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慈善总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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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组织章程模板

公益慈善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组织的宗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监督管理等,确保公益慈善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开展。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组织名称]第三条本组织宗旨:[宗旨描述,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四条本组织类型:[组织类型,如“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第五条本组织住所:[住所地址]第六条本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第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组织的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数]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本组织的重大事项;(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其他由会员(代表)大会授权的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人数]名理事组成,每届[年数]。

第十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人数]名,副理事长[人数]名,秘书长[人数]名。

理事长为本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十六条本组织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摘要:1.慈善总会简介2.慈善总会的宗旨和目标3.慈善总会的组织架构4.慈善总会的业务范围5.慈善总会的会员制度6.慈善总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7.慈善总会的终止和清算正文:一、慈善总会简介慈善总会是一个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的社会组织,旨在通过各种方式为社会提供慈善服务,帮助有需要的人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慈善总会的成立,旨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二、慈善总会的宗旨和目标慈善总会的宗旨是“爱心、公益、扶贫、发展”,目标是通过开展各种慈善活动,帮助贫困人群,支持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慈善总会将以积极的态度,团结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慈善总会的组织架构慈善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

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慈善总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组成慈善总会的领导机构。

四、慈善总会的业务范围慈善总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组织和实施慈善项目,资助公益事业,开展慈善宣传和教育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

五、慈善总会的会员制度慈善总会采用会员制,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会员主要是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人士。

会员需遵守慈善总会的章程,享有参加慈善总会的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六、慈善总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慈善总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慈善总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给会员或个人。

慈善总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会员和社会的监督。

七、慈善总会的终止和清算在慈善总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情况下,可以终止。

街道慈善分会章程模板

街道慈善分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街道慈善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分会的性质:本分会是在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分会的宗旨:弘扬慈善文化,倡导慈善理念,汇聚慈善资源,助力困难群体,推动街道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分会的活动范围:本分会主要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慈善救助、公益慈善项目、慈善宣传、慈善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分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分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 街道政府代表;2. 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事业单位代表;3. 社会组织代表;4. 公民代表;5. 分会秘书长。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并通过分会年度工作报告;4. 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5. 制定和修改分会管理制度;6. 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职责与义务第九条分会秘书长负责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分会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2. 负责分会的财务管理;3. 负责分会的慈善项目策划和实施;4. 负责分会的宣传和交流工作;5. 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十条分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积极参与分会的各项活动;2. 按规定缴纳会费;3. 严格遵守分会章程和规章制度;4. 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5. 为分会的慈善事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分会经费来源: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企事业单位赞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分会财务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3. 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4. 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分会理事会。

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社会团体)(蚌埠市2022版)

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社会团体)(蚌埠市2022版)

慈善组织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社会团体)(2022年版)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或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可选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全称】【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领域,面向社会依法开展……【概括填写本团体业务方向】慈善活动,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全称】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慈善工作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单位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本单位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承接研究课题和调查课题、接受捐赠等活动,应在事前7个工作日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应在每年1月和6月,申报当年举办活动计划,列入计划后,应在活动前10天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

本单位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组织交流交往,接受境外捐款等,在活动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需办理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慈善组织章程

慈善组织章程

慈善组织章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事业的组织和管理,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本慈善组织。

第二条本慈善组织的名称为“**慈善基金会”,简称“**基金会”。

第三条本慈善组织的宗旨是追求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慈善组织的运作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秉持自愿、无偿、互助的精神。

第二章组织形式
第五条本慈善组织为民间非营利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本慈善组织的所在地为**市。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慈善组织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慈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

第九条监事会是本慈善组织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条秘书处是本慈善组织的执行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第四章会员
第十一条本慈善组织设会员,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遵守本组织章程,支持和参与本慈善组织的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本慈善组织的财产全部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

第十四条本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应当公开、透明、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本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六章章程修改和解散
第十六条对本组织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组织解散,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组织解散时,其财产应当依法处理并用于公益事业。

慈善会规章制度

慈善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会组织运作,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慈善会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和捐赠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慈善会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确保慈善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慈善会设立理事会,负责慈善会的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项目部、财务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会长负责慈善会的全面工作,主持理事会会议,领导慈善会发展方向。

第八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各部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秘书长负责理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文件,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慈善会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社会筹款等。

第十三条慈善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设立独立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慈善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五条慈善会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慈善会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实施期限等。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项目结束后,进行项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项目实施提供借鉴。

第六章信息公开第十九条慈善会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捐赠者信息等。

第二十条捐赠者有权查询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慈善会应及时予以答复。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慈善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慈善基金会企业章程模板

慈善基金会企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基金会的宗旨、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监督管理等事项,保障基金会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慈善活动。

第二条本基金会名称:[基金会名称],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性法人,以从事慈善活动为宗旨,为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益水平而努力。

第四条本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为[登记管理机关名称],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地为[住所地]。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资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慈善项目;(二)资助贫困地区、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救助;(三)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四)资助和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与合作;(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会宗旨的慈善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基金会设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一)[产生方式一];(二)[产生方式二];(三)[产生方式三]。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基金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基金会的终止;(六)决定其他需要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本基金会设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职权:(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二)监督理事会执行理事会决议;(三)检查基金会的财务;(四)对理事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五)其他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三条本基金会的财产来源于:(一)捐赠;(二)政府资助;(三)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本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慈善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慈善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慈善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协会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慈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慈善协会以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条慈善协会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慈善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慈善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慈善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六条慈善协会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七条慈善协会积极开展救助贫困、助老、助残、助学等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第八条慈善协会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救援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救助。

第九条慈善协会开展慈善宣传,提高公众的慈善意识,培养慈善文化。

第十条慈善协会加强与国内外慈善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慈善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

第十二条慈善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完整、透明。

第十三条慈善协会的资金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会员管理第十四条慈善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人士,团体会员必须是合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履行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慈善义务等义务。

民办非企业(公益慈善类)章程

民办非企业(公益慈善类)章程

民办非企业(公益慈善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单位设立的目的〕(本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是,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

其法定地址为:。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其法定地址为:。

第七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人民币;由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推选代表作为本单位第一届理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二)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抽回出资;(三)对出资的财产不保留、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要求回报。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主要在沈阳市开展活动。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制定议事程序和规则。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理事的资格:(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四)年龄一般不超过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有积极参与本单位工作的意愿,确保充足的工作时间;(六)认同本单位的宗旨、发展方向、机构文化,有公益精神;(七)非国家现职工作人员;(八)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尽心尽责;第十四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提名并协商确定;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慈善会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

慈善会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

慈善会规章制度有哪些内容第一条总则1. 慈善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其宗旨是救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慈善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3. 慈善会以会员为主体,由会员自愿参加,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4. 慈善会实行民主管理,尊重会员的意见和权利。

第二条组织结构1. 慈善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2. 慈善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慈善会的运作。

3. 慈善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慈善会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会员权利和义务1. 会员有权参与慈善会的各项活动,享受慈善会提供的服务。

2. 会员有权向慈善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慈善会的运作。

3. 会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尊重慈善会的决定,不得损害慈善会的利益。

4. 会员应当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第四条活动内容和方式1. 慈善会通过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用于救助弱势群体,支持慈善项目。

2. 慈善会组织志愿者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3. 慈善会定期组织慈善活动,宣传慈善理念,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4. 慈善会不得利用慈善名义谋取私利,不得违法违规。

第五条资金管理1. 慈善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2. 慈善会应当定期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 慈善会应当对募捐资金和项目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合理使用。

第六条内部监督1. 慈善会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理事、监事等人员的监督。

2. 慈善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慈善会应当接受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七条外部合作1. 慈善会应当积极开展外部合作,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

2. 慈善会应当互相支持,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3. 慈善会不得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组织合作。

第八条纠纷解决1. 慈善会应当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会员之间的纠纷。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摘要:一、慈善组织概述二、慈善组织章程设立原则三、慈善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慈善项目与活动开展五、慈善资金管理六、慈善组织监督与评估七、慈善组织的终止与清算八、附则正文:一、慈善组织概述慈善组织是一种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致力于开展公益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慈善组织的核心目标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他人,服务社会。

二、慈善组织章程设立原则慈善组织章程的制定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确保组织合法、规范运作。

三、慈善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慈善组织机构设置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部门。

理事会负责组织发展战略、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事项;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组织运行合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慈善项目与活动开展慈善组织应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慈善项目,如扶贫、助学、助老、救孤、环保等。

通过举办义卖、义演、捐款等公益活动,汇聚爱心,助力公益事业。

五、慈善资金管理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高效。

同时,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慈善组织监督与评估慈善组织应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捐赠人等方面的监督。

定期进行项目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组织运作水平。

七、慈善组织的终止与清算慈善组织在完成使命或无法继续运作时,可申请注销。

注销前,应进行清算,将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活动。

八、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慈善组织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慈善组织的运作原则、机构设置、项目开展、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以下是一个慈善总会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在各个领域的发展,特设立本慈善总会。

第二条本总会的名称为XX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慈善总会”)。

第三条慈善总会的宗旨是:积极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致力于救助贫困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四条慈善总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救灾救助、健康扶贫、文化教育支持、环境保护和公共设施建设等。

第五条慈善总会的运作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公正、开放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慈善总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七条成为慈善总会会员的条件为:自愿申请、接受审批,并按照规定支付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会员大会的决策,并享有其他会员权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慈善总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是慈善总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总会的工作方针、经费审查、领导和监督总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慈善总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和项目运营。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二条慈善总会依法定规定设立基金,用于资助慈善项目,并根据项目需要向社会募集储备资金。

第十三条慈善总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审计,并定期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有关机关备案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慈善总会理事会所有。

如本章程有任何补充和修改,应经会员大会通过生效。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

慈善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慈善基金会全称为XXXXXXXX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关爱、奉献、共享”为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推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三条基金会的设立是基于明确的慈善事业目标,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法人。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

第五条基金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道德,独立自主地开展慈善公益事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慈善项目筹备、执行、评估等工作。

(二)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慈善活动、宣传和推广慈善文化。

(四)依法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财务管理(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拨款。

(三)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

第八条基金会接受捐赠款项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捐赠款物的合法使用。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金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并将收益用于慈善项目。

第四章组织结构第十条基金会由理事会和秘书处构成。

(一)理事会1.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重要捐赠人、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的成员由组织设立之初的章程中确定。

2.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决策慈善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二)秘书处1.秘书处是基金会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基金会日常运营、资金管理、慈善项目执行等工作。

2.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策并管理秘书处的工作。

第五章法律地位第十一条基金会作为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法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基金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主动配合相关机构的工作。

第六章纳税优惠第十三条基金会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组织纳税优惠政策,并积极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doc-免费下载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xx市慈善事业,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特成立xx市慈善总会并制定本章程。

体制第二条本会是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由热爱、支持慈善事业的国内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自愿参加,经市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福利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安老助孤、扶残济困,组织社会力量为孤、老、残、幼、贫等不幸者提供救助,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进程,促进社会的公平、文明和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沈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及本会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广泛宣传现代慈善精神,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的慈善捐赠,通过举办各种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

第七条根据本会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资助和兴办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第八条组织热心于社会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

第九条支持会员依法开展有利于社会慈善事业的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十条开展同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慈善机构和有关部门、团体及个人的交流与合作,为海外在沈投资兴办慈善事业者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向市政府提出有关社会慈善事业方面的建议,协助市政府发展社会慈善事业。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会设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创始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凡热心于我市社会慈善事业并对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承认本会章程,经书面申请,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二)个人会员:凡热心我市社会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人书面申请,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三)创始会员:在本会创始期内,对本会的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团体或个人,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成为本会的创始会员,创始会员为本会的永久性会员;(四)名誉会员。

慈善会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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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会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慈善会的活动,提高慈善事业的社会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慈善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理事会由不少于7人组成,代表慈善会全体会员,每届任期为3年。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三条会员申请入会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须交纳会费。

第四条会员有权参加慈善会的活动,有权监督慈善会的工作。

第四章活动规定第五条慈善会应当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不得牟取私利。

第六条慈善会应当及时将慈善款物用于慈善用途,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慈善会应当对接受的慈善款物进行登记和管理,定期向会员公开慈善会的财务状况。

第八条慈善会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报告工作情况,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慈善会应当建立健全慈善项目评估机制,确保慈善款物的有效利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慈善会应当建立清晰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慈善款物不被挪用。

第十一条慈善会应当定期对慈善款物进行审计,公开审计结果。

第十二条慈善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慈善会的财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纪律规定第十三条会员不得违反慈善会的规章制度,不得以慈善为名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任何会员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开除会籍。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会员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六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慈善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通过,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是慈善会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会员认真遵守,共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总会单位管理制度

慈善总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总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慈善总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点和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相关规章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慈善资金使用、项目运作和信息公开透明;(三)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决策;(四)高效务实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慈善总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负责总会全面工作。

第五条设立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总会日常办公、财务管理、项目实施、人员管理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慈善总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第七条慈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项目收入等。

第八条慈善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慈善总会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条慈善总会根据社会需求,制定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章公开透明第十六条慈善总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项目进展和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慈善总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慈善事业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

各级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

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组织名称为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性质和地位1.本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会依法自愿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3.本会的工作范围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开展国内外慈善事业。

第三条目标和任务1.本会的目标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区福利水平。

2.本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各类慈善活动,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条件;–筹集慈善资金和物资,并进行合理分配;–开展公益项目,推动教育、环保、健康等领域的发展;–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慈善活动;–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成员1.本会的成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2.个人会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并能够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3.组织会员应是合法注册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具备一定的慈善经验和实力。

第五条会员权益和义务1.个人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本会的决策。

2.组织会员享有提案权和代表权,可以向本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3.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都应当遵守本章程,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理事会1.本会设立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2.理事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长由理事互选产生。

3.理事会负责制定重要决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七条秘书处1.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配备专业人才,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关部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来源1.本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捐款和会费;–政府拨款和项目资助;–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其他合法合规的收入。

2.本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效益最大化。

第九条资金使用1.本会应当根据慈善事业的需要,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2.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慈善项目、救助对象和管理运作等方面。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条活动类型1.本会可以组织各类慈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款物给有需要的群体;–举办公益义卖、义演等筹款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等公益项目;–参与国际慈善事业交流与合作。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模板

慈善组织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组织的宗旨、活动范围、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财产管理等内容,确保本组织的合法、规范运作。

第二条本组织的名称为:[组织全称]。

第三条本组织性质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四条本组织宗旨:[简要描述组织宗旨,如:弘扬慈善精神,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

第二章宗旨和活动范围第五条本组织的宗旨是:[详细描述组织宗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救助贫困、疾病、灾害等弱势群体;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3. 增强社会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六条本组织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筹募善款,用于资助贫困、疾病、灾害等弱势群体;2. 开展扶贫、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慈善项目;3. 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4. 开展慈善宣传,提高公众慈善意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组织设立以下机构:1. 会员大会(或理事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专门委员会。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理事会)为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等。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组织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专门委员会根据本组织的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二条本组织的财产包括:1. 创始人捐赠的财产;2. 募捐所得;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组织的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本组织的财产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十五条本组织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1. 完成宗旨;2. 无法继续履行宗旨;3.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区慈善理事会规章制度

社区慈善理事会规章制度

社区慈善理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慈善事业的管理,促进社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社区慈善理事会是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组成,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慈善组织。

第三条社区慈善理事会宗旨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社区,促进和谐。

通过开展各种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区慈善理事会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代表组成,理事会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积极性。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六条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理事会日常事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职权与任务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筹集和管理慈善资金;(四)决定慈善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五)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应当积极开展以下任务:(一)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社区居民的慈善意识;(二)筹集慈善资金,开展扶贫、救孤、助残、敬老等慈善活动;(三)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四)支持社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帮助解决社区居民的困难和问题;(六)促进社区和谐,维护社区稳定。

第四章慈善资金管理第九条慈善资金的来源:(一)社区居民的捐赠;(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慈善资金的管理:(一)设立慈善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三)慈善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四)慈善资金不得用于理事会成员的福利和报酬。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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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蚌埠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BengbuCharityFederation,缩写BBCF〕是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团体和人士自愿参加的全市性非营利公益社会组织。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赈灾济民、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工作,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促进蚌埠慈善事业进展与社会和谐。

第三条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蚌埠市民政局,同意蚌埠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治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会要紧业务范围:〔一〕筹集善款。

建立、筹募和治理蚌埠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同意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

〔二〕慈善救助。

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实施各项慈善救助。

〔三〕扶贫济困。

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救济工作。

〔四〕赈灾救助。

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同意政府托付并依照实际需要储运、发放救灾物资;抚慰救灾勇士;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扶助。

〔五〕公益援助。

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六〕组织慈善宣传,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编撰出版有关慈善事业的刊物、书籍和资料等;开展慈善事业的理论和学术研究,探究适合于蚌埠市慈善事业进展的新途径。

〔七〕交流与合作。

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同国〔境〕内外慈善团体和友好人士的交流与合作,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关心和服务;开展社会咨询、培训服务;参与市内外的慈善援助活动。

〔八〕经蚌埠市民政局批准,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慈善实体和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

〔九〕反映各界人士对慈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十〕承办政府托付的慈善服务工作。

〔十一〕开展其他有益于慈善事业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会员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热心于慈善事业,对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三〕情愿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第六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常务副会长批准。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与本会品牌慈善项目优先合作权;〔三〕通过本会信息平台公布慈善信息的权利;〔四〕会员单位困难职工救助优先权;〔五〕对本会工作的批判、建议和监督权;〔六〕参加本会的活动;〔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慈善活动;〔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五〕有向社会宣传慈善事业的义务;〔六〕按规定交纳会费;〔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原那么上交纳会费时间为每年12月份。

第十条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情节严峻的,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别情况,需提早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蚌埠市民政局同意。

其职权是:〔一〕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二〕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三〕选举和罢免理事;〔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决议事项须经到会半数以上会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别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理事可托付其代理人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其职责:〔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二〕执行本会章程及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四〕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制定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三〕审查各项议案和报告;〔四〕决定设立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监事委员会;〔五〕聘请名誉会长、副会长,聘请高级顾问、顾问,聘请专家、监事;向慈善事业贡献者授予荣誉称号;〔六〕提出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的人选方案,报请理事会决定;〔七〕筹备召开理事会;〔八〕负责本会终止项目的清算和善后工作;〔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别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

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第【一】【四】【五】六、七项的职权。

会长办公会的职权:〔一〕贯彻执行常务理事会决议;〔二〕制定本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三〕决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事宜;〔四〕提出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监事委员会人选方案;〔五〕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会长办公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会议由会长或受会长托付的副会长主持。

会议执行会长负责制。

第十九条本会日常工作在会长的领导下,由常务副会长主持。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监事假设干;设会长1名、副会长假设干;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假设干。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由常务副会长担任。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妨碍;〔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任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任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别情况需延长任期,由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报市民政局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常务副会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工作,要紧职责是:〔一〕主持日常工作;〔二〕协调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三〕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四〕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二十六条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协助常务副会长开展工作,要紧职责是:〔一〕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五章资产治理、使用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的要紧来源:〔一〕捐赠;〔二〕政府资助;〔三〕会费;〔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创始基金、专项基金的增值部分;〔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工作经费来源于政府补助、会费、行政经费专项捐赠、兴办实体等。

必要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捐赠款利息和从捐赠款中适当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治理经费。

第二十九条捐赠资金支出范围是:(一)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二)资助本市慈善公益设施的兴建和更新改造;〔三〕符合本会宗旨,按捐赠者意愿进行定向救助;〔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开支。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进展。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会的资产治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治理制度,同意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治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同意蚌埠市民政局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三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第三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本会修改章程,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会址第三十六条本会会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英文:DonghaiRoadNo.3888,BengbuCity)。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七条本会需要注销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八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蚌埠市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蚌埠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进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一条经蚌埠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那么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2018年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蚌埠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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