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申请文件和格式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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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股权交易中心
企业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根据《大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申请在大连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挂牌,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本指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挂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查需要,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申请挂牌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补充文件。如部分文件对申请挂牌企业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书面说明。
第四条申请文件一经接收,非经交易中心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五条报送申请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每次报送书面文件的同时,应报送一份与书面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WORD、EXCEL、PDF及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
申请挂牌企业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应由申请挂牌企业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
第六条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申请挂牌企业律师鉴证的文件,申请挂牌企业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XX页至第XX页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XX页至第XX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申请挂牌企业应根据交易中心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
第八条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公司股权挂牌申请文件”字样,扉页应标明申请挂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推荐机构主管领导,以及相关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第九条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章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第十条申请文件应采用标准A4纸张双面印刷(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第十一条未按本指引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收。
第十二条本指引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指引经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附件:挂牌申请文件目录
挂牌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要求披露的文件
第一章股权交易说明书及推荐报告
1-1 股权交易说明书
1-2 审计报告
1-3 法律意见书
1-4 企业章程(工商查阅文本原件)
1-5 推荐机构推荐报告
第二部分不要求披露的文件
第二章申请挂牌企业相关文件
2-1 企业股权挂牌申请书
2-2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登记表
2-3 同意股份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4 同意股份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2-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7 股东名册及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情况
2-9 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一期
财务报告,及自上一会计年度末至备案材料提交之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说明
第三章推荐机构相关文件
3-1 推荐机构与申请挂牌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3-2 尽职调查报告
3-3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相关工作记录和经归纳整理后的尽职调查工作表
3-3 推荐机构自律承诺书
第四章其他相关文件
4-1 申请挂牌企业全体董事、推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4-2 相关中介机构对纳入股权交易说明书等文件中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无异议的函
4-3 申请挂牌企业、推荐机构对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的声明
4-4 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及所在机构的相关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说明用途)
4-5 特殊行业、外资、国有等监管部门批准挂牌文件(如有)4-6 股权登记通知书
4-7 股权登记托管协议
附件1
编号:
企业股权挂牌申请书
(股份公司)
申请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大连股权交易中心制
附件2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登记表
附件3
推荐机构自律承诺书
大连股权交易中心: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就作为××项目的推荐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特承诺如下:
一、内部管理
(一)按照《大连股权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大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规定,设置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由本公司/本单位高管人员负责日常相关业务管理。
(二)专职业务人员具备财务、法律、行业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大连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
(三)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股交中心的要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四)建立健全本公司/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严格执行。
(五)由专职人员负责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与股交中心、挂牌公司之间联系通畅。
(六)保证不利用挂牌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七)按照《管理办法》及股交中心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八)遵守《挂牌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推荐机构职责和义务,正确行使推荐机构权利。
(九)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股交中心,并按照股交中心的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