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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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与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
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抗菌药处方权限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医师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
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处方权限。
职称晋升后抗菌药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交所在科2.
室。提出申请的医师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交医务科。
3.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处方权的医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各科,并要求信息科及时在His系统授予相应的抗菌药使用权限。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医务科予以取消:(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三、药师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相关知识培训并
考核合格后,医务科决定给予抗菌药处方调剂资格。
2.对给予或不给予抗菌药调剂资格的药师,医务科以文件方式下发
各科,并要求药剂科严格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定期将通过行政总查房督查处方、医嘱权限管理,要求随机抽查处方与医嘱结果签发医师与授权管理名单保持一致≥95%,并对超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医师通过OA办公系统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
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