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Word 文档

合集下载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规范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适用于药剂科药师。

二、在药品调剂室工作的药学人员,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药剂科授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三、对给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医院以文件方式下发到各科室,药剂科按照是否有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一)药剂科加强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调剂处方。

(二)对药师未按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的,药剂科应进行有效干预,不按规定调配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与一定的处罚。

(三)药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剂资格由药剂科予以取消:
1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2 .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
3 .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5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6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7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8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有记录。

二、注册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高级职称的医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初级职称及以上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调剂权。

高级职称的药师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调剂权,中级职称及以上的药师可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调剂权,初级职称及以上的药师可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调剂权
四、对授予抗菌药处方权或调剂权的医师或药师,医务部通知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或调剂权限。

五、职称晋升聘任后抗菌药使用或调剂权限的调整。

医师或药师提出申请,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同意后,医务部考核合格后授权。

六、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率295%,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的医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七、药剂科加强抗菌药调剂的管理,定期检查。

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
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③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④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管理措施及流程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管理措施及流程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管理措施及流程
一、我院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医师经培训合格后,住院医师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治医师可开具限制使用级和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以上可开具特殊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药师经培训合格可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抗菌药物临床医师的处方权限和调配药师的调配资格经由全院抗菌药物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授予。

三、医院统一组织对所有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培训,培训结束后须由我院医务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医院内网公布。

四、对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和药师,医务部授予其相应的处方权限和调配资格。

五、由医务部授予处方权限或调剂资格的临床医师或药师须在医务部和药房备份签名留样。

六、医院信息科根据不同级别的临床医师处方权在医师工作站设置处方权限,限制医师越级开具抗菌药物。

附件一: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资格流程。

药物配方师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物配方师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药物配方师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一、背景为了加强对药物配方师在抗菌药物调配过程中的资格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合理、科学地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制定本制度。

二、资格管理要求1. 药物配方师必须拥有合法的药师执业资格,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2. 药物配方师应具备丰富的抗菌药物知识和临床应用经验,能够正确判断患者的抗菌药物需求。

3. 药物配方师应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当地关于抗菌药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

三、资格管理程序1. 药物配方师申请资格管理:- 在取得药师执业资格后,药物配方师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

- 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药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培训和考核证明等。

- 相关材料经医疗机构评审通过后,药物配方师获得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

2. 资格管理周期:- 药物配方师的抗菌药物调配资格管理有效期为两年。

- 资格管理到期前,药物配方师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管理续期。

3. 资格管理监督与评估:- 医疗机构将定期对药物配方师进行资格管理的绩效评估。

- 绩效评估内容包括抗菌药物调配准确性、合理性以及临床应用能力等。

-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药物配方师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

4. 处罚与纠正措施:- 如发现药物配方师在抗菌药物调配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工作不符合要求,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资格管理等,严重违规者将被取消资格管理资格。

四、总结本制度旨在加强对药物配方师在抗菌药物调配过程中的资格管理,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现象的发生。

医疗机构应切实履行对药物配方师资格管理的监督和评估职责,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公共健康。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医教科负责按年度对本院医师和药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二、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师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落实到每名医师、药师。

三、信息中心根据医教科发授的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四、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教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医师应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给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调整。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教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五、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教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医教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3.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方可应用。

XX医院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

XX医院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QW-YJ-044/A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一)医务部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一)在我院执业的经注册的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部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部。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部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部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部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流程、申请表、授权通知书)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流程、申请表、授权通知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附件1: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授权表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二)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二)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流程申请表授权通知书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流程申请表授权通知书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流程申请表授权通知书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三)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分级管理制度;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一)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发授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6.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

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7.新进人员需学习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操作规范、申请表格模板、授权通知手册)

医师、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规定(含操作规范、申请表格模板、授权通知手册)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一)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二)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名药师。

(四)括:1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二)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三)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

(四)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工作。

95%,药物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科内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调剂处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认真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附件1:抗菌药物处方资格授权表此表,如抗菌药物处方权、调剂资格授权等附件2:关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通知药剂科:药剂科下列人员经相关资格培训合格,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名单见附表。

医务科附件3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取得的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处方调剂资格。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作以下规定: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下发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6.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

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7.新进人员需学习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为了做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发授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6.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

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7.新进人员需学习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电脑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三、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继续推进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医发〔2012〕82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三、名词定义1.医师: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2.药师:指受过药学专业教育,依法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并取得资格、遵循药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在药学领域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和管理等有关工作的人员。

四、内容(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有工作记录。

2.医师或药师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不得开具或调剂抗菌药物处方。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内容应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1.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在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根据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对不同级别的医师授予相应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

2.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Word-文档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Word-文档

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Word-⽂档
药学部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药师抗菌药物
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管理办法》、《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抗菌药临床应⽤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管理办法》、《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集》、《国家处⽅集》和《医院处⽅点评管理规范(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及管理制度;
(3)常⽤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法;
页脚内容3
上⼀页下⼀页。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为了做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获得程序:1、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2、参加医务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3、医务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人员名单存档备案;4、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5、信息科根据医务科发授的相应处方权限和调配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6.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调整:医师本人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上交医务科。

科室同意的医师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然后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7.新进人员需学习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或调配权限,再由信息科在HIS系统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三、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师抗菌药物
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
(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室。

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
(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处方调剂资格。

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医师通过OA办公系统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2.要求药剂科应规范调剂的工作模式,对药师未按规定审核抗菌药处方、调剂、用药交待或未对问题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科内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调剂处方,规范医师用药行为,认真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