性特强的设备和本厂自制的设备,综合折扣率取30%~50%之间;而你旧市场交易较难,可取30%~50%之内而2002以后所购置车辆因年代较近,车辆较新,取综合折扣率为30%,而新车则取20%。

破产财产的评估与变价

破产财产的评估与变价

破产财产的评估与变价进⼊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要接管债务⼈财产,同时有⼀个对债务⼈财产的评估、变价与出售的过程。

破产财产的评估破产宣告后,进⾏破产清算程序的⽬的就是将破产⼈的财产在债权⼈之间进⾏公平分配,以尽可能地满⾜债权⼈的清偿请求。

要对破产⼈的财产进⾏分配,⾸先必须对破产财产进⾏全⾯、准确地评估。

我认为破产企业的评估基准⽇⼀般应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但考虑到新破产法第107条有关破产财产的规定,资产评估基准⽇也可以为法院下达破产宣告裁定书⽇。

企业被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会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如固定资产、流动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管理⼈须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与会计师对破产财产进⾏评估作价,按所作价格计算破产财产的总额,以在具体分配破产财产时将这些财产以不同的形式分配到债权⼈⼿中。

资产评估要防⽌错评、误评、漏评。

不同的资产评估⽅法会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和破产财产的总额,因此评估⽅法的选择很重要,⼀般采⽤强制清算价值⽅法,即以现⾏市价法、市场折扣法、重置成本法、模拟拍卖法来进⾏评估,以确定破产财产的价值和其转让或拍卖的底价。

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财产的变价,是指管理⼈将⾮⾦钱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式出让给他⼈,使之转化为⾦钱状态,以便于进⾏清算分配的过程。

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

破产债权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钱的破产债权换算成⾦钱债权的过程;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钱的破产财产转化成⾦钱状态的过程,这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来实现的。

原则上讲,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由管理⼈来负责进⾏,但须经债权⼈会议决定。

我国新破产法第111条规定,管理⼈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的变价⽅案,提交债权⼈会议进⾏讨论。

在债权⼈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案或者法院依法作出破产财产变价⽅案的裁定后,管理⼈应当适时变卖破产财产。

管理⼈在进⾏破产财产的变价时,仍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务。

变现系数的确定

变现系数的确定

变现系数的确定
变现系数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资产能够转化为现金的速率或能力。

在金融领域,变现系数通常用于衡量资产的流动性。

确定变现系数的方法如下:
1. 分析资产的特性:不同类型的资产具有不同的变现能力。

例如,现金和存款的变现能力较强,而房地产、股票等固定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弱。

在确定变现系数时,需要充分考虑资产的特性。

2. 评估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对资产变现有一定影响。

在市场繁荣时期,资产变现相对容易;而在市场低迷时期,资产变现可能变得困难。

分析市场环境有助于确定变现系数。

3. 分析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影响资产变现的重要因素。

交易成本包括税费、手续费、中介费用等。

在确定变现系数时,需要考虑交易成本对资产变现的影响。

4. 参考历史数据:查阅历史数据,了解资产在过去相同条件下的变现情况。

这将有助于评估资产在当前条件下的变现能力。

5. 专家评估:邀请金融、资产评估等领域的专家对资产的变
现能力进行评估。

专家意见可以作为确定变现系数的参考依据。

6. 综合分析:根据以上各方面的因素,对资产的变现能力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合适的变现系数。

需要注意,变现系数并非固定不变的,它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资产特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在实际应用中,要密切关注相关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变现系数,以确保资产定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资不抵债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通过清算程序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变现以偿还债务。

资产评估是破产清算的关键步骤之一,它对于确定企业的资产价值、债权债务的清算顺序、债权人的权益保障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

市场法是通过市场交易来确定资产的价值,适用于有市场价格的资产;成本法是根据资产的造价来确定其价值,适用于无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的资产;收益法是根据资产的未来收益来确定其价值,适用于有稳定收益的资产。

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非常重要。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明确评估的对象范围。

一般来说,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对于固定资产,应详细核实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等信息;对于流动资产,应详细核实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对于无形资产,应详细核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登记情况和市场价值;对于其他资产,应详细核实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的所有权和价值等。

三、评估依据的准确性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师应确保评估依据的准确性。

依据的准确性不仅包括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账务记录、税务记录等的真实性,还包括资产评估师所依据的市场价格、造价数据、收益数据等的准确性。

评估师需要对这些依据进行详细审查和核实,确保其准确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依据的来源和可靠性。

四、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资产评估的公正性是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核心要求之一。

评估师应在评估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主体的干扰和影响,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师应通过广泛收集信息、深入调查研究、严格分析判断等方式,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准确地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无法偿还债务或者营业资金周转不灵而无法进行正常经营和生产的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和清算。

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资产评估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可以帮助确定企业的实际价值,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为破产清算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下面就是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资产评估应当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涉及的利益关系较为复杂,因此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由企业自己进行资产评估,可能存在诚信问题,也容易破坏债权人的利益。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对于资产评估的对象范围需要明确界定。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明确界定资产评估的对象范围,包括评估的具体资产类别和范围。

一般来说,资产评估的对象范围应当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各类资产,并对每一类资产进行详细评估。

还需要明确资产评估的时间点,因为资产价值在不同时间点可能存在较大差异,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接下来,对于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标准需要科学规范。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准确的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一般可以分为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多种方法,具体方法的选择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和市场情况来确定。

在进行评估时,还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评估过程合乎规范,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对于评估结果的公示和申诉程序也是资产评估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进行资产评估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评估的方法和标准、评估结果、评估机构信息等相关内容,以便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和申诉。

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申诉程序,确保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评估结果有权提出申诉,并且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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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方法是什么?企业破产可不是一件好事,因为企业破产清算涉及到该破产企业职工和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利益交织情况复杂。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一次专业的评估,评估资产需要运用一些方法,这就需要专业的评估师来做。

而且破产企业的清算工作历经的时间都比较久,那么,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方法是什么,破产清算要多久?小编为大家总结一下。

一、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方法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应以财产强制快速变现为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应选取用清算价格法做为评估的主要方法。

1、法律、法规允许公开出售的财产,以基准日现行市价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确定其清算价格;对二手物资市场、拍卖市场较成熟的地区,也可参照二手交易市场及财产拍卖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清算价格。

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出售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应按专营行业内的重置价值确定评估值;对规定应报废就地销毁的、应按其可回收值扣除销毁费用的净残值作为评估值;销毁费用大于可收回残值的,评估值为零。

2、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可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来确定,两者关系为:变现率=(某财产快速出售时的价格/某财产正常出售时的价格)×100%折扣率=1-变现率清算价格=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现率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1-折扣率)评估人员应认真调查本地区近期内(通常3年内)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实际变现方式及变现金额,掌握充分的第一手资料,获得各类财产实际变现值与按公允价格确定的评估值的比率,即变现率。

并结合被评估破产企业的性质、所在行业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待估财产的通用性、供求状况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各类财产适用的变现率或折扣率。

需要注意的是,变现率(折扣率)受资产类别、地区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房地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性高的物资、通用性差的物资分类确定适用的变现率(折扣率)。

变现率的确定

变现率的确定

变现率的确定一、基本情况某司法机关委托某认证中心对涉案的细纱机、粗纱机、清花机、梳棉机、摒条机和槽桶等纺纱设备进行拍卖底价的鉴证。

基准日期2006年11月27日二、价格鉴定依据1、某司法机关提供的委托鉴定书;2、标的物有关的购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的资料;3、鉴定方实地勘察标的的材料;4、市场调查获取的资料。

三、审核受理认证中心指定专人对委托书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主要是看委托方本次委托的目的是什么,要求什么样的价格,提供的材料是否详细,并对需要补充的资料及时和委托方沟通,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材料要求委托方在委托书上注明或在材料上签字盖章。

审核后,向委托方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并组成鉴定小组,指派主、协办人员,约定时间对标的物现场查勘。

四、现场查勘标的物为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纺纱设备,其中细纱机12台,粗纱机2台,清花机1台,梳棉机6台,摒条机2节和槽桶2台。

该批设备为名牌产品,使用时间不长,但由于被查封,其零部件链块、槽针大部分损坏。

价格鉴证人员对标的物进行实物查勘后,又详细了解了标的购买时的情况和购买后的使用情况,对有关设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

五、市场调查根据标的物有关情况调查了三家纺纱厂和纺纱设备机械厂,综合确定基准日的重置价格,同时调查了解相关人员标的物在二手市场的价格。

六、价格鉴定1、确定价格鉴证路线。

根据所掌握的有关资料,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测算,并利用市场法对所做的价格进行验证。

2、确定重置价格。

通过市场调查,对市场上有该种设备的以基准日的市场价为准,市场上没有的按照相同型号、相同功能的类似设备进行确定。

最后确定总重置成本为1417400元。

3、确定成新率。

根据各设备的使用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综合确定各设备的成新率。

4、确定变现系数。

通过分析资产品质、价值特性、潜在市场、变现时间约束等因素对标的物价格的影响,确定变现系数。

鉴定人员根据各因素对标的物价格影响的程度,确定其权数分别为0.2、0.2、0.5、0.1。

企业破产清算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破产清算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破产清算的确认和计量(一)企业破产清算资产、负债的确认、计量【提示】以破产宣告日为资产、负债的初始计量日期,而非破产申请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因为无论提出破产申请,还是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都不能保证企业一定进入破产清算的境地,还有可能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如果进入重整或和解,则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破产清算期间税费的会计核算1.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清算损益。

2.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

3.破产企业因盘盈、追回等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初始确认计量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资产的成本之间存在差额的,该差额应当计入清算损益。

4.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计入清算损益。

(三)具体的账务处理1.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1)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2)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应付共益债务”科目。

(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2.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1)关于各类资产破产企业应当对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原账面价值为零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等)登记造册,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按照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各资产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2)关于各类负债破产企业应当对各类负债进行核查,按照规定对各负债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

对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资产评估应注意的问题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法按时还清债务而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并将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变现以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时,资产评估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它是判断企业资产价值的基础和决定债权人责任和收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重点介绍在进行企业破产清算时,需要注意的资产评估问题。

1、资产评估的时机问题破产清算程序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涉及到对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资产评估的时机非常关键。

一般来说,资产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和后期评估两个阶段。

初始评估需要在审计报告完成后及时完成,以确定企业破产资产的总体价值。

后期评估需要在管理人对资产进行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及时根据市场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如果评估时机不当,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出现大幅波动,影响清算程序。

资产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根据不同的资产种类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例如,对于股权、债权等金融性资产,应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固定资产,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因此,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根据资产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以保障评估结果客观真实。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制定合理的估价标准,以客观准确地评估企业各项资产的价值。

一些常见的标准包括:现金价值、市场价值、收益价值和替代价值等。

在进行资产估价时,需要同时考虑企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以准确估算其价值。

4、评估师资质问题资产评估需要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能力。

评估师需要具备数学、财务、法律等多层面的知识,以便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企业资产。

此外,评估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判断力,能够在评估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资产评估是企业破产清算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后续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注意时机、方法、标准和评估师资质等问题。

只有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准确,才能保证清算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尽速变价原则

尽速变价原则

尽速变价原则
一、公开处理的原则破产财产是全体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础,变价工作事关每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财产作变价处理时应发通知,通知所有债权人及债务人,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资产变现。

二、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原则清算组制定财产变现方案,应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人民法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清算组的工作有监督、确认和撤销权,所以清算组在处理企业财产的变现工作中,应事先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

三、成套设备整体出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企业中的成套设备,应当整体出售,不能整体出售的,可分散出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指出:“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一般应当整体出售。

”企业破产财产的变价,可采用拍卖、变卖等公开的方式进行。

但是,依法不得拍卖或者拍卖不成的破产财产,可以在破产分配时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依法属于限制流通的破产财产,应当由国家指定的部门收购或者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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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
一、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目的和方式决定价值类型的选取
处置破产清算资产是指当破产清算组取得破产清算资产后,对破产资产进行转让、出售等的变现行为,此时需要进行评估为确定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处置破产清算资产评估中采用什么价值类型,取决于处置目的:如果选择自己持有该资产,他所关心的是公允的入账价值;如果选择将该资产用于投资活动,那么他关心的就是投资价值;而对于破产清算组而言,进行评估时所应选择的价值类型是强制变现价值,这也是非公开市场价值的一种形式。

选择强制变现价值有以下原因:1.是破产清算组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置破产资产,通过各种处置方式实现最大限度地回收现金的目的。

因此,破产清算资产的处置方式选择余地很小,简单地说,就是要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些资产转让或出售出去。

2.一些破产清算资产不是市场上流通的通用资产,资产的专用性很强;一些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立即投入使用;还有一些资产,产权依据缺乏,并可能存在产权纠纷。

这些特点导致在其处置时必然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3.是由国内资产处置的市场环境所决定的。

由于需要在较短期限内完成处置,特定资产的买方数量又很有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很难形成,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卖方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急于出手的卖方只能在处置价格上做出更多让步以赢得交易的成功。

二、评估方法
对拟处置变现的破产清算资产进行评估主要采取间接法和直接法进行。

1.间接法。

所谓间接法是指以在用价值(或持续经营价值)、清算价值为基础,考虑强制变现因素,最后确定强制变现价值。

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假设评估对
象可以实现其在用价值,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评估方法得出委估资产在在用条件(或清算条件)下的评估价值;其次,对委估资产以强制变现为目的的变卖条件和权利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与公平市场交易条件的差异,并进行量化,从而测算和评定委估资产的快速变现系数;最后,由在用条件下的评估值和快速变现系数计算得出委估资产的清算和强制变现价值。

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强制变现价值=在用条件(或清算条件)下的评估值×快速变现系数。

快速变现系数的确定是运用间接法的关键。

评估时要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有关政策,结合破产资产处置的特点,分析影响评估对象强制变现的因素构成,在证据较为充分的前提下将这些因素体现在评估方法的运用中。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市场因素:指地方经济的繁荣程度以及同类资产的市场需求程度。

(2)处置时间因素:指加速变现对交易时间的特殊要求,或处置时间与一般交易时间的差异。

(3)处置费用因素:指资产处置前可能发生的资产维护、存放保管以及补办手续方面的各项费用开支等。

(4)使用状态因素:指资产的使用功能与市场同类资产的比较。

(5)资产质量因素:指待估资产与市场同类资产的品质比较。

(6)处置方式因素:指批量处置相对于拆零处置的差异。

(7)买方心理因素:指买方对不良资产的预期价格。

(8)其他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应针对不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影响因素,确定每一因素确实存在的合理依据和理由,不能简单用一个综合折扣率来确定变现价值。

2.直接法。

所谓直接法是指选取市场上已经实现强制变现(如拍卖)的资产作为参照案例,直接估算特定资产的强制变现价值。

计算公式为:强制变现价值=参照物拍卖价值(或参照物售价)×调整系数,或:强制变现价值=参照物拍卖价/参照物重置成本×评估对象的重置成本×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要充分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以及个别因素等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可以参考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进行测算。

确定调整系数的关键是合理确定影响因素的构成,正确处理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

需要说明,调整系数不同于快速变现系数,选取的参照案例在价值实现过程中已经包括了快速变现因素,因而,运用直接法评估拟处置破产清算资产不能再考虑快速变现因素。

此次对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了间接法进行评估,通过对破产企业所在地区近期内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拍卖实际变现方式及变现金额的分析,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获得了一些设备的快速变现系数,同时结合被评估破产企业的性质、所在行业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待估财产的通用性质、供求状况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出此次破产评估各类设备适用的快速变现系数或折扣系数如下:
关于新疆美亚牛仔布厂破产报废设备情况的说明
破产资产中报废的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主要原因是:1、使用期较长或已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故障率较高设备;2、性能已严重老化的设备;3、技术更新较快而使用已不合算的设备;4、目前只能免强维持使用的设备;5、即将更新的设备、已停用报废无法修复价值的设备;6、国家明文限期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或强制报废的设备车辆。

具体明细见附表。


新疆美亚牛仔布厂破产清算组
2006年6月20日
关于新疆服装厂破产报废设备情况的说明
破产资产中报废的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主要原因是:1、使用期较长或已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故障率较高设备;2、性能已严重老化的设备;3、技术更新较快而使用已不合算的设备;4、目前只能免强维持使用的设备;5、即将更新的设备、已停用报废无法修复价值的设备;6、国家明文限期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或强制报废的设备车辆。

具体明细见附表。


新疆服装厂破产清算组
2006年6月20日
关于新疆新鲁纺纱公司破产报废设备情况的说明
破产资产中报废的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主要原因是:1、使用期较长或已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故障率较高设备;2、性能已严重老化的设备;3、技术更新较快而使用已不合算的设备;4、目前只能免强维持使用的设备;5、即将更新的设备、已停用报废无法修复价值的设备;6、国家明文限期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或强制报废的设备车辆。

具体明细见附表。


新疆新鲁纺纱公司破产清算组
2006年6月20日
关于新疆纺织(集团)公司达亿服装装饰中心
破产报废设备情况的说明
破产资产中报废的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主要原因是:1、使用期较长或已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故障率较高设备;2、性能已严重老化的设备;3、技术更新较快而使用已不合算的设备;4、目前只能免强维持使用的设备;5、即将更新的设备、已停用报废无法修复价值的设备;6、国家明文限期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或强制报废的设备车辆。

具体明细见附表。


新疆纺织(集团)公司达亿服
装装饰中心破产清算组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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